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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猫寻之旅-第49章

小说: 猫寻之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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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这样也不是办法啊!我们得想个法子才行!”

“难道我不知道?”听声音该是那为首的凶汉,嗓子沙沙的,仿佛随时准备扯破喉咙大吼,“上头交代下来的活儿,怎么说得有个交代才行啊!不然我就惨了……告诉你们!老子惨了,你们谁也别想有好日子过!”

“老大,我有个问题……”

“说!”

“为啥我们要跟一只猫过不去呢?这只猫有些奇怪!它会说话!”

“说话?”那为首的凶汉有些摸不着头脑,“你说它跟你说话了?跟你说啥来着?”

“我们围住它的时候,我看它的模样,好像在说什么……”

“啵”地一声,有一个人倒在地上叫唤,只听得那凶汉骂道:“胡说八道!你有那心思胡思乱想,倒不如想想到时怎么跟上头交代!”

(四)

寻听着这番对话,又可怜他们又感到好笑。它示意死灵撤了传送,不再接听。不管接下来还有怎样的闹剧上演,这都不重要。即使是接下来矛盾进一步升级到你死我活,也都不值得伤脑筋。反正死亡早已经是过去的事情,自己希望的,只不过是了解自己想知道的东西。生灵以及人类会因为仇恨做出来的事情,倒也不无聊。想想看,他们会用来对付寻的法子,该是向来对付同类的法子吧?平时还真是没有机会可以看到呢。更何况结果,寻也没有生命可以让他们夺走!这跟电影院里看完一出电影,顺便吃完爆米花和饮料后开溜,有什么不同吗?

所以它理所当然地等着好戏上演,而没打算买票。寻从来看电影都不买票的,这是它的习惯。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寻的确过得很是……严肃。不管是跟明璐的人类同族捉迷藏玩游击,还是跟寻仇的巨龙一族打交道,甚至是组织臣民侦破祭灵指挥一些死灵搞出来的小动作,寻始终都兴致勃勃,毫不懈怠。

这些仇人比最好的老师还要尽职,丝毫没放过任何一个循循善诱的机会,全心全意地锻炼寻对付他们的本领。出于对他们的重视,寻跟他们切磋的过程中,几乎什么也没让他们留下。

“藐视!这是对我们绝对的藐视!”某大城市百层高楼上的一个会议厅里,一个坐在重要位子上的胖子正愤怒地把手里的报告书揉成了一卷,狂砸桌子。

参与会议的家族成员人手一份报告书,看完以后惊骇之余,也不禁好笑。明家风光了三五代,从来都是嚣张别人,没有别人嚣张自己的份儿。这一回接到了个消息说是一个不起眼的后代被个猫型生灵宰了,理事的便随便派了些小杂鱼去死要回点面子。结果除了第一起人运气好些,只砸伤了一个脚趾之外,其他发生遭遇的无一例外,统统浑身焦黑、嘴里冒烟地不省人事,结果就是悉数告负,完败归来。但奇怪的是,这个神秘的对手始终没有夺走任何一个生命。虽然失败者全身上下毛发焚尽,衣物全毁,全无抵抗能力,但每一个都活着。

似乎除了首领的说法之外,很难解释得通了。这实在是藐视。

不过会议过程中,除了大家发了一通脾气,表达了各自的愤慨之外,也没有什么建设性的结果出台。除了派多了一队人马去继续执行任务之外,也只是知会情报部门探探这趟浑水到底有多深。

龙族和祭灵的状况跟明家仿佛相似。只不过寻的底细他们是大概知道的,但同样没有什么好法子来讨回公道。雷电对付死灵硕鼠能够知道,同样聪明的生灵和人类当然也知道。只是这只猫不但不怕雷电,而且它用来击溃三方人马的,就是威力无限的雷电。

这日子咋过?被派往继续完成任务的三方人员,望着晴朗无云的天空,只觉得前途暗无天日。

(五)114

接下来的状况陷入一面倒的尴尬场面。两方是人类在不同领域的佼佼者,另一方是生灵中响当当的角色。这一拨人马不同于之前的先遣部队,各方都动了真格的。明家的野战军火力,龙族的法术都不是吃素的,跟寻一对上就法宝尽出,轰得惊天动地。祭灵也起用了凶悍无比的雾态死灵,化作漫天迷雾,挡住了阵中所有眼睛的视线。只是想拿这样的阵仗来挽回面子,也未免太小看了寻。迷雾?寻什么时候用得着眼睛?无数的死灵帮着它通风报信呢。一点点几乎看不见的电,就把祭灵积蓄的死灵扫个精光,自己的伙计丝毫无损。至于杀伤力强悍的明家与龙族,被寻略施小计,一个不小心就相互对轰,龙族引来的山洪,把明家的人冲了个七零八落;而明家的炮火,同样将为数不少的龙族炸了个稀巴烂:谁叫双方的目标都是寻,而寻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速度,能瞬间就绕地球一圈呢。结果三方人马的奋勇出击,被一只猫耍的鸡飞狗跳,基本上全军覆没。

大获全胜的寻却郁郁寡欢,丝毫没有高兴的样子。

“王,似乎您不高兴?”一个死灵小心翼翼上前,方才伟大的王大显神威剿灭强敌的风采,那不是任何一个死灵办得到的。虽然助长了众臣民必胜的信心,但也从正面掩盖了王平时温和善良的一面。

寻翻了个白眼,闷闷不乐地趴了下来,“当然了……我拿什么高兴啊?”

寻从来没能把杀戮当做乐事。杀戮带来死亡的恐惧,给原本安宁的世界蒙上愁云惨雾,使平静的家园瞬间成了战场,那是野心家的最爱,杀人狂的期待,却不是寻想要的。

寻欣赏蓝天白云的飘逸,月明风清的爽朗,惊涛拍岸的壮美,它走在世上其乐无穷,何时何地都会有心旷神怡的享受。可在这场战斗中,寻悲哀地发现,自己的背后,就是最美的所在,而自己不但无心可以观赏,甚至亲手将它毁掉。洪水炮火过后,一片狼藉,所有的生气,都随硝烟渺无踪迹了。

这就是斗争,这就是自己以往最为痛恨的行为。可是今天,自己不但参与其中,而且还是竭尽全力地进行,在自己的筹谋下,生命逝去,家园尽毁,漫天尽是愁云惨雾。这里没有一个人或者生灵变为死灵,因为没有一个杀人者会感到后悔。

寻的臣民们从来没有这么激动过。它们在无数的岁月中战战兢兢地躲过,害怕被伤害,害怕被发现,害怕被遗忘,害怕被追寻。这一场针对人类和生灵的斗争,居然胜利的一方是自己的王。它们低沉微弱的心一下子鼓得满满,就像节日的孩子口中的气球。

看着活跃激动的臣民,寻深深地感到孤独的悲哀。这是自己在做的事,这事的确也只有这么做。可自己心里,丝毫得不到大功告成的满足。

(六)

明家、祭灵、龙族得到了最新战况的反应,自然又是一番暴跳如雷。

再次损兵折将,对人才日益凋零的祭灵和龙族无异雪上加霜。祭灵对祭灵人的培养有多困难,祭灵人收服一个有分量些的死灵就有多困难。被寻这一下子毫不客气地一笔勾销,祭灵犹如对着昨天头发还光可鉴人的娇妻到今天成了光可鉴人的光头,几乎吐血把自己淹死。龙族更惨,一个派得上用场的成员培养期就得数百年,若还要把呼风唤雨兴风作浪这些法术学个七七八八,时间上还得翻一倍不止。这一回要不是被寻欺负得狠了,龙族也舍不得把仅有的有生力量派来。原想群龙神通广大,寻再怎么厉害也死定了,没想到它们没死在寻的手下,反而全数夭折在盟友的炮火中。血肉之躯,怎么抵挡炮轰火烧?弹片纷飞,气浪滚滚之下,龙族引以为傲的壮实身躯跟纸糊的风筝没有太大区别。结果前来收尸的队友,愣是收不到一具全尸。

捡回一条命的幸运儿正在猜测着下一个谁倒霉。然而,回头报丧的三方残余人员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回驻地待命,上头自有道理。

这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人类的纪律性毕竟略胜一筹,丝毫没有走漏两大势力暗自吃瘪的消息。可生灵就不同,消息不是想隐藏就隐藏得了的。每个生灵都有它的位置和影响,一旦发生了变化,左近相关的一应关系马上就会觉察到。

这一只猫引发的血案在生灵世界中掀起了轩然大波。没过多久,生灵中谁都知道龙族的力量被大大削弱了,不管是龙族在生灵中地位的暗降,还是猫类生灵身价的潜升,都将众多眼睛的焦点指向了寻。寻的名声登时响遍了半边天。

出乎众生灵意料的是,本来就心境不佳的寻,因为这个事情,更加是烦透了。平心而论,这种折磨比起前些时候的明打暗杀,在效果上中用得多。

“还让不让我安生了!”寻的咆哮惊飞了树上一群舒舒服服挤在一块栖息取暖的鸟儿,振翅高飞的鸟群好像一张大网撒向天空,落下来的时候都隐没在不远处的树林中,再也不露头了。

寻照旧躺那儿垂头丧气。近来走到哪儿都听着自己的名字被无数生灵念叨,真不知道这些家伙往常躲在哪儿不声不响地,这一下子约齐了出来吓人不说,还不约而同地拿自己名字开涮,害得自己每一步都提心吊胆,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生怕神经一松弛下来,耳边响起呼唤自己名字的古怪嗓门时,会让自己崩溃掉。

“王,这儿也不好吗?”宝石死灵显得很无可奈何,“这已经是我们能够找到的生灵最为稀薄的地方了。要不您将就一下?”

“我也没说不好,偶尔发发火,有益身心健康。”寻扁着嘴趴了下来,盯着石缝里爬来爬去的蚂蚁。这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命了。这么勤勤恳恳,这么油光滑亮,这么团结协作……最难得的还是沉默寡言!

寻决定就在这里先避上一阵子风头。

(七)

寻过得最为惬意的就是这些天。

没有血腥味儿,没有冰冷彻骨的触感,没有发自灵魂深处的绝望嚎叫,寻几乎不记得痛苦的滋味。历经折磨的好处,就是很容易满足于平常的所有,从不对睁眼闭眼的过活有任何的不满。何况这本来就是个不错的地方。

这是个秀丽的山谷。树木繁阴,花草茂密,阳光下弥漫着清新香甜的滋味。一条纤细的流水从低凹处淌过,淹不死兔子也挡不住蚱蜢,尽头指着云雾缭绕的深山。

不过寻很快知道什么叫做好景不长。

下雨。

首先是乌云挡住了阳光,空气变得阴冷。之后雨水打湿了泥土,小溪也淹过了两岸,每一步下去都拖泥带水,不时还硌到砂石。寻虽然不至于泥足深陷,但遇上这样的天气,也只大叫晦气。

这样的天气,最好是躲在家中把被子盖得严严实实。可寻从没想过回家。所以它不断地更换着比较舒适些的地方,这种自私兼恶作剧性质的行为时常打扰一些安分守己的生灵。或许寻看待自己时,是只可怜的猫咪,只是来躲避淋雨;而对四散奔逃的生灵们来说,遇上的是个前来打家劫舍的凶狠山匪。虽然这些老实的居民没有任何怨怼,毕竟它们同样地不断更换宿地,这儿住不了就另选一处算了。这个山谷就是这么和善,居民从来不用为了一处更为优越的住所狠命相搏。反正住得了的地方到处都有,哪儿也不缺阳光雨露。

打架吵架多耗气力!费那劲干嘛?

寻在这儿东拉西扯叨扰惯了,对外头的瓜葛恩怨越来越是淡忘。它有时甚至会怀念起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就是没去想自己干嘛要到这里来。这里是个安乐窝,但不是天堂。

这一天它循溪而上,在水源的附近闲逛时,发现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一种热烈向上的作风,一种分工明确的格局,一种聪明智慧的分寸。

硕鼠。

出于对硕鼠的熟悉,寻没费多大事就找到入口。这座硕鼠的城市仍旧是寻熟悉的风格。深藏山腹而不缺阳光,建筑结构简约而高效,每一处资源都利用得叹为观止,这是一座努力走向梦幻之城的年轻城市。寻暂时没想跟这里的居民打招呼。它没学会把这种礼貌当做习惯。它的习惯是看完再说。

硕鼠们当然不会发现一只猫在窥视着自己——任何一只老鼠都不会发现的,这是猫天生的技巧——它们各行其是,忙乎着自己的活儿。

寻一直对硕鼠有着特殊的好感。不光是它们照顾过自己,照顾过自己的朋友,也不单单是它们同自己有过一段一起生活时光,同艰苦共患难过,而是它们曾经令自己感动。

这种好感从未消失,但寻觉得自己该走了。当它走过这座城市的集会厅时,很不经意地好奇里面的客人。这种身材高大、气势逼人的生灵,寻并不陌生。尤其是刚刚淡忘的回忆,总有不时复苏的迹象。是龙族。它们正谈论着共同建设这座城市的过往将来,寻却已无心留恋。

它走出了这座腰身宽阔的大山时,夜意正浓。天上又一轮满月,照着它孤独的身影。

第六十五章 花开梦蝶笑东风

我知道我是寻。独一无二的寻。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不适合我……但我已经离不开这个世界。——不是日记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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