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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东晋瑶光-第31章

小说: 东晋瑶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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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内容不外乎是:霍侍郎一朝飞黄腾达,便忘祖忘本。

想必霍瑜也想到了这一层,蹙眉不语。

霍长乐知道他在考虑自己,便道:“大哥,你不必顾虑我,就按爹说的做吧。”

虽然很清楚这样做才是最理智的做法,但只要想到自己以后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要跟厌恶的人同居一府,都会有种吞了苍蝇一样的厌恶感。她有种预感,这尊煞神请来了,想要请走,约莫是很难的。但是既然没办法拒绝,那就既来之则安之,只要霍凌安安分分,不影响到她的生活,她便不会做什么。

翌日早晨。

一辆马车在霍府门前停下。

一只柔荑轻轻拨开门前帘子,紧接着,一位身着粉色裙裾的少女从马车上下来,先是站在门前,宛如女主人一样欣赏着崭新典雅的霍府,然后,才施施然地在林管事的带领下步入霍府大门。

这人自然就是霍凌。

霍瑜已经下了朝,眼下正在亭中与霍长乐下棋,顺便品茶。就在这时,瞧见林管事匆匆而来,躬身道:“公子,娘子,四娘子已经到了。”

霍瑜的手顿了顿,便放下棋子,站起来整了整衣裳。霍长乐也随之起身。

两人步至偏厅,果然看到了一袭粉色身影坐在椅子上,那果真是多日不见的霍凌。霍凌听见脚步声,转头看向霍瑜二人,顿时起站了来,娇滴滴地笑道:“瑜哥哥。”

瑜……哥哥?如此肉麻的称呼,让霍长乐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边厢,霍凌还一边唤一边莲步轻移,小跑过来,未免她直直撞上来,霍瑜只好伸手接住了她。

没想到,这霍凌还打蛇随棍上,顺势抓住了霍瑜的手,撒娇道:“瑜哥哥,我们好久没见了呢。”然后转头对着霍长乐高冷地叫了一声:“三姐。”便完全当霍长乐透明了。

霍长乐反倒是因为不用应付霍凌的虚情假意而乐得轻松。对她来说,一个莫名其妙很热情的霍凌,比一个和往常一样不喜她的霍凌更让人觉得诡异、背后冒冷气。心中不由有些好笑地暗道:看来霍凌很清楚,要在霍府立足,最该讨好哪个。可惜清楚了又如何?本来便不是那么亲密的关系,却愣要表现得如此亲密,只怕霍瑜的背又在凉飕飕了。

霍长乐轻咳一声,道:“大哥,我今日约了若璋兄,这便要出发了。”

“好,早去早回。”

霍长乐点点头,便转身离去。临出门前,再回头,瞧见那边厢,霍瑜还在应付霍凌的热情。

“瑜哥哥,你可要带着凌儿游览丹阳郡城呢。”

“好说好说。”

“啊,还有,凌儿还想去……”

……

……

只是,在有意无意的一瞥下,霍长乐却发现,在出门前一刻,霍凌的眼睛看向了她。

******

实际上,霍长乐之前一直想去拜会那位檀香堂的掌柜,自从发现了掌柜便是谢若璋本人之后,之后又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便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前些天,她捎了一封信给谢若璋,并没有直截了当地说想要拜会他,只是列举了一些有毒的花的种类。

这些所谓有毒的花,并不是指它们具有剧毒能够杀害成年人,而是指它们对人体会有生理上的影响,比如使人亢奋、引发哮喘等,而略略施以应用,便能够把这些特征变成药理知识。

她就凭着记忆列举了好些种:比如说兰花,它的香气会让人兴奋,从而引发失眠。还有郁金香,人或者动物在郁金香花丛中停留超过两个小时,便很容易头昏脑涨,出现中毒反应,因此在人居住的、不够通风空旷的地方不适合栽种郁金香。

霍长乐知道谢若璋喜欢与香料、配药有关的东西,这不仅仅与她兴趣交叉,而且也是一种对他的投其所好。霍长乐知道,单凭着“一同吃喝玩乐”这个方法,是很难去发展、维持一段有深度的感情的,她不希望自己与谢若璋的关系变成只有玩乐才会想起对方的酒肉朋友。毕竟,她不需要这种朋友,谢若璋想必也不需要。

她变得贪心了,因为眼下她想要的是一段交心的关系。

前面便说过,霍长乐希望能够与谢氏关系紧密一些,这本来只是对自己后半生利益的考虑。然而,自从上次验尸事件过去后,她的心情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只希望与谢若璋走得更近一些。

不过,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是一般人看到了特别优秀的人一样,只是一种单纯的欣赏倾慕心理。她不认为自己与其余希望结交谢若璋的文士有何不同。

而这封信发出去之后,果然勾起了谢若璋的兴趣。于是,才有了今日的邀约。顺带一说,谢若璋的回复自然也是用信件回复的。霍长乐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的字。她看过许多人的书法字,比方说,霍瑜的字就很好看,端秀潇洒,而与之相比,谢若璋的字不能仅仅用好看来形容,已经上升到了一种艺术的高度。

于是这件事便这样敲定了。只是没想到赴约这日,恰好是霍凌来到建康之日。

此亲非芳泽

到了赴约这日,霍长乐是步行过去的,只有皓雪陪着。

来到了檀香堂,霍长乐当即熟门熟路地跑到了内堂,檀香堂的伙计看见那日那个好看的娘子又来找掌柜了,都露出了暧昧的笑容。

皓雪便识趣地留在了外间,霍长乐知道她呆不住,也不愿一直拘着她在檀香堂内,便给了她一些钱,让她自己出去玩,只道要注意安全,两个时辰后回来。皓雪果然是孩子心性,接过了钱便欢天喜地地道了句“谢谢娘子”,便跑出去玩了。

瞧见霍长乐走了进去之后,门外三个伙计中,年纪最大的那个中年男子大力一拍另外两个年轻人,道:“你们两个小子,给我打醒十二分精神伺候那位娘子嘞。”

“嗯?为什么?”其中一个揉着惺忪的睡眼,疑惑道。不能怪他贪睡,这里空气中飘荡的香味有安定心神的作用,闻久了便很想睡觉。

“照我财叔来看,那位娘子呀,未来很可能是我们掌柜夫人呢。”那中年男子咧嘴一笑,露出了两颗明晃晃的金牙。

“……”

这些对话霍长乐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刚步入内间,便瞧见谢若璋正靠在一张贵妃椅上,双眼阖上,似乎是在歇息。

这么安静地一看,却发现眼前的男子,尽管已经是二十四五岁的年龄,可他的容颜依然像是十八‘九岁一样清秀。挺直的鼻梁下,是色淡如水的唇,嘴角微微翘起,仿佛做梦也在微笑一样。只是那长长的上挑的眼缝,却显得他有些凉薄。眼角下一颗小小的泪痣,又为他添了几分妩媚传情。那修长的脖颈,犹如天鹅的脖子,若是暴露在喜好男色的人面前,恐怕会引人想要一亲芳泽。

不知为何,霍长乐不由放轻了手脚,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才觉得有些不妥,正想退后,就听到前面的男子微微动了动,接着,他轻轻地哼了一声:“唔——”

他的声音本就十分低沉性感,眼下这种睡眼惺忪之时发出来的声音,更是撩人,仿若某些时候的呻‘吟声。吟者无意,然而听者却犹如有羽毛轻轻划着心脏。饶是霍长乐如何淡静,也免不了面红耳赤了一下。

瞧他似乎是即将醒来。霍长乐往后退了一些,想了想,又再退后几步,一直退到了门口的位置,然后再次推门,故意发出了一些声响,刚好赶上了他睁开眼睛。

“若璋兄,可是我打扰了你的午间休憩?”霍长乐无辜道。

“无碍,我也是刚刚醒来。”谢若璋微微一笑,整了整衣裳,“方才太累了,不知不觉竟然歇着了。让娘子看到这么一个场景,真是失礼了。”就在他整衣裳的时候,霍长乐脑海里却依然在不断重播那句“唔——”,神游太虚地想到:若是谢若璋去到青楼,就冲这性感的声音和纤细的锁骨,一定是个红牌呀。

两人闲聊几句,便开展了正题。霍长乐便依言写下了自己所记得的毒花。一开始来到东晋的时候,她写得一手标准的狗爬体,还紧张了一段时间,害怕因为字体不同,会被人识破她的身份。只是后来多方暗中打听,却发现这个霍三娘子本身也不习功课,所写字体与她如出一辙,便也放下心来。这几个月,她一直在坚持苦练书法,眼下已经算是很拿得出手。

只是,在谢若璋面前写书法,总让她有种班门弄斧的感觉。

谢若璋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写下的东西,开口道:“百合闻久了,人会变得如同饮酒之后,这是为何?”

霍长乐随口道:“这是因为它的香气里含有兴奋剂,久闻过后会使人过度亢奋,如同饮酒过后,甚至夜不能眠。还有,它的香气闻久了,也会伤害到人的嗓音。”

谢若璋沉默了一会儿,道:“……什么是兴奋剂?”

霍长乐一愣,才发现自己不小心把现代的词汇代进来了,便转头答道:“兴奋剂——”没想到这一转,嘴唇却不小心碰到了一个软软的带着人的温度的物体。

定睛一看,那赫然便是谢若璋的脖子。

她,方才,亲了他的脖子一口。

三秒之后,霍长乐终于石化完毕,很快恢复了淡定的表情,很快便明白了原委:原来,是谢若璋俯下身子来听她的话,没想到挨得太近,又猜不到她会突然转头,便不小心碰到了。只是心里默默吐血:难道她心里已经产生了某种潜意识么?方才一直盯着谢若璋脖子看,还说什么狂徒会想要对他一亲芳泽。敢情自己潜意识里代入了狂徒的角色?所以才会这样亲到了他的脖子。

思及此,她有些囧地想道:还好,还好,不是最狗血的嘴唇。这是一个意外,意外。

谢若璋也愣住了,半晌,忽然眯起眼睛,道:“娘子。”

“是。”

“你的耳朵红了。”

“……”

“眼下,脸也红了。”

“……这些你可以不用告诉我的,真的。”

谢若璋嘴角似乎微微抽了抽,半晌忽然爆出一阵大笑,“哈哈哈,娘子可真是有趣得紧。”好不容易在霍长乐的斜睨中止住笑意,才笑吟吟道:“娘子若是想要对若璋负责,也不是不可以的。”

“……”霍长乐看了他十多秒,果断道:“我们方才说到何为兴奋剂,现在继续说罢。兴奋剂便是一种会让人的精神状态处于极度亢奋状态,生理机能被人为地达到高峰的一种药物,只是对人体的伤害很大。”

谢若璋也没有再提方才的事,只是那嘴角略带调侃的笑意却怎么也止不住。

一直到下午时分,霍长乐才从内间出来,却瞧见皓雪一早就等在外面了。这可是非常稀少的事,毕竟以前很多次,皓雪都没那么早回来。

霍长乐眼光一转,便瞧见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雨势极大,在外面街道上撑伞而走的行人都显出三分狼狈,便顿时明白了皓雪之所以那么早就回来,只是因为没有伞罢了。

这么说,也就是——她们都没有伞。

“还是若璋送娘子一程罢。”谢若璋在背后悠悠笑道:“就当是给娘子……的谢礼。”

霍长乐自然也同意了。等他们走远了,那自称财哥的中年伙计再次狠狠一拍两个睡眼惺忪的年轻伙计,咧嘴笑道:“你们可知道这一幕该如何命名吗?”

“财哥请说。”

财哥轻轻哼笑道:“一物降一物。”说完,咧嘴一笑,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两只金牙闪闪发亮。

另一边厢。

霍凌缠着霍瑜缠不了多久,霍瑜便抽身离去,只吩咐林管事好好照看她。看着霍瑜离开的背影,霍凌脸上的笑容依旧天真娇憨,只是眼底却飞快地闪过一丝轻蔑:若不是为了在这儿住得舒坦些,她可不会这样讨好他。爹爹说过,霍瑜眼下是最有希望振兴江州霍家的人,而如今的霍瑜经历一场官场大难后,也依然保得住一席之地,便足以证明他早非吴下阿蒙。

可是,那又如何?对这对兄妹,她终究是不能喜欢得起来。不,若不是因为霍长乐,她或许还会比较待见一下霍瑜。毕竟,她对霍瑜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一方面,她确实倾慕这个大哥,可是另一方面,这个大哥的同母幼妹,却是自己最厌恶的人。若是没有霍长乐,恐怕她便能顺理成章地分到霍瑜的关爱了。

细细想想,早在小时候,霍凌看到病怏怏的霍长乐,就越发觉得她死气沉沉、呆滞愚钝,再加上因为她那短命的娘亲,自己的娘亲才坐不上正室夫人的位置,在种种思想的灌输之下,她早就对这个三姐心生不喜。多年来也是随意欺负,霍长乐在她眼里不过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而已。只要她喜欢,随时可以一只手指碾死她。

可是后来,霍瑜回来了。这霍长乐也是性情大变,一下子害得她好惨,最终还因为她,让自己必须嫁给一个草包。难道说从前那副愚钝的样子也只是韬光养晦?这么一想,霍凌便更恨霍长乐了——连带着霍瑜的份。

于是,在婚期将近的时候,她便说服爹爹,让她出来“见见世面”。实际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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