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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文苑·经典美文-第14章

小说: 文苑·经典美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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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现在名声大了。”我说:“她也常到这儿来吃饭?”她肯定地点了点头。她似乎对我们是搞出版的来了兴致,话稍多了几句,淡淡地说:“我是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大院里长大……”我说:“那你父母在出版社工作?”她依然用平和的语调说:“我的继父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当美编。他叫李某某。”我说:“是他呀,还是一个名人。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很多书都是他设计的。常买人文版图书的人,肯定知道李先生。”这似乎有点出乎她的意料:“是吗,他还这么有名呀!”很显然,她还真不知道李先生的名气。这时,我仔细瞧了她一眼,说不上漂亮,然而有一种气质在,是那种有一定文化层次的未婚大龄女性所特有的气质,有点冷,有点无奈,仿佛还有点渴求。
  这时,突然响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声。我们几个全都抬起了头,先是对视一眼,接着就寻找声音发自何处。在伦敦,还能听到我们的国歌?!原来,是从女老板的口袋里发出的声音——是她的手机响了。她将手机铃声设置为我们的国歌声!
  她到一旁接电话了。
  在国内,每天看新闻联播,每天听这支歌,可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具有如此特殊的震撼力。这音乐,强烈地撞击着我的心灵。一时间,我们几个都沉默不语了。哦,国歌,“金筷子”餐馆里从手机中发出的这么柔弱的声音,却那么的强有力!
  接完电话,她过来又为我们每人加了一小碗汤。我们问,你的手机中怎么会有国歌呢?她说:“想家。特地灌进去的。”我说:“在英国,手机可以设置自己喜欢的音乐?”她说:“可以的,就是麻烦一点。”
  我们似乎也没有太多的话说。不知道别人在想什么,我在心中品味着她的“想家”二字。我还品味着“金筷子”这个店名,筷子,是中国才有的,“筷子”却是“金”的!中国的筷子,在她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啊!
  过了会儿,我问:“最近有没有回到国内看看?”她说:“在伦敦的时候想着北京,回到北京又想着伦敦……去年春节回北京了。我什么人也没有找,在宾馆住了三天,这三天都打着车在街上转……”她的声音很低。听她的声调,我被她的伤感所感染,“……后来,就到日本办事了。”
  她说了,她想家。北京,是她长大的地方,有同学,有亲人,至少,有熟人,她却谁也没有见。她有一个继父,她母亲还在吗?她与母亲说不上话?或者母亲待她不好,所以她出国了?也许,她的爱遗失在北京的某个公园,遗失在依然涓涓而流的水中?无家可归?还是有家不想回?她在北京转了三天,她在寻找感觉还是寻找梦?哦,我实在理不出头绪。萍水相逢,我们也不好多问什么。总之,我觉得她瘦弱的身躯里装了很多心事,很多理不清的情感。
  接着,我们又无话可说了。还是她打破了沉默:“我给你们加一道菜吧。”我们谁也没说客气话。一会儿,她送来了一盘青菜。后来,在回国的飞机上,我的脑子在“过电影”,这还真是我们欧行路上唯一的一次加菜,虽然只是一盘青菜。
  我们走了。女老板把我们送到门外,神情恋恋的,又把我们送到了停车场。起风了。我们要上车了,请她回去。她说:“一路上要多小心啊,过马路要小心啊。英国的方向盘在右边,和国内的不一样,过马路要先往右边看,不是像国内那样朝左边看啊!”她的语气,像母亲送孩子上学,像妻子送爱人远行……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啊,她的心中怀有多少的善意啊。我们点着头,却什么也没说。我们用眼神和笑容向她告别。我们上车了。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她右手接着电话,左手上举着,晃动着,目送着我们远去,远去……所有的中国人都远去了,只有她留在这伦敦的风中。这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她那手机里发出的国歌声,有那么点儿忧伤……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她远在异国他乡,她是孤独的。愿她手机中的音乐陪伴她走过一天又一天,愿她平平安安。
  摘自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喝自己的血》

双鱼

作者:三毛 字数:658

  深夜的街道斜斜地往上通,她的摊子有一支蜡烛在风里晃。天冷,地势海拔四千米,总是冷的,尤其在夜里。我停下来买一条煎鱼,鱼是煎好的,放在报纸下面,印第安女人很自然地要将鱼放回油锅里再热给我。看到地上纸盒里还睡着一个娃娃,不忍她为了我一点小生意再麻烦,再说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当时是要戒严的,我催着她要付钱,说冷鱼也很好吃,快卖了给我收收摊子回去吧!那个女人仍然要给我煎,一面下锅一面问我几点了,我告诉她,她起身紧了一紧披风,急着收摊子背娃娃,就在那时候,我发现她的身上、胸口,晃动着两只银色的鱼,是晃动的,好似在游着一般闪闪发光。我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摸。“你卖不卖这对鱼?”问着自己先脸红了。那女人愣了一下,怕我反悔似的急急地的:“卖的,卖!”唉,我是个讨厌的人,利用了别人小小的贫穷。我们双方都说不出这双银鱼该付多少钱才好,对着微笑,都很不好意思。最后我说了价,问她够不够,她急忙点头怕我要反悔,急着将银鱼从自己身上拿下来,鱼下来了,夜风一吹,吹掉了她没有别针的披风。
  “我还有老东西。”她说,要我第二天去街上找她,我去了。第二天晚上,她给了我照片下面的两副红石头的耳环,也是我出的价,她猛点头。拿下了她的家当,又好一阵心里不平安,将耳环用手帕包了又解,解了又包。好几年来,这个女人的身影和她的摊子,还有那个婴儿,一直在我的心里掺杂着一份内疚不能退去。我想,再过几年如果回去拉巴斯,我要将这几样东西送回那个女人,毕竟,这是她心爱的。
  摘自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我的宝贝》

门缝中的童年

作者:林彦 字数:6482

  河流到秋天总要弯弯瘦去

  水瘦了,栖镇也褪了姹紫嫣红,和秋水一样清清奇奇的瘦。
  这是我十岁前对故乡最深的印象。水一消瘦,栖镇沿河的石埠也深沉起来,下河提水或到船头搬粳米要走十四级石阶,春天只走八级就够了。江北的小城栖镇好像蛰伏在水墨的色调里,水是无色的白,将小镇的街织成网。街檐下小船穿梭,船篷和屋檐一律是墨迹淋漓的黑。黑白之间横着灰暗的单孔石桥,是路的过渡也是颜色的过渡。下雨天青石街道上印着成串光润的脚印,如意楼茶馆里像悬浮着一层烟,说不清白或者绿。茶馆与满街木楼的表情都是百年孤寂的,到处嵌满苔痕,苔痕上密布着时间的字样。童年时代我每天从夹在石桥木楼之间的小街上走来走去,把时光年复一年地走掉。
  事实上,我很少怀想童年。童年时代我总是坐在门槛上心事重重地咬手指甲,我父亲远在省城,每周回栖镇度周末,把在外面积攒的郁闷和烦恼加倍地挥霍掉。母亲独自在栖镇阴暗的老屋里照看我和妹妹,忙着到缫丝厂做工或者熬药,偶尔也忙着和父亲争吵。她年轻时光洁的脸不到四十岁就终日浮肿着,可以想见当时的日子是怎样黯淡无光。
  比较快乐的时候是在每天下午四点左右,母亲带我和妹妹去罗汉桥边的梅先生诊所。妹妹打针,我瞅准机会玩。诊所是很好玩的,那么多药瓶像装着无数的秘密,幽蓝的酒精灯,煮着一盒闪亮的针头,刀子镊子钳子也是亮闪闪的,比玩具精致。我老想摸摸梅先生漂亮的针管,一点也不害怕,我是不生热疖头的。生热疖头的家伙在我面前一向是威风极了,可是一进诊所就哇哇乱叫,不可避免地挨上一刀。梅先生忙不过来时,也支使我取药棉和纱布,满口夸我伶俐。有一回趁梅先生给妹妹打针,我偷偷拿了她的刀子,溜到挣扎哭嚎的木生背后,他一心提防梅先生,没提防我手心痒,朝他脖根栗子大的疖头捅了一下。梅先生骇得孩子一样叫起来,把脓血飞溅的木生吓得怔怔的。
  类似的错误我没少犯。我不活泼,可是闯的祸一点都不少,例如拆了家里的闹钟组装玩具手枪,在茶馆捡香烟盒子碰碎茶碗,让母亲骂成缩头缩尾的猫。如果撞上父亲就更惨,他竖起眉,直接把我拎起来丢到门外,罚我一餐不吃饭。这种时候我习惯蜷在一个门角,怯怯地往门缝里瞅。家庭就依赖这道缝,拴着一个孤独的影子,直到黄昏巷子里响起母亲细长哀切的呼唤。

  螺蛳弓的“牵绊”

  栖镇木楼的门除了沿街铺面,大多数沉默地关着,人和蚂蚁都在门后的世界里忙碌。推一道门缝,一个浓缩的世界也随之敞开。我喜欢去东街玻璃店看人用吹管吹出一个通红透亮的玻璃泡,看澡堂里姜麻子挥刀把人的脚茧削得雪花飘扬,还有小天工木器店里车工做木碗,他们的动作都像游戏,还能赚钱。
  小天工接近端午最热闹。栖镇的端午节,白鱼黄酒咸蛋青粽,风俗和江南差不多,稍稍独特的地方大概是满街吃螺蛳河蚌。河蚌炖汤,加咸菜豆腐,浓白的汤汁里透点咸腥,不难吃也不好吃。螺蛳用黄酒红醋炒过,佐以葱白姜末,盛在青青的粗瓷盘里色彩夺目,用皂荚刺挑着吃,味道也比河蚌鲜美。小孩边吃边玩,螺肉一掏尽,马上把螺壳套在螺蛳弓上射出去。
  螺蛳弓就是小天工制作的,楠竹弯成弓形,弦上扣一支小箭,空螺壳套上箭头,男孩们挽弓如满月,朝天空啪地射出一片欢乐。清明过后,小天工墙上挂满了各色各式的螺蛳弓,用橙红的桐油漆得琳琅满目,精巧玲珑,逗得我们挨挨挤挤的,唧唧喳喳,两眼直放光。
  一到端午节,栖镇楼顶上噼噼啪啪雨点般落着螺蛳壳。只有我照例孤独着,直勾勾望着别人玩得上蹿下跳,我父亲对螺蛳弓深恶痛绝,据说小时候被螺蛳壳射中眼睛,险些看不到这大千世界。他既不给我买,也绝不允许我在那玩意儿上纠缠。他偶尔心情舒畅宁肯给我买比较高级的象棋,结果,镇上只有我两手空空守着冰冷的象棋。我还是羡慕螺蛳弓,好多次凑近邹姨妈家门口,盼望阿晴能记起她的承诺。
  邹姨妈不是我姨妈,镇上人都叫她邹姨妈,她的丈夫患慢性黄疸病成天在家躺着。邹姨妈养了一大群绍兴鸭子,这群鸭子和它们的主人一样肯吃苦耐劳,也肯生蛋。邹姨妈就靠鸭毛鸭蛋维持全家的生活,还要供女儿阿晴上学。她做的咸蛋很好吃,鸭子吃不上谷米就专捉螺蛳泥鳅,蛋黄红彤彤的特别出油。这么好的蛋还得绕远路到邬桥去卖,很多栖镇人不理睬她的鸭蛋,怕传染黄疸病。
  邹姨妈的女儿阿晴比我大四岁,很像邹姨妈,宽宽的脸表情总闷着,成天埋头用功。她表现积极,在学校扫地扯草满头大汗地一马当先,但老师总有足够的理由不喜欢她,不喜欢她莫名其妙的笨,一篇课文抄三遍还背诵不了,攒那么大的劲跟个蜗牛似的进步有限;不喜欢她左手有六个指头,穿的衣服似乎同样散发着病态的气味;更不喜欢她课后目光呆滞地卖鸭蛋,让校长皱眉又不好直接批评。
  有一回年关将近,家中来客,母亲忙着下厨,打发我上街买一块钱咸蛋。出门刚好撞见阿晴,她拎一篮咸蛋从邬桥回来,冻了一下午的寒风没有卖掉多少。我把一块钱递给她,看她慌慌张张把鸭蛋抓到我兜里,像要哭出来的样子。
  一块钱四个咸蛋,她给了我五个。从此她对我特别亲近,上学愿意和我这小萝卜头一起行动,把早点赤豆米糕也省一半给我,清脆地喊我阿弟。她不怎么好看,可声音好听极了——“阿弟哎……”如一串圆溜溜滚动的水珠。
  最让我兴奋的是她居然送了我一把螺蛳弓,是她爸爸躺在床上给她削的,比小天工的粗糙,但纤细的竹箭照样能射翻草丛中的蚱蜢。可惜我劲使过了头,把麻绳绞的弓弦扯断了。
  我一溜烟跑到阿晴家门口,想求她爸爸修一修,却听到邹姨妈拍桌子的声音:“书包呢?你的书包呢?念书连书包都念丢了,不如不要念了!”
  我凑近门缝,看见阿晴低头抱着散乱的课本,地上一条孤单的影子在微微颤动。我记得放学时她就这样抱着课本站在学校的垃圾桶边,我喊她,她也没有反应。上午,学校号召给河南灾区的失学儿童捐献爱心,我找母亲要了五角钱交给班长。听说她没有钱,把自己唯一不算旧的书包捐了出去,放学后却发现书包已经被人甩进了垃圾桶,爬满了油渍和苍蝇。
  大约两个星期后学期结束,她就此辍学到四十里外的朱雀镇果园做小工。她乘船走的时候,我跑到桥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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