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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大地之灯-第29章

小说: 大地之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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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家园。那里草原像绿色的海,山花四季烂漫,牧歌如河流一般清澈潺潺,苍穹像传说一样湛蓝。那里的男人不再在战争中流血,那里的女人分娩不再痛苦。月光不再寒冷,风雪不再肆虐。

那是他们祖先的土地。阿爸阿妈,爷爷,晋美,他们都快乐地在那里永生。并耐心等待自己,回到那里去团聚。而这团聚之前,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独自去走。她无畏并且甘愿。

在高三最后的日子里,她一直心绪至为平静。其实她毫无高考的概念,那对于她来说仿佛不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次考试而已。便是在那样的轻松心情下,她高考成绩在年级里排名第四。她为这样的结果高兴。到了填报学校的时候,人人都以为她可以选择最顶尖的大学里面最神气的专业。可是她竟然出人意料地选择了考古专业。

卡桑坦然地把填报的结果拿给父母看。简生看到她的选择,问她,卡桑,你做这样的选择,确定是想好了的结果吗。

她十分肯定地点头。

于是他就说,那你就好好把握,这是你自己的决定。

《大地之灯》 夜里睡觉之前

12

简生,你是否已经放下心来。夜里睡觉之前,辛和问他。

你是说什么呢。

我知道,你从一开始,一直心怀担忧,担忧我们抚养卡桑,会重蹈覆辙,陷入你与你母亲之间那样的轮回。我是知道,你为此一直尽心尽力。这么多年,我们一家人从未有过争吵和打骂,你对卡桑,亦从来都是万分慎重,无论什么事情,都完整地给她自己做主的权利。陪伴她,关注她,坚持交流,让她感觉被爱。我亦是如此。

简生睁开眼睛,说,对,我知道你懂得这些。

辛和又说,简生,你抚养卡桑越是小心尽责,越让我觉得难过。她以后会面对怎样的事情,我们不知道。她被我们所爱,一直端然成长。而我怕她心智太单纯,处事太自主太落拓,今后会受到伤害。除此之外,我亦看得出,你完全是在通过对卡桑的抚养来弥补你过去缺失亲情的遗憾,并且努力自我扶正。简生,你越是这样,我越能感到你心中的欠缺未曾消减。我反而担忧着你。

他沉默,良久之后,他说,别想得太多了,辛和。你能够这样懂得我,我真的很高兴。但不必多虑,辛和,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的。你不觉得一切都很好吗。

《大地之灯》 在高原故乡的时候

第五章

树林传来揉叶子的声音,那是秋天的手指。阳光把墙壁刷暖和了,夜将它吹凉

秋天把旧叶子揉掉了,你要听新故事吗。静静的河水睁着眼睛,笑着说:总有回家的人,总有离岸的船

——简桢《浮舟》

1

她记得在高原故乡的时候,曾有一只铜制的年代久远的老碗令她印象深刻。碗的表面有着被时间所侵蚀的累累痕迹,看上去古朴陈旧。边沿上刻下了粗重而拙劣的抽象纹路,看得出工匠的手艺并不娴熟。用了很多年之后,这只碗纹路凹陷的罅隙之间泛着黑色,凸起的地方却又因为常年摩挲因此光滑澄亮。它陈旧得没有人还能记得清楚它是什么时候,又是被谁带来的。而卡桑之所以对它记忆深刻,是因为这只碗总是用来盛放自己最喜欢吃的酸奶子。那种酸甜适宜,粘糯而又爽口的味道,是她童年印象中最为朴素而强烈的诱惑。

尤其是在雪顿节上,捧着一碗酸奶子,看着一块块凝乳状的白色充满诱惑地随手部的

轻微摇晃而抖动起来,醇香的味道就浓烈地扑鼻而来,酽酽的,甘美的。幸福的等价品。

而她离开那里之后,再也没有这样的记忆。很长一段时间她无法接受城市口味的牛奶。

她只有一次,在一家糕点店铺里,看见了一碗乳酪。白色的瓷碗,盛着和童年时代记忆中的酸奶子一模一样的乳酪。却又是不同的。她竟然就站在那里凝视良久。

视觉在一切感官之前先发制人地惊醒了记忆,然后是嗅觉,味觉,直到终于感觉到阔别已久的微妙的幸福。但一切想象总是很快就幻灭。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

那时她已经上大学。终于出落成格外高挑颀长的年轻女子。真正的麦色的皮肤,瘦而紧致的身材,非常健康:脖颈,手臂……身形线条无懈可击。面孔清晰干净,有着藏羚一样的明亮深黑的眼睛,目光如洗,坚韧锐利,瞳仁深黑。一头浓郁而漆黑的,秋林一样的长长发辫。修长的腿。

非常的美。是那种人群之中一抓就是一大把的普通城市女孩所没有的美,独特的气质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即便是穿着普通的学生装,走在街上亦令人侧目。

学校就在北京,只不过是住进了校园里面而已。有时候周末会回家去看望父母,外祖母。一直都是很孝顺很乖的孩子。在大学里对功课依然非常用心。系统而痴迷地学习历史,参加学校给历史系和考古系组织的实地勘察活动,去陕西,河南,甘肃一带。还一直保留着高三时的习惯,每天抄写一段佛经。一直是过着普通大学生的平凡生活。

她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研究文物,并且钻研文物鉴定的技巧。其中有莫大的乐趣:从一件古气的细致之处看见了历史的真相。她有时候会古玩城闲逛,从大多数粗制滥造的仿古玩意儿中,兀自体验辨别和鉴赏的乐趣;更多的时候去图书馆里面查询和阅读相关的专业书籍;而她最喜欢的,是从报纸上搜集古董拍卖公告,然后按照公告中写的日期和地点,去看拍卖物品实地展示。

她遇到迦南,是在一场大型的藏传佛教古董拍卖实地看样展会上。

她在展厅里逡巡,仔细观察欣赏那些精美绝伦金碧辉煌的佛像,唐卡和神器。而当她无意间侧目的时候,看到一个身形挺拔的男子站在自己旁边。高大俊朗,略有卷曲的浓密头发,古铜色的皮肤。侧面的线条仿佛刀砍斧削一般爽朗,凹凸有致。

她是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自己内心长久以来对于一个特定形象的空幻的设定,头一次有了清晰可见的形象。让人从心底被触动。

她尝试着用藏语对他说了一声,你好。

男人诧异地转过头来,用藏语回答了一句,你好。他脸上泛起笑容。她这才看到他的面孔:一瞬间她仿佛是看见故乡的大地,并且由此迫近一处无可抵达的回忆。那是唯有经过血统和日照的赐福才能够拥有的一张面孔,这般的俊朗,令人挪不开目光。

卡桑问他,你从西藏来的吗?

男子笑了笑,说,大概算是吧。

卡桑没有再问,他便也没有再说。她深刻记得他的笑容,令她几乎闻到了回忆的辛香。

那个男子并不多话。没有再继续喋喋不休地与她纠缠。这令人喜欢。他沉默,可是为什么,他越沉默,她心中便越不安。

他非常专注地看了一会儿展品,然后很礼貌地转过脸对卡桑说,我去那边看看,先走一步了。再见。

他没有留下任何的名片之类。收敛而生疏。转身落拓地离开,很快消失。

第一次邂逅迦南。她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她曾经语气万分轻佻而自嘲地向叶蓝形容,他是那种,任何多情的女子见了他第一面便愿意给他生孩子的漂亮男人。一个古董商人。

卡桑毫不犹豫地去参加这次藏地古董拍卖会。她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交了数额不小的竞拍保证金,攥着一只号牌,在拍卖会现场此起彼伏的叫价声中,心猿意马地四处寻找他的身影。

直到他用令全场震惊的价钱喊下一尊金铜佛像的时候,她才发现了他。

拍卖会中场休息的时候,她在出口处撞见他在那里抽雪茄。

男子看见了卡桑,便面带惊异的神情,笑着叫住她,你也来竞拍?

卡桑一时语塞。她说,不,我只是来看看……

男子正在抽烟,他很快比划了一下手中的雪茄,用非常具有洋化礼节的语气问她,对不起,你介意吗?

卡桑摇头。

男子反问她,你是从西藏来的?

对。我家乡在那儿。但现在在这儿上学。

男子并没有盘根问底地追问是哪所学校。他只是好奇地说,学生也来参加拍卖会吗?

卡桑说,学考古的。所以常常来看看这些古董。

他笑,说,我明白了。你很喜欢研究古董?

卡桑回答,对,很有意思的。

男子笑着,抬起头来抽了一口烟。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一起进去吧。他说。

《大地之灯》 跟古董有关的事情

2

他们坐在一起。男子在对竞拍接下来的古董已经不怎么关心,他侧过脸来小声和她交谈。他说话没有涉及自己任何私事,只是谈论跟古董有关的事情。他小声地对她说,你看这一幅唐卡,赤金止唐,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可是其实它只是一张复制品。这幅唐卡本身是一幅国唐,据说是诞生在十二世纪初,当时西藏处在前后持续四百年的各派分裂混战之中,一个叫做旺牂牟钦的贵族子散妻离,在无望之中归佛,到寺庙去请一名画师作唐卡。传说这个贵族用上等丝绢作底,自己刺血为墨,染成赤线,又将家中珍藏的回疆美玉以及东海珍珠献出,全部作饰料织进了唐卡。据说织成之后真正珠联璧合,精美绝伦,一直都是寺庙镇殿之宝。可是后来,大不列颠侵略者入境,这幅珍品竟然一夜之间神秘失窃,至今下落不明。那个寺庙中有一个老画师回忆原作,便重新绘制了一幅赤金止唐,与原作十分相似,但是却也完全不同。原作为织锦,新作为笔绘,画于普通棉布之上,亦无丝绢,刺血,美玉,珍珠,可是因了老画师技艺高超,远观起来与原作竟无二致。其他画师比照新作,制作了版印止唐,流传到拉萨,被一名画师收藏。那位画师孤寡一人,去世之后画作纷纷被各色人等占为己有,现在这唐卡便是那版印之作,竟被辗转卖到这里来,实在是噱头。

他又说,我应人之托,拍下那尊佛像。铜像镀金,清代时期之作,我倒觉得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真品。只是那人不听我劝,急着要一尊真品藏佛,我手上又一时没有,所以买下。

卡桑听他讲述,内心一直雀跃。这种陷入,如同是酒的陷阱,辛辣淋漓,醒来之后才会知道痛。执白,无力,漏洞百出,但是身处其中浑然不知。一个谜一样的男子,因了懂得合适的内敛,所以收放自如,并且由此流露出无限的镇定的诱惑。因他的这种熟练,注定任何人与他一开始就只能是不明澈的纠缠。

她对此毫不自知,甘愿天真扑入。

那天拍卖会结束之后,男子邀请她去吃饭。

他邀请她一起吃饭,卡桑内心有犹豫,似乎觉得如此跟随一个邂逅的男子去吃饭有些轻浮。可是她内心欢喜他,没有多想,便默认同意了。

这个完全与她陌生的男人,开车把她带到一家海鲜餐厅。事后想起来,这是如此危险的事情。只是她那个时候即使经历了年幼时的侵害,仍然心智单薄,甚至连警惕都不知。

男子让她点菜,她面对菜谱上那些玄而又玄的菜名和清雅鲜艳的配图,完全有些不知所措。她最后说,我不知道该选什么才好,还是你来点吧。男子在餐桌的那边轻轻地笑,他没有说什么,便点了金枪鱼,牡蛎,海胆,各种虾,蟹,等等。上来一大桌。

他毫不遮掩地对她说,我最喜欢吃的是海胆,以前在拉斯维加斯,别人每天玩赌城,我却每天在酒店吃海胆,有时候竟然会心痒到刚吃过午饭,就又跑到餐厅,专门叫了几份海胆来吃。那儿的海胆不知为何,尤其好吃,以后再也没有吃到过如此好吃的。

他在食欲面前,也是那么孩子般的做派。

卡桑夹起来尝,却吃不惯那股味儿,微微咧嘴。

那男子看定她,笑着说,你不喜欢吗,难道还是爱喝酥油茶。

卡桑反问他,你不爱喝么。

他坦然地回答,不爱喝。母亲以前给我煮茶,我总是难以下咽。他笑着说。

两个人吃饭,说很轻松无聊的话题,也就越发放得开。她用手抓了大虾就拿过来剥,毫不介意。餐桌上很快狼藉一片。男子没有在她面前喝酒,显得非常的干净。两个人连吃海鲜都可以吃撑,足见菜量之大。

男子笑着问她,我是很久没有吃得这么痛快了。你呢?

卡桑笑着回答,对,我也很饱。

他拿卡买单,然后走出餐厅。在门口,男子说,我送你回去。她没有说话,跟着他上车。她心中没有警惕,只有盲目欢乐,依旧是孩子一般。他看得出她的真,便自知她尚不属于自己选择的女人的类型。一路上两个人竟然没有什么言语。回到凝固的生疏气氛。

把她送到学校门口,卡桑下车。时间依然还是很早的。

他说,我明天给拍卖行付了钱就要回意大利交货。这是我的名片,可以给我写邮件。

他把名片递给她,然后在车里便对她说再见。刚开走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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