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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太后不侍寝-第7章

小说: 太后不侍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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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兰竟上前抓住我的手,哀哀地道:“阿浅,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情分,你帮帮我。”

这个样子,教我如何拒绝?

咬唇,低声道:“你找个样子给我,我告诉你针法跟配线,你自己绣……你可听我一句劝,赔了他补子就撒手吧,别生其它念头。”

顾兰垂着头,却是不语,想必心中已有主意。

我们曾经无话不谈亲如一人,我岂不知她的心思。有心劝她,却无能无力,如今的顾兰怕早就不是惜福镇的顾兰了。

见得多了,心就大了。

而我,也不是去年的我了。这一年经历过无数的人情淡薄世态炎凉,我也不是昔日关在屋里只知绣花做饭的女子了。

摇摇头,掀了窗帘瞧外面的景色。

已近黄昏,太阳收了炽热的光芒,温顺地缀在遥远的山头,只留淡淡余晖洒照着漫山绿色。细细的风悠然吹起,温热轻柔,带着野花的芬芳。三五归家的农人荷锄走在蜿蜒的乡间小路上,抛一路朗朗笑语,而不远处,炊烟正袅袅。

如此的安详而静谧,我的心慢慢沉静下来。

到达盛京正值清晨,城门乍开。千万缕金黄色的光线照在高约十余丈的青黛色城墙上,重檐歇山三滴水的城门楼以琉璃瓦嵌边,折射出瑰丽的光彩。九道黑色的屋脊宛如九条巨龙做出摆尾腾飞之姿,檐角青石雕成的鸱吻威猛凶恶,傲然俯视着地上的芸芸众生。

一种渺小低微的感觉油然而生。

马车擦着守门士兵的身体,缓缓穿过宽敞的城门。想象中的京城真真切切地出现在眼前——繁华热闹的街道,密密匝匝的房舍,熙熙攘攘的人群,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莫名地想哭。

这就是盛京,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心心念念牵扯不下的故乡。

记忆里,爹极少提及从前的生活,可自病重卧床后,却经常絮絮地说起往事。诸如幼时背不出书被夫子打,手心一道道红印;诸如家里来客,会叫八珍楼的席面,他家的酥皮烤鸭是京城一绝,酥脆香嫩;诸如跟祖父去别院骑马,不慎摔断腿骨养了半年,看到床就烦;诸如与三五好友在茶馆联句,约了望月楼的头牌在白水河泛舟……

我这才知道,爹之前也是锦衣玉食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家中请得起夫子,吃得起席面,而且还有别院养着马。

想象中玉树临风姿态风流的爹与面前容颜沧桑瘦骨嶙峋的爹相比,不是不心酸。

又看着那双本该弹琴作画的手因劈柴种菜而磨砺得满是薄茧,不是不感触。

曾隐晦地问起过娘,爹说他们的亲事为家里人不喜,两人私定终身,娘生我时伤了元气,早早就故去了。

一个大男人拉扯个孩子,本就不易。又何况是我?

常常会想,这些年,若非因我,家里不至于如此清贫,爹也不至于如此劳累辛苦,以致于病重时也没钱请个更好的郎中。

我生来不是千金小姐的命,爹却将我当成千金小姐来养。教我读书、画画、弹琴,整日的辛苦劳作全都用在了价格不菲的笔墨纸砚琴谱书籍上。

爹常说:“叶家的孩子,怎么能不懂这些?”又会内疚地望着我,“阿浅,跟着爹,委屈你了。”

我不委屈,委屈的是爹。

西镇上姓叶的人家何止千户百户,他们家的女儿都不象我这般费钱。

爹毕生的心血都用在我身上,所以我也会尽力实现他的愿望——带他回盛京,将他葬在儿时生长的地方,闻得到八珍楼的烤鸭浓香,看得到白水河的粼粼波光。

思绪万千时,顾兰推了我一把,指向窗外,“这是杨树街,盛京最热闹的地方。”

偷偷掀起窗帘一角望出去,只见街道两旁密布着各式店铺酒肆,另有不少摊贩挤在路边兜售着煎饼、瓜果、簪花等自家做的吃食及玩意儿。穿着入时的红男绿女穿梭其中。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繁华景象。

正看得入神,眼前晃过一道熟悉的身影——

墨灰色的裋褐,黝黑的脸庞,高瘦的身姿。不是齐义是谁?

而站在对面的,竟是那个目光冰冷神情高傲的玄衣少年。

在客栈里,齐义分明说,不认识他。可现在两人却相谈正欢。

玄衣少年似乎感受到什么,抬眸看过来。

急急放下窗帘,闪身往里躲了躲。

心兀自跳得厉害。

窗帘落下的那刻,虽是慌乱,可仍瞧清了街旁那座雕梁画栋富丽堂皇的小楼上,龙飞凤舞的四个烫金大字——四海客栈。

正是齐义原本要带我交差的地方。

☆、8到沈家

强作出镇定的样子,默默地祈祷着马儿快点跑,早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怎知,事与愿违,马车缓缓停下来。

徐福在窗外道:“叶姑娘,此处是京城最大的聚友客栈,旁边还有四海客栈,姑娘可要在此处落脚?”

不敢掀开窗帘,只稍微扬了声,问:“徐管家,我……我想去贵府做事,可还使得?”

徐福很快回答:“自然使得,自然使得。”

马车复又行驶起来。

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朝外面看去。齐义背对着马车,并未注意到这边,而那玄衣少年却几不可见地撇了撇嘴角。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认命地摇了摇头,不愿多想。

顾兰却是惊喜交加,“阿浅,你当真愿意去沈府?谢谢你为了我……”

我打断她的话,“我不是为你,是为了我自己。”

顾兰却固执道:“我明白,你就是为了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的心思我怎么会不知道?”

不,她不明白。

这一次,我真的完全是为了我自己。方才短短的一瞬,我考虑得十分清楚。这才刚到盛京,就能偶遇到那两人,难保不是他们在暗中跟着我?我在盛京人生地不熟,又是孤身一人,与其落在他们手里,倒不如躲在沈府,毕竟堂堂首辅府邸,他们也不敢随便进去抓人吧?

马车驶入荷花胡同,顾兰掀开窗帘指着路旁连绵不绝的屋舍说:“这里就是沈家了。”

胡同两旁皆是三丈多高的青砖墙,并无雕花装饰,望过去就是座普通宅院,只比寻常人家占地大了些,围墙高了些。

可进了门,我才真正见是到沈府的不同凡响。

铺天盖地的绿色中,掩映着数不清的红瓦楼阁,一座院子套着一座院子,一条回廊连着一条回廊,一道拱门对着一道拱门,让人数不清到底又几重院落多少楼台。

徐福将我们送到中门处,早有婆子等在那里,笑着带我们来到一座庭院前。 黑漆木门,顶上的匾额写着“萃英园”三个字。进了门,就见一座水池,宽约丈余,碎石镶岸,里面碧波清水,粉荷初绽。绕过水池,则是三间正屋带两间厢房,靠着厢房有棵松树,苍劲的树枝堪堪斜在屋檐下。

两个身穿靛蓝小袄豆绿比甲的丫鬟,一个踮脚挑起了湘帘,另一个迎上前接过我手里的包裹,两人齐齐笑着说:“姑娘一路辛苦了,奴婢朝云(暮云)见过姑娘。热水已备好了,姑娘可要梳洗?”

我讶异地张了张嘴。

顾兰悄声道:“府里一、二等的大丫鬟也都有小丫鬟伺候……只是,她们都住在下人院里,住不上这样单独小院。”

我入府并未签卖身契,也没写什么投靠文书。或者,徐福让我来,也只是帮一阵忙,等沈相过完生辰,我就可以离开了。

如此想来,倒是合情合理,我并非沈家下人亦非沈家亲戚,单独住最合适不过了。

顾兰素日在沈相身边服侍,不敢多耽搁,低声说了句,“我回去复命,等晚上闲了,再来找你说话。”匆匆走了。

我洗了个清爽的温水澡,吃了顿丰盛的午餐,睡了个香甜的晌觉。醒来时,丫鬟们早准备好了替换衣物。

月白色绫袄,鹅黄色妆花褙子,豆绿色挑线裙子。

衣料轻柔精巧,式样简洁大方,像是合着我的尺寸做的,无一处不熨贴。

体态稍丰腴的朝云道:“是徐管家让人送了尺寸来,针线上的婆子刚赶制出来的。姑娘将就着穿,等日后再慢慢缝好的。”

我摇头,“这已是极好的了,这种料子,以往我连想都不敢想……不过穿成这样做事,未免糟蹋了,还是穿我自己的吧。”伸手取过包裹,换了平常穿的衣服,请朝云陪着往花园里去。

沈府花园,果然名不虚传。

迎面一座太湖石堆成的假山,假山上怪石嶙峋,或如蛟龙出海,或似凤凰展翅,孔洞缝隙里缀着斑斑驳驳的苔藓,又有异草牵藤引蔓,或垂或绕于石间。更有一羊肠小径自山脚蜿蜒而去,不知通向何处。只见小径两侧遍植山野草花,红得似火,白得如雪,一簇簇一丛丛,野趣十足。

朝云笑道:“这素馨花极香,去年别人曾送我一小瓶用这种花做的香脂,清早挑指甲大一块抹匀了涂在脸上,到晚上还能闻到香味。”

我亦含笑道:“素馨本来产在南地,虽然北方也能种,到底不如南地花期长。你若想做香脂,还得尽早动手,再有七八天,这花也就败了。”

朝云听了颇有些跃跃欲试,朝四周看了看,指着不远处的亭子,期期艾艾道:“姑娘在亭中歇歇可好?我回去取个竹篮盛花。”

“好,你尽管去,待会我们一起摘。”我点头。

朝云引我到了亭子,小心地陪了不是,又许诺做好香脂送我一瓶,才放心地回去。

亭中有石桌石椅,似是经常有人打扫,甚是干净整洁。

亭旁一株合欢开得正盛,其叶如羽,其花若丝,清香宜人,更兼树冠庞大,遮起一地荫凉,看着就觉得凉爽无比。

远远地,有琴声飞来。悠扬婉转,如溪水潺潺,似清风明月,干净得不沾半点世俗之气。

不由得循声望去,恰看到有人正袅袅婷婷地踏上竹桥。

那个人我极熟悉,可我却从来没见过她如此打扮。

姜黄色缎面小袄,茜红色绣白玉兰锦缎褙子,月白色挑线裙子。鸦青色的头发整整齐齐地梳成圆髻,鬓角插了枝赤金簪子,耳朵上的赤金坠儿颤悠悠地晃在脸旁,被夕阳映着,折射出耀目的光彩。

她的身后跟着两个穿着靛蓝比甲的丫鬟。

看上去像是富贵人家的当家主母,又似侯门深院的主事奶奶。

蕙姨熟门熟路地下了竹桥 ,穿过石子小路,拐进旁边的竹林里。

我自合欢树后出来,心犹自怦怦直跳。

蕙姨,自幼看着我长大的蕙姨,到底有多少不同面目?

杏花楼的蕙姨,总是穿着薄如蝉翼的纱衣,娇媚撩人。

在我家的蕙姨,大多穿天水碧的棉布小袄,清纯可人。

怎成想,她还有如此富贵端庄的一面。

只是,她怎么会出现在沈相家的花园里?

“姑娘看什么发了呆?”身后传来打趣声。

是挎着竹篮的朝云。

掩饰般地笑笑,“不知道是谁在弹琴,像仙乐一般,倒让我听迷了。”

“定是楚公子,大家都说楚公子长得像仙人下凡,连琴声也带着仙气。”朝云一脸不加掩饰的仰慕,解释道:“楚公子是大少爷的朋友,常来府里与大少爷弹琴弈棋。”压低声音,“他来的时候,府上的丫鬟都想着法子往大少爷那里跑。”

我不由失笑,若真是飘然出尘的神仙般的人物,无怪乎很多人爱慕。

两人一面谈笑一面俯身摘花。

素馨花开得极盛,又是极大一片,很快就装满了竹篮。

这才直起身子,掏了丝帕擦汗。

眼前冷不防钻出来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汉,颤抖着喊了一声,“小姐——”

我吓得连连后退两步。

朝云也唬了一跳,嗔道:“魏伯真是的,这一嗓子,吓死我了。”素手捂住心口,眼角却绽出笑来,看着前方,“还真是,小姐竟然出来了。”

果然青草地上,一位十二三岁的粉衣女子,正在两位丫鬟的搀扶下,弱柳扶风般,颤巍巍地走过来。

朝云迎上前请安。

我跟着曲膝行礼,“见过沈小姐。”

沈净凝眸看向我,问:“你就是徐管家请来的那位极会养花的叶姑娘吗?”声音若黄莺出谷,清脆娇嫩又微带着柔弱,煞是好听。

我忙回道:“不过是在家中养些野花,上不得台面。”

沈净笑笑,转向魏伯,“叶姑娘来了,你也能清闲几天了。”

魏伯恭敬地答:“奴才谢小姐体恤。”话虽是对着沈净说,可视线却始终黏在我的脸上,目光里充满着极大的震惊与激动。

我与他不过第一次见面,他为何如此神态?

疑惑地回视过去,他的神情已回复了平静,只垂着身侧颤抖着的双手昭示着他内心的激动。

猛然想到,方才他喊的那声“小姐”,分明是冲着我喊的。

因为,他背对着草地,根本看不到沈净。

那么他为什么叫我小姐?

是因为我像他认识的某个人?

☆、9绣补子

我长得像爹,我们有大而圆的杏仁眼,有高且挺直的鼻梁。

可爹说,我的容颜更像娘。

不禁眉目相似,神情体态更是如出一辙。只不过,娘比我多了些柔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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