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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这该死的缘分-第30章

小说: 这该死的缘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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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伶俐说对了,我拒绝她的那个理由同样适用于佳琪。我不想参与大小姐的感情游戏,我要不起。不管你如何回避,差距就是摆在那里。
  她有一个幸福得令人嫉妒的家庭。父亲和蔼稳重,知书达礼,母亲年轻漂亮,聪慧过人。可爱的侄子,时髦的表姐,事业有成的表姐夫。还有,那样一个背景优越的青梅竹马。虽然不想承认,虽然说服自己这些都是外在的东西,虽然明白她给我的爱纯洁无暇,却还是忍不住问自己:你能给她什么?你能让她衣食无忧么?你能让她那双白白嫩嫩的手不做家务么?你能让她永远笑口常开没有烦恼么?
  不!我没有自信!
  我爱她,爱到放弃理智,不愿清醒。我爱她,爱到差点失去了自己。
  当留学申请通过的那一刹那,没有一丝一毫的兴奋,反而觉得是世界末日。手上是我努力了三年追求的一张纸,那么薄,那么轻。另一只手上却握着我和她的爱情。天枰的两端无法兼顾,就像鱼和熊掌无法兼得。
  她不会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分手的话。她不会知道,我忍受着多大的痛苦才能对她的眼泪视而不见。她不会知道,我有多么努力才可以不让自己回头看她。
  走!不要停留!哪怕犹豫一秒便前功尽弃!走!不要逗留!只要贪恋她一丝的温柔便永远无法狠心离开!我那样的决绝,我那样的不顾一切,我那样狠下了心伤害她,却还是回头了。。。
  她不会知道,我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将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蹲在地上哭泣,我的心被一片一片凌迟。她总是会在原地,等着我回头,等着我回去抱她,替她拭泪。差一点,差一点就忍不住冲上去了。抬起脚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唐佳炜。
  他将她抱在怀里,如同一世的珍宝。她靠在他胸前哭泣,那样声嘶力竭,惊天动地。
  完美的一幅画,我走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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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蓓篇(1)
更新时间2011…3…13 13:31:16  字数:3192

 我的爱情无法委曲求全。——孙蓓
  *
  我试图告诉自己我可以拥有,可终究还是无法自欺欺人。原来人活得太清醒,也是一种痛苦。
  我曾经告诫过莫小双,T大四少哪一个她都招惹不起,结果自己要死不死地招惹了一个祸害!陈可风是谁啊?那是北京大院里出来的高干子弟!那是政商两界通吃的名门之后!那是心机深沉的温吞笑面虎!可到底还是栽了。
  我问他:“你看上我什么了?”
  他一副儒雅俊秀的嘴脸,当真是朗朗如明月,温润如美玉般的人物。这么居心叵测地看着我,看得我都不好意思再问他这种傻问题了。管他看上我什么?反正他是我男人了。
  我承认,其实我挺虚荣的。往他那朋友圈子里面一站,瞧瞧周围那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活生生的呀,直戳到你心里去!也就唐佳琪那傻丫头毫无知觉的样子。
  说实在话,我那会儿挺清高的,虽然咱出生不好,但是咱特争气。别以为他微微笑一下,勾勾小指头咱就会屁颠屁颠地跟着赴汤蹈火。不就长得好看家世又好么,咱不惦记。鬼知道这家伙是吃错药了还是脑子被枪打了,居然隔三差五地打电话骚扰我。我又不是吃素的,既然他都这么正大光明且用心良苦地表示了,咱也不能落于人后不是?于是我说,陈可风,咱们谈谈。
  这绝对是有史以来最精简的谈判。
  “你的意思我收到了,咱们试试也无妨。”
  “好。”
  之后。。。于是。。。。然后。。。我们就勾搭上了,以一种不为人知的迅猛速度。
  唐佳琪闪着一双明亮纯净的大眼睛问我,老大你和风哥发展到什么阶段啦?我相当俊帅地抛下四个字“水到渠成”。小丫头崇拜到不行,直呼老大手腕高超。可不就是嘛,我不高超谁高超啊!
  别看陈可风那厮人模人样的,办的事没一样靠谱!光靠着那身板、那长相,一个两个觉得他脾气特好,实际上才不是那回事儿呢!明明心眼跟针眼一样小,还人前人后装雍容贵气的美公子。我没少挤兑他,装什么装呀,小样穿了马甲我还不认识你了?
  世人被他欺骗了。最悲催的是——世人甘愿被他欺骗。也就唐佳炜还是个明白人。
  记得那天唐佳炜生日,这位祖宗也是个不好招惹的主儿,一张脸长得实在漂亮,那双挑花眼,哎哟喂,这不妖孽么!也就怪不得那么多女人前仆后继英勇献身了。他们这伙儿人喜欢聚众生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就一破生日嘛,居然把整个星空酒吧都包了下来!我靠!想当初我一穷破学生,哪里见过这等架势,愣是把我和窦晓晓惊叹了个观止。
  “佳炜,你家的青梅竹马没来啊!”
  我敢发誓,陈可风这话绝对是有阴谋的。果不其然,唐佳炜一听这话满脸的抑郁,抿着薄唇一时蹦不出半个字。
  “你赢了。”
  然后我看到陈可风这厮脸上浮现一抹诡笑,该死的连诡笑都带着贵气!而后蹦出几个字。“省了一大笔礼金。”
  靠着我的聪明劲儿,立马【炫】恍【书】然【网】大悟,敢情这两人拿这事儿打赌呢,赌注就是今天唐佳炜生日的礼金。说实话,我倒是真的喜欢他们这一圈子里的人送钱不送物的光荣传统。一场赌,省了四万块钱祝寿礼金。四万呀四万,工薪阶层一年的收入啊!
  奢侈!糜烂!不把钱当钱!我心里有些愤怒,却怎么也发不出来。
  什么叫差距?这就是差距!活生生的!
  我臭着一张脸,语气不善地冷嘲热讽:“公子哥儿就是不一样啊!不拿我们小老百姓当人是吧?一破生日礼金就要四万,不如去抢劫!”
  那厮儒雅温和的笑笑,凑过来亲我嘴角,将我圈进怀里。
  “干嘛呀!”我不爽。
  “你这是仇富!况且,钱是我们自己挣的,想怎么花也随我们。”
  自己挣的?我瞪大了眼。似是瞧出我的疑问,那厮“好心好意”地解释:“玩股票赚了一些。”
  “投机倒把!”
  “孙蓓同学,别看不起投机倒把,这可是项技术活儿。”
  我暗地里猛翻白眼,对其不予置评。
  相处久了便知道这家伙是个极爱面子的人,明明酒量不行还来者不拒,表面上一派温和浅笑,啥事儿没有!其实躲在厕所里不知道吐了多少回。活该!我恶毒地想。
  我心里清楚得很,他是资产阶级,我是无产阶级。后来我们分手倒不是因为这些,而是自觉走到了头。
  细细想来,我跟陈可风真的是有些灵犀的。他说请我喝咖啡,我就隐隐预感到他要和我分手,果不其然!这厮连分手都是一副优雅公子的模样。
  “陈可风,我们分手吧。”
  瞧!我有多帅!分手绝对要比他先提,这样他才少点心理负担不是?我才不想让他觉得对不住我。
  此人默默腾腾地挤出一句话:“知我者,孙蓓也。”
  我大方地送给他一个白眼。“你前阵子有意无意地躲着我,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想分手了还不敢说,非得要我做这个反面人物。陈可风,心思够毒的啊!”
  他听完倒是歉意地笑,眼底是恍如隔世般的温柔。
  “别!别这么看我!我没你想得那么脆弱!”
  这厮装模作样的执起我的手,落下一个浅浅的吻。我立马抽回自己的玉手,拿起一边的纸巾厌恶地擦拭。
  “孙蓓,我就是喜欢你的豁达。”
  我干笑。豁达?潇洒?那时因为自知得不到,所以才能轻易放手!说不在意那绝对是在骗人,多少是用了情的。陈可风不比他人,头顶着巨大的光环,每走一步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不能说我不在意,因为我的确在意别人的目光,那些或羡或妒的赤裸裸的目光!分手也挺好,不用刻意粉饰自己,不用虚意摆高姿态,更不用委曲求全只为了求一个未来。
  既不可得,何必强求?
  与陈可风的相处一向是和谐的,与其说是情侣倒像是知交更多。我一直以为陈可风那厮一辈子就那样了,戴着一张欺骗世人的伪善面具,亲切友好地对待每一个人,连嘴角扯起的弧度都万年不变。实在没想到,他也有慌张凌乱的表情。
  那天晚上,他秉承着一贯的绅士风度送我回宿舍,小路两边是昏黄的灯光,身侧经过的学生时不时投来打量的目光,即便我与他的事情早已全校共知,还是有人好奇窥视。我虽然不喜欢,但也处之泰然,陈可风就更不用多说了。
  他陡然间停下的脚步让我吃惊,回头疑惑地瞧他,却不期然见到他惊慌失措的表情,眼神定定地锁住前方,如同石化般伫立当场。我分不清心里的震动是什么,下意识地随着他的目光看去,那一抹白净便落入视线。
  原来世上真有空谷幽兰般的人儿,竟是洁净得不染纤尘,莫非真是天上落下的神仙姐姐?那女孩脚步微顿,缓缓抬起垂下的眼眸,那个瞬间我居然感受到陈可风凌乱而粗重的呼吸!
  那双眼睛平静无波,沉静如水,清清淡淡地扫了一眼便迅速移开目光。脚下步伐不再迟疑,轻缓地飘过我们身侧。直到她远离许久,陈可风那厮还是一副呆样。
  “怎么?看美女看昏头了?”
  他从失神中渐渐缓过来,对着我轻轻一笑,那个笑容带着令我揪心的落寞,其中的复杂无奈丝毫不加掩饰。
  “旧情人?”我惊讶于自己语气中的酸涩,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我倒是要看看这家伙会有什么反应。却见他只是无奈苦笑,双手插着裤袋,脚步优雅地兀自前行。
  “陈可风!”
  我不是一个纠缠的女人,真的,所以我也就是叫叫他,并没有再追问。倒是他,突如其来的开口说:“孙蓓,我刚才是不是表现得像个傻子?”
  我白了他一眼,重重地点头。何止是傻子?还是属于那种痴傻!
  自然是心酸嫉妒的,陈大少爷何时曾对我露出那样的神情?他是万年不变的儒雅浅笑,何时这么失态?不是他不会犯傻,而是不曾遇到克星。而那个轻音,恰恰就是他的克星。美女我是见得多的,别的不说,光说我一个寝室的唐佳琪和莫小双,哪一个不是美女?唐佳琪那傻妞清纯可人的摸样也是骗倒了不少怀春少男的。倒是如陈轻音那样的人间仙女不曾见过,想起迎新晚会上她的惊鸿掠影,不由嫉妒得牙痒痒。什么人呐!居然抢我男人!
  可最后我和陈可风还是分手了不是?陈轻音不过是把导火索,真正的内因是——他不爱我。或许我不说破,他陈大少永远不会实打实地开分手的金口。可我是谁?我是孙蓓!我的爱情从来没有委曲求全。所以。。。因此。。。于是。。。我潇洒地放手了!
  陈可风假模假样地说:“孙蓓,或许我以后会后悔的,实在是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人了。”
  我大笑。“我那么好怎么不见你爱我?”
  他说:“我喜欢你,真的。”
  我叹了一口气,费力地踮起脚尖拍拍他的肩膀。“喜欢和爱毕竟等级不同,我懂的。”
  我也喜欢他,甚至差点爱上他。不,或许我真的是有些爱他的。可是我的理智告诉我,是时候抽身了,若是不管不顾的陷下去,只会是粉身碎骨。
  到头来,我还是更爱自己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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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佳炜篇(1)
更新时间2011…4…7 22:03:05  字数:3263

 我爱你,却不自知。——唐佳炜
  *
  我一出生就是个受欢迎的漂亮小孩,医院的护士姐姐特别喜欢我,对我那个眼冒爱心啊。而我隔壁温箱内的小家伙就不这么幸运了,谁叫她长得丑兮兮的呢?我的审美眼光很高,所以我一开始就不喜欢丑丫头。
  丑丫头家里跟我家走得很近,丑丫头的妈妈似乎特别喜欢我,硬是将我认了干儿子。我那时候还小,思想比较简单,考虑到认个干妈就会多出来许多吃的玩的,何乐而不为?因此我相当乖巧地凑上去叫了声干妈,我的干妈那叫个激动啊,抱起我猛亲。我的这个干妈长得很漂亮,丝毫不比我老妈差,但我就是弄不懂了,她的女儿怎么跟丑小鸭似的呢?直到我上了幼儿园以后,才严肃地意识到亲戚是不能随便认的。老妈经常说,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有人欺负妹妹你要为妹妹出头。我觉得相当麻烦,因为那个丑丫头的确特别容易被人欺负。
  我是万人迷,女同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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