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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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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一眼望不到头!好在它确实如孙志新猜想的那样平整,无风吹得堆起来的沙丘啥的阻碍视线,回头也能看到沙里插着的燃烧的火把,那一星点红光给了众人不少的安全感觉。
    整过路程上一直很安静,整个大环境就非常安静,除了自己一行人发出的声音,类似于吸头吸声、脚踩沙地的声音,孙小鲁时不时发出的不安份动静,其余的皆是寂静无声,大自然里常常听见的背景音什么都听不到。而人处于这样的环境里更是下意识的不想说话,把五感尽可能的展开,试图去捕捉与众不同的东西。
    老实说,这种感觉非常之不好。有太多的现像说明这里的环境有悖常理,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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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走了6000步,插下第二支火把。回头用望远镜望望,第一支路标火把依然遥遥可见的在出口那里稳定的燃烧着,给了人一点安的心感觉。第一支火把和第二支火把的连线构成了类似于指路箭头的作用,如此以两点一线判断直线方向继续走,才算是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在插下第三支火把后不久,仍是走在前方的哥本奇怪的咦了一声。
    后面五人霍然止步,孙小鲁奔到前面去兴奋的一阵嗷嗷乱嚷。孙志新吃了一惊,担心孙小鲁有伤,下意识的就要冲去捉住它。人刚刚才动,胳膊又被纳鲁紧紧的捏住。
    “出什么事了?”纳鲁谨慎的问。
    泰格下意识戒备起来,从孙志新手里取过野战刀,凝神以备。
    “这个感觉……像是水。”说着这话的时候哥本继续横移着走了几步,脚下传来的果然是哗啦作响的水声。
    哥本迷惑的抬起脚,用火把照亮自己的兽皮靴,吃惊的道:“湿了!真是水!”又试着往前走了几步,大声叫道:“当真的,全是水!”
    全是水?众人一阵呆楞。孙志新想的却是,不是地下河就是地底湖泊!
    不对,地下河的可能排除了。那玩意儿有通口和地面相连,是流动着的,再慢也会发出细微水声。而面前这个大家不知不觉的就踩进去,半点预兆都没有,只有大型的地下湖泊才会这样静静的横亘前方。
    好安静的一个湖,静静的躺在这里,就跟死水一般。就是不知道当年大奔和其爷爷发现的是不是这个,它会不会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出产水产。
    “不许乱动!”纳鲁道,点燃三支火把插在地上,一人又多分了一支举在手里才道:“齐格力,去看看。”
    “是。”齐格力应了一声,拿着火把奔上前去抓住不那么安份的哥本一起试着踩到水里往更深远一些的地方探索。阿尔法则站在原地,努力用手指顶着自己的太阳|穴放开自己的能力去探查危险——如果情况不是这么诡异莫明的话,孙志新会觉得他的动作很像一休哥。
    孙志新其实更想自己去,因为他在校的时候游泳就游得非常之错,第一名虽然没拿到过,第三名倒是常常拿。万一那水底的高底落差很大,也不至于被淹到。因为在这之前他好像没见到哪个部族勇士会游泳来着,万一齐格力或是哥本不会这个技能,那不是糟了?可身边纳鲁和泰格两人一手拽住了他一支胳膊,让孙志新想冲出去都不行。
    “没事,应该……没有危险。”阿尔法的动作只持续了片刻便放下,道:“我感觉不到不对头的地方。不过……”
    “不过什么?”孙志新问道。
    阿尔法犹豫了一下,接着道:“我感觉这个地方非常之大,大到无法想像。”
    大到无法想像是什么意思?一百足球场还是一千个足球场那么大?是真的大到恐怖,还是史前人类的见识不够广博,被地下湖惊到了?转念又想,整如这里面全装的是水的话,这个地下湖的面积又得多大?难道夸张到跟鄱阳湖一样得按百平方公里来计算?这样见鬼的地方又是怎么形成的?未喷发就萎缩了的死火山,还是其它什么更古老发达的文明留下的遗迹?这样的地方简直能触动人展开无数的想像。
    不过,吃惊是吃惊,但孙志新更关心另外其它的问题:它里面有没有鱼,是什么样的鱼,能不能吃。得吃饱不饿肚子才有条件去想像那些更加神秘莫测的东西,眼下最要紧的事是寻找食物来源养活两个部族和那一大群狼,其它的想法反而不那么重要。
    当即让纳鲁和泰格把携带的网取下来以准备捕捞,自己试着打亮电筒沿着水面一路照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又感冒了……
    我有一件羽绒服,倒也不是加厚型,但就是穿不惯。不穿的时候,感觉有点冷;穿上吧,又热得不行。所以我总是穿穿脱脱反复干这件囧事,每年一穿这件羽绒服就必中招。
    可我懒,对衣服也不怎么讲究,连着三年都穿这件衣服过冬。也连着三年冬天都会被流弹射中。
    今天去诊所看医生,就是上次给人看包皮水肿的那一个,离我住的地方不远,给人的感觉还好像治百病似的……
    一进诊所,医生瞅下我一下就乐了:“唉呀?你又来了?欢迎,欢迎!”
    老子一脸黑线,尼玛你一个开诊所的,又不是开宾馆的,你欢迎个毛啊?欢迎人人都生病来治?真是……幸好不是开殡仪馆的……
    医生又问:“你怎么感冒的?”
    啥子医生哦……别人都问:你哪疼?哪儿不舒服?咳不咳,有没有流清鼻涕,发烧不?
    心里老大个不爽,还是诚实回答:“脱衣服着了凉。”
    医生顿时暧昧的笑了:“我说小伙子,办事的时候也要注意节制,小心被凉了背。实在不行开着空调嘛!”


    我X!
    被囧得直接反问:“你专治性病的?”
    医生回得更快:“你有?”
    “没……”
    “哦,没关系,那个我也能治。话说,你哪里不舒服来着?”
    惊悚……几欲拨脚就跑。
    结果,最后屁股挨了一针,又开了几次口服药,红红白白花花绿绿的一小包有十几颗,看得人头皮发麻。
    回家鼓起勇气吃了一句,这会写稿的时候感冒症状大好,那可怕的医生好像还真的挺厉害似的……
    突然觉得我们两个有得比,我是无良大叔,他是无良医生……就冲这无良两字,下次拎瓶酒找他干酒去!尼玛的干翻他!
    呃……忘了一件事,祝大家新年快乐!
160、        喜 01
 光线所及之处是一片浅碧绿的清澈湖水,湖面平静无波如同镜面那般安静悠然。乍眼看上去如同一块巨大无边的浅绿色琉璃一般沿着缓和的沙滩一直铺下去。湖水的能见度很高,手电筒的光芒直射透近水的水下浅滩,整体的视觉效果而言,倒真是像极了海边沙滩被水覆盖的样样。
  浅滩的近处水下好像什么都没有长,等再远一些手电筒光似乎能照见水下好像生长着什么东西,类似于水草或是澡类的在水里摇晃。孙志新不禁有些迷惑,需要光合作用的水草或是澡类为什么生长在这里,这里不是一点光线都没有的?正思付间,又见水里的那里像水生植物一样的东西好似在手电筒的照射像是乏着荧光的样子。如此形态又超出了孙志新的认知,不知是否是这个星球上独一无二的产物。
  此时踏入水里走了老半天的两个人也淋湿湿的摸索着上了岸,齐格力道:“全是水,水温很暖和,一点都不像上次探索时那现的那个水源那么凉。更深一点的地方不知道,我和哥本一路走下去的那一带非常平缓,走出去很长的一段水都才只淹到腰部。”
  听这么一说,给人的感觉越发像浅底的海湾或是大型湖泊,沿岸一带都非常浅,深度变化缓和。
  哥本则冲孙志新一举手,扬着手里的东西,道:“我踩到了这玩意儿,就把它从泥沙里掏了起来,你看是啥?能不能吃?”
  孙志新定睛一看,顿时大惊,那赫然是一个巴掌大小的贝壳。看其形状,还是淡水里最常见的品种,俗称河蚌,又叫背角无齿蚌的家伙。穿越前的时空它曾广深的分布于亚洲、欧洲、北美和北非各大河、湖、溪、水塘、水库里,只要是静止水流或是水流缓慢的地方,都能在水底或是淤泥里找到它。而在这里,又看到它了!而且它个头似乎非常,无论光泽还是形状都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好些。
  “到底能不能吃啊?”哥本拿着它翻来翻去的琢磨,试图找到一个方法把这个看起来很囫囵的家伙破开。
  “……能。”震惊过后孙志新慢吞吞的道:“做得好的话,味道还不错。可以脆嫩鲜香,也可以柔滑细腻,得看用什么手法和佐料了。”
  “噢!”哥本大喜,迅速返身回去走到更深的地方又在水里一通瞎摸,还真让他又摸到了几个,个头比头一个还大!最大的那只竟有纳鲁的大巴掌完全伸展开那么大。
  泰格在海边长大,对水产比较感兴趣,兴致勃勃的拿起哥本抛上来的河蚌研究,问道:“跟海里的不一样啊,没海里的好看。它肚子里有海之魂石,嗯,就是你说的珍珠,有没有?”
  “有的。”孙志新心不在蔫的点头:“它也产珍珠,不过产珠能力不强。”
  嘴里回着泰格的话,心里想的却是看到河蚌这个东西的联想。河蚌这种生物脆弱敏感,不会生长在水质不良的地方,一般来说,有河蚌的地方就能证明该地水域水质优良,微生物丰富。因为河蚌以有机质颗粒,轮虫、鞭毛虫、藻类、小的甲壳类等为食,它能长得这般大,肯定是不缺食物的。另外水质泛着碧绿,也是浮游微生物和水藻大量繁殖的佐证。
  因此又引申出另一个推论:此地必定产鱼,而且数量和种类一定不会少!庞大的微生物库能做为食物链的底层推动整个食物链的形成,最终开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的体系。
  最后的结论是这个怪导的地下湖不仅产鱼,而且鱼的数量一定不少!也即意味着这里无论多古怪,表面上看上去多平静,实际上它极富生机,自有自己独特的生命力!
  想到此处时,一路行来的种种惊已经变成了喜,孙志新大喜过望的叫道:“果然有鱼!泰格,下网。用上次送给海风部族的拖网,那种网最适合在这种浅缓的沙滩水域捕鱼!”
  话声未落,已经发现身边的泰格不见了踪影,敢情是兴奋得已经踩到水里去捕鱼去了。
  便听得泰格豪爽的声音大叫道:“看我的!纳鲁,打猎我不如你,捕鱼却是你不如我,要不要比比看?”
  纳鲁笑道:“怕你么?比就比!”
  脱掉孙志新为他制做的靴子绑腿仔细收捡好,正待挽起裤腿下水,忽地惊声叫了一声,扭头就奔回孙志新身边,用一种头皮发麻的声音道:“小新,那是……什么鬼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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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把自家大鲁玛惊得怪叫的会是什么东西?湖里怪兽么?还是类似于尼斯湖水怪一样的东西?
  孙志新赶紧跑过去看,一看之下,不禁大乐。
  吓到纳鲁的东西是几条极其丑陋的虫子,正因为纳鲁在沙地上赤脚奔过将它们挤了出来。它们大约有七、八厘米长,模样初看之下有些像叫做爬爬虾或是撤尿虾的虾类。也是像那样腹背多节纲,但各节上都有一对足,样子又有些像蜈蚣了。它们的颜色呈因为沾着沙粒而呈黑灰黑灰的,头和尾看上去都差不多,身体与多对足蠕动着同时在火把的光里扭动时,简直跟冥界来的寄生虫一样的丑陋狰狞,着实怪诞丑恶可怕之极。
  “什……什么东西这么丑?!”纳鲁惊道。
  通过上次吃竹节虫的事就知道纳鲁虽然长得牛高马大,却特惧怕厌恶这类爬虫类或是软绵绵肥搭搭的东西,这是个人独有的恐惧反应,很难改变得了。
  孙志新笑道:“别怕,这个我还当真认得。它们叫爬沙虫,是好东西哟!”
  当真是好东西,爬沙虫在现代的卖价相当的昂贵,一条活的能卖到二至四元,制做成熟食以后能卖到六元以上,是一种风味非常独特的美食。
  纳鲁毛骨悚然的看着孙志新大胆的拎起一条——那东西在孙志新的姆指和食指间扭来扭去,两边都是扁平的分不出头尾来,样子更加可怕,更加恶心。
  猎人部族的族长大皱浓眉,脸离得远远的嫌恶的道:“别告诉我你打算吃这东西。”
  孙志新得意的笑笑:“我还真打算吃它。别说到时候我没提醒你,这东西洗清以后掐头去尾,用鸟蛋的汁液裹一裹再拿来炸着吃,会美味得你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可不正是,爬沙虫是有名中华大岭蛾的幼虫,又号称安宁土人参,含多种高蛋白,氨基酸和多种药用成分,炸着吃出奇的鲜美。
  “我就免了!”纳鲁巴不得孙志新拿着这东西离自己远些,光是这样看着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还吃?拉倒吧!当即踩下水去和泰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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