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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花自飘落水自流-第66章

小说: 花自飘落水自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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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那些书卖了。 
  我连连点头,表示可行,然后小心翼翼地说,你哥是怎么,是生病吗? 
  兴达毫不避讳,嘴唇一碰说,喝酒死的!酒精中毒! 
  我见答得流利,接着问,那你嫂子呢,你嫂子又是怎么回事儿? 
  这一问,兴达马上像只瘪气的气球,不但饭不吃了,眼泪也下来了,两只手背紧叨叨抹呢。 
  我也放下筷子,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就没说,安安静静等他哭完一块儿吃。 
  兴达哭一会儿,望望我坐着不动,他就一点一点说给我听,他说,你看见我们家那小孩儿吗?她叫妞妞,那是我哥的孩子,我嫂子就是生那孩子差点丢了命! 
  啊?为什么呀? 
  她就是太累,太多事儿让她操心,又要照顾姥姥,又要供我念书,要不是她满哪儿干活供我念书,我早就得窝家里。 
  你就因为这个不去上课非要打工赚钱? 
  嗯,嫂子对我太好了,我想挣钱给她治病,给她买点好吃的。 
  那你嫂子到底得的什么病呀? 
  亚急 
  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什么病?严重吗? 
  我也说不好,就是罕见的心脏病,也叫重度感染心内膜炎,一般只有少数孕妇会得这种病。 
  那现在怎么样?现在没事儿吧? 
  嗯,嫂子人好,对谁都好,她有几个挺好的朋友,很帮我们家,自从嫂子得了这病,所有治疗费用都是她们拿的,要没她们,我嫂子得死,妞妞也得死。 
  去你们家怎么没见着你嫂子呢? 
  她还没出院,妞妞也是刚抱回来。 
  这么说,你哥还没看见孩子就已经去世? 
  别提他!我现在恨死他了!兴达瞪着大眼珠子,他那双眼睛可不像我爸,兴达的眼睛特别清澈有神,让人看上去特别有男子气概。 
  为什么恨他?你姥姥跟我说,你以前很听他的。 
  那都是以前!他对我嫂子不好我就恨他!他以前不赌钱,他赌钱我就恨他!每回输了钱就回来偷东西,还打人,他早该死了! 
  兴达,你穿的都是他的衣服吧? 
  嗯。 
  等礼拜一,我就送你回学校了,我想给你买身衣服,重新上学,穿着新衣服也算是重新开始,好吗? 
  可能是跟我说了很多话,从心里慢慢地熟悉起来,兴达抬眼看我,他说,谢谢你给我买书,我不要衣服。 
  我说,不用谢,你好好儿念书,考个好大学,再别抽风闹妖儿就行。说完突然觉得不对,坐对面这又不是柳仲她们,可以随便掰,跟孩子面前怎么能这么讲话呢? 
  见兴达不出声,我心想他大概生气了。我赶紧说,兴达,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你得好好儿念书,别再惹你姥姥操心,还有你嫂子,好不容易供你念到现在,结果你说不念就不念了,你这算对你嫂子好吗?你要听话懂事儿不许再有打工的念头,你听见没? 
  兴达偷偷看我,点点头。 
  十七的兴达跟我十七的时候有很大差异,我那个时候家境富裕,整天跟文文她们一块玩琴,横冲直撞,万事钱撑腰,尽管有些自卑得不到父爱,但不愁生计。兴达不同,兴达比我老实多了,残破的家庭背景和错乱的家庭关系就如同一支箭,打他出生那天起就刺着他,随着成长亦越来越深刻,即使现在拔下,也难免留下疤痕和木屑。 
  兴达本身并没有神童的天赋,他成绩优秀,主要是肯学,肯熬夜出力。我觉得像他这种靠出力得满分的孩子多少都有些木讷,他们懂事、倔强、心思重,他们不能变着法儿地玩,否则学习就会跟不上,万一这种孩子遭遇兴达那样的身世处境,那么十有八九跟他都一个样。 
  我给兴达买了一双旅游鞋,去试衣服的时候,我说,兴达,你把鞋也穿上,看看哪款衣服比较配这鞋。 
  兴达听话地把衣服和鞋都拿到试衣间里穿好,黑色牛仔裤,米色带绿条的棉杉,休闲半大两面服,这乍一出来,整个儿变了一个人。 
  我说,就买这套怎么样,你喜不喜欢? 
  兴达对着镜子前后看看,然后又转过来不能肯定地问我说,好看吗? 
  我说,嗯,真帅! 
  兴达一笑,没说话。 
  付钱的时候,卖货的女老板逗兴达,说你这小伙儿穿衣服真好看真精神,怪不得你姐爱给打扮呢! 
  兴达横人家一眼,拎过换下的衣服包就走,买的书也没拿,也没等我。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专卖区,我说,你怎么了,书都不要,跑这么快,不愿意听我是你姐呀? 
  兴达说,我没,我就是不爱听那女的讲话,她那话没准儿都跟多少人讲过呢! 
  我笑笑,我说,你穿这衣裳真挺好看嘛,本身人也长得帅! 
  兴达显得不好意思,望望鞋尖,迟迟说,真的吗? 
  我说,哪能哄你啊,我这话可只跟你一个人说过! 
  兴达低着头,偷笑。 
  〈10〉 
  出了商场,我把兴达送回家, 
  出租车把我们卸在巷口,司机说巷口容易调头。我掏出钱包,兴达这时左手拎着衣服包右手抱着书站在那儿等我一块儿走。 
  南京的冬天已经开始,巷里的老树只剩下空空的树枝,好像铅笔画一样在空中左单右调,兴达把手缩在袖子里,边走边踢着一个塑料瓶,兴达尽管早熟,相对同龄孩子显得沉稳,但怎么说还是个孩子,买了新衣服,马上就要回到学校,他的兴奋和喜悦都挂在脸上。 
  我跟他说,你是不是没手套呀,别忘了买手套,早晨上学,多冻手! 
  兴达回个头,说,不用,我有,嫂子说了,买的都不暖!说着推开门,朝着院子喊,姥姥——姥姥我回来了! 
  我站在门口愣了半秒,不过倒没多想,跟着兴达屁股后面,先后进屋。 
  老太太蹲在靠锅台的砖地上正在给孩子洗■子,看见外孙“一身新”地回来了,我也迈过门槛,她放下■子迎出一步。兴达哪顾得上跟他姥姥说话,那叫妞妞的小孩儿没人抱着哇哇大哭,兴达一头顶精神直往西屋钻,跑着去抱。 
  我跟老太太把先前满哪儿找书的经过说了说,我说等礼拜一就带兴达去他们学校,把家里的情况和他们教务处的老师们反映一下,兴达学习那么好,而且不是恶性错误,老师们应该会给想办法,您放心吧! 
  老太太捧起围裙挨个儿眼睛擦擦,用孤儿寡母的那种辛酸,特无助犯愁地说,万一,要万一人家学校也没那些书,兴达是不是就上不了学啦? 
  我说,您放心,学校肯定有,学校就是没有还可以找他们上茬儿学生借呀,实在不行就跟他们手里买,这比卖废纸划算多了。 
  老太太这才安心点头,她说,那全靠你了,你可帮帮兴达,这一年工夫家里出了太多事儿,其实兴达是喜欢上学的,要不是他嫂子得了大病,他也不会狠心把书全卖了,他也不想今天这么费劲啊! 
  我说我知道,我都知道,您洗吧,我去看看兴达。说着我朝西屋走去。 
  这间西屋比起老太太那屋要新一些,地面铺着纯色地砖,有简单的家具,衣柜镶着镜子,大方且实用,一张宽大的双人床代替了老太太那屋的火炕,还有一台闲置角落的电风扇,电视机是海尔的。 
  我走进来本来是想跟兴达说再见的,因为我看见外头那天又灰又暗,感觉好像是要下雪,似乎已经是下雪了,只不过雪花太小,没落在皮肤上就感觉不到。我说,兴达,你礼拜一在家等我,天不好,我先走了。兴达这时候站在床上,他把小妞妞抱在怀里轻轻掂晃,嘴里咿咿呀呀地逗着孩子,但孩子还是闭着眼拖着声哭。我看见兴达的姿势既生硬又吃力,我就笑他,我说你那么抱她对骨骼不好,孩子还不足月吧?不能那么抱,这不哭才怪呢! 
  兴达望望我,又看看孩子,他说,要么怎么抱?只要她不哭就行呗! 
  我说,这不还在哭吗?是不是饿啦?你去冲点奶粉给她喝,老哭别哭坏嗓子。 
  兴达两个眼珠滴溜溜转,他笨手笨脚地把孩子递给我,然后拿出奶瓶,一溜烟跑去了老太太那屋。我听见他跟正在洗■子的老太太说着地方方言,好像是问孩子喂没喂过。 
  这小妞妞尽管还是个没满月的婴儿,但她似乎听得懂话,我把她抱在怀里,我说,乖,妞妞乖啊,是不是饿啦?别哭,听话,马上就好!我这么一说,孩子真的就不哭了。 
  兴达也麻利,不一会儿就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地把奶瓶拿了过来,朝我手里一塞说,先给她喝,不够再冲。 
  我说,看你,你都烫得慌,孩子怎么喝,拿着凉凉去。 
  这时候老太太进来了,老太太好像习惯了跟兴达说方言,两个人仿佛是金属互相摩擦,十分刺耳的对话,让人听上去如同吵架。我看得出他们对小妞妞都很上心,不过一老一少难免力不从心。 
  老太太舀出一盆凉水,把奶瓶放进去降温,孩子也真饿了,一给她,就闭着眼睛吭哧吭哧地吸吮着奶嘴儿。 
  这孩子多可怜啊!我怜惜地端详着襁褓里的孩子,小鼻子小嘴,头发虽未长齐,但你看她那眉毛多黑,她的皮肤一点儿也不像刚刚出生的婴儿又红又紫,闭着的小眼皮儿上还有两道轻轻的横纹儿,估计长大肯定是个双眼皮的美女,肯定不会像我一会儿双一会儿单,一到困的时候又一只眼睛双一只眼睛单。 
  我和兴达坐在床沿上看着小妞妞饥不择食般地喝着奶水,我说,兴达,你看她饿的,你嫂子什么时候出院呀?她们家就没什么人先照顾孩子一阵儿吗? 
  兴达说,哪有,都伺候我嫂子,谁还有工夫照顾她呀,这妞妞的名字还是我给取的呢! 
  那等礼拜一你回学校上课了,这孩子怎么办?你可千万不能再逃课啊!你要那样我肯定不会再管你! 
  我知道。兴达红着眼望望喝着奶水一脸坚决的妞妞,他说,我肯定好好上课,好好学习。 
  我也顺着兴达的目光去看那个孩子,那个时候,我真是一点儿都不知道一点儿也没察觉到她就是小晏的孩子!我一点儿都没有想到自己遍处寻找的女人竟然就是兴达嘴里那个既敬佩又苦命的嫂子,那个与自己阔别了五年的女人,她竟然一直就在上海的临城——南京,竟然一直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我们的距离一衣带水,我怎么想得到呢? 
  我背上包,跟兴达说,那礼拜一我来接你,你在家等着我。 
  兴达抱着妞妞站起来,他闷哧闷哧,闷了半天说,姐,你慢点走。说罢,低下头看别处。 
  我也说不出来为什么,兴达叫我的时候我突然感到眼睛一热,尽管曾经心里有恨、有嫌弃排斥,可现在真的见面,还是打心眼里希望这既单纯又忧愁的孩子亲近自己,这是为什么呢?同情吗?可怜?或者都是血缘的复杂力量推着我们一人向前一步! 
  我突然想起过去,我跟叶雨面前发狠,说要是我爸跟别的女人给我多出个弟,我会怎么怎么样,实在难搞就把自个儿命搭里边儿,豁出去拼了! 
  现在一想多可笑啊! 
  我冲兴达笑笑,我说,嗯,礼拜一见。 
  老太太这会儿正在淘米呢,看见兴达送我出来老太太说,外头下雪了,你吃完饭走吧,我炒几个鸡蛋,熬点稀饭,马上就好。 
  我说,不用,您做给兴达吃吧,我改天再留下吃饭,今天再不走就没有回上海的车了。 
  我走出屋门,老太太和兴达跟在后面送我。这时候大门开了,我看见叶雨走进来,我心想这怎么回事呀,我不会是刚才想到叶雨现在在雪里又眼花吧?我打了个停儿,然后我又看到柳仲,紧接着我就看见文文推着一辆轮椅,坐在轮椅上那人——那——那是季晏你吗?是你吗?你把头发烫了吗?——我望着眼前的小晏,她的头发烫了,看上去没有五年前那么直那么顺,可她还是那么清纯,那么地叫人觉着纯情,即使我失去双眼我也认得她!不管她变成什么样我都认得她! 
  我的脚站在那儿完全动不了,我听见兴达喜出望外地朝门口喊了一声,嫂子!喊罢,他抱着妞妞向前迎了几步。正是兴达的惊喜让叶雨她们也看见了我,她们本来有说有笑的脸上瞬间僵住。这时候门外又走进来一个人,那一头花白的头发,一张脸饱经了沧桑的模样是小晏的妈妈,她手拿两个鼓鼓囊囊印着大红十字的塑料袋,看见我们所有人都僵立着,她也愣住了。 
  曾经,我想过,如果可以再见到小晏我一定要在她面前放声大哭,要跟她说自己一直在找她,这五春六冬,这整整五年来一直都在想她,反正我要让她知道当初不声不响地离开是不对的,我需要宣泄,需要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可这一刻,我整个人都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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