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者杀心-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辶耍土Ω敢布遣磺辶恕W源酉粢菪鞘乱岳矗Ω妇褪欠璺桉柴驳模易炖镒苁悄钸蹲攀裁从瘾i、神功。
萧逸轩不断地问师父,自己究竟是什么人,家在哪里;但是每一次都被师父打得遍体鳞伤,然后逼着他去练功。练功真好,一练功师父打的地方就不疼了。也许,师父是在变相让自己全力练功吧。
十年前,师父终于不疯癫了,但是却又沉默寡言起来,除了教自己武功,教自己怎么杀人,就是让自己看那些枯燥无味的医书,而那些医书,都是师父从各地搜寻来的,有的是偷来的,有的是买来的,还有的则是盗墓盗来的。
后来,师父为了满足萧逸轩,几乎把最先进的现代西方医学巨著都买了回来。
再后来,师父有时候为了萧逸轩的一个医学问题,往往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想破了脑袋的回答也无法让萧逸轩满意。
萧逸轩只有如饥似渴的读书,自己寻找答案;然后是被逼着练功。读书,练功;练功,读书。读书,是为了救人;练功,却是为了怎么能够不留痕迹的杀人。
日子过得很充实,可是萧逸轩还是不满足,因为师父好像把以前的事情全忘了,连什么玉玦、神功也忘在了脑后。
萧逸轩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出和师父居住的地方,他只知道自己和师父住在地下,八年前师父把自己从地下带到地面上,萧逸轩才知道自己是在香港的一家医院内。
然而三天之后,师父突然把他打晕了,等他醒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方圆数十里的小岛,除了一个个不要命的男人、他自己和师父之外,就是一队女兵。
而这队女兵的首领居然是师父的女儿飞凤。飞凤,是小岛上权利仅次于师父的人,一个让萧逸轩无法忘记,又很想忘记的女人,一个让萧逸轩牵肠挂肚的女人,一个绝世无双的女人。
蓝翎的眼神很像飞凤,萧逸轩翻了个身,觉得舒服了许多,才在黑暗中眯上眼睛。
萧逸轩的思绪还在继续,在小岛上,他几乎每一天都是在飞凤的指挥下摸爬滚打,和那些不要命的男人们拼命较量。一开始总是挨打,两位三个回合就会被对手踩在脚下肆意嘲讽侮辱,让萧逸轩羞愧难当。
七年前,萧逸轩终于能击败一个了,然后是两个,再接着是三个、四个……直到五年前,一次模拟猎杀演练中,萧逸轩凭借一把匕首,在方圆二十多里的密林内耗了一天一夜,制服了二百多个不要命的男人,飞凤才停止了对他的训练。
于是,萧逸轩开始了杀手生涯,去了香港。
五年时间,也就刺杀了二十个人吧。所幸没有一次失手的。那些人都该死,简直是死有余辜!萧逸轩恨恨哼了一声,似乎还没有睡着。
飞凤其实对我挺好的,萧逸轩默默地说道。的确,飞凤总是把萧逸轩当成一个小弟弟看待,其实飞凤比萧逸轩还小一岁。
三年前,萧逸轩突然接到飞凤的电话,赶回无名岛,师父已经奄奄一息了,临终时,师父把一切都交给萧逸轩,当然还有一个惊天的大秘密,这个秘密和蓝家、梅家密切相关。
萧逸轩遵守诺言,把这个惊天大秘藏在肚子里,明察暗访,可是始终一无所获,飞凤也因为萧逸轩不为师父报仇而闷闷不乐,两人渐生隔阂。
九个月前,身心俱疲的萧逸轩终于来到这个都市,找到了梅家和蓝家的最后两个人,蓝家蓝翎、蓝军姐弟俩。萧逸轩在师父临死前答应过师父,要为蓝家和梅家报仇,而且必须让蓝家的后人亲自报仇。
八个月前,萧逸轩偶然之中救下了和别人斗殴重伤的蓝军,小露两手,就让蓝军心服口服,而蓝军也开始把萧逸轩当成偶像,暗中接受萧逸轩的训练计划。
三个月前,蓝军凭借一己之力,霸下一条街,不过是萧逸轩对他半年时间训练的考核,蓝军完成得很好,萧逸轩很满意。
胸口又传来一阵阵暖意,萧逸轩觉得很舒服,内息不由得运转起来。胸口的暖意是玉玦发出来。玉玦是师父临终时交给萧逸轩的,据说如果梅家二少爷梅乐平不死的话,玉玦应该由梅乐平保管。
师父临终的时候,看到萧逸轩带上玉玦的一瞬间,玉玦突然萌发的光芒,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萧逸轩是梅乐平,梅乐平是萧逸轩!”然后,师父哈哈哈哈大笑,似乎很满意的闭上了眼睛。
萧逸轩突然觉得一切混乱起来,他怎么可能是梅乐平呢?他如果是梅乐平,那么萧逸轩又是谁呢?
不过玉玦在他佩戴之后,隐约出现的图案很奇怪,萧逸轩总觉得这图案很熟悉,却又无法记起来究竟是什么。
但愿这个秘密能早日揭开,萧逸轩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内息的运转让他很舒服,自从带上玉玦,这股不知名的内息总是不定时的运转,有时候十几天出现一次,有时候一天出现十几次,但每一次都会让他身上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因此萧逸轩索性连澡也懒得洗了,反正说不定刚刚洗完,内息又开始运转了。
没办法,谁让咱命苦呢?萧逸轩自我安慰着,满意的换了个姿势,又昏昏沉沉的睡去……
大火!萧逸轩猛然惊醒,火光里,可怕的一幕幕让他难以抹掉残留的记忆:一个女人拼命的把他推到窗户边上,就在要把他推出窗口的时候,吊灯落了下来,把女人砸倒了。
女人的目光很无助,绝望,又充满了爱和无限的怨恨、歉意,那复杂的眼神萧逸轩永远也无法忘记。
“妈!”萧逸轩不由得轻叫一声,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妈妈,一定是!
萧逸轩肯定,因为那眼神让他无法忘记,如果要说还有什么能记清楚的,就是那眼神了,那是绝望里又充满了无限爱意还带着愧疚的眼神。
“嘭嘭嘭!”有人砸门了。
“萧医生!萧医生快开门啊!”也是濒临绝望的声音。
“来啦来啦!”萧逸轩一哆嗦,翻身下床,穿上衣服,洗了把脸,急忙开门,前后不过一分钟左右。动作可真够快的。
“萧医生,你快给孩子看看,一大早起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我刚去做饭,不一会儿就成了这个样子,我都不知怎么办才好了!”孩子妈妈张嫂一边垂着泪水,一边说道,“他爸昨天加班,到现在还没回来,可急死我了!”
“张嫂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你看看,孩子都成这样了,哭有什么用啊,还不快交给萧医生看看!”同来的几位好心的大妈你一言我一语,更让张嫂哭出声来,进抱着孩子不放手。
“张嫂,别着急,我看看再说!”萧逸轩几乎是抢过孩子,一眼望去,登时直皱眉头。
张嫂的孩子两岁半,天真活泼的小男孩。现在,孩子双眼微闭,呼吸似有似无,嘴唇发青,显然是窒息的症状!张嫂来这里需要三分钟,做饭时发现孩子窒息也许十分钟左右或者半个小时,萧逸轩计算着时间,再加上自己的判断,确定孩子还在喘息,只是喘息很轻微,按照症状体征,发生窒息的时间至少有半个小时了!
萧逸轩迷惑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孩子还能微微喘息,这孩子可真命大,简直是个奇迹了!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孩子出现窒息症状的呢?
第五章 秦竹韵的熊猫眼
张嫂急了:“萧医生,你发什么呆啊!快救救孩子吧,求您了萧医生!”张嫂直接给萧逸轩跪下了,在她看来,如果萧逸轩说没救了,那么她也就活不下去了。
萧神医无法治好的人,还有其他人能治好吗?张嫂的印象里还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因为张嫂很少上大医院去,她去不起。
萧逸轩急忙把孩子翻过来搭在腿上,隔着衣服在孩子背上自下而上推拿,然后五指并拢,在孩子背上一阵击打,接着伸手反扣孩子胸前右臂外上方,前正中线旁开6寸,平第一肋间隙处中府穴,紧接着刺激中府穴上侧锁骨凹陷处的云门穴。两处穴位都属于手太阴肺经,是控制肺与气管、喉咙相联系的部位。
只见孩子突然全身紧缩,一声咳嗽,啪的一声轻响,一枚钮扣掉了出来。紧接着孩子剧烈的咳嗽喘息,又哇哇大哭起来。“成了!”萧逸轩松了口气,把孩子交给张嫂,顺便去扶起张嫂。
张嫂抱着孩子呜呜直哭,顺势瘫坐在地上,一边对萧逸轩千恩万谢。
“神了!真是太神了!”几位大妈、大嫂的谢天谢地之余,一边向旁观者满足的表达自己此刻的感受,围观者也纷纷竖起大拇指,啧啧赞叹。其实这样的情形在这个阴暗还有点脏兮兮的诊所见得多了,只是谁也不肯放过瞧一出好戏的机会,顺便夸夸让他们感恩戴德的萧医生。
萧逸轩不可置否的笑笑,早已习惯了人们的举动和言辞,注意力放到了纽扣上:原来如此,纽扣堵塞了呼吸道,但是纽扣上的四个小小的孔洞依然能够让孩子的呼吸似有似无,从而幸免遇难,这孩子真命大!
看看孩子的上衣,果然一颗纽扣不见了,线头断痕显然是新的。“张嫂,以后可要把孩子衣服上的扣子缝结实了,你看看,多危险啊!好了好了,扣子上有点血丝,堵塞呼吸道时间较长,气管有点充血,我给你拿点药给孩子消炎,顺便调养一下。”说完走到药架上,不假思索的取了几味草药和一板片剂,“草药分三次煎服,这片剂每次一粒,一日三次,饭后半小时服用。”一边说着,一边把草药掺和到一起包好,连同片剂一起交给张嫂。
“多少钱啊?萧医生。”张嫂接过药。
“这个嘛,三块钱吧。草药不值钱,消炎药两块,诊金一块。”
“这么少?”张嫂迟疑地看着萧逸轩。
“不少了,不少了。张嫂,快带孩子回去吧,让孩子好好休息休息。”看到孩子依然嚎啕大哭,萧逸轩有些不忍心了。
围观的人是见怪不怪,他们在这里看病,萧逸轩的诊金向来如此。众人纷纷开始安慰张嫂,张嫂哭哭啼啼的付了钱,再次千恩万谢的紧紧抱着孩子匆忙回去。
“萧医生啊,你看看你,连一个做饭的人也没有,这么大的人了,怎么成呢?告诉大妈,喜欢什么样的,大妈给你介绍一个?”众人议论着纷纷离去,一位热心的大妈给萧逸轩出了一道难题。
“谢谢大妈!我老家有了,人家姑娘照顾父母,不能和我出来。嘿嘿!”
“净瞎说!你呀,一般的姑娘你是看不上噢!”大妈嗔怒的笑笑,乐颠颠的摇头走开了,要给萧逸轩做媒的人不少,而萧逸轩的托辞都是这么一句,明知道人家不想谈婚论嫁,为了表示关爱,热心的大妈还是忍不住要例行公事,问上一问。
秦竹韵黑着眼圈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正在做着美梦。还有半小时就要上学去了,徐少强在餐厅内一会儿看看楼上,一会儿看看餐桌上的早点,无奈的长吁短叹。高二了,正是关键的时候,每个星期因为表妹迟到是常有的事,徐少强面对同学们戏虐的眼神都习惯了,但是老班的嘲讽让徐少强难以忍受,看来,今天又要被迫上政治课了。
徐少强终于鼓起勇气来到楼上,嘭嘭嘭的砸了几下房门,听到秦竹韵的尖叫声,徐少强急忙下楼等候,他烦透了表妹的这句话:“混蛋表哥,这么晚才叫人家!看我怎么收拾你!徐少强,你混蛋……”秦竹韵似乎很喜欢混蛋。
看看镜子里的黑眼圈,秦竹韵苦着脸:“都是那个该死的混蛋!”昨晚回来后,秦竹韵找来一整盒牙签和各种各样的酒瓶,躲进卧室内开始了重复性试验。
不行!这根牙签有问题。秦竹韵换了一根,还是不行;一定是酒瓶的原因!秦竹韵把十来个酒瓶依次试验了上百遍,整整一盒牙签全部殉职,还是不能刺入瓶壁。秦竹韵终于得出一个结论:“哇塞!那个混蛋真的是高手吔!我要他来做保镖!嘻嘻嘻嘻!”秦竹韵好像发现了活宝一般兴奋,终于放弃了试验,在床上翻来覆去。
“都怪表哥啦!非要叫醒人家。”秦竹韵埋怨徐少强打断了她的美梦。刚才在梦中,秦竹韵带着邋遢的保镖,招摇过市,那些小混混什么的,一个个俯首称臣,那样子,要多威风有多威风,要多拽就有多拽!
“没脸见人了啦!”秦竹韵几乎耗掉了一整瓶眼霜,也没有把熊猫眼遮盖住。想想快要天亮了才睡着,个把钟头又被叫醒,这眼圈能比熊猫的次嘛!
“啊!要迟到了!天啦,该死的徐少强!混蛋表哥!为什么不早叫我!”秦竹韵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下楼,也顾不上吃早点,拿起一盒牛奶跑了出去,让徐少强瞪着桌子上的早点,咽了口唾沫,抓起两个鸡腿跟着跑了出去。
“呃!不许对老班说我昨晚去午夜玫瑰了!”
“呃!不许对老班说我玩了一整夜!”
秦竹韵一边吃着鸡腿,一边喝着牛奶,一边打着嗝,一边叮嘱着徐少强。
可怜的徐少强对付着一只小小的鸡腿,一边听话的唔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