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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论系统的穿越性错误-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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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清仔细的看罢那封案宗,便随手将那封简扎折了起来,再放进了那黄皮的纸袋子里面,寻思着,自己日后该寻个时日再去那驿站边上于那魏林氏的妻妾儿女长谈一番了。

林子清将那份档案简单封存一下再仔细的放回了它之前的位置,那位置……却是竟然,分毫不差。

……

清和殿外,

正是一年深秋的季节,林子清被澹台宇宣召着在御花园内一处的石亭里陪坐长谈一番,比如……凤昭公主戎狄求亲之事。

是从简而为……亦或是,举民同庆的盛大的婚贴。

说来倒是有着几分的好笑,新郎官如今怕是还未曾见着个影,如今,却已经要与澹台宇谈起这八月月初的婚典了。

只是……

澹台宇与林子清方才在石桌旁坐定片刻,堪堪一同聊上了几句,随后便有一个太监趋着步子小心的与澹台宇凑至耳边缓缓的说道,“圣上,左相已在殿外候上几个时辰,言道有事容禀。”

“圣上可是要……”

——见上左相一番。

于是随即片刻后,澹台宇便去了前殿会见左相,徒留下了林子清一人倒是自在的在这石亭之中……捻着手上的白玉酒杯开始自斟自饮了起来。

倒酒,伸手掩面,仰头,饮尽……

正是这一年七月中旬,亭外的合欢树上的合欢花开得倒是正好,白粉相兼的极为好看的颜色,林子清屈着指间的关节在石桌上敲上几下,定神看去,瞧着一树开尽绚烂的合欢花,石亭旁挨着一片围上红木色的雕栏的……蓝绿色的湖面,而湖边同合欢树生长在了一处的还有集成一片的垂柳,入目便大多都是一片垂下的充满着生机的绿色的枝条,缀着白色的,粉色的合欢花,随着几处随意袭来的微风和着湖面上泛开的一圈圈波纹微微的摆动……

——这景象说来……倒也实在是……煞是好看的紧。

那是一只极为好看的芊芊的玉手,白若凝脂的肤色,那指尖泛着极为喜人的粉色的玉手一直伸到了玉婉之间,缓缓撩开了……一片亮绿色的垂柳的枝条,垂眸,再仰脸抬眼望去……一抬眸举手投足之间都自有一番如同仕女一般娴雅美好的姿态。

——眼是烟波横;眉是山峰聚,如画眉目,怕也终究不过如是。

这天下间生得好看的男人那女子怕是已然见过了多数,然而……

那女子脸上的神色抬眸时倒是不觉的愣上一愣,楞上片刻,怕是自己竟也未曾想到,会在这处的御花园之内遇见这般的一个年轻的官员,面上确实不显郁色,倒是随后低头掩唇缓缓浅笑……

——……我知道你。

——我们见过。

端得一副双眼微动,眉角弯弯,巧笑倩兮的好看的模样。

……

凤游于天,昭如日星。

——她是凤昭。

……

第23章

凤昭与林子清之后也就不过是几下点头之交后就踩着轻巧的步子告辞了。

朝中的官员不能自由出入皇城,更遑论是在后宫之内,而林子清既然能够出现在了这里,还能悠闲的在石亭之中喝着自己的酒,想来应该是澹台宇将人扣在此地商讨一些朝事,——后宫不得干政,凤昭自己懒得去卷入这样的麻烦之中,也不想让旁人落了自己的话柄,最后便也就识趣的告辞了。

这是一个极为聪明并且识大体的女人。

林子清随后便起身似是极为自然的回了凤昭公主一个简单的作揖之礼,言道,“微臣见过公主。”声音低沉缓和,不卑不亢。

说来,他们倒确实是见过,曾有过几面之缘。

在登科之日状元郎,榜眼和探花驾着高头大马游街的时候,他在马上,她坐在悦来客栈一处临窗的坐席上……在林子清的印象中,一个喜欢扮作了男人的漂亮的女人。

等到又过来片刻后,林子清又行了个礼,道,“微臣恭送公主。”

在当朝的礼仪之中,下位者向上位者行目送礼,两手抱拳举在额前偏上的位置,低头,伏身,一直目送上位者离开自己的视线之外后才可以算是礼毕。封建等级制度的森严即使在林子清过往所知的大多数时代中都是大同小异的。凤昭本是皇室之女,虽在朝政之事上于他没有半分的关系,然而,在古代阶级的层面上却要比他高上许多,尊卑之礼不可废,既然遇见了这皇室的公主,在礼数的方面却还是要好好斟酌一番的。

待到林子清终于行完礼的时候,澹台宇已经不知何时在亭中的石凳上坐了下来,倒上了两杯刚刚斟完的水酒,自顾端着自己手中的杯酒缓缓的晃着杯口,似是似笑非笑的说道,“人也已经远了,礼数也便就尽了吧。”

林子清见过澹台宇;道,“微臣见过圣上。”古时的礼数最为麻烦,尤其对于拜见上位者而言,三拜九叩,弯腰作揖,还要讲究一些礼不可废的正正当当的言辞。

澹台宇道,“即使你我君臣私下里的会面,那些繁琐的礼数便是尽皆都免了吧。”

林子清道,“臣……遵旨。”

……

澹台宇又道,“你且先坐下吧。”

林子清道了声“是”,随后便在澹台宇面前桌子对面的石凳上坐了下来。林参政没有穿上官袍,而换上了一身的便装,他平素喜好穿着的一身的青色布衫,五官周正,面容之间更有几分不苟的清俊的正色。澹台宇随意打量了一番眼前的男子,却是不由的心下叹道,——当真是一个翩翩如玉的少年郎君。

澹台宇道,“礼部先前又呈上了戎狄议求和亲的帖子,凤昭的婚事也该早些提上日程了,林爱卿你可有何进谏?”

林子清沉吟片刻,道,“启禀圣上,微臣对公主出嫁,择选良婿之事并无异议。”

澹台宇笑着看了林参政几眼,道,“我大庆朝公主要出嫁之人定然须得是一个才貌双全,贤良有德的万全之才,人中龙凤……说来,若不是存着驸马不得为政这一铁令,若由你这新科状元当了我的妹夫我倒也是满意的很的。”这话说来于澹台宇而言自然是在说笑的,只是……既然聊到了此事,澹台宇此番却是又想到另一桩的事来。

澹台宇道,“林爱卿,你今年也该二十有三了,如今……可曾有婚配?”

——……

林子清默了半响,随后方才缓声说道,“禀圣上……未曾。”

幸得澹台宇倒是未曾纠结于这般的话题,眼中似是闪过几分的玩味的笑意过后,说道了一句“竟是如同林爱卿一般品貌双全的才子也未曾娶妻。”之后,便巧言的转移了此番的话题。

澹台宇道,“刑部近日可是与你派下了那魏林氏被杀一案的公文?”

林子清道,“微臣正在勘察案情。”

澹台宇道,“那武林中人倒也真正是个猖獗之徒,谋害朝廷命官的罪名可是不同一般,不过一个小小的毛贼。”魏林氏一案在刑部的公文里那犯人的罪行却是已经定下的,凑巧正是那个在澹台宇看来有些目中无人的张狂留信偷盗的小贼,如今所缺的也不过将那犯人缉捕归案一事罢了。

林子清稍稍皱眉,随后再缓缓地将自己的眉结松开,张口欲言,最后却终于还是作罢。

——若是,那犯案之人却并非是江湖中人……又当何如?

魏林氏被杀一案自从被上报之后在朝廷方面甚至已经获得了澹台宇的重视,侠以武犯禁,而官场之中,却以侠为禁,最忌游侠。朝廷早年就已经想要整治一番当进武林上的风气,江湖中人看不惯官场中人,官场之人又何曾正眼看过那些江湖打打杀杀的末流之人,林子清揣摩着澹台宇应该是想要借着这次的事端打压一下这如今武林中的风气,借题发挥,无外如是。

大凡官场上有一番作为的人物,定然少不得平时一番的巧舌如簧,善于辞令。文人士子之流,除了能作得一手的好词好句,卖弄风流,嘴皮子上的功夫也是向来能扯得厉害。从魏林氏一案,扯到武林与江湖之间的关系,扯到侠以武犯禁,再高高的扯着世间大义的旗子,说道定然要严惩凶手,武林中人谋害朝廷命官,即使本是个朝廷为患的贪官污吏,也是罪大恶极,目无法度之事,决不能开此先河,最后再扯道对如今武林的一番整顿。

澹台宇顿了顿,饮了口杯中的酒水,方才又继续说道,“我已将这案子移交了与你同届的李路李侍郎主司,你近月来因温州一事劳神已久,此番也就堪堪当个随行的闲职之人吧。”

与林子清同届的探花郎李路几日前已被调离了州县,传下的官令里命他做了个刑部的侍郎,而现如今,林子清也归着刑部,于那李路便算是成了个勉强的同僚,也是实在巧得很。

……

回到林府之后,林子清颇为觉得有些心神不宁,便在书房之中在书桌前,慢慢的提着右手的袖管磨起了墨来,这是林子清近来养成的习惯,每回觉得有些心神不宁或者烦躁的时候,便会细细的开始磨起了墨来,兑着一些的清水,捏着手中的磨块,在砚台上细细的打磨了起来,直到周围的清水被细细晕染成了一片深沉的墨色。

澹台宇想要整治武林之事已经不是一日而语之事了,怕是早就有着这般的心思,而魏林氏被杀一案却是正好给他提供了一个恰好的契机,武林中人谋害朝廷命官,无论此事真假如何,他却是已经铁了心要因此而对武林发难了。

至于那个真假究竟如何或是替人背着黑锅的武林中人,于澹台宇来说,自然是半分也不会去在意的。然而……

林子清在书房里的书桌前坐下,伸手抚着自己一边的额角一圈一圈的缓缓揉着,只是……如他所料不差的话,刑部里面便是凭着再多从江湖之中招募来的三教九流的高手,这回却也是要栽了一个跟头的。

——……楚留香。

林子清心下缓缓念着这人的名字,眼中却是闪过了几分沉思之色,心道,

即使日后的香帅现如今也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不负日后“踏月留香,**何方”的盗帅的美名,想来也不会是个轻易能任人揉捏的角色。

李侍郎这一回怕是要栽将一个不小的跟头了。

随后,林子清怕是又想到先前李路来到他府上造访明里暗里的较劲,意在要同自己比较一番谁先逮住这次的犯案之人,一时间心下却是觉得有些好笑。

李路与他同届中举,本就是个心高气傲之人,然而在同届科举之中却处处被林子清压上一头,秋闱之时,林子清中了头名案首,李路位于二甲,殿试之上,林子清成了当届的头名状元,他却只落了一个小小的探花。照理来说,李路小小年纪已经得了这般的成就本该志得意满才是,却只不过,总有一个与自己年纪相差无多却屡番压你一头的人的感觉实在是并不怎么愉快的。

李路与林子清不合,心性上却是怀着几分极为坦荡的心胸,少年人的天性,自诩自己实为一方名士,治国良才,朝廷栋梁……小人之间的龌龊,暗地伤人之事,自然当是不屑为之。李路总在思量着要在政事或者手中办着的案子上堂堂正正的胜过林子清一回,才算是满意,而于此事上,林子清却是向来多有些不置可否的,多像是小孩子之间偶尔的玩闹。

李侍郎要去抓嫌犯,他现如今却该是要去查案的时候了,莫说这人是万万十分无一的可能性被抓回狱中,于他林子清而言,无论是否必要,明知案情有异的情况下让一个人去背了黑锅,此番之事,让他只当是置若罔闻,他也确是万万不屑为之的。

林子清缓缓放下了手中的墨块,放下左手提着的袖管,缓步在房中走上了几步,两手往前一伸,便推开了那书房的房门,入目之下是一片颇为晃眼的午后的阳光的刺目之感,拢在了人的身上倒是一片暖洋洋的极为舒服的感觉……

林子清闭眼伸手揉捏了下自己眉心处的位置,嘴角似有几分微哂之意,随后再缓缓的拉平,一副言笑不苟的面容。

心下对着此事诸多的抱怨,尽是摊上些麻烦得很的事情,最近的日子莫不是过得有些实在太闲了。

面上却是言道,

——备马,去驿馆吧。

……

第24章

这是长安最大的一间驿馆。

林子清前脚踏入驿馆的时候;正巧见着一个女人正坐在前厅里的摇椅上抱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那女人正拍着那婴儿的背脊,轻声细语的哄着;神情安详;眼神很柔;随着几分的暖意……这是个已近年过不惑的夫人;面容虽已算得上是保养得不错,然而眼角却已经依稀随着些许的尾纹,脸上的妆容很淡,面皮子虽然白皙,却已经有着几分的松弛下垂。

女人一生之中应有过两个最美的时候;女人在瞧着她们的情人和在看着他的孩子的时候。眼前这个已近中年的夫人早已过了与情人相会的时候,但在旁人看来,她还是一个好看的女人,温暖,祥和,安然……因着她怀中抱着的婴儿,这位夫人的身上似乎总是存着一种属于母性的暖意,不是出于皮包骨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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