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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尤哲学-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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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mination

    in

    Thirty-two

    Stanzas

    of

    the

    Doctrines

    of

    Other

    Systems)这一典籍的注释。

    以下译文中序数后为金月的论述。

    方括号内是摩利舍那的论述。

…… 291

    482印度哲学

    命我……当仅想说单一的实在物时……即使实体的变化存在,也不想提及它们,因而说“没有变化”……

    “进行区分”指:……这同一实在物仅是非实体,即仅具有纯粹的变化,而根本不想提及(作为变化)依托物的实体。

    ……

    ……“七支论式”如下:(1)或许(或从一种观点看)

    ,一切事物确实存在。这是第一论式,采用了肯定的方法。

    (2)或许(或从一种观点看)

    ,一切事物不存在。这是第二论式,采用了否定的方法。

    (3)确实,从一种观点看,一切事物存在,而从另一种观点看,一切事物不存在。这是第三论式,采用了相继肯定与否定的方法。

    (4)或许,一切事物确实不可描述。这是第四论式,采用了同时肯定与否定的方法。

    (5)或许,一切事物确实存在,而且,或许,一切事物确实不可描述。这是第五论式,采用了肯定的方法,亦采用了同时肯定与否定的方法。

    (6)或许,一切事物确实不存在,而且,或许,一切事物确实不可描述。这是第六论式,采用了否定的方法,并采用了同时肯定与否定的方法。

    (7)或许,一切事物确实存在;或许,一切事物不存在;或许,一切事物确实不可描述。这是第七论式,采用了相继肯定与否定的方法,亦采用了同时肯定与否定的方法。

    此处,或许(从一种观点看)

    ,一切事物,(如)罐等,确

…… 292

    印度哲学582

    实以它们自己的实体、地点、时间、特性的形式存在,但确实不以另一实体、地点、时间和特性的形式出现……

    然而无论如何,如果仅仅使用“罐确实存在”这样的(判断)

    ,那将不(能)确定罐自身的特性形态,(而这些形态是存在的,)因为罐也通过柱等(事物)的存在而存在于所有形态中。为了确定这种(特殊形态)

    ,“或许”一词被使用了……〕24。

    在事物中,当非存在指不同方面时,它(与存在)并不矛盾。而且,存在和不可描述性(并不矛盾)。由于愚痴之人根本不认识这一点,他们因而就害怕矛盾,被绝对化的观念所扼杀。

    〔……存在与非存在不矛盾;表现在肯定与否定形式中的不可描述性亦不(使肯定与否定)彼此矛盾。或者,不如说,不可描述性与可描述性不矛盾。从被称为非存在、存在和不可描述性的这三种形态中,(可以)

    理解到整个七支论式是不矛盾的。因为只有(上述)三种形态是主要的形态,而其余的形态通过结合被包含在了它们之中……〕25。或许,一个同样的事物是可灭的和永恒的;或许它具有相似和不相似的形态;或许它是可描述的和不可描述的;或许,它是存在的和非存在的。

    〔(1)

    “或许”

    ,这表示许多方面的副词必须用于所有八个词语。

    “一个同样的事物”即这些(词语)所归属的一个同样的实在物。

    “或许”即从一种观点看。

    “可灭的”即具有可灭的非永恒的特性。或许“永恒的”指具有不灭的形态。这就是(这些词语)的含义。这是第一个命题,称为“可灭的

…… 293

    682印度哲学

    和永恒的“。

    (2)同样,或许“相似”即具有作为相似性根源的一般形态;“不相似”即具有由不同演化(物)组成的不同形态,具有作为差别根源的特殊形态。这就是这些(词语)的含义。

    此即表现为一般和特殊形态的第二种划分。

    (3)同样,或许“可描述”即可以表达;或许“不可描述”即不可表达。这就是这些(词语)的含义。……此即表现为可描述和不可描述形态的第三种划分。

    (4)同样,或许“存在”即实际(表现)在存在的形态中;或许“非存在”即它(存在)的反面。此即所谓“存在的和非存在”第四种划分……〕

…… 294

    印度哲学782

    五 佛  教

    佛教虽非印度哲学之正统,但在各派中它的经典流传下来的最多。本节仅选录了其中极少一部分,而且内容不一定都是有关佛典中的全部核心思想或代表性论述。以下所摘各典均据《大正新修大藏经》版本。摘录者重新加了标点。

    (一) 中阿含经①

    一切法皆四圣谛所摄,来入四圣谛中,谓四圣谛于一切法最为第一。所以者何?摄受一切众善法故。诸贤,犹如诸畜之迹,象迹为第一。所以者何?彼象迹者最广大……。无量善法彼一切法,皆四圣谛所摄,来入四圣谛中,谓四圣谛于一切法最为第一。

    云何为四?

    谓苦圣谛、苦习(集)

    、苦灭、苦灭道圣谛。诸贤,云何苦圣谛?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所求不得苦、略五盛阴苦。……

    云何爱习苦习圣谛?

    谓众生实有爱内六处:眼处、耳、鼻、舌、身、意处。于中若有爱、有腻、有染、有著者,是名为习……

    云何爱灭苦灭圣谛?

    谓众生实有爱内六处:眼处、耳、鼻、舌、身、意处。彼若解脱,不染不著,断舍吐尽,无欲灭止没者,是名苦灭……云何苦灭道圣谛?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中阿含经》卷第七)

    若有此则有彼,若无此则无彼,若生此则生彼,若灭此

    ①瞿昙僧伽提婆译,见《大正藏》第一卷。

…… 295

    82印度哲学

    则灭彼。

    (《中阿含经》卷第二十一)

    五比丘当知,有二边行,诸为道者所不当学:一曰著欲乐下贱业,凡人所行;二曰自烦自苦,非贤圣求法,无义相应。五比丘,舍此二边,有取中道,成明成智,成就于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觉,趣于涅槃,谓八正道,正见乃至正定,是谓为八。

    (《中阿含经》卷第五十六)

    (二) 杂阿含经①

    有五受阴。云何为五?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观此五受阴,是生灭法,所谓此色、此色集、此色灭,此受、想、行、识,此识集,此识灭。

    云何色集?

    云何色灭?

    云何受、想、行、识集?云何受、想、行、识灭?爱喜集是色集,爱喜灭是色灭,触集是受、想、行集,触灭是受、想、行灭,名色集是识集,名色灭是识灭。……有五受阴。何等为五?谓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云何色受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为色受阴。复次,彼色是无常、苦、变易之法,若彼色受阴,永断无余,究竟舍离灭尽,离欲寂没,余色受阴,更不相续,不起不出,是名为妙,是名寂静,是名舍离,一切有余爱尽,无欲灭尽涅槃。云何受受阴?谓六受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是名受受阴。复次,彼受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云何想受阴?谓六想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想,乃至意触生想,是名想受阴。

    复次,彼想受阴,无常、苦、

    ①求那跋陀罗译,见《大正藏》第二卷。

…… 296

    印度哲学982

    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云何行受阴?谓六思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思,乃至意触生思,是名行受阴。复次,彼行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云何识受阴?

    谓六识身。

    何等为六?

    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

    复次,彼识受阴,是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

    (《杂阿含经》卷第三)

    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杂阿含经》卷第十)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缘起法法说、义说。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缘起法法说?

    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是名缘起法法说。云何义说?

    谓缘无明行者,彼云何无明?若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悉不知,于六触入处,不如实觉知,于彼彼不知不见,无无间等,痴闇无明大冥,是名无明。缘无明行者,云何为行?

    行有三种:身行、口行、意行。缘行识者,云何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身、耳识身、鼻识身、舌识身、身识身、意识身。缘识名色者,云何名?谓四无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云何色?谓四大、四大所造色,是名为色。此色及前所说名,是为名色。缘名色

…… 297

    092印度哲学

    六入处者,云何为六入处?

    谓六内入处:眼入处、耳人处、鼻入处、舌入处、身入处、意入处。缘六入处触者,云何为触?

    谓六处身:眼触身、耳触身、鼻触身、舌触身、身触身、意触身。缘触受者:云何为受?谓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缘受爱者,彼云何为爱?谓三爱:欲爱、色爱、无色爱。缘爱取者,云何为取?四取:欲取、见取、戒取、我取。

    缘取有者,云何为有?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缘有生者,云何为生?若彼彼众生,彼彼身种类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阴,得界,得入处,得命根,是名为生。缘生老死者,云何为老?若发白露顶,皮缓根熟,支弱背偻,垂头呻吟,短气前输,柱杖而行,身体黧黑,四体班駮,闇钝垂熟,造行艰难羸劣,是名为老。

    云何为死?

    彼彼众生,彼彼种类没,迁移身坏寿尽,火离身灭,舍阴时到,是名为死。此死及前说老,是名老死。是名缘起义说。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经》卷第十二)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波罗捺鹿野苑中仙人住处,尔时世尊告五比丘,此苦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此苦集,此苦灭,此苦灭道迹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苦圣谛智,当复知,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苦集圣谛,已知当断,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苦集灭,此苦灭圣谛,已知当知作证,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以此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当修,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复次,比丘,此苦圣谛,已知知已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

…… 298

    印度哲学192

    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集圣谛,已知已断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苦灭圣谛,已知已作证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已修出,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诸比丘,我于此四圣谛三转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觉者,我终不得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为解脱为出为离,亦不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我已于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生眼、智、明、觉故,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得出得脱,自证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尔时世尊说是法时,尊者憍陈如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尔时世尊告尊者憍陈如者:知法未?

    憍陈如白佛:已知,世尊。复告尊者憍陈如:知法未?

    拘邻白佛:已知,善逝。尊者拘邻,已知法故,是故名阿若拘邻。尊者阿若拘邻知法已。地神举声唱言:诸仁者,世尊于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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