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政治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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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荷兰'斯宾诺莎
译者:温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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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立博物馆藏斯宾诺莎像的摹本(原画给作于165-16年,现藏伏尔封布特城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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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威尔作石版画
19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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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对《神学政治论》所加旁注的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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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序……………………………………………………………4…
第一章 论预言…………………………………………1…4第二章 论预言家………………………………………2…9第三章 论希伯来人的天职,是否预言的才能为希伯来人所专有………………………………………4…6第四章 法神律…………………………………………6…2第五章 论仪式的法则…………………………………7…5第六章 论奇迹…………………………………………8…7第七章 论解释《圣经》…………………………………1…05第八章 论《摩西五书》的作者与《旧约》中其余有关历史的书…………………………………………1…29第九章 论前面所提各书的其他问题,即是否各书完全为以斯拉所写完,是否希伯来原文的傍注是不同的本子……………………………………………1…43第十章 用以上所用的方法检查《旧约》的其余各书……160第十一章 论使徒们是以使徒与预言家的资格还是只是以教师的资格写的《使徒书》;解释使徒是什么意思……………………………………………1…74第十二章 论神律的真正的本原,为什么称《圣经》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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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的,为什么称之为《圣经》。为什么因为里面是上帝的话,传到我们,没有讹误……………1…82第十三章 论《圣经》只教人以很简单的教义,这种简单的教义足能致人以端正的行为………………1…93第十四章 信仰、信神的定义,信仰的基础,信仰与哲学永远分了手……………………………………1…99第十五章 论神学不是理智的奴婢,理智也不是神学的奴婢,一个理智的定义,这个定义可以使我们承认《圣经》的权威……………………………2…08第十六章 论国家的基础;个人的天赋之权与公民权;统治之权…………………………………………2…18第十七章 证明没人能或需要把他的所有的权利都交付给统治权。 论摩西活着的时候与其死后直到王国成立之前的希伯来共和国与其优点。 最后论神权共和国灭亡的原因以及何以即使继续存在也不能免于分裂………………………………2…34第十八章 自希伯来人的联邦和他们的历史引出一些政治学说来………………………………………2…60第十九章 说明关于精神方面的事物之权全靠元首,如果我们要正确地服从上帝,宗教的外形应该合乎公众的安宁…………………………………2…68第二十章 在一个自由的国家每人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发表意见……………………………………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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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3
附录:
斯宾诺莎生平和著作年表………………………………2…91人名索引…………………………………………………2…98《圣经》和神话人物索引…………………………………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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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若是能用成规来控制所处的环境,或人的遭遇总是幸运的,那就永远不会迷信了。 但人常陷于困境,成规无能为力,又因人所渴望的好运是不可必的,人常反复于希望与恐惧之间,至为可怜,因此之故,大部分人是易于轻信的。 虽然人心寻常是自负的,过于自信与好胜,可是在疑难之际,特别是希望与恐惧相持不下的时候,人心最容易摇摆不定,时而向东,时而向西。我想任何人都知道这是一件普遍的事实,虽然我相信知道自己的天性的人是不多的。 大多数的人,处顺境的时候无论多么无经验,都觉得富于聪明智慧,若有人贡献意见,他们就认为是受了侮辱。 可是一旦遭遇了不幸,他们就不知所措,而向路人乞求出个主意。 无论多么无用、背理昏庸的谋画,他们都会采用。 由于一些极不重要的原因,他们就心怀希望,或陷于绝望。 若是惊惧的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使他们联想到已往的祸福,他们就认为这是预兆将来会有幸或不幸的结局,因此就说这是吉凶的预兆,虽然以前曾有许多次证明这是无效的。 任何可惊可愕之事他们都认为是神或上帝忿怒所致,以为迷信就是宗教的信仰。 认为不用祷告或祭祀以避灾就不算虔诚。 在他们的想象中总有这类的预兆或可以惊怪的事出现。 好象自然也和他们一样的癫狂,他们对于自然会有这样荒诞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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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显而易见,受迷信之害的主要是那些贪求一时便益的人。 他们惯于用祷告或象妇女似的哭泣来求援于上帝(特别是在危急不知所措的时候)。
他们骂理智是盲目的,因为理智不能给他们所追求的幻影指示一条正路。 他们舍人类的智慧而不用,以为是无益的。 他们倒以为幻想、梦、和一些别的幼稚可笑的事是上天的启示。 这俨然好象上帝避开聪明的人,不把他的意旨写在人的心上,而写在畜类的脏腑上,或者让一些呆子、疯子与鸟类的灵觉与本能来宣示。 惊怖能驱人至于背理,有如此者。这样说来,迷信是由恐惧而生,由恐惧维系和助长的。兹请以亚历山大为例。 当他过西塞斯关口怕有什么不幸发生的时候,他才开始迷信,请求预言者加以指导。(柯提斯,《希腊史》,卷四)可是他征服了大力雅之后,在第二次为失败所吓倒之前,他就不再谘询预言者了。 当西塞因人挑战,巴克特林人逃脱,他自己因伤卧倒在床的时候,“他又迷信起来(迷信不过是人类智慧的假冒)
,把他心中没有根据的信念吐露给阿力斯坦得,让他用牺牲祭祀以预卜事情将来会有什么结果“。
与此类似的例子尚有许多,足见人为恐怖所制的时候才会陷于迷信。 谬误的宗教所崇奉的预兆不过是心在沮丧或惧怕的时候所生的幻影而已。 最后我们还可以见到,正当国家最为危急的时候,预言家最能影响人民,对于国君最有力量。 我想这已讲得十分明白,所以也就不再多说了。有些人以为迷信是由于对于上帝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上面所讲迷信的来源,使我们明白为什么人类迷信极其自然普遍,也可以看出,迷信与其余心理幻觉感情的冲动同是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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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万别和无常的。 而且,迷信只能为希望、憎恨、忿怒、与欺骗所维系。 其所以如此,是由于迷信完全出于强烈情绪的变迁,而不是来自理智。 还有一层,我们也许不难明白,易于轻信的人,若欲使他们循一常轨,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因为大多数人的苦难总是维持在同一高度,而不谋所以救济之道,凡有新奇的事物,在未经证明其为虚妄以前,总是为大众所深喜的。自来轻躁没有定见可以招致可怕的战争与革命。 柯提斯说得好(卷四,第十章)
:“对乱民最有左右力量的是迷信”
,且以宗教为借口,容易使他们时而崇拜其帝王为神,时而辱骂弃绝为人类的败类。因此之故,欲除此弊,曾煞费苦心,使宗教,真的也罢,假的也罢,备有堂皇的仪式,可以抵制一切惊恐,使人人都虔敬信守。 此种制度土耳其人已发展得十分完满。 因为他们认为即使辩论也以不信神论。 并且用教条以蔽塞人心,使人没有用清醒的头脑来考量的余地,连怀疑都是不可能的。但是,假如专制政治的秘诀主要是欺骗人民,用宗教的美丽的外衣来套在用以压倒民众的畏惧的外面,这样人民既可英勇地为安全而战,也可英勇地为奴隶制度而战。 为一个暴君的虚荣不惜牺牲性命,不但不以为耻,反倒引为无上的光荣。 可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家而出此,其为害可算无以复加了。 凡是用成见以迷惑人心,用威力加之于人民的意见,或用类似宗教叛乱的武器,都是与公众的自由背道而驰的。 其实,若是法律侵入思辨的领域,把人的意见加以法律的审判、定罪,也和罪恶一样,而持这种意见的人不是因公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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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因反对者的怨恨与残忍而牺牲,只有在这种情形下,叛乱才会发生的。 若只有行动才算罪状的根据,至于言论,则听其自由,则那样的叛乱就会出师无名,就会与争辩有截然的分别了。那么,我们幸而生于共和国中,人人思想自由,没有拘束,各人都可随心之所安崇奉上帝。 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 我有鉴于此,欲证明容纳自由,不但于社会的治安没有妨害,而且,若无此自由,则敬神之心无由而兴,社会治安也不巩固。 我相信我做此事,也非无益之举。这是我在本书中所要得出的主要结论。 可是,欲达此目的,我首先必须把一些错误的观念指出来。这种错误观念,就象从前为囚的时候的疤痕似的,把我们对于宗教的观念弄坏了。 我还须把一些对于政治权威的错误见解揭露出来,这种见解为许多人所主张,不以为耻。 使有些仍有异教迷信之倾向的人不服从其合法的君主,致我们重为人所奴役。 至于本编的次序我就要加以说明。 不过我先要说一说我何以会写这本书。我常怪自夸信从耶教的人,以仁慈、欣悦、和平、节用、博爱炫于众,竟怀忿争吵,天天彼此憎恨。 这倒是衡量他们信仰宗教最好的标准。 而他们自称所具诸德不足为凭。 说某人是一个耶教徒,土耳其人,犹太人,或异教徒,只是根据他的外貌与衣著,或由于他到某处做礼拜,或是根据他用某一宗派的用语。 至于生活方面,则无差异。 好久以来,就有这种情形。 考求这种变态的原因,我毫不迟疑认为这是由于一般人以为教会的牧师不过是高位显职,教会中的各部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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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可图的位置而已。总之,世俗的宗教不外是对教士的尊崇。这种错误观念的传布使无用之徒醉心获得教职,这样,传播宗教的热诚遂衰败退化,一变而为卑鄙的贪婪与野心。 每一教堂变成了戏院,雄辩家而不是传道师在里面高声演说,其意不在教诲公众,而在力图招人崇拜敬服,使与自己敌对者为公众所鄙弃。所宣讲的只是一些新奇的事物与奇僻之论,以悦听众之耳。这种情形当然会引起不少的争论,嫉妒与憎恨。任凭经过多久,也无法和解。 无怪旧日的宗教只剩了外表的仪式(连这些仪式,在大众的嘴里,也好象是神的阿谀,而不是神的崇拜)。信仰已经变为轻信与偏见的混合。 是的,是一些把人从有理性之物降为畜生的偏见,完全把判断真伪的能力闷死。 事实上处心积虑养成这种偏见是为扑灭理智的最后的一个火花!伟大的上帝啊!敬神和宗教是变成一套可笑的仪式了。 有些人断然藐视理智,弃绝理解力,以为自始即不纯全。 我说,如果认为这些人才有上帝所赐给的光明,这是多么可怕的荒唐!
的确,他们但只有上帝所赐的一星光明,他们就不会骄横暴戾,就要更聪明地学习敬神,在人群中以仁慈出众,而不是像现在那样以恶意著称,若是他们所关心的是对手的灵魂,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名誉,他们就不会再事残酷地迫害,而是心怀怜爱了。而且,若是他们有一线神的光明,则必会从他们的学说里显现出来。 我承认他们对于《圣经》的奥妙不厌表示惊异。可是,我只见他们讲授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派的思辨。 为的是保全对耶教的信仰,他们使《圣经》牵就那些理论。 他们使希腊人胡说乱道还以为未足,他们还要那些预言者也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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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道。 这足以证明就是睡梦中他们也没一睹《圣经》的神性。他们深切地崇拜《圣经》的玄妙不可思议清楚地证明他们对《圣经》的信仰只是一种形式上的首肯,而不是一种有生气的信念。 更足以证明其如此者是他们预先立下一条原则做为研究解释《圣经》的基础,认为其中每一段都是真理,神圣不可犯的。 只有仔细研究,透彻了解《圣经》之后才能明白这番道理(这样就会使人更易理会,因为《圣经》是无需捏造的)。
用比喻来说,这个原则是不应在研究入门的时候就先立下来的。理性的光明不但为人所藐视,许多人甚至咒骂它,以为是对神不敬的源泉,人对于《圣经》所下注解就认为是神的纪事,率尔轻信为人所赞扬,以为是宗教的信仰,我对上述诸事曾仔细地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