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转纱窗晓-第6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悻悻点头,却听他道:“不是想出宫逛逛么?今儿午膳后去神武门找高全罢!”再无二话,转身而去。我顾不上恼恨,只是雀跃不已。
马车缓缓驶出紫禁城,我挑起帘子贪婪地看着街边的一切,寻常百姓的生活,自由而真实。父母的打骂声,孩子的啼哭声,小贩的叫卖声,小鸟清脆的叫声,于我而言,犹如天籁。望梅止渴,只有更深的渴望。终有一日,我一定能挣脱出这牢宠。
马嘶车停。高全笑道:“姑娘,下车罢,四爷吩咐在此处侯着。”我下车一瞧,是一处商铺,“生花寮”。我走进店铺,立即明白,妙笔生花,这是一处专售文房四宝的商铺。“紫毫笔,尖如锥兮利如刀,店家,你取上好的紫毫笔来瞧瞧。”店家应声而去。
四阿哥神情专注,正仔细鉴观手中之笔,听闻脚步声,侧首见我,淡淡道:“你来试试!”我不敢怠慢,忙上前写了几字,四阿哥摇摇头,叹气道:“此笔挺拔尖锐而锋利,却依然不能助你妙笔生花。看来惟有猪鬃能配得上你。”
店家忍俊不禁,嗤笑出声,我羞恼交加,涨红着脸瞪着四阿哥,他神色自若,唇边却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淡淡道:“去集市买猪鬃罢,愣着做什么?”言毕转身出门,我只能快步跟上。
哑巴对上冰山,一路当然无言。我惟一能做的,就是视若无睹。
这个集市很是热闹,旁边挨着的是一条古董街。人流如织,人声鼎沸。心中抑郁一扫而光,征询了四阿哥的意见与高全一道进了集市,趁高全不备,我悄悄溜走,跑到古董街。
我想说话,我要说话。于是,我兴致勃勃地挨家挨户逛着,随意举起一个鼻烟盒或是花瓶,问:“老板,多少银子?”得到了不同数目的答复,我只是故作嫌贵之状,摇摇头道:“太贵了呀!”接着奔向下一家,我乐此不疲,快乐一点一点凝聚。我不知道下一次是否还有机会说话,八年,实在太过漫长。
我正快乐进行时,却听到隔壁传来四阿哥的声音,“此匕首制于何年?”我一愣,忙悄悄探头一看,四阿哥蹲在地上,手拿一把匕首摇晃着正询问。店家笑道:“此为战国年间名家所铸青铜匕首。”四阿哥问道:“嗯,的确是把不可多得的好匕首。多少银子?”店家堆笑道:“客官识货之人,四百两银子卖给您了!”
我暗道:四百两?够普通百姓一家生活二十年有余,今儿四阿哥冤大头可是当定了。却见四阿哥摇头道:“太贵,二百两如何?”店家摇头笑道:“不如何。”四阿哥慢慢腾腾道:“二百五十两如何?”店家摇头道:“不如何。”四阿哥慢慢腾腾道:“三百两如何?”店家咬定青松不松口道:“不如何。”。
我好笑不已,四阿哥居然会讨价还价?可他显然不谙于此道。这店家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一脸精明之像,四阿哥锦衣华服,一眼能看出富贵之像,且夸匕首为“不可多得”,定是心中属意,店家岂能看不出来?故而坐地起价,欲狠狠宰之。
四阿哥身边已围了好些人,皆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我亦混在人群中,此等讨价还价之方式,古今少有,怎能错过?已出价至三百五十两,我心中暗笑四阿哥着实是个缺心眼儿。三百八十两,店家实在贪得无厌,依然不松口。
四阿哥掷下手中匕首,慢慢道:“哦,这样啊!那我不买了!”店家本是一派胸有成竹的表情,此时亦慌了,忙拉住四阿哥,陪笑道:“且慢,客官,三百八十两卖给您了!”四阿哥轻蔑甩开店家,道:“出尔反尔,贪心不足,我瞧你就是个缺心眼儿之人,我岂能便宜了你去?”
我张口结舌,啼笑皆非。敢情四阿哥一直在戏弄店家?真正缺心眼儿的是我们?
再看店家羞恼成怒,一边捋袖子,一边骂道:“你怎么骂人呢?活得不耐烦了是吧?爷今日非得好好教训你不可!”我心中一喜,这四阿哥是得好好调教不可,却又为店家担心起来,你今日教训的可是未来的皇帝。
四阿哥却不言语,目光中万载寒波,冷厉森冷,逼迫而视,我站在一侧亦能感察那令人心寒的凛冽威胁,那店家放下手,不忿道:“不买就不买!我还差你这桩生意不成?”说着,哄散人群,我忙躲到隔壁铺子蹲下。
我扼腕长叹,这世上大概除了康熙爷无一人能管制得住他,四阿哥实实是个混世魔王。忽觉后领一紧,整个人被拎起,我心中大呼不妙,不敢回首相顾,只低头默然。“还不走?要晃荡到何时?”四阿哥扯着我的衣袖,大步向外走去。我任他扯着,心中惟盼方才我说话之景没被他瞧见。
上得马车,四阿哥简短命道:“回宫!”我大急却也无可奈何,我更不愿求他,只能静默坐着。只一刻功夫,又回到了紫禁城,四阿哥严肃道:“明日我会着人替你送笔过来,你只记着自己的承诺,收敛心思,每日好生练字罢!”我无奈点头。
第二日,刘六儿替我送膳之时,带了一枝青竹猪鬃笔给我,最为难得的是竹节空心,可储墨汁,我不用时时蘸墨,用起来得心应手。以自己的方式写自己的字体,我要做的只是学会繁体字,我欣然接受。
每日呈上六千字亦不是难事,四阿哥亦能接受我的努力成果,他不再令我去书房听训,亦不再克扣我的膳食,惭净堂的门亦不再被反锁,我出入自由,衣食无忧。我为自己的坚持与他的“善良”感到由衷的满意。
…
夏至,绿蔓浓荫紫袖垂。紫藤花繁茂、高雅、清新蝶形的花瓣延展着生命的青葱。
《遵生八笺》所书:紫藤花还可以入药,解毒、止吐泻。紫藤粥、紫藤糕,我试而尝之,清香中略带几分苦味,算不上美食良品。良药苦口利于病?还是寓示人生甘而有苦?我恍然一笑,只觉人生的哲学处处可现,以小见大,细微处见真章。我应该好好体会。
与夏天一起来到的,还有康熙爷。回宫第一日便特召我做双皮奶,这又是一份恩典。我实在有些诧异,我有什么值得他看重的么?单凭手艺,我有自知之明,至多不过是花样新鲜。更令我费解的是,南书房的清洁工作交由我来做,从前是李德全亲力亲为,现如今却多配了一把铜匙给我。李德全正色道:“你自己个儿好生行事,记得我曾与你说过的么?你的命运亦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心中难以得出结论,只是联想到苏麻喇姑与李德全对我说过的话,隐隐觉得或许康熙爷是以为我足够诚实,诚实得愿意以命相交,告诉他苏麻喇姑的遗言。我曾以命搏之的信任,他肯给我一星半点儿?
南书房其实是有典故的,据说康熙爷智擒螯拜的英勇事迹发生在这里,据说这里曾经是康熙年少读书之地,那时苏麻喇姑是随侍侍女。
我留心观察,康熙爷来南书房的时间并无规律,三五天必会来一次。他在这儿只是读书习字,有时是沉思不语。有时会用一些点心,必是令我亲手制作,不用试毒。我用心练的字没派上用场,康熙爷不曾与我说过一言半语。经常是屋内三人,各怀心思,却只闻笔落纸上沙沙之声。康熙爷亦会写许多字体,或行若浮云,或端如松柏。书写之时,面上神情一片平和,笔下之意却不尽相同。我以为,他的心情都付诸笔端。皇帝应该是不喜欢被人猜透心意的。
康熙帝是觉得南书房安全么?觉得李德全与我值得信任?
可是我却觉得自己岌岌可危,稍有不慎,万丈深渊、尸骨无存将是我的下场。
于是,我只能心中暗自猜度,行事恪尽职守,南书房与惭净堂的钥匙每日寸步不离身,挂在颈间,这是我惟一佩戴的首饰。
兰叶有时好奇问我:“万岁爷在南书房都做些什么?”我只回答:“读书罢了!”
这一日傍晚,久违的阿猫捎来了信儿,十三约我相见延禧宫。我有心不去,却有意相见,我知道自己其实很想念,挣扎良久,给了自己一个借口:去试试自己的定力。
夜凉如水,月如钩。月光烂漫醉人,如同院中白衫飘然的他一般美好。
延禧宫,我驻足门前,因为他曾经说过:你不配站在这儿。我知道我其实配得上,却被他这一句话打击得心伤难愈。
“杵在那儿做什么?进来!”我微微一笑,越过门槛。十三递上一块青瓦,面有不悦之色道:“只寻得两块,那一块芳踪难觅!”
我凝神细看,“祥祥到此一游,留以为念。康熙四十四年四月初一。”祥祥?此一刻,却再笑不出来。心中苦涩黯然,何必?
十三淡淡道:“这一块你替我存着,你那一块留在我那儿。”我点头,垂首。权当留以为念。今时今日的我对他再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很长时间的沉默,两个可以说话的人,一个不能说,一个不想说。
终于,十三打破沉默:“你去罢!”我福一福身,无言离去。
我不知是喜是忧,十三终于能够自制,我亦定力见长。只是,今晚我们都不曾对视,一直互相躲避着对方的眼神。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口中说恨,口中道忘,眸中也许倾落的是爱。
梦转纱窗晓 正文 第56章 马蹄踏水乱明霞
章节字数:12439 更新时间:07…08…25 11:00
六月初六,康熙四十六年。康熙爷下旨出巡塞外。
临行前夜,康熙爷去了一趟惭净堂。六月的夜晚,因着傍晚的一场疾雨,清凉宜人,微风习习,摇落藤萝架上的雨珠与花瓣,缤纷洒落衣襟。康熙爷独坐于紫藤架下,良久,长叹一声道:“若是明年也能生得如此青郁繁盛便好了!”他与她,说了几乎同样的话。他们错过了一生,未来也不可期。遗憾必是长留心间,睹物思人,因景怀念,只能如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活中有了期待,于是,一切变得很美妙。我最向往的大草原,阔别四载的大草原,曾经远在天涯的大草原,近在咫尺。
七月,康熙爷驻跸热河。进驻木兰围场时已是八月中秋时节。
草原绿草如茵,繁花似锦,而山间已有不甘寂寞的红叶霜染枝叶。夏季的生机盎然与秋季的成熟风姿齐备,鱼与熊掌得而兼之。美不胜收。
少了惭净堂料理花草、南书房清扫的工作,我一时极为百无聊赖。于是,白天我会常常爬上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坡,远远望着狩猎的人群,渐渐从中得了乐趣。
单凭背影,我就能轻易分辩出众皇子。白衣胜雪的自然不用说,非十三莫属,我总以为白色不是象征着洁白纯净,我认为白色是骄傲与自信。敢于穿白色,这本来就需要勇气。一个不留神,白色只能显出着衣人的脏与低劣。鹅黄色的自然非太子不可,除了康熙爷与太子无人能当此殊荣。十阿哥总是一身火红骑装,他也有爱红的毛病,可是他不太像贾宝玉,他热情直爽,干脆利落,恰似一团火。青袍草色迎的是自诩有出尘之姿的四阿哥,可我怎么看他也不像高洁出世之人。黑色是桀骜十四,他亦配得起黑色,黑色的霸气与侵略性,与他丝丝入扣。倒是八阿哥常常要让我费一番思量,他常常五彩缤纷,淡淡的蓝色、浅浅的粉色、轻轻的绿色,这样轻雅的颜色常常淹没于人群中,却让人不容忽视,就像他的温润,润物细无声。可我却私以为八阿哥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有几分臭美之意。
想到此处,我就会窃笑。宫中最受宫女拥戴的非八阿哥莫属,其次是十三。宫女们的评价极为花痴。某甲:“唉,今天八阿哥又对我笑了!”某乙:“得了,八阿哥对谁都那样,少臭美!”
某甲:“十三阿哥今天又看我了,深情款款!”某乙:“得了,十三阿哥对谁都眼中带笑,少无聊了!”我却只觉得,少女怀春,阿哥不怀好意。各个皆为臭美之辈。
衣如其人!在自由自在的大草原上,他们也摆脱了官服的束缚,各展风姿。我想,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是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
傍晚时分,十阿哥的随从冯福,找上门来,只告诉我十阿哥想吃烧烤贝壳,着我准备好一切去东边的小溪边。我很是乐意,我也一直想吃却没个机会,四年前因着一场乱七八糟的事故,未能如愿。今日终能一偿所愿了。
我背着小竹篓,心里哼着小曲儿,蹦蹦跳跳来到溪边。眼前的景象差点令我喷笑出声,八、九、十、十四四位爷,皆是一身火红,除了十阿哥,其余三位皆是一脸不自在,别别扭扭坐着,十四不停拿眼瞪着十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