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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西方哲学史-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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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霍布士的利维坦

    霍布士(Hobes,158—1679)是一个不好归类的哲学家。他也像洛克、贝克莱、休谟,是经验主义者;但霍布士又和他们不同,他是个赞赏数学方法的人,不仅赞赏纯数学中的数学方法,而且赞赏数学应用中的数学方法。他的一般见解宁可说是在伽利略的默化下、而不是在培根的默化下形成的。

    从笛卡尔到康德,欧洲大陆哲学关于人类认识的本性,有许多概念得自数学;但是大陆哲学把数学看成是不涉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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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而认识到的。因此大陆哲学也像柏拉图派哲学一样,贬低知觉的地位,过分强调纯思维的作用。在相反方面,英国经验主义很少受数学影响,对科学方法又往往有不正确的理解。

    这两种缺点霍布士全没有。一直到现代,才出现一些其他哲学家,他们虽是经验主义者,然而也适当着重数学。在这方面,霍布士的长处很伟大。可是他也有严重缺陷,因此便不可能把他真正列入第一流。他不耐烦做微妙细腻的事情,太偏向快刀斩乱麻。他对问题的解决办法合乎逻辑,然而是靠删掉碍手的事实得到的。他有魄力,但是粗率。比较善抡巨斧,不擅长挥舞细剑。尽管如此,他的国家论仍旧值得细心研讨;因为它比以前任何理论,甚至比马基雅弗利的学说还近代化,所以更有仔细考究的价值。

    霍布士的父亲是个教区牧师,性子坏又愚鲁无知;他因为在教堂门口跟邻教区的一个牧师争闹,丢了差事。这以后霍布士归伯父抚育。他熟读古典著作,十四岁时把幼利披底的《米底亚》(Medea)翻译成拉丁文抑扬格诗。

    (晚年,他自夸虽然他绝不引用古典诗人或雄辩家的句子,却并非由于对他们的作品欠熟悉,这是正当话。)

    他十五岁的时候入牛津大学,牛津教他学经院派逻辑和亚里士多德哲学。这两样东西到晚年成了勾惹他憎恨的怪物,他断言在大学里的年月没让他得到什么益处;确实,一般大学在他的作品中不断受到抨击。

    1610年,当他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做了哈德威克勋爵(后来成为第二德芬郡伯爵)的家庭教师,伴随后者作“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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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

    ①。就在这时候他开始知道伽利略和开普勒的成绩,这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的学生作了他的赞助者,一直到1628年逝世为止。霍布士通过他认识了本。琼生(BenJonAson)

    、培根、彻伯利的赫伯特勋爵(LordHerbertofCherbury)

    ,及其他不少重要人物。

    德芬郡伯爵死时遗留下一个幼子;伯爵死后,霍布士有一段时间住在巴黎,在巴黎开始研究几何学;随后,他又当了他从前的学生的儿子的家庭教师。霍布士同他到意大利游历,1636年在意大利访问了伽利略,1637年回英国。

    《利维坦》(Leviathan)

    ②中表达的政治见解是极端的王党政见,霍布士抱这种政见已经很久了。

    当1628年的国会起草“权利请愿书”

    时,他怀着要显示民主政体诸种弊害的露骨意图,发表了一个修昔的底斯的英译本。

    1640年长期国会开会,劳德(Laud)和斯揣弗(Straford)被投入伦敦塔,这时候霍布士大为恐怖,逃奔法国。

    他在1641年写成、不过到1647年才出版的那本书《公民论》(DeCive)

    ,阐述的理论和《利维坦》中的理论本质上相同。他的这些意见的所由产生,不是实际起来的内战本身,而是逆料到的内战前景;不过,当他的忧虑实现时,自然使他的信念更加坚定。

    在巴黎,他受到许多第一流的数学家和科学家的欢迎。

    在

    ①“大周游”

    (thegrandtour)

    是从前英国富贵家庭的子弟为完成其教育,到法国及欧洲大陆上其他国家所作的一种周游旅行。——译者②利维坦(Leviathan)是圣经里记载的一种巨大的水生怪物,在中文本圣经中译为“鳄鱼”。霍布士用它比拟国家。——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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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笛卡尔的《沉思录》(Meditations)出版之前读过这书的人当中他是一个;他写出对这书的反对意见,笛卡尔把这些意见连自己的答辩一同付印。他不久又结交大批的英国王党流亡者,和他们往还。在1646年到1648年这段时间内,他教过未来的查理二世数学。

    可是当1651年他发表了《利维坦》,这书谁也不喜欢。书中的理性主义惹恼大多数流亡者,对旧教教会的猛烈攻击触怒了法国政府。

    霍布士于是悄悄逃回伦敦,归顺克伦威尔,避绝一切政治活动。

    不过他在长长的一生中,无论这个时候,或在其它任何时候,总不空自闲过。他就自由意志问题跟布兰霍尔主教进行了论战;他自己是严格的决定论者。他由于对个人在几何学方面的能力估计过高,幻想他已经发现怎样“化圆为方”

    ①;在这问题上他极愚蠢,与牛津大学的几何学教授瓦里斯展开辩论。当然这位教授终于做到让他显得无知可笑。

    在王政复辟时期,霍布士受到国王的同党中较不热诚的人的抬举,及国王本人的好待;国王不仅在自己屋墙上悬挂起霍布士的肖像,还授予他每年一百镑的恩俸——不过这笔钱国王陛下却忘记支付。大法官克雷伦敦对在一个有无神论者嫌疑的人身上加的这种恩宠感到愤懑,国会也觉得岂有此理。经过“瘟灾”和“伦敦大火”

    ,唤起了人民的迷信恐怖,这时下院指派委员会检查无神论著作,特别提到霍布士的作

    ①从古希腊时代流传下来的数学“难题”之一,即求作一个正方形,使它的面积与一个已知圆的面积相等。根据近代数学,可以证明这问题用圆规和直尺不可能解决。——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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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从此以后,关于惹争论的问题,他写的什么东西在英国也得不到印刷许可。

    连他那本取名《狴希莫司》(Behemoth)

    ①

    的长期国会史,尽管讲最正统的主义,也只好在国外印行(168)。

    1688年版的霍布士著作集是在阿姆斯特丹出的。他老年在国外的声望远远凌驾在英国的声望以上。

    为占用余暇,他八十四岁时用拉丁韵文写成一部自传,八十七岁时又出了荷马作品的英译本。我没有能够发现他在八十七岁以后再写什么大书。

    现在我们来讨论《利维坦》中的学说,霍布士的声誉主要就在这本书上。

    在这书刚一开头,他就宣布自己的彻底唯物论。

    他说,生命无非是四肢的运动,所以机器人具有人造的生命。

    国家——他称之为“利维坦”——是人工技巧创造的东西,事实上是一个模造的人。这话不仅是要作为一个比喻,他还作了相当详细的发挥。主权就是人工模拟的灵魂。最初创造利维坦时所凭的协定和盟约代替了神说“我们要造人”时神的命令。

    书的第一编论个体的人,以及霍布士认为必需有的一般哲学。感觉作用是由对象的压力引起的;颜色、声音等等都不在对象中。对象中和我们的感觉相应的性质是运动。他叙述了第一运动定律,然后立即应用于心理学:想像是衰退中的感觉,两者都是运动。睡眠时的想像作用便是作梦;异教徒的各种宗教是由于不分辨梦境和醒觉生活而产生的。

    (卤莽

    ①狴希莫司是圣经中记载的一种“骨头好像铜管,肢体仿佛铁棍”的神话动物,译作“河马”。——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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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读者也许要把同样议论用到基督教上,但是霍布士谨慎得很,自己不这样做。

    ①)相信梦寐预兆未来,是自欺欺人;信仰巫术和鬼,也是无中生有。

    我们的一个个思想的前起后续不是任意形成的,受着定律支配——有时候是联想律,有时候是和我们的思考中的目的相关的一些定律。

    (这是决定论在心理学上的应用,有重要意义。)

    会料得到,霍布士是一个十足的唯名论者。他说,除名目而外别无普遍的东西,离了辞语,什么一般概念我们也不能设想。没有语言,就没有真也没有假,因为“真”和“假”都是言语的属性。

    他认为几何学是迄今创立的唯一真正科学。推理带有计算性质,应当从定义出发。但是定义里必须避免自相矛盾的概念,在哲学中可经常没有做到这点。例如,“无形体的实体”就是胡话。如果你提出神即“无形体的实体”当反对理由,这时霍布士有两个回答:第一,神非哲学的对象;第二,许多哲学家一向认为神有形体。他说,一般命题的所有错误。。

    出于悖谬(即自相矛盾)

    ;他举出自由意志观念,和干酪具有面包的偶性这种想法,作为“悖谬”的实例(大家知道,按天主教义,面包的偶性能固属于非面包的实体。)。

    在这段文字中,霍布士流露出一种旧式的唯理主义。开普勒得出了一个一般论断:“行星沿椭圆绕日回转”

    ;但是其

    ①在另一个地方他说异教的诸神是人类的恐怖创造的,但我们的神是“原始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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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卷三 近代哲学

    它意见,类如托勒密之说,在逻辑上也不悖谬。霍布士尽管敬佩开普勒和伽利略,但是对使用归纳法求得普遍定律这件事,一直没有正确领会。

    霍布士和柏拉图相反,他主张理性并非天生的,是靠勤奋发展起来的。

    他然后开始论各种激情。

    “意向”

    可以定义成动念的微小根芽;它如果趋向什么,就是欲望;如果趋避什么,是厌恶。。。。。

    爱和欲望是一回事,憎和厌恶是一回事。一件事物是欲望的对象,大家说它是“好”的;是厌恶的对象,说它是“坏”的。

    (可以注意到,这两个定义没给“好”和“坏”加上客观性;如果人们的欲望相异,并没有理论方法调和分歧。)

    又有种种激情的定义,这些定义大部分立脚在人生的竞争观上;例如说发笑就是突如其来的大得意。对无形力量的恐惧,如果被公开认可,叫宗教;不被认可,是迷信。因此,断定何者是宗教何者是迷信,全在立法者。福祉离不开不断进展;它在于步步成功,不在于已经成功;所谓静态幸福这种东西是没有的——当然,天国的极乐不算,这已经超乎我们的理解力了。

    意志无非是深思熟虑中最后余留的欲求或厌恶。也就是。。

    说,意志并不是和欲望及厌恶不同的东西,不过是发生冲突的情况中最强的欲望或厌恶罢了。这说法跟霍布士否定自由意志明显有连带关系。

    霍布士与大多数专制政治的拥护者不同,他认为一切人生来平等。在任何政治也还不存在的自然状态下,人人欲保持个人的自由,但是又欲得到支配旁人的权力。这两种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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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受自我保全冲动主使。由于它们的冲突,发生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把人生弄得“险恶、残酷而短促”。在自然状态下,没有财产、没有正义或不义;有的只是战争,而“武力和欺诈在战争中是两大基本美德”。

    第二编讲人类如何结合成若干各服从一个中央权力的社会,从而免除这些恶弊。这件事被说成是通过社会契约而发生的。据设想,有许多人汇聚起来,同意选择一个主权者或主权团体,对他们行使权力,结束总体混战。我以为这种“盟约”

    (霍布士通常如此称呼)并未被看成是明确的历史事件;把它这样看待,与当前的议论的确也不切题。这是一种神话性的解释,用它来说明为什么人类甘受、而且应当甘受因服从权力而给个人自由必然要带来的种种限制。

    霍布士说,人类给自己加上约束,目的在于从我们爱好个人自由和爱好支配旁人因而引起的总体混战里得到自我保全。

    霍布士研讨人类为何不能像蚂蚁和蜜蜂那样协作的问题。他说,同蜂房内的蜜蜂不竞争;它们没有求荣欲;而且它们不运用理智批评政府。它们的协和是天然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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