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哲学-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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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护法等著,见《大正藏》第三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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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缘此执为实有外境。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现,故说为假,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
(《成唯识论》卷第一)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别唯三:一谓异熟,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二谓思量,即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三谓了境,即前六识,了境相粗故……
执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诸种子者,谓诸相名分别习气;有根身者,谓诸色根及根依处。此二皆是识所执受,摄为自体同安危故。
执受及处俱是所缘,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变为器,即以所变为自所缘,行相仗之而得起故。此中了者谓异熟识,于自所缘,有了别用。此了别用,见分所摄,然有漏识自体生时,皆似所缘能缘相现,彼相应法应知亦乐。似所缘相说名相分,似能缘相说名见分。
……执有离识所缘境者,彼说外境是所缘,相分名行相,见分名事,……达无离识所缘境者,则说相分是所缘,见分名行相,相见所依自体名事,即自证分。此若无者应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心与心所同所依根,所缘相似,行相各别,了别领纳等作用各异故,事虽数等而相各异,识受等体有差别故,然心心所一一生时,以理推征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别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又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三分如前,复有第四证自证分。此若无者谁证第三,心分既同应皆证故,又自证分应无有果,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应见分是第三果,见分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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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量摄故,由此见分不证第三,证自体者必现量故。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谓第二分但缘第一,或量非量,或现或比,第三能缘第二,第四证自证分唯缘第三,非第二者以无用故,第三第四皆现量摄,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缘无无穷过,非即非离,唯识理成。
(《成唯识论》卷第二)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三能变识及彼心所。皆能变似见相二分,立转变名,所变见分说名分别,能取相故,所变相分名所分别,见所取故。……转变者,谓诸内识转似我法外境相现,此能转变即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谓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执境名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由此分别变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别实我法性决定皆无。前引教理已广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识。(《成唯识论》卷第七)
此三性中几假几实?遍计所执妄安立故,可说为假,无体相故,非假非实,依他起性,有实有假,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心心所色从缘生故,说为实有。
若无实法,假法亦无,假依实因而施设故,圆成实性唯是实有,不依他缘而施设故。
(《成唯识论》卷第九)
依此前所说三性,立彼后说三种无性,谓即相、生、胜义无性。……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谓依此初遍计所执立相无性,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依次依他立生无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假说无性非世全无;依后圆成实立胜义无性,谓即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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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说无性非性全无,如太虚空虽遍众色而是众色无性所显,虽依他起非胜义故,亦得说为胜义无性。(《成唯识论》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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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数 论 派
数论派虽然是印度较古老的哲学体系,但目前我们所看到的系统、完整的数论典籍的年代都不是很早。本节选译了古典数论中自在黑(I-s′varakrsna)的《数论颂》(Sāmkhy-′kārikā)和后期数论的代表性经典《数论经》(Sāmkhya-sūtra,作者不详)中的部分内容,以及这两部经典在印度古代的有关注释。以下译文中《数论颂》部分节译自H。
D。
沙尔马(Sharma)的《数论颂》(波那,1933年)一书中所载梵本,译文中方括号内部分为乔荼波陀(Gaudapāda)的部分注释(据H。
D。
沙尔马书中英译本节译)
;《数论经》部分节译自N。
辛哈(Sinha)
的《数论哲学》(Sām。
khya
Philosophy,新德里,1979年)一书中所载梵本,译文中方括号内部分为阿尼鲁达(Anirudha)和吠若耶比柯宿(Vijn~ānaBhiksu)的注释(据N。辛哈书中英译本节译)。
(一) 数 论 颂
1。
由于为三苦所逼迫,因而想探寻灭此(三苦)
之方法。
如果(由于认为存在着一般)可见之(方法而认为)此(探寻)无用(那就)不(正确了)。因为(一般可见之方法)缺乏确定性和最终性。
〔……三苦是:依内的、依外的和依天的。依内(苦)有两种:身体的和精神的。身体的苦(如)发烧、痢疾等,由风、热、痰的不调引起;精神的苦(由)与所喜分离及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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憎结合等等(引起)。依外苦由四生——胎生、卵生、湿生、土生引起,即产生于人、兽、鹿、禽、蛇、小咬、蚊、虱、臭虫、鳄鱼、鲨鱼、不动之物体等。
依天苦属于神或来自天,因此与冷、热、风暴、雨、雷电等相关而生。……为了消除两种依内苦,(一般可见的)依内(灭苦)方法是:依靠医学的治疗,与所爱结合,排除不喜欢的、辣的、苦的、涩的、煎的(东西)等……。
(关于)依外苦,消除它的(一般)可见的方法是防卫等等。如果认为有了(一般)可见的方法,这(探寻)就无用了,(我们的回答是:)不。……因为(一般)
可见之方法不能确定地和最终地灭除苦。
〕2。
天启的(方法与一般)可见之(方法)类似,因为它与不净、可灭性、不平相关联。与这(上述两种方法)不同的(方法)是较好的,因为(这产生于对)显、未显和知者的(正确)认识。
〔(天启的方法)
与不净相关联,因为(它)
屠杀牲畜……;与可灭性相关联,因为因陀罗等是可灭的……;具有不平,因为看到了某人的优越,另一人就感到痛苦……。与天启的和一般可见之方法不同的方法是较好的,因为它摆脱了不净、可灭性和不平。……显是大等,即觉、我慢、五唯、十一根和五大。未显是本。知者是神我。因而,这二十五谛就称为显、未显和知者。
〕3。
自性不是变异;大等七(谛)既是本又是变异,十六(谛)仅是变异;神我既非本又非变异。
〔自性是本,因为它是七种本与变异的根源;……因为它是根源,而非产物。自性非任何物之变异。因为它不为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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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所产生。……觉从自性生,因而它是产物——变异。这同一(觉)生出我慢,因而(觉)是本;我慢同样由于从觉产生而是变异,由于这(我慢)
,因而(觉)是本;我慢同样由于从觉产生而是变异,由于这(我慢)生出五唯因而又是本。
声唯因为生于我慢而为变异,因为生空而是本;同样,触唯因为生于我慢而为变异,因为生风而是本;香唯因为生于我慢而为变异,因为生地而是本;色唯因为生于我慢而为变异,因为生火而是本;味唯因为生于我慢而为变异,因为生水而为本。因此,大等七(谛)既是本又是变异。
十六(谛)是变异。五知根、五作根、心根和五大,这十六(谛)仅是变异。……神我既非本又非变异。
〕4。现量、比量、圣言量被认为是三种正确的认识方式(量)
,因为所有的量都被证明(包含在了这三种量之中)。确实,可被证明之物是通过量证明的。
〔耳取声;皮取触;眼取色;舌取味;鼻取香。此种正确认识方式称为现量。
不能由现量和比量领悟的对象由圣言量领悟。例如,因陀罗——众神之王、北俱卢(洲)
、天女等,不能由现量或比量领悟,(可)由圣言量领悟。
……所有其它的量都包含在这三种(量)之中。阇弥尼(说)
:有六种量。哪些量呢?义准(量)
、随生(量)
、无体(量)
、想定(量)
、传承(量)
、比喻(量)……。
〕5。
现量是(根)取境;比量被认为(有)三种,它以相(即中词)和有相(即大词和小词)为先(基础)
;圣言量是可信赖之人(的言教)和(来自吠陀的)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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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量被认为有三种:有前、有余和平等。……只有前(因的推理)称为有前(比量)
,如见升起乌云,推论(会象以前看到的那样有)雨;有余(比量的)事例是:当看到海中的1巴拉水是咸的,推想其它的(水)亦是咸的①;平等比量的事例是:……看到(某处)杧果树开花,推论别处的杧果树(亦)开花……。
〕8。
这(自性)是非感知的,(这是)因为(它)细微,而不是因为(它)不存在。它根据果被认识。这些果是大等,(它们)与自性相似又不相似。
〔从对果的观察中,因被推论出来。
自性作为因确实存在,它的果是:觉、我慢、五唯、十一根和五大……。
这些果与自性不相似,……在形式上又相似。
〕9。果存在(于因中)。因为无不可被造作;因为(果需)选取质料(因)
;因为一切(物)产生于(任何物的情形)是不存在的;因为能作(之因造作)所作(之物)
;因为(果有)因的特性。
〔因为无不可被造作。……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见不到(本来)非存在之物的产生,正如油不能从(无油之)沙中产生一样。因此,既然只有存在物能被造作,那么“显”在它产生之前就存在于自性之中……;因为(果需)选取质料(因)
,……在这个世界上,人选取其所需之物的质料因。一个需要奶酪的人选取奶,而不选取水……;因为一切(物)
产生于(任何物的情形)是不存在的。……如金不能产生于银、
①根据《金七十论》,有余比量指从果推因,如见江中充满浊水,推知江上源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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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尘、沙之中……;因为能作(之因造作)所作(之物)。
此处,我们看到,只有能作(之因)
,如陶工或土、轮、布线、水等材料能从土造出所作(之物)——罐……;因为(果有)因的特性,……如麦(生)于麦,稻(生)于稻。……
因此,果存在(于因中)。
〕10。
显(的特性)是有因、无常、不遍在、变化、多样、依赖、回归、有部分、从属。未显与此相反。
〔显即果,如大等,是有因的……;显以自性为其因,因此,直至五大的整个显是有因的……;它是无常的,因为它由另一(物)产生……;它是不遍在的。显不象自性与神我那样遍在……;它是变化的,它在创造时期迁移……;它是多样的,即(分为)觉、我慢、五唯、十一根和五大……;它是依赖的,即依赖它的因,觉依赖自性,我慢依赖觉,十一根和五唯依赖我慢,五大依赖五唯……;它是回归的,它具有回归(的特性)
,在解体时,五大归于五唯,后者与十一根一起(归)于我慢,我慢(归)于觉,觉(归)于自性……;它是有部分的,声、触、味、色、香是部分,……它是从属的,即它不是独立的,如觉从属于自性,我慢从属于觉,五唯和十一根从属于我慢,五大从属于五唯。
〕1。显(由)三德(构成,它)无分别、客观、(有)共同(性)
、无知、能生。本(即未显)亦如此。神我(与此)
相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