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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偶是深圳一个贼-第4章

小说: 偶是深圳一个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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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蛇口是确定无疑。
  从火车站到蛇口,一共六万九千步。这是我一步一步量出来的。如果你不信,可以自己量一次。
  头上顶着火炉般的太阳,从火车站一路走到蛇口,那就是我。一路走,我一路脱衣服。走到下沙,周身上下只剩一条短裤了。
  那小偷的手好巧,刚好割开外面那层,里面那层丝毫未伤。深圳的热情我总算领略到了。
  当时我是沿着滨河方向走的,一路上椰风与海鸥齐飞,红树和彩霞共升,的确美不胜收。但是,我无暇欣赏,到了这个份上,就是林青霞在旁边脱衣服,我也不稀罕。
  越往前走越热闹,路上不时碰到三五成群的工人。头上戴着安全帽,趾高气扬的样子。
  我知道这就是蛇口,站在正在建设的高楼大厦和高高的吊车面前,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蛇口征服了我!
  蛇口是个好地方,七爷在蛇口。但到了蛇口,我又犯起愁来。这地界不大也不小,你到哪儿找七爷?
  天,逐渐暗淡;蚊子在头顶轰鸣;我彻底绝望了。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正在我坐在路边犯愁之际,一部红色敞篷跑车裹着风戛然停在我跟前。
  “喂,要搭车吗?”是个女的声音。
  该死的女人!我永远也不要再搭理什么女人!我连头都懒得抬。“说的是你!”那女孩拍拍车门。
  我横了一眼,那是个穿黄衫戴墨镜的女孩子。
  “我认得你吗?”
  “哟,刘德华,瞧你那记性!”
  “什么?”我一下蹦了起来。
  那女孩吓了一跳。
  “原来是你!”我伸手指着她的鼻子。
  豆子的刀片藏在舌头下面
  终于认出来了,我终于认出来了!那女的正是火车上的邻座,那个小偷。
  女孩上下打量我,突然哈哈大笑。惭愧。我意识到她打量我什么,立刻抓起衣裤,用最快的速度套在身上。
  上了女孩的跑车,我才知道她叫豆子,是七爷的干女儿。
  “豆子!”我咬牙切齿地说:“豆子是给人吃的!”她可是个会吃人的豆子。
  女孩撩起长发,道:“现在,你可以吃掉我了。”
  小豆子嘎蹦脆,嚼在嘴里满口香。但是,我没有吃掉豆子,后来也没有。也没有问她是如何找到我的。倒是豆子告诉我,她在钱夹子里看到七爷的条子,知道偷错人了,就一路找我,几乎跑遍了半个深圳。
  “嗨,你穿短裤的Pose蛮酷。”豆子又一次狂笑不已。
  在以后的岁月里,只要我有丁点儿冒犯她,小丫头片子就拿这档子事儿相要挟。唉,这个杀千刀的。
  那天傍晚,我在豆子的红色敞篷跑车上睡着了,醒来时已不在车上,被送到一张软得像女人嘴唇般的床上。
  我全身酸痛,脚上就像扎了两个小刺猬;肚子咕噜咕噜乱叫,饿得肠子都快断掉了。
  借着夜灯的微光,我东张西望,见壁炉旁停着一辆小餐车,连滚带爬扑了过去,抓起罩在点心盘儿上的盖子,丢在地上,将什么榴莲酥、地瓜饼一个劲地往肚里扔。
  旁边有个小砂锅,热气腾腾,是一窝粥,里面又是皮蛋又是肉丝,好吃得要命,我喝了个底朝天。
  从早晨到现在,我跑得脚都肿了,还没一粒米下肚呢!
  吃饱喝足,倒头又睡,一直睡到天光光。
  大约到午饭时分,门一响,进来位中年美妇人,对襟白衫,黑裤子,怀里抱着一叠衣服。
  她见我睁开眼坐起身,和蔼地说:“醒啦,七爷正等你吃饭呢。”说完,拉开左边的衣柜,把衣服放了进去,又从里面取出一件运动休闲服,摆在我的床尾。
  她说:“大家都叫我何姐,以后有什么需要找我就行。”
  我的房间在四楼,饭厅在二楼。等我随何姐走进去时,一个带眼镜的胖子迎上前来,道:“我是小吴,七爷的跟班,欢迎你巫马先生!”
  他热情地拉住我的手,引我在餐桌落了座。
  “七爷跟人谈点事儿,一会儿就到。”他说。
  那餐桌是长方形的,以前在欧美贵族小说中读到过。我的位置在餐桌一头,另一头是主座。
  小吴问道:“昨晚睡得好么?”
  “好。”我敷衍道。
  两个人正说着闲话,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抬头一看,是七爷。我连忙站起来,七爷却已到了他的座位。
  “坐下。”他说。脸上笑吟吟的。
  七爷穿了件紫色唐装,挺精神,就是空了条袖管,有点别扭。
  小吴拉了一下我的衣角,示意我坐下。
  七爷又道:“听说你来我很高兴。”然后问我的伤势。
  我一一作答。
  饭上来了,一人一个托盘,上面四菜一汤。我们边吃边聊。
  这时,外面稀里哗啦一响,豆子慌慌张张冲了进来。“快快!”她说。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小吴旁边。
  七爷微笑着瞪了她一眼。
  豆子吐吐舌头,嗔道:“人家赶时间嘛。”等饭上来,她匆匆忙忙往嘴里扒拉两口,又稀里哗啦一溜小跑离去。
  豆子是七爷的干女儿,也是他一手抚养长大的。关于这个女孩的身世,还有一段故事:
  七爷和豆子的爹是磕头的兄弟,虽拜不同的师父学习“盗术”,却是惺惺相惜。二人曾携手走遍长江珠江两岸,既没失过手也没丢过丑。
  就在他们意气风发,准备干一番大事之际,豆子的爹突然金盆洗手不干了。他对七爷说:“兄弟,你嫂子怀上了!”
  七爷一听,马上就懂了,他怕孩子长大后知道他是偷儿。
  豆子的爹金盆洗手之后,在广州倒腾粮票。他从广州人手里低价买进,两毛钱一斤,然后拿粮票到西安换粮食。这样下来,不到半年,他家里的米缸就变成了“聚宝盆”。
  有一回,豆子的爹路过陕西米脂县,他从土城墙子走到坡上,抬头看见一间泡馍店,门口停着辆拖拉机。
  它不是一般的拖拉机,是崭新的大型东方红牌拖拉机,比人还高。以前的一角钱纸币上,印的就是这种型号。
  豆子的爹是南方人,还是第一次看见真家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拎着大提包,围着它转悠。
  他东摸摸,西看看,不一会儿就引起人民群众的注意。
  当时有个小学生,见一个外乡人抱着大提包,在拖拉机前磨来蹭去,就怀疑他是阶级敌人,马上去报告民兵。刚好一群巡逻的民兵路过,按住豆子他爹的脖子,扭胳膊送进了公安局。
  “我没偷!”豆子的爹说。
  “知道你没偷。”公安的说:“老实交代,谁派你来破坏社会主义拖拉机的?”
  就这样,豆子的爹被关进了牢里。也活该他倒霉,牢房闹瘟疫,不到半年就客死他乡。
  豆子的爹死了之后,她妈改嫁给了香港人,要带孩子跟他过香港。
  香港人说:“你也知道,香港寸土寸金,房子就像鸡笼子,以后你怀了我的孩子,咱们住哪儿?”
  她妈觉得有道理,就跪着求七爷。“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寡妇。”她说。就这样,豆子在襁褓中跟了七爷。
  豆子是在贼窝里长大的,在贼窝里长大的豆子伶俐无比。她从小就讨人喜欢,跟七爷的那帮弟兄最喜欢逗她玩。
  “来,豆子,翻个跟斗。”
  “豆子,阿叔教你一套绝活儿。”
  在当时,七爷有个弟兄叫杜小武,是个奇人。生得头大如斗,臂长过膝。练的功夫是祖传的,江湖上称“割术”。
  杜小武用的工具,是普通的刮胡刀片,薄如纸,锋利无比。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他一刀划过,就像木匠弹的墨线,一尺就是一尺,一寸就是一寸。深浅适中,不着痕迹。
  有一次,七爷和东北有名的贼王黄瘸子争地盘。当时是在火车的包厢里。
  黄瘸子说:“咱们别废话,手底下见真章!”说罢,架着双拐出门走了一圈,回来时从大衣里掏出27个皮夹。
  他咣地扔在桌上,“该你了。”黄瘸子说。
  七爷笑着不说话,杜小武不慌不忙从兜里摸出一串菩提念珠,轻轻放在皮夹上面。那是黄瘸子脖上挂的护身符,牛筋做的串珠线已重新打过结,显然用刀片划断过。
  黄瘸子愣了一会儿,仰头哈哈大笑,从此不再过长江以南。
  杜小武有这一身功夫,七爷自然爱惜,对他恭恭敬敬,待如上宾。杜小武心存感激,后来年纪大了,又没有儿女,便将这一身功夫传给豆子,自己归隐山林。
  在他临走之前,七爷又发现了一个秘密,敢情他的刀片还有个刀鞘,就是他的嘴巴。
  刀片藏在嘴里,藏在舌头下面!
  却说豆子得了他一身功夫之后,果然如鱼得水,很快在江湖上闯出名头。在她闯江湖期间,发生过不少有趣的事,现讲一件听听:
  那一年她刚满17岁,独自过香港闯荡。在旺角地铁站,她刚上车就被人盯上了,一个瘦得像肺痨的青年,有意无意地在她身上磨蹭。
  豆子以为遇上了同行,打个暗语让开。
  谁知道她走到哪儿,青年跟到哪儿。底下硬硬的,顶在身上。
  当时豆子少不更事,心想:“原来在香港扒窃还用工具。”低头一看,脸腾地红了。
  一恼之下,她从嘴里吐出刀片,围着他转了一圈。地铁一停,豆子冲他挤挤眼睛就往外走。
  那青年以为有好事,一追,裤子突然掉了,哗地褪到脚脖子,男人那活儿傻大黑粗,挺得都弯了。
  车上的人一见,他妈的这小子光天化日之下耍流氓!顿时车厢里像开了锅,女人大声尖叫,男人高声叫骂,一群胳膊上刺龙绣凤的“蛊惑仔”冲上前,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豆子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笑得我们满眼泪花,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笑过之后,心里暗暗吃惊,这小丫头片子太厉害了,如果有一天她的小刀片……我们不由自主夹紧裆部。
  偶成了深圳一个贼
  在深圳2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七爷是个小人物——小得就像南山的一块石头,宝安城墙上的一张纸。但是,在深圳的另一块土地上,在江湖上,七爷绝对是个大人物——大到能主宰一些人的命运,大到在深圳跺跺脚,声音能传到北京城。
  所谓人有人王,蜂有蜂王。小偷也有小偷的世界,小偷的王。
  七爷就是深圳的小偷之王。
  你干这一行,不是想干就干,要经七爷点头。外地偷儿到深圳,要给七爷投名拜帖,给你划地盘。
  这就是深圳,这就是江湖,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法则!
  七爷的家在宝安城,人住在深圳。在蛇口著名的旅游景区青青世界附近,有一座豪宅,坐落在山坡上,是一幢欧式风格的小白楼,依山傍海,山上山下长满了婆娑的棕榈树。这就是七爷的宅院。
  他这个地方特别适合疗养,阳光、空气、绿荫、鸟鸣、溪流交织成一个天然大“氧吧”,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尤其是山顶的瀑布和溪流,从花间草缝蜿蜒而下,一路上花瓣、叶片散落其中,香气迷人……
  我到深圳之后,就住在七爷这座宅院里。初到深圳,七爷没有安排我做什么,而是吩咐小吴带我四处走走。
  小吴挺客气,陪我到世界之窗、民俗文化村、香蜜湖度假村“视察”一番。
  这些景点对于久居京城的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都是人造盆景,纯属浪费眼球。
  不过,这些话都是在肚子里嘀咕,嘴上还得哎呀哎呀,赞不绝口。人家好心好意掏腰包,免费解说,不能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再者,虽然小吴满脸堆笑,活像弥勒佛,好歹也是黑社会的人,翻起脸来估计吃亏的是我。
  在我的印象中,黑社会里都是又粗又壮、李逵式的人物,见到小吴才改变观念。他不仅外表文质彬彬,肚子里也是真家伙。尤其对深圳的历史掌故,那是随问随答,倒背如流。
  比如说我们开车路过岗厦,他会告诉我,这个村的人有不少姓文的,是南宋丞相文天祥的后人。一路上,小吴口若悬河,从岗厦文氏的来历,一直谈到当前局势,讲得头头是道。兴致所在,他还当场背诵了文天祥的千古名篇《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
  背诗的时候,小吴连眼皮都不眨,嫉妒得我心里酸溜溜的,却又不得不佩服——瞧瞧,你瞧瞧,都说深圳人素质高,果然名不虚传,连当小偷的都能背诗。
  俗话说,才子惜才子。小吴展示完“才艺”,我也毫不客气地亮出绝活,稀里哗啦,哇哩哇啦,给他讲后现代主义,讲得他眼睛发沉,差点没把车开到沟里。
  讲到最后,我们双方都佩服得什么似的,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彼此称呼都变了,开始称兄道弟。接下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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