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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帅士象精选幽默作品-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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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文章写得够好的了,可是她能够一针见血地指出他文章中的毛病,然后动手给他改,他承认有时改得比他写得还要好。她喜欢他的地方在于,她是能说不能写的人。

  马猛悄悄和她们分别约会。他与她们的定位是交心灵上的朋友,交往是为了提高自己精神生活的质量。但是他们谁都明白,这不过是在滑向最后一个凡人都避免不了的结果的途中。

  马猛的妻子比她们俩人还要美些!但是气质却比她们差得太远。妻子既没有会计师那样有出息,也没有副教授那样有学问,她只有中学文化!她不可能和马猛上大酒店享受高情调的物质生活,也不能和马猛在精神世界纵横几千年。她有许多地方让马猛不满:她心痛钱呵,舍不得吃;舍不得买件好衣服穿,她身上的衣服差不多是马猛自己先掏钱在衣店买了,打张发票回去交给她,她不满意这件衣服,再上衣店去换一件,这样才买成,让她自己去,时间过半年,店子转了无数也买不成。但是也有让马猛高兴的地方:她绝对不打牌,永远不跳舞,那次买房马猛问家里有钱没有,她一下就掏出了几万元来!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马猛心情高兴,通过多年努力终于升为业务副局长了。他和妻子在河堤上散步。河堤上有许多茶店。一个胖子在那边高呼着马猛的绰号,叫他过去。胖子是马猛的同学,这次他可是从领导的位置被涮了下来,成为一般工作人员。马猛说,不过来了,你们喝吧。

  胖子高声道,啊哟,乌鸦变凤凰了,了不起了,你个鬼眉鬼眼的东西。

  马猛向来对这种侮辱与嘲讽不放在心上,一笑而过。但是心里非常不快。惹你了?

  妻子走向了胖子,对他大声道,乌鸦变凤凰,总比一条落水狗强;他鬼眉鬼眼的,那么你就人模狗样了?

  胖子脸如猪肝,吱不了声。

  马猛听得明白,心中从没有这样快活过,知识分子同样也有复仇的快乐。他脑中闪电般想到,会计师和副教授都不可能上去还击胖子,只有妻子才行,也只有妻子才会这么护着他!

  马猛想了许多,终于痛下了决心。第二天,他反常规地给会计师写了一封非常肉麻的信,然后给副教授的电子信箱过去;给副教授写了封更加肉麻的信,也给会计师的电子信箱发了过去。

  妻子的检讨

  男人明天就要和一个美貌女人在温泉大酒店中去约会去了。这个约会一出来,对于这个男人来说,人生就可能有许多新内容了。

  晚上,男人和妻子在客厅里看电视。男人想着明天的约会,心情很激动,也很害怕……。许久以后,他还是想对问妻子问一下他心中想问的话。

  他笑着对妻子说,完全是假设,如果你知道我有情人了,你会怎么办?

  妻子道,我很早就想过。我不会闹的,我会给林业局办公室写一封信去。

  他问,写信干什么?

  她道,向领导作检讨呵。

  他道,你检讨什么?

  她道,我向领导检讨说,我没有努力学习,没有学会写爱情诗和欣赏爱情诗。

  他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她道,我首先检讨我不会欣赏爱情诗。我想,你要是有情人了,多半是你写的爱情诗勾引了人家。我想,你的爱情诗多半是对人家说,你对没文化没思想的我没感觉,我更不能欣赏你的诗,不能鼓励你激活你催化你,其实你遇着了一个好女人,可能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呢。从而我让你思想没有激|情,生活没有火花,然后,你的寂寞像山上秋天的黄草那么深,像南极的冰窖那么冷!你给人家写这些诗,人家一定会欣赏、会共鸣、会为你的不幸遭遇流泪!

  他倒抽了一口冷气,天呵,他对那个女人正是做了这些!他心中七上八下地道,为什么你还要检讨你不会写爱情诗?

帅士象幽默作品集(35)
她道,这个更好理解了。要是我努力学习,能写爱情诗,甚至写得比你还好,我会陪你夫唱妻合。我要是有这个能耐,你肯定不会思想干枯与寂寞,在外边去寻找知音,我就是你最大的知音,你天天都会迷在我的诗情画意里。休道是我怕你在外找知音,你更怕我在外找知音呢。可是我没好好学习,没这水平,我不是应该向领导检讨吗?

  男人呻吟道,你这检讨水平很高。

  她说,一般,可能也没啥效果。

  男人道,可是我不明白,我是交通局的,你给林业局办公室写封信干什么?

  她道,信封上是写林业局办公室,但信的开头写呈“尊敬的纪委第一书记”,我想林业局办公室的人知道是信封写错了,但我知道他们会非常乐意帮我送到信应该到达的目的地。

  书犹药耳

  我因为穷愁而万般愁闷,因此,无心干任何事,更别说写作了。



  我便看书。很小就得知,书犹药耳,可治心病。

  真是如此。我感谢命运对我的恩赐。不久就读到一篇小文,竟让心中的万般疼痛,马上不见了。

  这篇文章,叫《清贫中的马克思》。我一下快乐无比。因为,和马克思相比,我哪里叫贫穷,简直生活在天堂里。

  我和马克思,都有当成贼的时侯。某天,在伦敦一家当铺里,一个乱蓬蓬大胡子的人,一脸菜色的人,手中捧着一个古老家族的珍贵银器在那里典当。这些银器的价值与他的尊容太不相符,如一个乞丐手握一根金杖一样。于是,老板叫来了警察,把他当贼一样抓了起来。

  我又是如何当贼的?

  那日黄昏,我为地税大户免费写完巨幅广告,双手黑红交加,又洗不掉,老板与司机还在醉中,于是,我趁着酒兴,从乡村信步回镇政府。走过一人烟集中地,蹲在地上歇了歇,在小水沟中洗了洗手,又开始走。不想三十分钟后,被四个摩托骑士追了上来,将我打了一顿,又送进了警所。说我是贼,偷了我洗过手前那一个药店的钱与药。这就叫飞来横祸。

  我所以比马克思幸运,是我们不同之处不同。相同之处都是误会;不同之处在于,他先生当贼是在当铺里,而区区在下被当成贼,是在为欣赏而行走的如诗如画的乡村风景里。

  每次礼拜回家,厨房中虽无一片青菜,但细问家人,这周还是吃了一回猪肉,几把青菜的。况且礼拜天偶而会为我回家买一只鸡。马克思一家人,一连几星期仅是面包与土豆,连一棵葱都没有。伟大的燕妮一定因为没有吃到足够的青菜而打过鼻血。

  我至少还有两套皱巴巴的西服,和一件夹克。伟大的马克思,有时竟至穷到了不能上街的地步──他惟一的一套礼服,还在典当铺里。

  我至少还有一套房子。尽管,那屋子中空荡荡的,并且,这套房中,没有一样家具,还欠近万元的债,每月都在咬紧牙关付债,但是,这毕竟是我的,是我挡风雨的巢。而马克思呢,居无定所,因为交不起房租,房东要将他一家大小赶到大街上去,并且叫来警察──你看天下有没有这样可怜的事──将马克思和燕妮睡觉的床也贴了封条。

  我而且还有一个地方比马克思强。起码我和前妻还开了近十年的美术公司,起码我还练了十几年的书法艺术,我的毛笔  字写得相当不错。如果我从政府公务员行列中失了业,起码我还可以凭自已的一技之长,开个美术公司糊口。

  而马克思呢,不怕他文章高天下,穷得不能再穷时,请他的表舅在英国一家铁路营业所给他谋了一个职位,竟被人家开销──他的字迹太潦草了。

  
  爱上秃女

  我初中毕业后,因为没被推荐上高中,就回乡当了农民。

  我只在队上上了半年工,就决定不和大男人们一起上工了。我没法像他们那样干粗活,况且工分也低。我决定去捡牛粪。捡一百斤牛粪就有大男人们全天一半的工,非常划得着。

  于是每天我就担着粪箕,走进那有二三百亩的松林中,去捡牛粪。

  我极爱在松林当中的一个“半岛”上,丢了粪箕,在那休息。并且在每天的十点,准时来到这里。

  因为在这个地方,最能清楚地听见远方的中央大厂休息时的广播了。这个时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准时地播出一个节目:“小朋友们,小喇叭开始广播了......”

  我痴痴地听这个节目,听得入迷,听得忘记了时间,听得满嘴都是香液。

  我痴痴地听这个节目,听得心痛,非常心痛。因为我在学校的成绩算是比较好的,那些最差的“瘟猪子”,连斯大林都要说成美国的人,都被推荐上了高中,我却没上成,我感到我被社会抛弃了。每想我离开学校已是现实,我的心比什么都痛。

  我所以每天要来听这广播,是我喜欢广播里的内容,有盼头。还觉得只要自己在听广播,就和外面的世界还有一点联系。

  遗憾的是,厂里休息的时间很短,往往在我还听没完小喇叭的广播时,就吹起了上工号。

  然后,我就非常失望地面对冰冷的现实,去捡牛粪了。

  时间久了,我发现在我坐的“半岛”下边的松林中,常有一秃女在活动。她其实是在那里用竹扒在那搂柴。这时节,树上的松针黄了,她在那里乱摇着细长的松树,松针就纷纷地掉了下来,然后她就搂。

  她是一个人。我想,她当然是一个人。这当儿,与她一样大的女孩子多半在学校学习。作为秃女,我想,在如此的荒丘,秃子初现,她父亲就剥夺了她读书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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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士象幽默作品集(36)
想到这里,我猩猩相惜地在眼角溢出了一些泪。

  但是,我内心极爱美,我喜欢过的女孩都是如花似玉,因此,我对下边的那个秃女,一看就极厌恶。我看了她一眼就不想看她第二眼。

  渐渐地我要看她了,因为,我发现了一个情况。



  有我在的时候,那个秃女手摇的松树,就格外有力地在松林间乱窜。

  并且,她嘴中还会含混不清地唱些歌,她多半是把几首歌都粘在一起唱。

  这很有意思。这时我懂这些,她可能是在这山上遇见了爱情。当然说真的,对于她这个秃女来讲,在这荒山上遇见了辍学的本帅哥,乃是她遇见了极品的白马王子。

  尽管我理解她,但是我心中还是极抗拒她的,毕竟她头上长的不是乌发,而是几朵稀稀的野菜。

  但因为我还要在“半岛”上听广播,我只得时时地面对她。

  虽然是面对,但我对秃女妹妹是极不感冒的。我只是把她当成冰寂荒岛上我一人以外的另一点人声罢了。

  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突然有一天,秃女没来了。

  一连几天,她也没来。

  最后我在心中突然有点想见秃女了。虽然我心中想起她头,就抗拒得不得了,但是在几百亩无人影的松林里,她的存在,至少让我多些胆气。

  又几天她也没来,我想她定是出了问题。这时节,松针正黄得不得了,她没理由不来搂柴的。结果是我身不由已地跑到她所在的那个生产组去问别人,你们这是不是有个秃女,姓啥,这段时间她上哪去了?

  我此后再也没见到那秃女。

  那时书香

  我很小的时候初中就毕业了,就回乡当了农民。我这时最大的痴迷就是看书。

  我记得我这辈子见的第一本书就是邻居的连环画《西游记》。那时我还认不到字,但是对于天庭那么好看人穿得那么漂亮,却是失魂落魄。我不知道这世上除了我家的竹林和房后的石头之外还有这么多好东西!

  我爱看书,却找不到书,借书苦。

  上头院子有一个张大娘,都七十多了她还一个人在家生活。她很精神,圈上还喂了两条猪呢。她的儿子考上了师范,现在在外教书,因此她屋的书多得很。事实上我上她家侦察也确实发现,她睡房屋的柜子上堆了许多书。我从此对张大娘好起来了。我在任何地方见了她,都笑眯眯地喊她张婆婆,她直夸我嘴甜。我有事没事就上她家,给她扫地,把满是柴草的地扫得白白的;我给她担清水,把她的水缸装得满满的,她只能用盆子在外端呢;我还给她砍猪食,砍得非常细。外人说我在学雷锋,我想我才不是呢,我都没上学了,老师看了也没意思。我干完活后,总是心神不宁地对她道,张婆婆,我借本书看?保证不弄烂,明天就还。

  我就用这种方法看完了张婆婆的书。

  我想尽一切办法弄书看。

  我听说三队的唐瘦娃有本《封神演义》,说好看得很,我就去找他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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