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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亲爱的等等我-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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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照顾了我大半夜,后来终于沉沉睡去。
而我在午夜醒来,看见与我相拥而眠的人,百感交集。
这一场来之不易的爱情是我步步为营得来的,也因此,我第一次尝到了失恋的滋味。
大抵再这样被她多折磨几次,我也能成为恋爱专家了,刘医生再也不用担心我对失恋患者束手无策了:)。
作者有话要说:和大贱日记一样,本文隆重推出《陆医生的恋爱心路历程报告表》,此为其一,将来也会有后续,用以揭露一些嘉嘉的眼睛看不到的内/幕。
这一次的报告表揭露的最大真相就是:陆叔叔和嘉嘉早已相识。


☆、第39章 
这一夜;窗外闷热已久的天空忽然间下起雨来;淅淅沥沥;一夜未停。
我与他躺在一处,小声地把陈寒告诉我的一切一五一十说给他听。
他听得认真,眉头老是皱得厉害;我忍不住一直伸手去抚平他眉心的那点印记;然后继续小声解释,希望他能恢复到那个波澜不惊的状态。
他哑着嗓子问我:“所以以后都不会有陈寒了?”
“没有了。”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那——”他伸手指了指我的心口;“这里呢?”
我脸一红;几乎是耍赖一样把头缩进他的怀里,尴尬地说:“早就没有了,只有你,只有你还不行么?”
他破天荒地幼稚了一次,嘟嘟囔囔地说:“今后都只准有我,不然你就,你就……”
我没听清他的呓语,把耳朵凑近了,“你就怎么样?”
他一下子凶巴巴地对我说:“你就死定了!”
“……”我忽然很想笑。
到后来陆瑾言烧得厉害,浑身滚烫,我替他拧了好几次冷毛巾来敷额头,退烧药也吃了,他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眼看着因为药效就要睡过去。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似乎比先前要好那么一点了,于是站起身来准备回客房。
可他却又忽然睁开眼来,准确无误地抓住我的手腕,“不准走。”
我回过头去,看见他烧糊涂了,眼神透澈又明亮,却不像以往那样能够掩饰其中的情绪。
此刻,那个总是睿智深沉的陆瑾言眼巴巴地望着我,脆弱中带着点焦虑,像个任性的大孩子。
我顿了顿,好言安慰,“不走,我不走。”
他还是不肯松手,警惕地盯着我,就好像我是个爱说谎的大骗子一样。
我气绝,只好又坐回床上,试图轻声劝服他,“陆瑾言,我今天来来回回奔波了好几趟,然后你病了,我又照顾了你一晚上,你不觉得应该给我一点休息的时间吗?”
他慢吞吞地问我:“你累了?”
我神情肃穆地点头。
他似乎思索了片刻,然后大大方方地拍了拍身旁的空位,“那你睡吧。”
“……”
对上那样全然信赖的眼睛,我姑且把病弱的陆医生当成陆瑾言小朋友,和衣躺在他身侧,并且试图自我安慰:他是病人,我留下来是为了照顾他,以防万一。
我还告诉自己,我是为了照顾病人的情绪,等他睡着了,我就偷偷摸摸溜回客房。
我闭上眼睛,却察觉到面前的人目光灼灼地盯着我,于是只好又睁开眼,伸手合上他的眼皮,“乖,闭眼睡觉。”
我的手横在我们之间,以至于一不留神就被他捉住了,一个不轻不重的吻留在了敏感的掌心。
我慌忙缩了回来,浑身发烫。
他却依言乖乖闭眼,伸手揽住我的腰,把我往他怀里一拉,然后与我相拥而眠。
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温润清冽,宛如鼻端荷香,绵延不绝。
耳边似乎还能听见他沉沉的心跳,充满了安稳人心的力量。
我忍不住把面颊贴在他的胸口,感受着宁静悠远的夜,感受着这来之不易的亲密时光。
这属于我的,明黄色的仲夏夜之梦。
***
一夜的暴雨洗去前几日闷热的空气,而与之一同消散的似乎还有在我胸口压了整整五年的大石。
陈寒这个名字至此以后,对我再无特殊意义,而我应当记得的也只有那个曾经陪伴我渡过高中时光的老同学罢了。
翌日清晨,我迷迷糊糊都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与陆瑾言相拥而眠,姿态亲密而自然。
近距离看着他放大很多倍的面庞,我的脸有些发烫,片刻后,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来探了探她的额头,这才松口气。
已经不烫了。
而我没想到他这么浅眠,就是这样一个细微的动作也把他吵醒了,那排浓密的睫毛微微一颤,很快露出了其下那双明亮澄澈的眼睛。
他花了几秒钟的时间找回意识,然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嘴角毫无征兆地扬起。
“祝嘉,早。”
眉梢眼角都挂着愉悦的情绪。
我也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早,陆瑾言。”
明明是第一次从同一张床上一同醒来,理应感到尴尬的,可他愉悦自如的情绪似乎也感染了我,气氛瞬间变得轻松起来。
洗漱完毕后,我揉揉眼睛走出来,看见陆瑾言已经在厨房忙碌了。
天蓝色的围裙,简单的家居服,还有厨房里飘荡出来的淡淡香气,我沉浸在这样的氛围里,很久很久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忙碌的身影。
这个男人叫做陆瑾言。
大我九岁。
是个心理医生。
母亲早逝,父亲瘫痪,童年经历与我一样晦暗。
他看似无所不能,温柔强大,字字句句饱含深意。
……
如果一定要用文字给他下个定义,可以造很多类似的句子,可是此刻,在阳光充沛的早晨看见他忙碌的背影,我却只能想出一句话。
陆瑾言是我喜欢的人。
他回过头来,看见我站在门口发怔,忍不住弯起嘴角,“祝嘉,过来端盘子。”
我一边依言行事,一边小声嘀咕:“这就开始使唤我了?”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怎么,祝小姐不乐意?”
我撇撇嘴,不回应他的揶揄,而他把两盘吐司煎蛋递给我时,竟然更过分地说了一句:“嫁人以后还要洗手作羹汤,如今不过是端端盘子就闹意见了,结婚以后该怎么办啊?”
我面上一红,理直气壮地说:“结婚?谁要跟你结婚了?陆瑾言你可真够臭不要脸的!”
他温柔无害地挑挑眉,“我只说你将来会嫁人,没说过你会嫁给谁啊!”
“……”
然后他笃定地下了结论:“祝嘉,心理投射又一次告诉我,看来你是真的很想嫁给我,都已经把我当成结婚假想对象了。”
呸!
我端着盘子狼狈地落荒而逃。
这该死的心理医生!简直没法愉快地相爱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如此安静地坐在一起吃顿早饭,我低头看着盘子里煎得恰到好处、金光闪闪的鸡蛋时,顿时觉得陆瑾言有一双神奇的艺术家之手,就好像鸡蛋从他手里经过,也能变成一件艺术品,令人胃口大增。
吐司是他昨晚同那袋退烧药一起买回来的,很普通,杯子里的牛奶也是他今天早上现煮的,可因为这份早餐的maker在我眼里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意义,于是连带着吐司与牛奶也变得高大上起来。
我像个虔诚祈祷的教徒一样,掏出手机对着我的盘子庄严肃穆地拍了张照。
陆瑾言问我:“拍照做什么?”
我答:“发微博。”
“……吐司加鸡蛋有什么发微博的必要?还是你怕我在里面下了毒,所以留个物证?”
我咔嚓一声把这一幕留在了手机里,然后趁他不备又飞快地对准他拍了一张。真好,做完早餐的他连围裙都没来得及换下,这样的形象很家居,很温柔。
收起手机,我得意洋洋地说:“这是我的陆叔叔第一次亲手给我做早餐,意义非凡,当然要记录下来。”
我双手握住那块夹着鸡蛋的吐司,大大方方地咬了一口。
鸡蛋被煎得半熟透,金黄色的蛋黄顿时在口中弥漫开来,香气四溢。
我 像是舌尖里的品尝家一样,夸张地长舒一口气,一边嚼着嘴里的东西,一边声情并茂地夸赞:“啊,陆大厨好手艺!这份吐司加鸡蛋采用昨晚刚买的新鲜食材,以上 等非转基因玉米油为原料,加之大厨的爱心与真意,令人闻之不禁落泪、食之终生难忘。光是咬上一口,都能感受到你对祝嘉小姐的满满爱意!”
陆瑾言低低地笑出了声,目光宁静地望着我,“既然如此,那你愿意吃上一辈子吗?”
我一顿,有些摸不透这话究竟是字面上的意思,还是别有深意。
他究竟是在单纯地感谢我夸赞他的手艺,还是以吐司加鸡蛋来表达别的什么?
我呆呆地又咬了一口吐司,面上红红的,不知该回答一句什么。
他拿起手边的手机,居然也趁我不备咔嚓了一张照片,我顿时醒悟过来,急急地放下吐司去抢手机。
“喂,不带这么偷袭的!”
妈蛋,我刚才的样子有多挫我自己都不敢想象!何况我头发也没仔细梳理,还痴痴呆呆地抱着吐司在啃!
我张牙舞爪地伸手去够他的手机,谁知道手机的主人不躲不闪,大大方方地任由我拿走了那只手机。
我气呼呼地打开屏幕,结果发现它需要六位数的密码才能进去。
“密码!”我控诉一般望着他。
他倒是优雅地啃了一口吐司,神情愉悦地说:“祝嘉,是我的手机还是你的手机?”
那意思明摆着,就是不告诉我。
“不说?”
他啃吐司。
“真的不说?”我加大音量。
他还在啃吐司。
我眼睛一眯,猛地抓起他的手臂一口咬了下去,等我松口时,他修长好看的小臂上已然出现一排整齐的牙印。
陆瑾言眉头微皱,像看小狗一样看着我,也控诉我,“痛。”
我擦擦嘴,学着他的模样,姿态优雅地捧起吐司咬了一口,含含糊糊地说:“陆瑾言,是你的手还是我的手?”
“……”
“你痛不痛关我什么事啊?”
嘿,陆瑾言的偷拍行为让我学了一招新本领。
比如吃完早餐后,他指挥我去洗盘子,我就翘着二郎腿问他:“陆瑾言,是你的盘子还是我的盘子?”
比如他在厨房叫我:“祝嘉,把桌子上的抹布给我拿进来。”
我磨磨蹭蹭地装作不情愿的样子吧抹布递了过去,理直气壮地问他:“是你的抹布还是我的抹布?”
再比如要出门了,他在卧室换衣服时,淡淡地叫我:“祝嘉,帮我把阳台上晒着的衬衣拿过来。”
我优哉游哉地坐在沙发上啃苹果,还是那句话:“是你的衬衣还是我的衬衣?”
话音刚落,卧室的房门咔嚓一声打开,陆瑾言未着上衣,就这么袒…胸…露…背地穿过客厅朝阳台走去。
这一刻,我连苹果都忘了啃,只能呆呆地盯着他那修长劲瘦的上身、人鱼线若隐若现的小腹,以及……以及各种不足为外人道的细节。
他很快取下干净的衬衣走了回来,我捂着爆红的脸指责他:“陆瑾言,你真不要脸,居然耍流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你你,你居然袒…胸…露…背!”
他淡定地看我一眼,居然就这么停在我面前,镇定自若地说:“是你的胸还是我的胸?是你的背还是我的背?”
“……”我无语凝噎。
作者有话要说:让我们甜甜蜜蜜一段时间3!
然后我最近在纠结一个问题,是该在祝嘉毕业之前就行【夫妻之礼】,还是要等到毕业之后才划船?→_→这是一个问题。
我不想让陆叔叔显得太猴急,又觉得在一起相处很久除了亲亲以外没有其他进展会很虚伪。
好的,黄暴容在这里焦急地等待你们的建议!!!言之有理者,红包伺候!


☆、第40章 
陆瑾言回卧室换好衣服的同时,我坐在沙发上对着手机发呆。
屏幕上显示着今天已经是周末了;我与他厮混了整整两日;终于又要返校。
可因为他的存在,我真的一点也感觉不到学校对我的诱惑力,就好像有一根弹簧安在大脑里;一旦想到我要回学校了,时间离得越近,弹簧带来的阻力就越大。
还剩下半天时间。
我忽然间变得郁郁寡欢起来,坐在沙发上长吁短叹;真恨不能不再回去。
陆瑾言从卧室里走出来;干净简单的白衬衣与黑色休闲裤,搭配极简,不怎么炫酷。但这同时也十分深刻地揭示出一个道理:长得帅的人披麻袋也跟太子穿龙袍似的,长得丑的人西装革履那也妥妥的是挑粪大队出来的。
所以说穿衣服这种事情主要看脸。
他见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随口问了句:“已经帅到你挪不开视线的地步了?”
我赶紧伸手捂脸,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乱讲,明明是已经丑到不忍直视的地步了!”
陆瑾言不紧不慢地走到我面前,俯□来轻描淡写地拉开我的手,担忧地看我一眼,“这究竟是心理问题导致你不愿面对现实,还是视力问题导致你看不清真相?”
我瞪他,“我这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诚实!”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如此说来,应该是智商问题,审美观畸形。”
“……”他对自己的长相究竟是有多自信啊(╯‵□′)╯︵┻━┻!
我气呼呼地瞪他,可他却直起腰来,拿起桌上的手机往大门口走,“出发吧。”
“诶,去哪儿?”我顾不得生气了,也跟着站起来。
他从鞋柜后面回头对我扬起嘴角,不轻不重地吐出两个字:“约会。”
那颗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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