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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花色妖娆-第18章

小说: 花色妖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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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四点钟的太阳依然灼热烤人,她打开淡蓝色的小花伞,横过天桥时,一阵风吹乱了她的长发,掀起月白色的长裙露出修长的腿,小花伞也被风吹起带着她在天桥上打了个旋儿,她摇摇晃晃风情万种的样子,引来一片路人的目光。
  下了天桥,她抬腕看看表,不想这么早回花影,她决定在街上闲逛一下。林茹常说,广州是座说不清、模糊而暧昧的城市,对每个来这儿打工的普通小白领来说,她是一座让人没有安定感的城市,每天早上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生存、立足。所以让人总有一种像浮萍一样漂在水上、没有根的感觉。
  “林茹的话不无道理,”她想,“闯入这座城市和来这里寻梦的‘南漂’,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感受吧。”


  今天她好像第一次这样有时间在街上游荡,大型连锁超市和“老鼠街”是“南漂”的精神乐园。都说广州是一座没有人情味,但又是一个包容的、充满商机的城市,这里有月薪几十万的金领,也有为一片面包、一张睡觉的床而挣扎的月薪只有几百元的打工仔和打工妹。这座城市的包容和大气在于,只要你有梦想,只要你不怕辛苦,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找到一个属于你的位置。这里一夜间破产已经司空见惯,而一夜间暴富也不再是神话。
  太阳终于躲进云层不肯出来了,下了公交车,折起小花伞,她款步朝北京路走去,这条风情万种的步行街总是令人流连忘返,在一间专卖店门口她停住了脚,她是个追求生活质量,骨子里很小资的女人,心想,多补了一个月的工资,就该把它消费掉……
  “哇,靓女,”一进店门,满脸堆笑的女店主立刻迎了上来,“这么好的身材耶。”她夸张的语气,让沈染感到了两股灼热的目光:屋角的一个广州男人,正站在那儿没精打采地替太太拎着包,看到鲜活、身材如此性感的沈染,他已经浑浊的眼睛顿觉一亮。
  “靓女,”女店主也感到那个男人的目光不断地睨在沈染身上,她指着穿在模特身上,那套价格不菲、夸张的白色柔姿无袖露背衫和蓝绿格子喇叭裤对她说,“这套衣服穿在你身上肯定……”
  以沈染的个性是不喜欢别人在耳边喋喋不休的,她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女店主马上知趣地闭上了嘴。她目光落在另一个模特身上,只见上身是一件典雅的微敞胸口的真丝衬衫,腰间一条恰到好处的黑色皮带,下面是一条灰色裙子,“呀,太美了。”再看标签上的价钱,“看来这一套就要花去大半个月的工资。”她正在犹豫时身后试衣间的门砰地被推开。
  “志南,过来,帮我一下……”
  她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这声音她至死都不能忘!“不!不会是匡曼芳,这里是广州呀。”她回过头来,两个女人的视线相撞时,匡曼芳也认出了她。看到沈染她先是一怔,马上颐指气使地指着那套夸张的衣服对女店主说:“小姐,我要试试这套。”
  “这,”女店主看着她身上的那套还没拉上衣链的时装为难地说,“太太,真的不好意思,这套的尺码不适合您……”
  “什么?”匡曼芳的脸涨得通红,大声叫道,“那就拿大一号的!”
  “对不起,不好意思,”女店主一脸的歉意,“这种款式只有一套,您再看看其他款式……”
  王志南手里拎着一大堆袋子走了过来,还是那么帅。他也认出了沈染,“阿染……”他窘迫地张了张嘴,他万万没想到会在离雪城几千里之外的广州碰面。就在那一瞬间,沈染听到了很久以前令自己心碎的声音……
  她努力避开那张脸扭头对女店主说:“我要试试这套。”
  一进试衣间她就拨通了令狐冲的手机:“我是冰仙子,”记得他曾说过,他的公司就在北京路,“你在公司吗?”
  “在,怎么?发生了什么?”他好像猜到了什么,“有什么要我帮忙的……”
  “用最快的速度过来,”沈染打断他的话,“我在Guess专卖店。”
  匡曼芳还在外面猖狂地大声对女店主发着脾气。
  沈染从试衣间里出来时他已经赶到了。
  “怎么?”
  他们同时认出了对方。
  “沈染……”
  “余……”
  他激动得两眼放光,她比四年前更成熟、更美了,玲珑剔透的无袖衫突出了她婀娜的体态,她透明般的肌肤像平滑的丝缎,那个性夸张的格子喇叭裤好像专门为她修长的腿设计的。
  “哦,太美了。”
  沈染永远也忘不了四年前应聘的那天,自己走得又热又渴两条腿沉得像灌了铅一样,幸好碰上了他,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那杯水像甘露一样……
  也许冥冥中早就注定了,他今天穿的又是一件棉质格子衫、白色水洗裤。
  女店主满脸堆笑迎了上去,“哇,”她无不夸张地说,“先生,这不会是巧合吧,你的这身休闲装和你女朋友身上的套装简直就是情侣装,你们站在一起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耶。”
  “好,”看到店里所有男人的眼球都快爆出来了,他得意地对女店主说,“这套我们要了。”
  这些男人的目光,令匡曼芳像一头狂怒的母狮子,一头冲进了旁边的试衣间。
  其实余清扬一进来就看到了王志南,这个高大俊秀的北方男人,尴尬地站在那里,他和沈染之间的那种微妙的关系,全都写在他惴惴不安的脸上。
  和沈染在网上聊过几次,他知道她这样的女孩儿是不会随便见网友的,刚才约她,就没打算她会赴约。也许是天意吧,她和这个王志南的突然邂逅,竟给自己造就了这样的机会。于是他不露声色地指着旁边那个模特对她说:“你的气质清丽脱俗,这套也许更适合你。”

()
  沈染再次从试衣间走出,余清扬的嘴张得好大,这次是由衷赞叹:“高雅,美丽。”
  “先生,”女店主不失时机地说,“我们这种名牌店一般是不打折的,”她指着沈染身上的衣服说,“这身衣服就好像给你女朋友量身定做的,小姐的气质太好了,身材是一流的,拉个主顾吧,我给你打九折,两套衣服一共两千两百八十元。”
  这差不多是她一个月的工资,沈染刚要说什么,余清扬一笑从皮夹里拿出了一张卡递给女店主:“两套都要了。”
  从试衣间出来的匡曼芳,一眼就看到王志南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她被沈染的美丽彻底击垮了,她不得不承认,这身高贵典雅、欧洲风格的衣服和沈染的气质简直是浑然一体。
  “就穿着它吧,”余清扬非常自然地挽住了沈染的手,“我们去‘经典’吃生蚝……”
  “余……”
  “叫我清扬吧。”
  出了店门想起四年前自己竟然那样推开了他的名片,沈染的脸一红:“清扬,今天,真的要好好谢谢你。”
  余清扬挽着她走出步行街,伸手叫了一辆的士,车子直奔天河城开去。傍晚的街道似一条流光的彩带,怒放的鲜花争奇斗艳香气怡人,难怪来这里寻梦的“南漂”视它为人间天堂。
  位于繁华的天河城的八十层的中信广场,居高临下俯视着整座城市。
  靠在电梯里透过玻璃,每上升一层,沈染都会有不同的感触。“经典”环境优雅,似有似无的音乐给人以享受,鲜美的生蚝更是诱人,这里和白鹅潭边数不清的灯红酒绿的酒吧一样是小资们抒发浪漫情怀的梦中天堂。
  来广州四年了,沈染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华仔曾带她去过无数更奢华的餐厅、酒吧,可这里通透的落地窗、简洁的西式餐桌椅,典雅明快,有一种西方风格的宁静与坦然。这里吃的是一种文化,来这里的俊男靓女们,手里握着银色的刀叉,矜持地切着盘子里的东西,漫不经心地送到唇边,仿佛他们来这儿不是为了吃,只是为了玩情调、玩高雅,这就是小资,精神享受原比味觉享受更令他们惬意。
  两个人找了个临窗的位子坐下,“来一瓶小詹姆斯。”余清扬招手叫过服务小姐,又老到地对沈染笑了笑,“这里是南非的生蚝,南非的生蚝不像法国和澳大利亚的,由于过度的捕捞,已经长不大,而且法国、澳大利亚的海水已经被渔船排放的机油污染了。”他得意地端起酒杯,“现在南非的生蚝才是最地道的,没有污染,且个大鲜美。再配上小詹姆斯白葡萄酒,不但去了蚝的腥味,还增加了……”
  沈染不以为然地端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他手上的酒杯就灌了进去。
  “沈染,”余清扬轻轻捉住了她的手,“你真美。”
  她的脸上立刻泛起一抹红晕,缩回自己的手,她从手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推到他面前。
  余清扬怔了一下,随即朗声一笑,看着桌上的信封说,“我们来打个赌,这是你的工资袋吧,如果你一个月的工资有三千元,这个钱我就拿,如果不到这个数,衣服就算我送的,不过这顿晚餐可要你请呀。”不等她开口,他已经拿起了桌上的信封,看到上面的一行数字,他像孩子一样开心地笑了。
  “好了,我赢了,这顿饭你请!”
  小姐请客先生“埋单”,她当然懂得广州人所谓小姐请客的含义。沈染喜欢这种物质带来的温暖和快乐,从来到这座城市的那天起,她就喜欢感受物质,它就像水流一样占据了她感觉的每一条缝隙……
  “不过,”她认真地说,“真的要我埋单才行,今天真该好好谢谢你!”
  “这大概就是缘分吧,四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你……”他迅速瞥了她一眼,他心里明白:她指的“谢谢”是因为自己的及时赶到,那个眼里都快淌出血的男人一定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于是他赶紧站起身来岔开话题,“我们现在去拿东西吃。”
  通过了论文答辩的那晚,王志南约她去了长白山大酒店。
  “染,”他端起一杯酒兴奋地说,“我要当科长了。”
  “怎么,”沈染有点疑惑地问,“你参加工作才几年呀就当科长?”
  “真的,”他仰头把杯里的酒喝了下去,“处长昨天非正式地找我谈了。”
  二十六岁,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条前程似锦的仕途之路,这几乎是所有男人都渴望的。那晚,他们喝了很多很多的酒,沈染没回学校,也就是那晚,爱的精子和卵子,悄悄地在她温暖的子宫里孕育了一个生命。
  “也许公主和王子从此可以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一个多月后,沈染在雪大的操场上碰到了匡曼芳。
  “志南选择你、选择爱情就要被贬到基层的一个小储蓄所;选择仕途就必须和我匡曼芳结婚,我给了他十天的时间。”
  说完她大笑着扬长而去。沈染怔怔地站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


  她躲到了净月湖边的一个像童话故事一样的小屋,十天后,王志南终于做出了“理智”的选择,美丽的童话被打碎了。
  从净月湖回来,沈染去了医院。
  “两个多月了,做人流是很危险的,”女医生洗着手说,“一般这种情况我们是不给做的。”
  沈染从妇科检查台上站起来,拉上裤子,用近乎哀求的目光看着她:“我一定要做,因为我……”
  “早干什么去了?”女医生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擦了擦手坐下拿过病历本,“如果一定要做,最好五月来做引产,这样没有危险。”
  “求您了,帮帮我!无论如何我也要做这个手术。”沈染抓住女医生的手,腿弯得几乎快跪下了,“我已经买好了去广州的车票。”
  “你一定坚持要做,”女医生摇摇头,“我再给你检查一下。”
  女医生再次坐下,“这样的手术是很危险的,”拿出一张单子,“要签字的。”
  躺在手术台上,望着窗外,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天空灰蒙蒙、低沉沉的,空气闷得使人透不过气来,一场大雨就要来了。
  “要不要打麻药?”
  “不!”沈染坚决地说,“我要让那个男人为背叛我付出代价,我要让他的孩子感到痛……”
  一阵疼痛,一个冰冷坚硬的东西从她分开的两腿中间伸进去,她不由得浑身紧张僵硬……子宫口被使劲地撑开,她的心在紧缩……不!不能这样!快三个月了,孩子是不是已经成形了……她多么想要这个孩子……她不应该让他感到痛苦……她爱这个孩……她挣扎着竭力想撑起上身试图阻止……她感到一阵眩晕,眼前一片模糊———她看到了雪白的婚纱和被鲜花掌声包围的那个男人……
  余清扬端着两盘食物回来的时候,沈染已经喝了大半瓶酒。
  从“经典”出来,她的脚下开始摇晃,余清扬一把揽住她的腰,一种久违的东西一下子从她的身体里蹿了出来,她扑在他的怀里,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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