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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意外的结局-第27章

小说: 意外的结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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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如果布雷萧没有说错的话,他所说的地方正是拉萝…桑德斯通住的那条街。“查清确切地址,然后在无线电话机里告诉我。”

    当里克森挂上电话时,史蒂芬一边用一块擦碗布擦手,一边问:“他真的有要紧事?”

    “是的。”里克森急步向门口走去,突然,他又转过身,走到两个儿子面前,匆匆拥抱他俩。“今晚,你们别等我,看来得花很长时间。”

    他们俩不约而同地说:“爸爸,注意安全。”

    “我会注意的。”没多大功夫,里克森已坐在车内,把车子倒出车道。

    “海风公寓”的停车场被围上了黄带子,设上了路障,周围停满了警车。

    里克森跳下车,连车门都来不及关,他向停在不远处的红『色』卡梅罗车跑去。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向前,挡住了他的去路。“兄弟,站住,这是个犯罪现场。”

    里克森冷笑一声,抽出识别证,把它别在腰带上,又低头看看外衣是否敞着。“你们发现了什么?谁是这儿的头?”

    “托马斯警官,就在那儿。”

    托马斯是个大块头,大约六英尺五英寸高或者还要高些。他这么年轻当了警官实在不多见。他身上长满了横肉,都快成了一个圆球。他淡黄『色』的头发剪理得十分整洁,此时,他站在车旁看着别人在忙碌着。车门开着,几位从医检办公室和郡司法犯罪试验室赶来的工作人员,正忙着给尸体拍照,在车子周围搜查证据。帕克坐在驾驶座上,头靠在椅背上,左耳上方有个几公分宽的子弹洞。鲜血从洞口涌出,流过脖子,滴到白『色』衬衫上。现在,血迹大部分已凝固。他瞪着眼,嘴也吃惊地张开着。从他的脸部表情看,里克森相信,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击中的。所以他的脸上将永远带着这种吃惊的表情。

    托马斯也和里克森想法一样,“他没料到会有这一手,对吧?”

    “你确信是他吗?”

    警官朝旁边一摇头,“这是他的车,站在那边的家伙就是他的假释代理人。他认出了他,假释办公室离这儿只有五分钟的路。”

    “你掌握了什么情况?”

    “谁知道?在车内和在身上有五花八门的指纹,谁知道是谁的指纹?凶手也许并没有进车内。看,”他指着车门说:“驾驶座上的车窗被摇下来了,凶手可能就站在这儿,扣动了板机。”托马斯取出一包香烟,递一支给里克森。里克森挥手谢绝了。

    “还有什么?”

    警官冲手下的一位警察叫:“喂,史坦利,把你从车行李箱里发现的东西拿给这位警官看看。”

    两人一起走到人行道上,那儿有一堆像是卡明斯的东西。这些东西原来都放在一个大塑胶袋里,现在被摊在人行道上的一块防水帆布上。

    史坦利戴着手套,翻拣着:“瞧,我们发现了几件内衣——绝对没洗过——几件从 j…c 彭妮店里买来的白衬衫,是这家店的牌子。还有这些。”他大笑着从小盒子里拽出些东西。

    “避孕套?”

    “是的。他没想到没死于爱滋病却死于非命。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嗯?”

    围观的人都放声大笑起来,只有里克森没笑,他觉得眼前的情况没什么好笑的。

    帕克…卡明斯只是条小鱼,他的身后有大鱼,杀死他的人是深知这些的。

    “有目击者吗?”

    史坦利说:“那边的那个小个子女人就是。她住在楼上的公寓里,正好俯视停车场。”

    里克森感到晚上吃下去的饭菜涌上喉咙,他用力把它们咽下去。如果她看到了凶手,那么,要不了几小时就可以破案了。他激动地问:“那么”

    “她离这儿挺远,而且,车子又被树遮得若隐若现。大约两个小时前,她看到有两个人在车里。她说不上来,他们是否呆在车里或下过车。”史坦利的嘴唇往上翘了翘,“她正在拉窗帘,无意中往楼下看了一眼,看到了卡梅罗车。她看到旁边还停着另一辆车,她认出这辆车不是这儿房客的,而且,在今天之前,她也从未见过卡明斯的这辆卡梅罗车。真是凶杀的绝好地点,嗯?”

    里克森抬头看着树,“是的,那么另一辆车呢?”

    “她认为另一辆车是绿『色』的奔驰汽车或是一辆蓝『色』的德制宝马车,或者是黑『色』的福特车。”他看着里克森,嚼了一下口香糖。“明白了?”

    里克森说:“是的。她听到枪声了吗?”

    史坦利把口香糖吐到水泥地上,说:“是的,她听到了一点响声,还以为是汽车熄火声。一个孩子看到车子引擎还起动着,这家伙坐在车内,头上有个弹眼,就向我们报了警。那时,凶手已逃走了。我们运气好,还有人向我们报警。这儿的人不愿意卷入这类事中。”

    这些都是没多大价值的情报,里克森感到十分失望。这个『妇』女是个糟透了的见证人。有许多人都是这样。他曾处理过一宗凶杀案,人们就站在离被害者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可他们就是回忆不起来什么情况。

    加州,众所周知的空降场。

    “他的口袋和钱包里有什么?”

    “运气不好,什么也没有。他钱包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就是一张五点的纸牌。如果他曾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肯定是被人搜走了。不知是凶手还是附近贪婪的人拿的。脑袋上中了一枪的人不会对小偷构成威胁的。”

    “小口径枪?”

    “弹道很小估计是的。”

    托马斯又走到车边,把烟灰弹到旁边的草地上。他看到里克森,就向他点点头,让他过去。“我们正在取车胎压痕,”说着,他低头看着一组正忙碌着的工作人员。“我认为,凶手安排他们在这儿碰头,把车开过来,正停在卡梅罗车旁边。凶手站在车窗外,他们就这么交谈。就在此时,凶手拔出手枪,杀了他。卡明斯一定认为和凶手在一起很安全,因为他自己的手枪就放在手枪盒里。”

    “凶手的指纹也许就留在车门把手上,或者留在车内。”里克森知道车门把手上很容易留下指纹。他但愿能有所发现。“你们到达之后,你手下人有没有在门把上『乱』『摸』呢?”他的话分明是在指责那几个逛来逛去破坏证据的警察。

    托马斯不满地大吼起来:“警官,我们可不是乡巴佬,我们知道该如何处理犯罪现场。”

    这个警官可真是个笨蛋,竟然让里克森知道他是从一个小警察局出来的。在他们眼里,他们自认为自己是非常专业的警察。“那好吧!这样看来,我猜你已取得了指纹,我等着你的报告。报告一出来,就请你立即把它传真到我的办公室。”

    托马斯回答道:“没问题。你认为这是你们要找的枪吗?”

    里克森一边穿过停车场,一边回过头,硬梆梆地说:“警官,也许你该去看看案宗,我们不在寻找手枪。那两个死者,一个是被砸死的,另一个是窒息而死。”

    里克森得意地笑起来,他想,让那个笨蛋干生气吧。接着,他走进车里,推了一下变速杆,把车子倒上了大街。

    拉萝一人呆在房间里,想看一下报纸,可她的注意力就是集中不起来。她想回到埃米特家里,可是,他的男佣现在正在那儿。现在,她只能想想乔希,再想想和伊夫格林那场令人害怕的对话。他真是要追查此事吗?就因为在电话上为萨姆的当铺说了几句,她的整个事业就面临挑战?真让人难以置信。

    电话铃响,拉萝抓起话机,心想必是艾琳或本杰明的电话。她给他们俩都留了电话录音。

    是里克森,“他死了。”

    拉萝的心狂跳起来,“谁死了?”

    “卡明斯。今天下午,在离你公寓不远处,有人开枪打死了他。”

    “我的天!”听到这消息,她大大松了口气。“那么,我可以回家了。如果夜闯我家的人已死了,我就安全了!”她再也不用搬到埃米特家去了。她也可以把乔希领回来了。

    “我就在大街这头。几小时后,我到你这儿,可以吗?我再和你详谈。拉萝”

    拉萝一下挺直了腰板,问:“什么?”她想,上帝还是存在的,他已听到了她的祈祷。现在,情况正好转。她没法恢复尤丽的生命,但她可以照顾他的儿子,并恢复正常的生活。

    “你现在还不可以回家,而且算了,等我见到你时再详谈。现在,我得走了。”

    没等她再说什么,对方已挂上电话。她认为这是值得庆贺的事。她洗了个澡,穿上干净的衣服,全身喷了古龙香水。她到街角的店里买了一瓶酒。接着,她就在家里静候里克森。

    站在门口的一个女人对里克森说:“进来吧,伊恩正在等你。”

    他跨过门槛,走进一个装饰得非常漂亮的起居室。室内的家具和装修都十分考究,足以上《美丽的家》杂志的封面。伯杰太太仍站在门口,她已近六十,穿着十分讲究,看上去风韵犹存。她丈夫是个很成功的商人。她关上门。

    “我去叫他,他在房里。”她转身就向屋子的后面走去。就在这时,里克森叫住了她。

    他轻轻地说:“与其在这儿把一家人都搅得不安宁,不如我到他房里和他谈,好吗?”

    她不禁转了一下眼珠,耸耸肩,好像是说这无关紧要。看来,她非常担心儿子。“左面第一个门。”门打开了,伊恩…伯杰坐在一张小桌子前,桌上摊着几本打开的书。他抬头看着里克森,他的眼睛周围是黑眼圈。里克森没有马上开口,而是任他带着疑问盯着自己。里克森发现,伊恩周围至少有六张洁西卡…范…霍恩镶在相框里的照片,墙上还挂着一张比真人还大的她的照片。屋子里到处能感觉到她的踪影。

    伊恩起身和里克森握握手,“请坐,”他指的是他的床,“或者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坐那儿,我是说,我们可以坐在起居室里。”

    里克森坐在床沿上,他想看看伊恩的屋子。当一个人的内心发生蜕变,准备做一些出格的事时,他的周围陈设通常可以反映他的心态。这屋子可能是祭奠已故的那个女孩的神殿,它不像是一个神志『迷』『乱』的人的住所。屋子里非常干净、整洁。床铺是整理过的,东西放得井井有条。当然,里克森也在提醒自己,小伙子除了周末,平时都住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校舍里。此外,可能是他母亲在整理房间,所以,房间的整洁有序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他问小伙子:“你知道我为什么来你这儿?”

    他咳嗽了一声,手放在膝盖上。“某种因为,那位法官出了点事,对吗?”

    里克森换了一个话题。他喜欢从一个角度谈某个话题,然后,再换一个角度谈,从不同的角度切中要害。“你在大学里主修什么?”

    小伙子目不转晴地看着里克森的眼睛,“经济学。”

    “好专业,很难,对吗?”

    “是的。”

    “我的数学很差。经济学涉及到很多数学,是吗?”

    伊恩说:“喂,我们谈正题,好吗?下周,我要参加一次重要的考试。我得用功,否则,今年我拿不到学位。”

    “九月八日星期三大约十二点到三点之间,你在哪里?”

    小伙子想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去翻日历,“我在学校听课。”

    里克森站起来,看着小伙子女友的遗照。“整段时间都在听课?”照片中的女孩就像蒙娜…丽莎,双眸紧随着他。他没有跟小伙子讲凶杀案发生在下午,还是凌晨,可是,伊恩已经知道了,他一定已看过报纸了。

    “十二点到一点,我在吃中饭。我记得是在餐厅吃的,我每天都在那儿吃。一点钟,我去听微观经济学的课。”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支雪茄,在手掌上滚来滚去。他不打算把烟点着。“课上了多久?”

    “上到三点。喂,你能不能别这么含蓄?请直截了当地问你想要问的事!”他的脸涨得通红,腰板挺得笔直。“我威胁过女法官,这就是你想要说的。可我什么也没做过。”

    里克森『摸』『摸』小胡子,扫了小伙子一眼,“你真的威胁过她说有人会杀了她全家?”

    小伙子望着地上说:“你也知道了,在那个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我并不真的想这么做。我气极了,失去了理智。”

    里克森把雪茄重新放回口袋,冲着小伙子大声地责问:“也许你气愤之至,为了让她付出代价,就把你的威胁付诸行动?”

    伊恩…伯杰摇摇头,额头上渗出了颗颗豆大的汗珠。他是个很英俊的年轻人,一双犀利的眼睛,满头的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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