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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玩死昏君:乱情小娘娘-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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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非常开心,看好了三枚镯子,拿起来,晃一晃,当当的,“老板,这个多少钱?”
  “红色的10两银子,绿色的500钱,黄色的这个100钱,夫人,您好眼光,看看这个红色的吧,这可是上等的古玉,这个小店的镇店之宝,夫人拿着吧,您看,多陪衬您的气质就要红色的吧”
  水莲把红色和绿色的都放下去,只看那个黄色的,举起来,“叁王爷,你说这个好不好看?”
  也不等他回答,就笑眯眯地戴在自己手上。
  小贩见她只挑选最廉价的一个,急忙怂恿:“夫人,还是红色的更衬您这样吧,我给您算优惠一点您相公说,是不是??你看,夫人是不是佩戴红色的更好看?”
  水莲听得这一声相公,夫人,笑嘻嘻的,但觉有一种烟火夫妻的感觉。就如这身边每一对擦身而过的男女。
  他们都是普通人,要为了一日三餐的操心,担心田里的收成,担心牛羊的成长,担心儿女会不会成材,买东西都挑选便宜的,一个钱恨不得掰成两半用但是,他们不用担心随时会被追杀。
  平淡,但是温暖,一辈子就这么普普通通的就过去了。
  戴10两银子一根的玉镯和100文钱的玉镯,差别其实并不大,无非都是一个多余的附属品而已。
  她笑嘻嘻的,也不回答小贩的怂恿,只付钱给他,很快活地把玉镯戴上了。
  这时候,叁王爷才注意到她全身上下早已没有半件首饰,她什么都没带出来。昔日他曾见她穿戴的东西都是一等一的上品,从少女时代到皇后,整整20年间,她无比的精通于吃喝玩乐和打扮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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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五点半发新文,现代总裁文,嘻嘻嘻;首更60…80章节,敬请期待



  ☆、番外:结局5

  绢纱衣服要搭配红色的宝石;贵妃的朝服要搭配厚重的珍珠;至于那些沉甸甸的金银首饰,基本上从来就不在于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就连玛瑙翡翠,也常常只穿戴一次,在妃嫔面前亮相一次之后,基本上就锁入了厚重的首饰箱子里,然后,下一次亮相,总是会换上新的珠宝。
  珠宝,通常是一个女人身份的象征。
  那时候,她整个的生命,就是打扮得花枝招展,仿佛这是活着唯一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生存的目的——随时随地,要保持最好的仪容风度,在皇帝丈夫面前,不至于被人比下去了。如果某一次的宴席上,稍稍有某位妃嫔穿戴得比她别出心裁,她就会懊恼很久很久,生怕陛下因此就被她人花枝招展的吸引去了。
  珠宝。
  珠宝。
  女人多么离不了的话题。
  叁王爷自幼王孙公子长大,自然知道那些首饰和现在的摊边货色的区别。
  她本是个极其爱美的女人,从饰物到衣服的搭配,务求要尽善尽美,稍微有半点差错都会懊悔很久。
  他想起她刚新婚的时候,某一次皇兄邀请二人去赏雪,但是,等了很久都不见水莲出来,一次次的催促,她的侍女总是说,再等等,再等等,小姐尚未装扮好皇帝等急了,那种半真半假的埋怨:“我认识水莲这么多年了,就从来没有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叁弟,你见过吗?你见过吗?”
  他记不得当时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了,当时也不在意。只是许多年之后,他经常见到她从未装扮,面如死灰的样子。对他来说,无论是她最好的一面或者是最坏的一面,他统统都见识过了,无论何时,都不会感觉到惊奇。
  此时,她走在他身边,笼着袖子,粗糙的100文钱买来的地摊货玉镯,嘴里哈着热气,一遇到外面的冷霜,就凝结了,形如小老太婆。
  但是,他却看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仔细。
  当她察觉他这样的凝视时,笑起来:“叁王爷,干嘛这样看我?”
  “水莲,你吃苦了。”




  ☆、番外:结局6

  她呵呵地笑起来,吃苦?这算吃苦吗?她兴致勃勃的:“叁王爷,我记得我刚进宫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太后,她送给我一条极其精美的金项链呵呵,上面好大的雕花,中间镶嵌三颗宝石,我那时候就想,以后我要什么首饰就能有什么就好了后来,我长大了,慢慢地就明白了,如果要达成这个梦想,那么,我必须做皇帝的妻子”
  她见叁王爷听得认认真真,吐吐舌头:“哈哈,那时候,我好有心计。我为了让陛下迷恋我,爱上我,真是用尽了手段,每次见面,总是把自己最好最漂亮的一面展示给他看,丝毫也不露出任何的缺陷”
  “但是,早几年,陛下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压根不认识我我就讨好太后,对太后千依百顺,一如女儿和母亲”
  她顿了顿,所以,才有小黑屋的设计!!!
  嫁给他,是她用尽了百般心思和手段。
  小黑屋的一切,叁王爷的一切从那以后,才有了后面无数数不清的纠缠。
  外人只看到河蟹美满,怎能看到百般算计之后的心力交瘁?????
  “于是,我成功地嫁给了陛下,从此,想穿戴什么就穿戴什么但是,那种日子,并不轻松为了长长久久地保住这种荣华富贵,保住这种独宠一人的感觉,我几乎每一天都比少女时代更加战战兢兢叁王爷,你不知道那种感觉:每天要维持得体的微笑,维持雍容大度,维持礼仪和气质不可大吵大闹,不可大叫大嚷,更不可行差踏错半步”
  “这样的辛苦,直到我生病了才知道,整个世界忽然坍塌了以前苦心孤诣营造的一切,其实只是一个幻象而已我不敢让陛下看到我那么丑陋不堪的样子当初,我根本就不明白,如果他看到了,如果让他治疗我,关心我,也许,我会好得快得多也不会出宫但是,那时候,我不敢冒这个险我以为,一个女人,一旦失去了美貌,她的天就彻彻底底塌陷了,再也没有人生和未来了”



  ☆、番外:结局8

  其实,凡人怎么会没有缺陷呢?饮食男女,吃喝拉撒。就像我们读言情小说看偶像剧,上面当然不会描述男女主角是不是会入厕放屁就说林妹妹这样玉洁冰清的美人儿吧,难道她一辈子从不拉屎放屁?
  知道大观园那些热热闹闹的美女们,为什么每次都会弄一大堆人么?因为她们在聚会的时候,在行酒令,吟诗弹唱的时候,也许会憋不住,放一个屁——如果人多,大家欢笑,吵闹,旁边又放着烧烤的摊子那么,这一切的丑行就被遮掩了。
  当然,作者们是不会这么写的,他们不会描述妙玉在弹琴的时候,忽然吃多了烤鹿肉,就那么憋不住了,上火了,虚寒了,舌头起泡了,口臭了,要拉肚子,一连串的放屁
  如果这样写,那便是四川方言剧,耙耳朵的故事了,浑浊不堪。读者诸君当捂着眼睛,急急忙忙地逃开——因为那就是我们现实中的自己。
  没有人愿意淋漓尽致地欣赏自己身上原本的缺点和丑态。
  所以,作者总是误导人们,以至于痴男怨女们总是在婚前认为理想伴侣不食人间烟火,超凡脱俗,肚子里装的是林芝仙草而不是五谷杂粮。
  直到现在,水莲才知道,自己的肚子里装的不是林芝仙草,所以,就不应该呆在只欣赏林芝仙草的男人身边。
  重要的是,那个男人目睹你面黄肌瘦,早晨的眼屎都没擦去仍然不觉得嫌弃你,也不觉得你有多么丑陋不堪不可忍受
  一个女人,要找到这样的一个男人,这一辈子,才算是交差了。
  到她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太迟太迟了。
  她呆呆地,一路走,一路迷迷糊糊。
  叁王爷也无话,默默地看她在寒冬里越来越苍白的脸,细脚伶仃的手足。自从难产之后,她的瘦弱并未多大改观,但是,她常常号称内体已经痊愈,并且大胜往前。
  她忽然回头,他收不住脚,差点撞在她身上。她哈哈大笑,看叁王爷提着无数的大包小包,厚厚棉袄,一如一个北方农民。
  “叁王爷,我敢打赌,就算是小芸娜站在你面前,也把你认不出来了”



  ☆、番外:结局9

  他呵呵一笑,眼里一抹光华。
  她不由得痴了一下:他竟然笑得那么好看。这便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假以时日,他身体真正彻底康复,他很快就会回复他的容貌,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会变得越来越成熟傲岸,有味道;同样是四十岁的时候,他会达到人生的巅峰,会成为无数少女梦寐以求的那种亦父亦兄亦情人的感觉也就是最最流行的大叔!!!
  少女都爱大叔!!
  但是,她呢???
  她不胜唏嘘。
  残花败柳,岁月无情啊。
  “水莲你在想什么?”
  她忽然拔足飞奔,跑出去几丈远,才回头气喘吁吁的招手:“叁王爷你来追我哈哈哈”
  
  脸上的红晕就如夕阳,这一日,叁王爷一直在凝视她,但觉这个女人呈现出一所前所未有的美艳——除去了一切的浓妆淡抹,只形如普通妇人的婀娜和风情,淡淡的,倦倦的,眉眼之间,无限的吸引
  他肩挑背扛,大步跟着她往回走。
  路过丛林的时候,看到一只野兔子。它探头探脑的,冬天吃的不多,已经很瘦了。叁王爷捡一根树枝做飞标,投掷过去,兔子应声倒下去,并不死,只伤了腿,跑不动了。
  水莲跑过去捡起来,兔子在她怀里揣,却没有逃跑的能力了。
  他慢慢地在恢复体力了——就算不能恢复到他以前完全健康的时候,只要恢复七八成,也足以凭借力气养活妻子。
  她兴高采烈,举着兔子:“叁王爷,今晚我们可以吃烤兔肉了。”
  他微笑。
  她也笑起来:“哈,叁王爷,你是不是在想,如果是早年,我一定会抱着兔子说多可怜呀,这家伙,我得治好它们啊哈哈哈,以前,我治疗小动物,小兔子,小鸟儿可是,那是装样子的,以在众多名门淑女中显示出善良温柔的性格哈哈哈,其实,我内心里,巴不得多想烤了兔子吃呢嘻嘻,今晚就烤”
  他点头:“好,我烤给你吃。”
  她把兔子抱得紧紧的,生怕它逃窜了。



  ☆、番外:结局10

  他点头:“好,我烤给你吃。”
  她把兔子抱得紧紧的,生怕它逃窜了。
  “叁王爷,你知道鲁提辖吗?”
  “鲁提辖??”
  “呵,就是拳打镇关西的那个和尚他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天天去偷人家的狗肉吃”
  “这么一个和尚?”
  “不,他好得很。他是我水浒传里我唯一喜欢的男人只有他,才像个男人的样子,拳打镇关西救金翠莲,拳打小霸王周通救刘小姐,火烧瓦罐寺救那些被劫持的妇女不像林冲,连自己的娘子都保护不了,差点被高衙内给强奸了,他居然也不敢报仇,最后自己被发配沧州,一辈子唯唯诺诺”
  他对她这一套陌生的说辞早已见惯不惊了。
  她经常说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叁王爷以为,那是她不知从哪里看来的戏文,所以,也不以为奇。
  一路走,一路叽叽喳喳。
  这一日的收获居然不错,又看到一只徜徉的麂子。麂子很瘦,如果是夏秋捕获,起码肥胖个三十斤以上。一到寒冬,不但人瘦了,连畜生的脂肪都被冬天吸收干净了。
  她悄悄地,眉花眼笑:“叁王爷,抓住这只麂子我们可以吃好些天的肉”就如一个不停地教唆,终于把好端端的一个丈夫教唆成杀人狂魔的狐狸精。
  一根尖头树枝扔出去,百发百中,麂子倒下去。
  水莲欢喜地奔过去,伸出手,竟然把麂子提不起来。叁王爷走上前,一只手拿起了麂子。
  她慨叹:“唉,人家说,乱世女子真无用,也许是有道理的。遇到这种力气活,十个黄花女比不上一个挑粪汉”
  叁王爷失笑。
  她嫣然:“叁王爷,我可不是说你哟,你又不是挑粪汉。”
  他一笑,眉头却悄然一紧,因为,这麂子的重量拉伤了他的伤疤,血流如注。好在冬天穿得厚,她根本没有发现。
  那是回家的感觉,一路上,竟然欢欣雀跃。和一个男人赶集,归来,生火做饭。重重的东西都他扛着,而她只负责打个空手,跟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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