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的玫瑰-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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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开弹簧门的那一刹那,我听见那个姓霍的老板说,阿睿,你问那么多干吗?人家有钱,况且又是咱们最大的顾客,就是把它们拿来砸也轮不到你管……
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到了家里。地板上的玻璃碎片早已清理干净。一切如他们所料。
下午,我懒懒地倚在沙发上看电视。忽然门铃响了起来。
送玻璃杯来的吗?直接给佣人就好了。钱不会少你。我淡淡地说。
等一等,我是来找你的。
哦?什么事?
听说你买我舅舅的玻璃杯是用来扔的。真的么?
是的。我轻声回答。
天,那些杯子全是从南韩进口的纯装饰品,就是用来装水也是天大的奢侈。你竟然用来摔?!
我扫了一眼这个多事的家伙,这关你什么事?
他仍然自顾自的说,那好吧,我想认识你。我叫霍睿,你可以叫我Season。
说完了吗?那么,再见。
我转身走进客厅,接着听到了佣人关门的声音。
我惊喜地从盒子里掏出这只华丽璀璨的杯子,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将它捧在双手之间,温润的釉彩仿佛在指间流动,冰冷的杯面很快地被我捂到温暖。
我突然又有了一种冲动,于是露出一丝狡狤的微笑。
轻轻地松开手心,一阵空洞。
那只锦绣的杯子无声无息地落下,轰然坠地,摔出无数飞散的碎片。
随着那声清脆的声响,我看到满地的墨绿色碎片像水滴一般翻滚,叮叮当当的声音响彻耳边,与溅起的雪粒一起飞扬。
毁灭得如此美丽。颓败而又妖娆。
我带着胜利者的微笑抬起头,却没有看到预想中错愕的表情。
Season依然平静地看着我,甚至还保留着笑容。仿佛一切都是他所预料的。
不惊讶吗?
本来就是送给你来摔的。
我顿时充满了挫败感。这个家伙原来这么了解我。
第一次,我让家里的司机自己开车回去,然后坐在Season的后座让他送我回到家。
哪知竟成了放学后的习惯。
日子就这样子过去了,我已经习惯每天坐他的帅气的自行车回家,习惯他每天死皮赖脸地来教室找我,习惯每次去订购杯子时看见他明媚的笑脸,习惯在每箱装新买的杯子的纸盒里找到他给我的手绘图案,习惯他给我细细地包扎受伤的手指,习惯经常让他陪我去蔻喝我爱的摩卡,习惯他拍着我的头不顾我的强烈抗议叫我傻落落。
关于Season的一切,都成了我的习惯。
直到那一天。
很平常的一个下午,我又来到霍家的玻璃店。这里的杯子是全市到新货最快的,而且每只都很精致漂亮。正符合我的要求。何况这里可以找到Season。
远远的,我看到Season正站在隔柜面前,身后是璀璨的各式玻璃杯,脸上有很温暖的笑容。
我带着几分雀跃的心情,快步走过去,然后伸手去推那扇透明的弹簧门。
手指轻触那片冰冷的玻璃钢,却像被烫伤一般飞速地缩回来。
我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拿着一只写着love的杯子走向Season,他很愉快地拿过喝水,与那个女孩聊着天,样子亲昵而自然。
我的心脏像是漏跳了一拍,手很怪异地僵在半空中。
然后我飞快地低下头,仿佛怕被人看到一样,逃也似的向路边跑去,抬手拦了一辆的士,也顾不得从眼中涌出的液体。
几乎是跌跌撞撞地闯进屋里,我开始疯狂地举起那些锦绣的杯子,狠狠地摔到地上。清脆的声音,撞击我的心房。一次又一次,很快房间里就充满了破碎的玻璃渣子,满目的晶莹。
那些为数不多的玻璃杯,很快被我挥霍一空。我看着空空荡荡的橱窗,心却比橱窗还空。手指被碎玻璃划破,鲜红的血,一滴一滴地坠落,碰撞在坚硬的玻璃上,顷刻间粉碎。
深夜。
我独自一人呆坐在蔻的一个暗角里。桌上摆着温纯的摩卡。
我拨通了Season的电话。
喂。
喂。我是Season。
我是凌。我努力保持着平静。
噢,是落落啊。什么事?语调是愉快的。
Season,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到底是你的谁?我用一种决绝而干脆的口吻问道。
他似乎没有听出我的异样。傻落落,你是我最宠溺的妹妹呀。
是啊,我只是妹妹。
我听到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就像最澄澈的玻璃杯跌落在地。水晶一般妖娆地绽放。散落成无数片。再也无法复原。
我挂上电话,将电话那头的声音切断。
闭上眼,慢慢地清理心中的碎片。
很多个月以后,我与那个叫Season的男孩再也没有任何联系。我们不再是朋友,更不是,兄妹。
依然是午后,我一个人到蔻喝咖啡。
进门的时候再一次看到那个消失了很久的身影,Season。
他和那个漂亮的女孩正在一起喝咖啡,两人杯子里乘着的,是蓝山。
我微微一笑。推门而入。
请来一杯摩卡。
有些事情真的脆弱得像玻璃杯一样,一碰即碎。尽管外表精致而华丽,却经不起一丝丝的撞击。
第三节 蓝鸟园
在这个暖洋洋的午后,太阳终于久违的出来露面,我在花园里荡秋千,穿着最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的白色蕾丝连衣裙,齐腰的秀发散落在背后,随风飘荡,阳光亲吻着我的脸,让我觉得眩晕,恍惚中使我产生一种幸福的错觉……我好像看见一张脸……他是谁……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房间的床上,她坐在床边,用手抚摸着我的脸,“我说过不要让你出去乱跑的,你怎么就是不听呢?你的体质这么差,要是出了什么事爸妈要怎么办?医生刚才说了,你不能再这么胡闹了,不能在太阳下待太久!”
“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再说你们也只会关心自己的生意罢了……”我把脸转过去。
从我11岁住进蓝鸟园如今已经8个年头了,我的体质很差,医生告诉父母我需要绝对的静养,他们花大手笔在玉池林里为我建了这个庄园——蓝鸟园,反正钱对他们来说绰绰有余,我自从住进来之后就在没有出过玉池林,整整8年都在这里休息,虽然他们每周都会抽出2天的时间过来陪我,但我不觉得着有什么意义,我依然与孤独为伴,我不能享受自己的青春,我不能快乐的奔跑,只能在药物的作用下和佣人的照料中生活,也许这就是命吧!也许我注定是要这么生活一辈子的……
“我们这次给你买了一条小狗,你一个人在这里也是太孤单了,有个宠物陪着你也好。”她从床下提出一个竹篮,里面有只白色的小狗,它的眼睛是棕色的,尾巴上有一小撮黑毛,它睁着大大的眼睛望着我,显然有些害怕,我从竹篮里把它抱了出来,“狗狗,我该叫你什么呢?momo好吗?”它的小尾巴摇了摇,“就叫你momo了!”我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你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就好,晚上我还要去谈生意,就让它陪你吧!”我没说话,因为我知道说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对他们来说不停的赚钱才是最重要的。
“小姐,该喝药了”小衣照例给我端药上来。
“小衣啊!你是怎么照顾小姐的啊?居然让她晕倒了!”
“我……没注意……小姐她……太太,对不起对不起!”
“怎么搞的……事都不会做,连小姐都照顾不好,明天辞……”
“不关她的事!”我打断了她的话,“是我自己偷偷跑出去的,她干得挺好,不用辞掉。”我把药端起来一饮而尽,我早已尝不出药中的苦味了。
“好吧,你自己好好休息吧!妈先走了,你要听话啊!”
“我知道的,再见!”
夜深了,现在大约是凌晨3点,因为睡的时间太长的缘故,我开始有些失眠,我从床上起来,披上我的白色丝绒睡袍走下楼。momo就睡在楼下,我很想知道这小家伙怎么样了。momo的白色绒毛在黑暗中十分明显,它在睡觉,姿势很可爱,小脑袋埋在爪子之间,它听见我的脚步声马上就被惊醒了,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momo,还认得我吗?”他的小尾巴又开始摇。
忽然,它像察觉到什么似的,飞快的跑进花园里去了,剩我在后面紧跟着它。
“momo,快点出来!momo,你在哪里呀?快点出来!momo!”
花丛中开始有一点动静,树叶摇晃的声音。
我走近那个花丛,心里很害怕。
它摇晃得越来越厉害……
“啊?!”我尖叫着往后退了一步,我看见,黑暗的树丛里,有一双眼睛,盯着我未完待续)
那眼睛是绿色的,死死的盯住我,我感到巨大的恐惧……可是忽然,一只猫从树丛中冲出来,后面紧跟着momo。
“momo!原来你在这里,可把我给吓坏了!”半晌,我蹲下身来抱起它,它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望着我,尾巴不停的摇,似乎在讨好我。
“好吧!小东西,我不训你了,快进屋子睡觉去!”
半夜的寒风使我打了个寒颤,我想起自己的身体不可以在风里站太久,况且刚才的突发事件让我更感觉到夜的阴森与寒意,心里不禁有些害怕,我抱着momo匆匆进了屋子。
我没有发现,在树丛的深处,更黑暗的地方,还有一双眼睛……盯着我。
第二天,等我吃过早餐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管家张伯领来了一个长相斯文俊俏的男孩。
“小姐,他是子文,今年23岁,是花匠王叔的儿子。”
“王叔?是上个月去世的王叔吗?”
“对,就是他,子文是他接替他父亲的工作的,他工作很勤奋的,人也很老实,因为太太不在这,所以……”
子文干净斯文的样子让我感觉很舒服,何况我在这蓝鸟园也里闷得慌,几乎没接触过什么同龄的异性,他的到来让我感到很欣喜。
“好啊!张伯你带他到处走走熟悉一下这里吧!顺便安排他住下吧!”
“小姐,这事没经过太太的同意,是不是……”小衣插了几句。
“我自己做主不也挺好的吗?好歹这也是我住的地方啊!再说他们也不常来,这事就这样了。”
“……小姐,我们进屋吧!你不能在外面待太久的。”小衣说。
“恩,好的。”我转身朝屋子走去。
第四节 史之奇才——孔明
他,以极强的智慧纵横天下三十载;他力挽汪澜于大汉末年;他以毕生的精力造就了一个不灭的人物形象;他,怀张良之才,子牙之能却只能含狠而终;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孔明。
“孔明强支病体,令左右扶上小车,出寨遍观各营;自觉秋风拂面,彻骨生寒,乃长叹曰:‘再不能临阵讨贼矣!’叹息良久,返归帐中……孔明不答,众将进前视之,已薨矣,寿五十四岁……”
东汉末年的一天里,一座极其普通的茅屋中,二人侃侃而谈:“将军欲成霸业,北让曹操以站天时,南让孙权以占地利,将军可占人合,先取荆州为家……”话不过一席,时不过半更,这位未出茅庐的青年人竟将数十年后的天下大势分析的如此透彻,比之孙吴亦无愧矣。
当时刘备正遭大挫,不禁深感生不逢时,而诸葛亮的加入正如雪中送炭一般,在曹操部下大将夏侯惇带兵十万来剿灭兵不过三千的刘备时,他纹丝不动,依旧身披鹤氅,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手摇羽扇,笑对曰:“对十万军马,何需精兵三千,只得关张赵三人足矣。”果不如然,临敌之时,指挥有方,调动有序,在峡谷处火烧十万曹兵,大胜而归。
自此孔明便开始了他生命中最辉煌的时段,火烧新野、火攻赤壁、计取南郡、三气周郎、智取汉中、七擒孟获、六出祁山、收服姜维、骂死王郎、空城退敌、以满腹韬略与过人的胆识将气数已尽的汉王朝延续了数十年。他用计的神出鬼没,料敌的精致准确,使史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闻风丧胆,望影而逃,甚至数次在诸葛亮手下险些身首异处。
纵观孔明一生,前期似乎是春风得意,一切尽在意料之中,笑看风云,“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然而到了后期可能是蜀国人才凋零以及司马氏的出现,渐渐败像大露:关公大意失荆州遇害、张飞鞭打士卒被刺杀、黄忠中冷箭而亡、马赵二人先后病故;自己亦病重,国力衰弱,六出祁山皆无功而返,最后无奈星落秋风五丈原,至死后又有魏延之叛国。写到最后罗贯中不得不回归历史——蜀为魏所灭,所以只能极力渲染孔明的各种失策,其实当初从孔明追随刘备开始就已经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