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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猫寻之旅-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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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一样,也是硕鼠。”

“什么是硕鼠?”这家伙活像土著看到原子弹,打算刨根问底了。

寻却比它还疑惑:还有不知道硕鼠的硕鼠?

“硕鼠就是比较大个的老鼠……”寻自己也觉得这样解释似乎不太恰当,“比较聪明比较灵活比较漂亮……”

“有智慧的老鼠是吧?”老实硕鼠点点头,“这么说我就明白了。”

我有说什么吗?明明是你自己说的!

寻被这老实硕鼠憋得说不出话来。

第四十章 策鼠

硕鼠一般都不笨。

由于进化的关系,它们头脑发达,思路清晰,即使在莫名其妙的状况下,往往也很清楚该做什么。而且因为硕鼠内部分工明确,该干嘛干嘛去,一般不该它们做的事情,不太会落到它们的身上。从他们家族区分的状况就可以略见一斑,钻研医疗的从不必考虑饮食,制作日用百货的从不必考虑交通。一切都很有条理,所以它们的工作效率很高,不但许多方面都不必人类差,甚至有青出于蓝的状况。

但是相对而言,工作的时间多了,跟别的生灵打交道的机会少了,它们的交际能力就大多显得拙劣。很多硕鼠不懂得待客之道,寻在梦幻之城的时候,有一次问候一只硕鼠,问它是否已经吃饭;而它回答:食堂还没开工!你是不是在发晕?噎得寻说不出话来。

所以寻实在无法理解,假如没有外力协助,硕鼠们光靠自己,怎么能够建造出如此宏伟壮丽的梦幻之城,又怎么能够把那么多的基层工作做得踏踏实实。照寻的看法,它们的脑子能够那么发达,应该不是用手脚劳动的结果,而是脑子动得多的原因。

现在它明白了。

硕鼠手下那么多的智商低下的同族,哪儿用得着自己动手?

硕鼠在族内威望甚高,到老鼠之中略事鼓动,立即一呼百应。老鼠别的长处没有,在生育上,绝对是第一流的高手。无穷无尽的老鼠供着硕鼠驱使劳作,做什么都是事半功倍。

眼前这座坑坑洼洼的建筑,比起梦幻之城的规模,已经是极端粗陋的作品了;但如果让数十人类工具齐全来建筑,怕是也得有数年功夫才能造得出来。它的块头直逼摩天大楼,只不过是横卧在地的摩天大楼,而上面的孔洞密密麻麻,虽多却不杂乱,隐隐有着大小高低的分别。可见其中住着的老鼠,身份也有着不同之处,犹如一军之中将帅校卒,高低各异。

这只硕鼠自称自幼居此地,给自己起了名字叫做独,从来不跟外面的同类来往。但自从自己出生以后,同族都十分敬畏,因此常常指挥它们做点这个做点那个。这座群居之所,也是自己指挥它们搬泥运土造出来的。时不时也得让它们去找些合用的东西回来。

“那这些麦秆?”寻看着一地乱糟糟的麦秆,摇摇头。

“嗯,很简单嘛。”独摇晃着大脑袋,“那几个人不常吃鱼,不知道鱼和水果一块吃下去很容易拉肚子,支开它们然后搬走,就这么简单。”

鱼和水果?

寻服了这只硕鼠了。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寻问独。

“当然是吃过了亏才知道,”独苦笑着说,“硕鼠也是很贪吃的。”它倒是很快接受了硕鼠这个名称,觉得很是形象,对外面的同类充满了向往,一个劲地唆使着寻带自己去寻找它们。无奈它的措辞实在是生硬而直接,寻听得连连摇头。

“你还是不要出去的好,”寻建议它,“我怕你出去满地找牙。”

“我的牙很结实的,”独不解其意,“吃什么都不会掉。”

寻差点没郁闷得晕过去。

独是一只未受启蒙的硕鼠。它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只有天生的智慧,因为它诞生在鼠群中,所以自幼与群鼠相熟,沟通交流都没有问题,所以萌生了这种指挥群鼠的才能,指挥起来得心应手。

它告诉寻:“世界上没有老鼠做不到的事情,同时也没有老鼠领会不到的意思。”

寻很明白它的意思。当然寻不是老鼠,只不过寻也是很聪明的。独的意思是说,只要老鼠服从它的指挥,世界上已经没有它做不到的事情。

没有。真的没有。

就算要摧毁一个人类城市,也不是做不到的。

谁能提防老鼠到饮水里下毒?或者到发电厂里放火?

要是一个人类发现了这么危险的生物,或许已经绞尽脑汁在想方设法将独斩尽杀绝了;但站在这里的是寻。寻觉得,不管是硕鼠或是人类在这地球上主宰众生,自己都无所谓,所以它也乐得看着一群老鼠围着独团团转。

“那你要麦秆做什么?”寻好奇地问,“好像这东西不能吃?”

“当然是用来通气。”独说,“这么好的管子,烂掉可惜了。”

“管子?”寻一脑袋的问号。

“老鼠们的洞穴里,墙壁并不厚,通上一根,透气就好得多了。”

“老鼠也需要透气吗?我以为它们在洞里是不用呼吸的。”

“老鼠不用透气?”独有点儿不高兴,“不透气活不下去的。有些小鼠仔就是这样在洞里莫名其妙闷死,所以这些麦秆我用得着。”

“你真是关心你的同族啊。”寻称赞道。

“它们很乖巧的,磨牙都只往石头上去磨,从不破坏自己的家。”独有些狐疑,“其他的硕鼠不关心这些同族吗?”

“这个……我也说不清。”寻支支吾吾。看以前肃对待貌似的态度就有些不冷不热,估计这还是看在寻的面子上特别善待的。如果面对的普通老鼠,只怕不会把它们当作有脑子的动物。

“我会爱护我的同族,是因为它们是我生活的伙伴。”独侃侃而谈,“如果我的生活发生了改变,我不一定能够这样爱护它们,它们也未必听我的。但现在,我不会让它们过得不好。”

那么一大群老鼠不可能跟着独去探望自己的同类,所以独最终没有离开。寻道别了它们,独自回到地面。

寻远远地离开那大木棚和小草屋,站在远处看着这个山谷。没了麦秆的父女俩,生活会依旧那么美好;即使他们对自己的肚子狂泻没头没脑,日子也不会过不下去。只是,他们的目光依旧停留在地面以上。他们不知道,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泥土,下面栖息着的,是一群有指挥、有组织的鼠类,指挥者叫做独,是一只硕鼠。

上头是两父女,中间是泥土,下面是独指挥着的鼠群。人和鼠就这么奇特地协调着生活在一起,两不相知。

第四十一章 梦醒

“你是一个死灵。”寻满怀惊慌地从梦里醒来时,脑海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这么一句冷冰冰的话。

寻睁开眼看看四周的东西,远树风中如波涛澎湃,阵阵激荡;眼前附近人家的阳台上,晾着的衣服摇摇晃晃,招摇飘展。这些平淡无奇的东西实实在在,十分鲜明,十分真实,让寻渐渐安静下来。虽然只是普通人家的屋顶瓦上,硬邦邦冰冷,还崎岖不平,也已经强似梦中的惊涛骇浪般生死角逐。寻好不容易让心情平伏下去,那种仿似大海中一叶孤舟、被如山的巨浪举起拍下的惊心动魄,尚且在周身牵动着一阵又一阵的战栗。

多久没有这样的梦了?寻问自己。自从进入梦幻之城前的山洪之夜后,寻从未发过如此可怖的梦。

寻梦见,自己在花花绿绿的大千世界中晃晃悠悠。一切如许美好,令寻如痴如醉。在迷人的春光中,光与影斑驳陆离,忽分忽合,一时拼成彩蝶双翅,一时化作蓝天碧海。极尽妍态,莫可名状。

无止境的变化,渐渐从寻心中牵引出往事种种,如酒后面红耳热,醉眼迷离,而后心中所蓄,狂涌而出,无异江闸甫开,一泻千里。其间大悲大喜,柔肠百转,又或者毫厘心思,唇边微意,又或者椎心痛楚,切齿恨极,铺天盖地而来,寻在七情六欲的剧变中,越来越迷失自我,或是追逐着遗憾与失落,忽而陷身于寂寞与空虚,所爱,所很,所欲,所惧,不知何时膨胀成无形无色的大团障碍,使寻来回碰壁,寻在里头使劲挣扎,却无由摆脱。

突然天上一个响雷劈下,一道凌厉已极的电光,将寻的身体化为灰烬。本该烟消云散的寻,却以这灰烬的模样望着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七情六欲茫然以对,任由它们从自己身体穿过,丝毫留不住。那一丝丝勾勒出寻原本模样的灰烬,仿佛承受不住,一旦牵挂着哪一丝情,哪一丝欲,随即就会散得无影无踪。待它们透体而过之后,又慢慢地恢复原状。不一时,应有种种情感都烟消云散,寻却开始惊慌起来,拼命想要留住哪怕一丝一缕,却只能看着飘散的情感随风而去,无力回天。

我还剩下什么?寻心中一阵凄然,而过不片刻,连这阵凄然,也已散落无踪。寻被这个世界越淘越空,简直连最后一丝死命挽留着的眷恋,早晚也保不住。天要塌了,还是地要裂了?已经到了必须将一切归还的时候了吗?

寻渐渐连灰烬也淡化,尽管它不愿意,但无论它作出怎样的努力,也从未有什么能受到它的挽留而改变。一些清澈的冉冉升天,一些浊重的郁郁归地,寻只剩下一个虚影,仓皇地在绚烂的世间来往冲突,却发现自己只是在原地不动,再如何地挣扎变化,也只是让自己越来越无力,越来越恐惧,之后似乎连恐惧也越来越淡,剩下麻木。

“为什么?”寻留得住的,只有一个早已产生的问题。

“你是一个死灵。”

茫茫天地之间,仿佛亘古洪荒之前早已注定,响起了这一句冷冰冰的话。话语既金声玉应地悦耳,却又不带一丝情感。

寻的梦就此粉碎无踪。剩下寻毫无防备地站在依稀尚存的梦境与扑面而来的现实之间,经受着残酷的磨砺。

生命与情感属于生灵。

死亡与残酷属于死灵。

“你无法拥有我。”寻仿佛听到了梦中流逝的情感嘲讽般而又依依不舍的呢喃,这令它本来已杂乱无章的心情,更如野马无缰,直是恨天无把,恨地无环。

梦只是梦。天地之间的生气蓬勃,丰盈充沛。寻还是寻,死灵之躯包裹着的一颗生灵之心,向往光明,向往喜悦,丝毫不为生命的远离而咬牙切齿,步向黑暗。

可是,寻知道,一切都会变的。

世界,并不是寻的世界。寻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它早已经历了无法统计的年月;如有一天,寻要告别这个世界……

世界难道还会因此而消失吗?这不太可能。

为什么我喜爱的,一步步离我而去;我厌恶的,却一步步紧跟上来?寻苦恼得直敲脑袋,却也明白,命运并不在自己手中。不管自己的命运接下来是险恶还是顺利,都只会遇上,不能躲开。

当然,寻也没打算躲开。躲开干什么?该来的总是会来。不如坦坦荡荡地接上,痛痛快快对上。

不定博得个满堂彩呢。

只是,寻没打算在世界里呼风唤雨,带领谁保护谁都很麻烦。寻只打算做自己的主人。

这反而是最难的。

你能够超越别人,奴役别人,那么你当别人的主人轻而易举;但是你奴役的人再多,操纵的人再多,也逃不过生命结束的那一天——这是自己面临的操纵,也就是自然的规则。

古今多少想要逾越这道最后的规则的,结果往往不知所踪。神秘莫测的自然,令人不敢冒犯。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主人哪有轻易纵由手下的奴仆翻身的?何况是自然界,无边无际的自然界,上至庞然大物,下至微末众生,有谁能逃得过?

在实现之前,其实还是有很多麻烦事要去面对的。但寻想了个法子,很轻易的把一些问题解决了。

我叫明璐,喜欢音乐,喜欢自由,所以我选择流浪。我不知道到底这个世界有多大,但我相信我能够一步步走到尽头,那里会生活着我所不了解到人类,或许会有我所喜欢的方式。我就带着音乐和我的梦想,走上了这条寂寞而又不寂寞的路。

呃……昨天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我在睡觉的时候,一只很漂亮的猫来到我的身边,躺在我的琴匣子里不走了。它长着夹着花纹的黄毛,很神气,也很聪明。我抚摸它的时候,有一种触电的感觉,这让我觉得,好像我跟它之间有着特别的缘分。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第四十二章 同行

明璐在吧台闷闷地低着头,忍受着背后好多奇奇怪怪的人肆无忌惮的谈论和哄笑,无可奈何地用手指在台上无力地敲击着。

不就是一只猫嘛……干嘛那么大惊小怪。

他再郁闷,也只是他极其主观的个人看法而已。酒吧里的顾客,哪个不是极端无聊来消遣的……音乐喧嚣的酒吧,有比流浪歌手上台时,背包里跳出一只猫更新奇的事吗?

于是大家一哄而上探头探脑,使这个见不惯世面的小男孩倍感压力过大,惊慌失措,唱歌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走调。

而那只猫居然在他一走调的时候就打呵欠!

这一人一猫的组合,轰动的效应实在是让任何人始料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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