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陷落-第4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副局长不到4O岁,长相英武,但是个矮锉儿,望着亭亭玉立、天生丽质的苏谨芬,含糊其辞。她好话说尽,起身告辞时,没忘记把一个“信封”放在茶几上。副局长严肃地把“信封”递回给她:“我试试看吧。把你家的电话留给我就行了。”
苏谨芬不胜感激,虔诚地写电话号码时,手甚至有点微微颤抖,并一再恳请副局长收下“信封”。后者突然一笑,干脆把“信封”塞进她裙襟处的双|乳之间,并挑逗地说:“你可别让我犯错误埃”她一脸羞赦,落荒而逃。
几天过去了,没有副局长的消息,苏谨芬按捺不住,直接找到他的办公室。他说:“这里不好谈,去你家吧。”
她不好拒绝,从此引狼入室。
“目前正在风头上,轻判白瑞明可能比较难。”副局长手捧茶杯,在苏谨芬的住处,主人似的踱来踱去,说到此处,顿了一顿,盯着她,慢条斯理地加了一句:“不过,这一切可能取决于你。”
“我……我不明白。”苏谨芬嗫嚅道。其实她十分明白。
“只要咱俩真情合作……”他搁下茶杯,轻车熟路地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她挣扎着,想给他一耳光。又不敢,苦苦哀求:“除了这件事,我什么都答应你。”
“除了这件事,你还有什么可以答应我的呢?”他反问一句,又绅士一般幽了一默:“看起来,我要站在一条小凳子上,才能心安理得地吻着你。”
连苏谨芬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他彬彬有礼的话儿,在她心中引起了何种反应,她竟然不无怜悯地俯瞰着他,浑然不觉把自己的红唇奉献给了他满嘴的口臭……就这样,她成了副局长泄欲的工具。
几个月后,白瑞明被判4年徒刑。苏谨芬获准探监,带着强烈的负罪感,失贞的隐痛像锥子一样刺着她的心,所以面对丈夫既有几分伤感又有几分迷惘。白瑞明满怀悔恨地说了一番话,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苏谨芬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流泪。
她决心摆脱那个副局长。
一天,他又大摇大摆闯进门来,苏谨芬义正严辞地让他别再来纠缠,他双手一摊:“你怎么能过河拆桥呢是不是?”
“你想得到的东西,都得到了。你我两讫了。我一看见你就恶心。”
“怎么会两讫呢?”副局长残酷地一笑,“是的。我想得到的东西已经得到了。而你得到了什么呢?告诉你吧,你丈夫的事,我连问都没问。”
苏谨芬当即眼前发黑,颓然跌坐沙发里,然后又“霍”地跳起来,歇斯底里大叫:“畜生,你给我滚出去!”
“恐怕我做不到。”他相当温和,以几乎带点忠诚的口吻说,“我觉得我欠了你很多,我必须补偿。而且……而且我认为自己有点爱上你了。这很奇怪。跟我玩过的女人挺多,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像吃了感冒药似的。喏。今天,我给你送一个‘信封’,希望你给点面子,别从窗口扔出去好吗?”
说罢,副局长离去。
苏谨芬还真想把那个“信封”扔了,但它的分量显然足够制约一个人的随心所欲,她一抖,便抖得满地都是极端的沮丧和无奈,仿佛脆弱的红花绿叶,遭遇寒风便纷纷凋谢了。
过了两个星期,副局长打电话请苏谨芬出去吃饭。她没理睬。不料午夜时分,他喝得醉醺醺的,嘴里嘀嘀咕咕,把她的门敲了个惊天动地,吓得她赶紧开门纳入之,扶他躺下,而且像细心的妻子一般,做了不少处理醉酒的善后工作,直至他沉沉入睡。
第二天早晨,他有点惭愧地说:“你不赴约,我就很孤独呐,一孤独就容易喝醉。这怪谁呢?”
“照你的意思,我是你的冤家罗。”她的话并未准确地表达她的内心,甚至,已经南辕北辙,带点打情骂俏的味道。
整整一天,她在单位上班时,都琢磨着自己的这句话。她渐渐觉悟到,作为一个漂亮的少妇,尤其是一个复婚的女人,丈夫又不在身边,自己骨子里已克服了所有的禁忌,情欲发展事实上也达到了饱和点,她需要而且有权利得到性的满足。
更何况,如今道德相对主义早就论证了道德的相对性了,你拒绝一个男人的要求反而是一件麻烦的事儿。也许你的内心或多或少会感到焦虑,为了避免焦虑,顶不济,你把事情弄得平淡无奇、了无意义和满不在乎就是了。
当夜,苏谨芬便主动邀副局长来吃晚饭,吃毕即上床运作。
也含有对白瑞明跟筱偷情的报复因素。
1997年初夏,白瑞明出狱时,苏谨芬已给那个矮锉儿副局长做了整整4年的情妇,人也变得尖酸冷漠、妖冶风流,再次跟白瑞明离了婚,并且把孩子也扔给了他,过起了纵情享乐的生活。
大众道德所鄙视的,恰恰是人类潜意识所崇拜的。女人尤其要警惕这一点。
某日,苏谨芬在一家旋转餐厅,跟那个曾经忠告她不要轻易复婚的人不期而遇,一定要请昔日朋友喝酒,半醉半醒之际,怆然泪下:“跟婚姻这架风车作战,我输得一塌糊涂……奇怪,你怎么没输呢?”
“很简单,”对方晃了晃酒杯,“我不是堂·吉诃德。”
这位忠告者,就是我。
悲剧的对称有一次,在大街上,我跟一位曾在某社交场合见过面的女记者边走边聊,她告诉我中午要赶回去为两个孩子做饭,瞧她青春洋溢的面容,我怎么也想象不出她居然有两个上学的孩子。我非常吃惊地望着她,并充满赞美之意:“你显得好年轻。”
话音落地,我知道我错了,因为她留给我一个莫名其妙的笑容。我心里想:不妙。赶快转移话题。
这位女记者跟我的一个好友甚熟,后来好友告诉我:那两个孩子是她再婚丈夫的一子一女。尽管一般情况下,孩子问题是再婚的最大障碍,而且经历过父母离异的孩子,极有可能变得孤僻、怯懦、抑郁、焦急,甚至神经质,但那个家庭好像压根儿不存在这些问题,孩子们健康活泼,跟后妈的关系很好,一家四口其乐陶陶,和睦美满。
为女记者的重组之家祝福、欣慰之余,我翻开手头沉重的采访笔记,又不禁百感交集、忧从中来:家庭破碎,废墟几何?废墟上的呐喊,往往是孩子的声音……她16岁,随母姓段名青霞,有一种异国情调,尽管在劳教所,未施脂粉,脸色略显苍白疲惫,但青春丽质仍像早晨八九点的太阳一样。
她向我诉说了父亲(在她的自述里,除了开始时她使用了一次“父亲”的称呼,其余全部用“这个人”或“他”指代)跟母亲离异之后,她悲剧性的人生境遇。
我是个很没劲的人,因为我是个被父亲强Jian的人,所以我是个破罐子破摔的人。但我说不上怎么恨他,只是不想见这个人。为什么?如果一定要我恨他的话,我可能更恨我妈,要是我妈不跟他离婚,这个人不会整天酗酒,神思恍惚。这一切便可以避免。我想。
我妈童年时跟外公、外婆从四川到新疆支边,后来外公他们年纪大了,又带舅舅回了老家。我妈就地嫁给了新疆,嫁给了这个人。这个人是个维吾尔大汉,我妈则娇小玲珑。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我妈提什么要求,只要可能,这个人都会想办法做到。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妈对这个人总是不冷不热。
我13岁那年,搞公安的舅舅不幸被坏人开枪打死,外婆向组织提出要求将咱家四口弄到她身边。我妈先带着弟弟调回去了,我跟这个人暂时留在新疆。谁知不久,我妈花了心,跟这个人离了婚。
这个人很苦闷,开始酗酒,常常从天黑喝到天明。有一天夜里,我起床解手,瞧他趴在地上还要喝,便去抢他的瓶子。大概,当时我穿着妈留下的一件睡袍,而且,我跟妈长得有几分相似,我一抢他的瓶子,他就把我抱住了,一边喊我妈的名字,一边撕扯我的衣服。我扭来扭去,自然无济于事,想大声叫喊我不是我妈,是他女儿,不知怎么回事,也许我太恐慌了,就像一个在铁轨上散步的人,回头劈面遭遇火车,竟一个字也吐不出来……直到下身感觉一阵剧烈的刺痛,我才尖叫一声。这个人突然醒了过来,跪在旁边,张着嘴,直愣愣望着我,手在发抖。而我仿佛虚脱了,好久都没有流泪的意思,他动了动嘴唇,痛心疾首地说对不起我、对不起我妈时,我一下子有了活过来的感觉,不禁嚎陶大哭,爬进卫生间,好像要给自己剥皮似的,狠命用自来水管冲洗自己。
第二天,我被送到爷爷奶奶家,从此我就不想见他,更别说跟他说话了。每次,这个人来爷爷奶奶家,我都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无论他怎么恳求,我也不肯开门。
我的情绪糟透了,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班主任找我谈心,我很反感,满不在乎地撒谎说自己谈情说爱了,吓得其他的女同学都像躲避瘟疫似的疏远我。
一个高年级汉族男生,叫何伟,比我大4岁,自吹是个玩刀子的好手,有很多成|人的习惯,比如抽莫合烟,连吐痰的姿势也学着警匪片里大流氓的派头,瞅空老给我献殷勤,还说我特像一个瓜熟蒂落的女人。我操他妈,十分恼火,不时跟他打架。他当然让着我啦。男孩不坏,女孩不爱。一打一打,一不小心跟他打到了床上。他发现我居然不是Chu女,就问我这是谁干的,居然跑在他前面,像什么话?要拿刀子去捅。受不住他一再追问,我告诉了他真相。他大为不齿,往地上唾了一口,还骂了一句:“你他妈真是个脏货。”
那话让人听了格外羞耻,无地自容,连死的念头都有。
当晚,爷爷奶奶在饭桌上告诉我,我弟弟被拐骗到贵州一个小山村,出了大事,不久前才被有关部门送回老家。我听了十分震惊,随即大哭一常(说到此处,笔者打断了一下段青霞的话头,问她弟弟到底出了什么事,她说后面再讲)。
我跟弟弟的感情很深,小时候给他做过很多动物卡片,我时常想念他,我要去看他。
我从爷爷的抽屉里偷了200多块钱,留了一张字条儿,就大胆地上了乌鲁木齐开往郑州的直快,计划在宝鸡转车,折向成都。
在车上,我一直小心翼翼,不敢打盹,生怕自己也被别人骗了。可后来实在熬不住了,不知不觉睡死过去,错过了中转站,醒来已进入河南。
在郑州,又一错再错,急急忙忙随人流挤上车,站了几个钟头,直到有人来查车票时,我才搞清楚这趟列车开往广州而不是成都。那个女查票员是天下长相最丑的麻婆,一定要我补票。除了流下委屈的泪,你还能怎么着?身上只剩下25块钱了,下一步你怎么回家?听何伟说过,广州是个花花世界,他曾许诺带我去南方玩儿,他堂兄在那一带混得很活泛。好歹要对得住手中的车票是不是?我一咬牙,去就去吧,他妈的花花世界。
半夜到广州,像被挤牙膏似的挤出车站,瞧着广场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我一脸茫然,不得要领,稀里糊涂被一辆拉客车载到一家残破不堪的旅店。坐车吃饭花了15块钱,还有10块钱,可旅店最便宜的铺位是12块,16人一间。天!我只好在外面,像一头可怜的小毛驴,干巴巴站了一夜。
我想我已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了,第二天早晨把兜里的钱全花光,跳上一辆车,拿出一副小皮条客的架势,到了中山。
我对自己突然来到异乡,并没有什么陌生感,尽管我来自遥远的新疆,要知道,新疆本来就不是我的故乡。在中山市郊,我谎称自己有16岁了,到一家服装厂应聘,因为发育早,个儿高,很顺利就混进了打工妹行列。
工厂是个小厂,厂子越校榨人越厉害,比四川老地主刘文彩还过分。于是,我联合几位姐妹偷成品(羊毛衫)出去卖,得手两三次,被老板的小舅子抓获了,那家伙歪鼻子斜眼,十恶不赦,当众剥光我们几位的衣服,饱打一顿。被赶出厂子时,我们身无分文。
怎么办?两个年龄大的姐妹提议大家去当舞女,甚至干脆做“鸡”算了。我不干。我觉得自己年龄还小,干那事起码对不起我妈,虽然我妈她一点儿也对不起我。那两个姐妹现在混得蛮不错,有一个很漂亮的被大老板包起来了,成天在家练钢琴,学淑女的坐姿呢。
我再也不想进厂卖苦力,整天浪迹街头,小偷小摸。有一天,我看见从新疆来了一个时装表演队,有俄罗斯人、维吾尔人,当然还有汉人,就死打烂缠地跟着他们。经理像个白面书生,3O岁左右,不肯要我,说我三围不行,个子也没达到1。70米。我苦求他收留我,让我干什么都成。他想了想,引我到一间房,一脸无奈地糟蹋着我,仿佛他糟蹋我是给了极大的面子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