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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逃离北上广-第68章

小说: 逃离北上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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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出来就被抓了”。而在跟孙志刚的对话中,他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虽然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但是,尸检结果却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3个月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志刚案,而涉案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样一个无辜生命的逝去却不得不让人发问,究竟谁该为这场惨剧负责,仅仅是一纸暂住证是不是就该接受不公平待遇?

孙志刚之死并没有停止有暂住证引发的惨案发生,那薄薄的小本似乎成了区别人身份等级的戳印。

“流民”困境

“我每天开着车子,在广州这个城市里穿梭,却只像一名过客,毫无融入感。到外面谈生意,我一直对别人说我是湖南人。”1997年,李先生来广州,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从最初的一名湖南过来的打工仔到现在拥有运输车队的公司老板,李先生的身家已经不同往日,但身份却依旧。

李先生在广州碧桂园拥有一套建筑面积140多平方米的复式房,在这个小区里居住着将近30%与他一样有楼有车有生意的“流动人口”,但是,却不能获得这个城市的认可,徘徊在城市居民的边缘。

他认为,虽然政府对入户广州的条件做出限定:有固定职业,35周岁以下的本科未婚青年可以入户,又或者是35周岁以上的要有什么职称等等。但这只能代表城市群体中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虽然没有高学历,但为当地税收创造了高价值的人,却被拒之门外。他以自己做例,“我只有高中学历,但我勤劳,我凭着自己的努力创造了财富,我办了公司,今年新招进了外地的大学生,并顺利为他们办了入户广州的手续,而我这个老板却因为学历达不到要求,至今仍是流动人口。”

对于李先生而言,“其实,一年交一两百元钱办一张暂住证,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问题是这仅仅是一种形式而已,暂住证并没有为我的生活、工作提供任何便利。除了买车、考驾照等需要用一下之外,它对我毫无用处。”

暂住证有时不仅没有提供便利,还成了外来人口的行动枷锁。

在广州拥有3家公司的何先生从安徽来广州已经“暂住”了12年,如今,他事业有成,但是,因为“身份问题”,作为老板的他所享受的待遇甚至还不如手下的员工,就像他所说的:“我手下的员工九成是广州本地人,他们来去自由,想去香港就去香港,但我这个外地户籍的老板,却难得要命。”这一点对于经常需要赴港谈生意的他来说,非常不便。

何先生认为,暂住证给流动人员的待遇应有所体现,一个人在广州奋斗多年,创造了财富,政府能否给他享受一定的服务呢?“它不能仅仅是一张配合治安管理的卡,我既然交了钱办了暂住证,认可了我的暂住身份,但为何办港澳通行证还要回老家开资料证明呢?我觉得这部分工作应该由广州有关部门来完成。”

有专家分析,“暂住证”一词本身就隐含着“迟早要离开”的意思,是居住地对流动人口的不够接纳和认同。事实上,流动人口已经构成居住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部分流动人口很可能在“暂住地”居住一辈子。这部分人都是为居住地做出贡献的,但却得不到相应的权力与待遇。

同时,“办证收费”已成了暂住证实行过程中的潜规则,收费项目巧立名目捆绑在办理暂住证上,比如,广州的“治安费”、“劳动调配费”、“卫生费”……办一个证到底需要交哪些钱?据《南方都市报》一篇报道说,一个广州不同的区办理价格还有差别,白云区办是180元,但交了180元,还得再交20元统一拍照的钱,自己的照片还不行;但到了开发区就是25元,有时候还还价还能便宜一些。

政府部门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有财政收入支撑,何以对“特定的人”再行收取“特定的费用”?这不免让人联想这个证的“蛋糕效应”,按一个人100块计算,整个广东3000万流动人口,以暂住证取得的财政收入就高达30亿!

暂住证基本上是管制思维下的产物;只有管理功能;基本没有服务功能;何况“暂住”二字本身就带有歧视色彩。“暂住证”的背后很可能就是对二元社会身份制度的复活:那种以地域为框架的“身份鸿沟”带来的是两种水平与质量的权利、福利和自由,它将一个城市划成两个阶层。市场配置资源,那么,人与人的主体关系只能由契约决定,人的“自治性”理应在社会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城市必须由没有身份界限的具有平等主体性的公民自治参与——而“暂住证”已然窒息了社会底层民众的创造性和对政治权利的合理诉求。并且,当“暂住证”成为某些部门“融资法宝”的时候、当无证者面临“查证忧虑”和“错罚凶险”的时候,那散发光芒的权利却将“免于恐惧的自由”放逐在千里之外。

据说,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就宣告“自此以后,任何对余等效忠之人民,除在战时为国家与公共幸福得暂时加以限制外,皆可由水道或旱道安全出国或入国。”而这是迁徙自由权最早的成文法渊源。

“居住证”让你幸福吗?

2010年元旦,“居住证”取代了使用10年的“暂住证”正式成为流动人口的新标签。“居住证”与“暂住证”仅一字之差,但对于流动人口的待遇是不是千差万别?

一位名叫“广州早茶”的网友在分享了他面对居住证的感受,他认为,自己依旧是居住证的“夹心层”,我们可以一起看看他的这份无奈。

再过几天,广州的“暂住证”就改叫“居住证”了,而且实行“五年入学,七年入户”。不过我认为,无论叫什么,都只是纸上画饼。

2004年,我从湖南来到广州,在正规单位工作了5年,有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但是,我没办暂住证,也不想办。除了交钱盖章,拿个本本揣在怀里,它能给你带来任何一丝优惠或是便利吗?乘交通优惠、进公园优惠、就医优惠、电话办理便利、港澳通行便利?统统没有!它能带给你哪怕0。01%的广州人的体味吗?不能!如果一个本本揣在怀里,就算是揣个五年七年,也带不来任何收益、便利或者入户的希望,那我为什么要傻乎乎地抢着排队交钱拥有它?

两年前,我结婚了,娶了个广州媳妇,我本以为,这会让我离成为广州人的希望更近一点。但是,没有。按照规定,我要结婚满七年才能入户。后来,我又打听专门代办户口的代理公司,他们说能办,代价是一二万元。我是广州居住证的“夹心层”,虽然已到广州5年,但在居住证制度面前,我的居住时间仍然是个零。

万幸的是,好在夫人是广州人,好在我们拥有了一套有省一级小学学位的二手房,不然孩子上学也将成为一个大问题。

“广州早茶”的想法让我不禁想到这样一个关于居住证的评价——“居住证再好也只是居住证”:一个权益越是需要一个证件证明,那就说明这个权益越是难以被保障。

就像在广州工作超过10年的刘东明(化名)为了办理“居住证”却不得不经历12趟办证的折磨,在争取自己权利的路上却经历着权利的“缺场”。

刘东明听说广州出台办理“居住证”政策后就打算将自己的“暂住证”升级。

第一次是在元旦假期后不久,刘东明拿着照片和证件去冼村居委会办居住证。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到指定地点拍数码照片才能办理,他只好花了25元去照相。

第二次,他上交了申请表格和照片等,工作人员又告诉他需要提供房东的居住证明且需要房东签名方可办理。

后来,他把居住证明和房东签名拿到手上,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还需要工作证明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可是,等他拿到了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工作证明,工作人员又索要未婚证,刘先生回去翻查发现,未婚证去年年底刚刚过了期。

来来回回,刘东明跑了12趟,他不禁抱怨,“工作人员从不一次性地把办证手续交代清楚,非得折腾到你忍不住发通脾气方可罢休。加上好几次工作人员不在,白跑了,我为了这个证来回12趟了,还是没能办下来。”这样折腾了几个月,刘东明也泄了气,只好放弃了这张居住证。

这只是办理的一道关,“居住证”的政策虽然出了,但是,能不能办成还是二话。同样,办理“居住证”时,仿佛又在某些方面看到了“暂住证”的影子。

最明显的就是表示办居住证时的搭车收费。一位大洋网友“达利莎丽鸥”说,在天河区龙洞街办理居住证时被收了17元,其中竟然还有2元没发票,说是“领取凭证”手续费。同样,家住番禺市桥的蓝先生也说,自己在办证时被收取了60元,具体是什么费用工作人员也没解释。

关于“居住证”的收费名目五花八门,较多的是“42元/半年”的收费,其中包括了2。5元/月的治安联防费、4。5元/月的“劳动人员调配费”。这样的收费让人总会恍惚感觉,这到底是在为民谋利还是以居住证之名行敛财之实。

就像一位叫“海之大鱼”的人在他凤凰博报里所写的:7月份我所在的广州东圃小区大门口、电梯间、每个楼层都张贴了告知书,告知书的开篇就是“为实现平安亚运,加强实有人口的管理,准确采集出租屋,流动人口信息,净化亚运场馆周边的治安环境。”真是亚运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流动人口总是被净化治安的对象,权且把这理解为政府的用心良苦吧,再往下看可就是威胁的条文了:不去办查住一回罚50元,房东一起连坐最高罚30000。好恐怖哦,让人联想起封建王朝的联保连坐。我只是一个来粤经商的,想想为支持广州亚运还是理解政府的苦心吧。接下来就是我如何亲历办居住证过程的。昨天下午我带上相关省份证件到街道办,本以为只要填了表提交了相关证件再交一些办证的拍照费、公本费就算例行完事了,可事情的发展远超出我的想象,我被告知:我还得交“流动人口管理费每月2。5元,治安管理费每月4。5元”。一次性按年交,办居住证除出示相关本人证件外还必须有房东的房屋租赁证、完税证明先到居委开证明。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有点疑惑了。我打电话给房东向她说明情况,结果房东说她没有房屋租赁证,如果非要坚持,你可以搬家。事态到这里我真的困惑了。……问题是现在我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一头是不办证查住一回罚50元,一头是房东没有租赁证也不愿补办这个证要么我可以搬家。现在房租价格飞涨我废弃原来价的合同再去找房子也不现实,天哪,房东有没有缴税和我办不办居住证有什么关系,这原本是你政府部门的事,为什么要逼迫我们和房东绑在一起。是你政府部门懒政还是贪婪。由此我决定放弃办居住证。以后的日子是可想的,我夹着尾巴做人防范晚上有人敲门骚扰的恐怖又回来了。

居住证的改革就像时事评论员张敬伟所言:“居住证制度不过是统一了城乡居民的户口证颜色,统一了乡里人和城里人的称呼,但实际上,城乡居民的权利内涵和身份待遇还是一如既往。因此,如果户籍制度仅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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