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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妖孽男配逆袭-第28章

小说: 妖孽男配逆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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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他这么说,店员的目光扫过弗里茨的手,又看看林微微的胸,立即皱起了眉头。他连着摇头,道,“这难度太大了。”
  弗里茨沉默着,也随之瞥了她胸部一眼,两个男人同时一叹。被他们看得头皮发麻,林微微急忙伸手横在胸前,挡住两人深邃探究的目光。
  混蛋,竟敢嘲笑她的胸器,她才不是飞机场,只是他的手太大了!在国内,她好歹也是C罩杯的!!!
  不过,显然弗里茨不是这么想的,将她推给店员,道,“那你看着办吧,尽量给我改造得大点,摸起来不爽,但至少让我眼睛看起来爽点儿。”
  林微微一口老血,喷出五丈。败给他了!
  本来不想妥协,可谁让她打赌输了,欠他一件事?反正这只是内衣,穿在里面,再性感,外衣一套,谁也看不到。这总比他再提其他什么无理要求好,这么一想,她半推半就着妥协了。
  弗里茨环胸靠墙,一脸不满,眼见她接连试穿了好几个,都没有广告牌上的女人那种呼之欲出的视觉效果!
  看来这情趣店,也是坑爹的~~~
  *
  逛了一天,林微微累坏了。正想洗洗睡了,结果,又被弗里茨拉去看星星,在城堡的顶部有一个瞭望台,曾经防守敌军用。
  他指着对岸的女神像,道,“曾经拿破仑打到这里,却再也攻不过去,为了纪念胜利,日耳曼人铸造了这座神像。”
  林微微眯起眼睛,也只能看到个昏暗的轮廓,“拿破仑时代离得好遥远。”
  城堡本来就在山峰上,再加上瞭望塔又在城堡的顶部,耳边清风拂面,感觉好像身在云端中。低头望下去,深蓝色的河水映照着月光,柔和而沉静,可比他们柏林的护城河漂亮多了。
  “来吧,”弗里茨说,“给我唱个歌。”
  “我不会。”她打了个哈欠,懒懒地挥了挥手。
  “你会。”他顺势捉住她的手,道,“至少有一首你会。”
  听他说得那么肯定,她不禁一怔,下意识地问,“哪一首?”
  “Ich glaube an dich。”
  她登时一脸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会?”
  他弯起眼眸,笑了,“因为你给我唱过。”
  “唱过吗?我怎么不记得。”
  他点头,却不愿多做解释,只是道,“唱吧,我想听。”
  见他一脸期待,想到他对自己的各种捉弄,林微微傲娇了,撅着嘴道,“不唱。”
  “唱!”
  “就是不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若是在以前,他一定懒得废话,直接拿枪顶上她的脑袋,看她妥不妥协。不过现在,时代不同了,她不是犯人,他也不是看守,他们之间是平等的。他可以捉弄她,调戏她,但不会再伤害她。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曾经的痛苦和后悔,已足以改变一个人。
  他想了想,道,“这样,你给我唱一支歌,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公平交易。”
  “什么故事?”
  “这个城堡的故事。”
  她兴致缺缺,“我们下午不是去参观过后院的博物馆了?那些历史都写得清清楚楚,还有什么好说的?”
  “那是正史总有一些,不被编入历史的小故事。”
  一听有野史,她立马就来劲了,有八卦,有JQ,求围观,求8!
  他就地坐了下来,背靠墙壁,问,“你还记得下午在展览前厅里看到的那幅油画么?”
  她猛点头,在他对面就坐,“记得记得,那个伊丽莎白米卡什么什么公主。”
  “米卡洛夫。卡纳罗曼诺娃公主。”他纠正。
  “对对,她怎么了?”
  他淡淡一笑,月光映着他的眼睛,就像天上的繁星一般璀璨。不理她的催促,他娓娓道来,“她是圣彼得堡(即列宁格勒)亲王的女儿。1906年,父亲病死,17岁的她和母亲离开沙俄,一起到德国来投奔她的阿姨,在莱茵河畔,她遇到了冯纳桑亲王。罗曼诺娃公主是个美丽的女子,贤惠幽雅,令这位亲王殿下对她一见倾心,展开了热烈的追求。虽然公主对他并不是那么喜欢,但在那个年代,贵族们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两人很快被视为一对,不久后便订了婚。亲王很高兴,便特意下令,以她为名,为她重新修建了这一座城堡。”
  “哇,好浪漫,然后呢?”
  “然后,”他弯起左腿,将手搁放在膝盖上,继续道,“在两人大婚的那一日,突然传来了噩耗。公主掉水里淹死了。”
  “什么,死了?”她有些失望,“谋杀?”
  他摇头。
  她又猜,“情杀?”
  “不是。”
  “难道是自杀?”
  他没说话。银白色的月光穿过断岩,落在斑驳的墙壁上,让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清冷。
  林微微没注意他眼底的变化,一脸可惜地叹息,“不会吧。她都要嫁给王子了,还自杀?要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他哼笑了声,星光下,眼中反射出来满是冷光,“她没死,不过是诈死,事实上,她落水后没多久就被人救了。”
  咦?原来还有后续,她好奇,“谁啊。”
  “亲王的园艺工人。”他停顿了下,道,“几天后,城堡里少了个工匠。”
  她顿时恍悟,“啊,原来是私奔。”
  “是的,是私奔。他们逃到了法国边境,隐姓埋名,开始了新生活。”
  她觉得有些无趣,抱怨,“唉,这故事情节可真够老套的,真没劲!女人总是为了爱情发昏那后来呢,她的结局圆不圆满?”
  闻言,他扬起嘴唇,扯出淡淡一笑,“1914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你说呢?”
  即便他不说下去,她也猜到个大概,男人被拉去当兵,不是战死,就是残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唉,那个年代真是黑暗。
  “他们有孩子吗?”
  “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那至少她不是一无所有。”
  他笑了笑,话锋一转,道,“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现在轮到你给我唱歌。”
  不是吧,真要唱啊。
  见推脱不掉,她只得敷衍地随口哼上几句,轻快的音调随即在风中蔓延开
  他靠在墙壁上聆听,闭上眼,时间倒流回去,仿佛又回到了斯大林格勒的那一役。那时的他身受枪伤,发着高烧,不停地做着年少时的噩梦。然后,耳边传来了歌声,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并不是那么动听,却温暖了他的心。
  现在,早已不是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不必再在枪口前讨生活,可他的心再一次被温暖了。有她的地方,便是天堂,她是救赎他的天使,从来都是。
  两人看了一会儿星星后,林微微有些困了,想回家睡觉。谁知道,半路上又出现了新状况。她走路不看地,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水洼,夏天嘛,穿着凉鞋,虫子又多。于是,一脚拔出的时候,脚背上多了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
  林微微一开始还没注意,但走了一会儿,发现有些不对劲,怎么脚上又痛又痒呢?伸手一摸,才发现,叮在她脚背上的是只吸血水蛭!
  啊啊啊!
  她是AB型阴性血,大概是这类血型香甜可口,特招昆虫类的青睐。昨天是萤火虫,今天是吸血水蛭
  听见叫声,弗里茨转身,只见她抱腿蹲在那里,一张脸皱成了一团。
  “怎么了?”他折回来,不解地望着她。
  “我,我被虫子咬了!”
  还以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翻了个白眼,伸手将她从地上拽起来。
  见他满脸不以为然,林微微委屈地道,“是吸血虫诶,我的血可是稀有血型,很精贵的啊!”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他一把抱了起来。一下子失去重心,她吓了一跳,急忙搂住他的脖子,惊道,“你要干嘛?”
  他将她放到一边的石墩上,背对着她,蹲下,道,“我背你回家。”
  “谁要你背。”嘴里虽然这么说,却忍不住抿起唇角,露出一个连她自己也没发现的甜笑。
  他的肩膀宽宽的,脚下的步伐沉稳而有力,她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闭上眼睛。这一刻,有一种感觉叫安全感。
  安静了不到五分钟,林微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弗里茨,你看看我的脚,有没有红肿?吸血水蛭有没有膨胀?”
  一开始,他还耐着性子,低头瞧去一眼,然后回答她,没有。
  可她就是不放心,总觉得脚上肿胀得难受,于是,每过几分钟,都要这么问上一句。弗里茨最后被她问得不耐烦了,用力掐了把她的屁股,态度恶劣地命令,“给我闭嘴。”
  刚觉得他好,这人就傲娇了,她撅嘴,伸手去拉他的耳朵,叫道,“死八戒,快背老娘我回高老庄。”
  这一句话是用中文说的,弗里茨没听懂,他转了下头,躲开她的爪子,问,“什么?”
  “没什么,”她打了个哈哈,想将下巴搁在他的肩头,却被他腮帮上的胡须扎得面庞生疼。
  眼睛一转,不经意地瞧见了花园里竖着那座铜像,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依稀还能见到公主秀丽的面容。
  林微微随口问道,“你说,如果公主没有和那个穷鬼私奔,而是留下和王子一起,会怎样呢?”
  他脚步一滞,但随即道,“那这世上就少了两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
  下集预告:
  “你拉我去哪里?”
  “去和老朋友打个招呼。”
  将她的手紧紧地扣在手心里,不让她走开,陪他一起守在舞台的阶梯口,等着里宾老先生发完言下台。
  “老朋友?谁啊?”她左顾右盼地,“这里有你认识的人吗?”
  
  里宾很满意自己的演讲,虽然已经90高龄,但他的脑子还是很清楚,能够记得发言稿上的每一个字。这让他很是自豪,毕竟这个年龄,还能保持思想调理清晰的,没几个了。
  在掌声和鲜花的伴随下,周年庆顺利拉开帷幕。自信满满地走下台,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他不经意地一抬头,却始料未及地瞧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在看到她的那一瞬,他被彻底震慑住了。她,她是,她竟然是!!




☆、第二十七章 老友重逢

  “我说,你为什么非要拉我来威斯巴登呢?”
  “看风景;顺便看人。”
  “看人?看谁?”林微微狐疑地望向他;双手抱胸;咄咄逼人;“你不是说失忆;谁都不认识了么?”
  弗里茨没回答,一个人走在前面。威斯巴登也算是他半个故乡;不过;对他而言;这个城市里并没有太多的回忆,只是匆匆三十年里的短暂一瞥。时隔大半个世纪;再次回来,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寻找66年前的老情敌。
  按照记忆中的印象,他很顺利地找到了那家叫做HENKELL…Trocken的香槟工厂,这一天,是他们120年的周年庆。当然,挑在这一天过来,并不是巧合,而是他之前就做足了功课的。
  为了酬谢新老宾客,公司在最热闹的河畔搭起了露天舞台,开了120瓶香槟,请每个有缘路过的行人品尝。
  有免费的小便宜,岂有不贪之理,林微微跑过去凑热闹,要了两杯过来。她平时喝酒,一般只喝啤酒和红酒这两种,很少喝香槟之类的。见弗里茨举杯,她也有样学样地抿了一小口含在嘴里。
  有100多年历史的酒厂生产出来的香槟听上去很吊,可喝起来,味道也不过如此。没品尝出传说中的甜味,反倒是嘴巴里充斥着一股涩涩的酸味。乘弗里茨不注意,她将剩下的酒全倒给他了。还了玻璃杯走回来,只见他还站在原地,专注地在看广告横幅,一脸深沉。
  看啥呢,这么认真!林微微不禁有些好奇,凑过去,并肩站在他的身边,也投去了几眼。
  海报写着几行大字,下面是一个老头的照片,两鬓苍白,因为头发稀疏,额头露出了一大片。剩余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向后梳,脸上带着一副老式的框架眼镜,穿着衬衫打着领带。虽然上了年纪,但仍能看出他严谨古板的性格。
  “这是谁啊?”见弗里茨看得那么出神,她忍不住问。
  “鲁道夫。冯。里宾特洛普。”
  “好长的名字呀。”她咋舌,扫过横幅上的标题,继而又问,“这人很牛吗?怎么大家都等着他来开幕?”
  弗里茨嘴里没说啥,心里却在想,第三帝国外交部长的儿子,能不牛吗?这姓氏曾名噪一时,时过境迁,即便他们里宾家不再在政界翻云覆雨,但仍然家底殷实,这家属于他们家族的香槟厂,经历了一百多年风霜、两次世界大战,发展至今,仍然屹立不倒,这财力实力不是普通商家能够攀比的。
  得不到回答,她便知趣地不再追问。跑到旁边的烤肉店里去买了根香肠,正在一边啃得开心,这时,一辆黑色的大奔车缓缓地驶来,在不远处停下。
  灿烂的阳光照在流线优美的车身上,反射出了耀眼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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