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歌-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饮下疯子|乳汁(1)
满坡的地瓜高粱、甜瓜红枣,这才是老天爷送给流浪人的好日月。再不用一天到晚倚在一个个门框上了,不用一连声喊“好心的大爷大娘,给俺一口吃的吧”——如果是一个十七八岁的棒小伙儿这样喊,非但讨不来饭,还会迎来一顿斥骂:“该杀的懒汉惰虫!年纪轻轻干什么不能混口吃的,干起了这个!”廖麦真是羞愧难当。他这辈子都没想过出门讨要啊,可老天爷就是这样捉弄人,天底下就是没有他的活路。想帮工吗?下田抡镢头还是进山开石头?反正干什么都要被人盘问清楚:“你是哪里人?兜里有行路的纸条吗?”他只要被人这样一问,只好撒腿赶路,而且要快快逃离才行。这年头拦路问话的人可真多,管事的人也多,只要问你就得答出个一二三来,除非是痴士才会一问三不知。痴士嘛,他们不作数儿,他们除了串乡讨要,当然别无办法。要不怎么说是痴士呢,要痴士一五一十说出身家姓名,这当然比什么都难。所以廖麦脸上永远需要两片灰迹,身上永远是破衣烂衫。
可是要在这片大地上做一个痴士也不那么容易,你从此没名没姓,什么都没有了,可你还是要忍受没头没尾的盘问、一天又一天的羁押,有时甚至被人往嘴里抹上一点牛屎,试试你真痴还是假痴。廖麦恨透了提心吊胆的日子,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他明白:无论跑进野地还是钻入街巷,随时随地都会有一支火铳伸过来,直直地指在脑门上。
那些成群结伙在秋野上流动的人,那些虽然穿得破破烂烂却是趾高气扬的人,他们往往都有一个首领,首领兜里揣了一张盖了大红关防的纸条,上面写了何时何地签发、因何灾情变故允其上路谋生、望一路予以照顾为盼此致敬礼等等。一个腰上缠了铁鞭、头顶长了一撮白毛的胖子就揣了这样的纸条,他领了男女老少十几口,背着铁锅家什走哪吃哪。他们腰粗气壮,对其他流浪汉横眉竖眼,单行独走的人没有一个不远远躲着这一伙。有一天胖子遇见了廖麦,劈头就问了一句:“入不入伙?”廖麦盯着他头上那撮白毛,吓得转身就跑。白毛在身后骂一句:“小狗日的,有砸断你蹄子的一天!”
廖麦跑啊跑啊,一开长腿就不敢回头。一天天下去,他开始后悔,因为实在过够了担惊受怕的日子。就在这个秋天的末尾,他尽管害怕,还是不得不回转身子,去追赶白毛率领的那支队伍了。他抬头寻找野地上的袅袅炊烟,终于在一口破锅旁找到了躺着饮酒的白毛。他嗓子哑哑的:“我要入伙……”白毛并不起身,只朝一边歪歪脖子喊道:“收下这根嫩毛!”三个手脚污脏的年轻人“哎”一声过来,把他架到一边,翻遍了所有口袋,问东问西,最后还想脱他的裤子。他往旁一跳:“干什么?”“这可是规矩。入伙就得有福同享,上一回有个小子把钱藏在了胯裆里,老大一气,差点没把他阉了!”廖麦只得忍了,避过不远处的女人,脱了下衣给他们看。
这一伙人行止无常,要走要睡只听白毛一句话。几个年纪轻的除了讨要、从秋野里揪来一些瓜果,还要去远处的村庄偷鸡摸鸭,有时甚至牵回一头猪。白毛老大让几个女人煮东西、为他捉虱子,还要陪他睡觉。一个疯女人四十多岁,Ru房像口袋一样耷拉着,说是白毛的本家婶子,一天到晚光着上身烧火做饭,有一天半夜疯劲上来,用火棍把白毛的睾丸捅了一下。那天白毛的午夜长嚎真是吓人,尖尖的,最后把附近村里背铳的人都引来了。那些人都认识这一伙,笑笑,饮了几口瓶里的酒就走了。
白毛手下的几个小子喝了酒就胡闹,偷东西,硬逼廖麦一起干。有一天他们让他吞食放了几天的馊饭,廖麦一气之下把碗掀翻。“那就得给你退退火了,那咱哥们儿就不客气了。”几个人使个眼色,一块儿扑向他,揪头发、踢胯部,还挽袖子撸胳膊要脱他的裤子。白毛只看不管,看了一会儿摆摆手,对廖麦说:“嫩毛,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廖麦脸上是抓伤,头发掉了一撮,怒冲冲盯住老大。白毛说:“这些狗日的都是吃着疯婆的奶长大的,他们全是疯子,你不能和他们干架呀,除非你也变成疯子……”他这样说时,向一边噘噘嘴。
那个疯女人捧着两只Ru房看着廖麦,龇着牙,|乳汁一滴滴从胸前淌下来。
夜晚廖麦常常无法入睡。他盯着北方的一颗星星,认定它的下方就是棘窝镇——是那儿,而不是任何地方,才有自己忍受和活下去的全部理由。他每天都默念一长串的“美蒂美蒂”,以此来抵御一切艰辛。他知道她留在了棘窝镇,这就等于是在火铳林里活着——但他坚信她会活下去,因为她也会像自己一样,默念着另外两个字:廖麦廖麦……
这支脏乎乎破烂烂的队伍往东流去,就像秋野上一股漂着杂物的泥汤。一路上不断有人入伙,这些人从此就被白毛保护起来,却不得不为他做各种事情。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入伙了,半夜孩子大哭,女人就寻个机会领上孩子逃掉了。最令廖麦觉得怪异的就是白毛的朗读癖:几乎每天晚饭前他都要掏出一本皱巴巴的小宝书,大着声音当众念上几段。所有人在这个时刻不准做任何事情,必须聚精会神听他念,就连疯女人也不例外,而且手捧双|乳一脸端庄。白毛说:“不学习还行?不学习,我们这些人早就死了!”
饮下疯子|乳汁(2)
这天傍晚几个小子不知从哪儿挖出了一头死猪,那臭气让人掩鼻,他们却满不在乎,偏要煮来喝酒。廖麦对面前的酒和肉一动不动,白毛盯了他一会儿就火了,喊:“咱这里还多了一位少爷公子呢!”几个小子分明是看准了一个眼色,吐一口,一跃而起按住了他。他们捏住他的鼻子灌酒,塞臭猪肉,还连声招呼疯女人,让她快些喂他一点|乳汁。奇怪的是疯女人真的慌慌上前照办了。
廖麦连连大咳,呕吐不出,绝望地蜷倒在地上。
白毛连饮几杯说:“吃了疯子奶的人,一个不剩都得变成疯子。我这人就喜疯子哩。”
疯女人害怕地蹲在廖麦身边看着,一焦急哗哗尿了起来。廖麦就是被一股尿臊气呛醒的,他一翻身坐起,随手攥紧了一块石头。
“怎么样?这回该要疯了吧?”白毛盯住他问。
廖麦点点头。他觉得灌进肚里的烈酒像火一样燎着肝肺,头皮又麻又痒。他试着转了两下脖子,咬咬牙,吹了两口气,又闭了闭眼。
“看来这小子真的要变成疯子了,”白毛向一旁挤挤眼。
廖麦还没等他做完一个鬼脸,就噌一下直直蹿起,一石击中了他的头顶白毛处,立刻让其血流满脸。旁边几个人完全没有准备,他们愣了一霎,然后叫着跳着找东西打人,却被异常敏捷的廖麦一一击中。他像个豹子一样在几个呻吟的人之间跃动、击打、嚎叫,锐不可当。“这家伙!这家伙真是个疯子啊!”白毛一手掩脸一手去解腰上的铁鞭,却随即大叫一声歪倒了——那个疯婆婆趁乱又向他两腿间伸了一次火棍。
廖麦在乌云遮月的时刻跳跃在秋野里,两耳生风,后衣襟破烂成绺,飘飘欲飞。“我从今以后真的是一个疯子了,我饮下了疯子的|乳汁!我什么都不怕了,我敢跳火网,敢杀土狼,我今后死也要闯进棘窝镇!”
廖麦跑啊跑啊,压根儿就不在乎身后是否有人追来。实际上没人能追得上,就连枪子儿也追不上。
月亮从乌云后面闪出了脸庞,当月亮第一眼看到秋野上飞跑的廖麦时,满脸惊讶,然后尖声大喊起来:
“瞧这是谁家的小伙子呀!好英俊呀!好长的腿呀!”
小脸可人(1)
在这方圆四十里山地上,人人知道:最俊的姑娘叫疤杏。她的母亲是三个小村的头儿,三个小村呈三角形筑在了不大的山包上,相距仅一里左右。女头儿外号叫绛紫唇,貌凶心善,一直守寡,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她认为疤杏将来要许配给一个最大的军官——因为经常念叨这事儿,所以连村上的小孩子都知道了,他们相互问答:“大军官——多么大?”“大军官——驴那么大!”
这些年里,敢对疤杏的美貌出言不逊的人,似乎都没有落个好下场。一个老婆婆说如果这姑娘的嘴再小一点、奶子再大一点就好了,结果被人在暗影里打了一巴掌,接着嘴上生疔,治了不到半年就死了。另一个老娘们儿在大街上说自己的闺女“出挑了”,并有意无意影射只有自己这孩子才是实打实的美人儿。结果几个背铳的后生拉姑娘串乡扮演戏文,因为这是节令里必办的大事——姑娘描了眉眼自然俊美,可惜不会唱念,没有嗓子,一个冬季下来忧愁成疾,瘦得像个骷髅,头发一绺一绺全掉了,从此再不言美。
疤杏的美貌由绛紫唇看护多年,不仅完美无缺,而且日盛一日。“花儿开得好,果子结得大!”绛紫唇吸着喇叭烟,一说话就像男人一样,打着有力的手势,对来村里检查工作的头头脑脑们说。
所有外来的头头脑脑都凑近了看过疤杏,无不啧啧称奇,后悔到了这把年纪才得一见。一个上级头儿曾闻名来访,人们记得他腰上挂了巴掌大的小火铳,而且还装在棕色小皮套子里;那天他卡着腰,注视了疤杏片刻,试着捏了捏她的手和脚,又夸她的衣服,隔了单衣将|乳头一把掐住,耸动不已,连连说:“料子不错啊!料子不错啊!”疤杏哭个不休,这让绛紫唇觉得极无颜面,呵斥女儿说:“穷嚎个什么!人家首长什么人物没见!”
疤杏厌弃读书,就从学校早早回家了。绛紫唇说:“能写下人名儿就得,那些人,哼,十个先生九个驴,还是离他们远些好!”她让女儿坐在炕上织花边,终年不见风雨,养得细皮嫩肉,专等某一天被一个大军官领走。
一天早上大霜。按惯例背铳的后生要早起查路:越是这样的天气越易得手,那些犯事出逃的挨不下冻,不是趴在土沟的风积草里,就是要拱进村边的草垛,一逮一个正着。结果正是如此:早晨六点左右,民兵们从草垛里摸出一个年轻的疯子,这家伙大眼生生,一出草垛就惊,对背铳的人睃来瞅去,几次想撒丫子都被按住。
()免费电子书下载
绛紫唇许久没有审案子了,正好闲得有些手痒。她让人把疯子押解到一个屋子里,然后叼着喇叭烟使劲拍桌子,吓唬这个年轻疯子说:“惹火了我,让你穿铁鞋!”说着指指旁边一双铁鞋子——它到时候要放进煤火里烧个半红,再逼人穿上——往常就用这烧红的鞋子吓得不少人招了供。其实绛紫唇从未真的让人穿过,都知道她这人口狠心软,犯人挨打一嚎,她转过身就流泪。有一次因为村里有人谋反,她不得不让人将其吊打得血乎淋拉,结果她自己也哭了一夜,眼都肿了。这次年轻的疯子一听,上前就往铁鞋里插脚,一下惹得绛紫唇笑了:“真是个痴士不假,性子怪急,这鞋子还没烧红呢!”
绛紫唇审了一会儿,觉得不过是个串乡的疯丐而已,不像是出逃的犯人;最主要的是,她多瞥了几眼,对这个脏乎乎的青年很快心生好感。瞧这家伙满脸脏物,可就是掩不去一脸的俊气。她对他的眉眼瞧了又瞧,最后大骂了一句:“我日你十八辈祖宗,这双眉眼长在你身上真是可惜死了,你这样的疯子要耽误多少事儿!你这狗日的疯物痴人,就知道胡吃海喝满泊瞎窜,老娘我恨不得把你一伸手撕扯成八瓣儿!”
疯子被押在一间空屋里。像以前一样,民兵按时送一些猪狗食、倾一些浑水。可是这次绛紫唇吩咐换些像样的饭水,说先好好养着他,等上边来人审了再做决断。
村中逮住了一个异常俊美的疯子,消息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疤杏也忍不住放下手里正织的花边,出来看人了。她伏在那间屋子窗外,一个钟点都不愿离开。绛紫唇不得不过来揪女儿回家,女儿说:“我喜欢他哩!”绛紫唇骂:“没脸没耻的东西,这样的物件还有不喜欢的?可他是疯子啊,再好的模样有什么用!”疤杏撇撇嘴,对母亲发誓:“我从他的眼神看出来了,他压根儿就不疯!你们全给他骗了呀!”
绛紫唇听了女儿的话,回头再看关押的疯子,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她吸了口凉气,在心里说:“了不得哩,如果真是假疯子,那事情可就大发了!”她对女儿佩服起来,磕磕牙,立刻让人把疯子重新提审一遍,并让女儿呆在一边观察。
这期间疤杏所能做的,就是不言不语,只以眉目传情。有好几次,她看到小伙子在她的示意下羞红了脸,一双长长的睫毛垂了下来。
疤杏情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