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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18岁的初体验-第6章

小说: 18岁的初体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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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吧。这些潦草字迹看起来就像一堆暗号,一堆只有妈妈才能看懂的暗号。
  别人家的妈妈,暑期时大都会给读高中的孩子安排一些高价课外辅导或帮助整理学习内容的课外辅导,而且以为心疼孩子,每早都会给孩子准备饭,让孩子吃好后再去上学。到了晚上,还会在大门外或是公共汽车站来回徘徊,等孩子放学回家。而我那三十八岁的妈妈却只会悠然自得。她唯一积极的就是劝说我们放弃学业,早早地去学技术赚钱。
  “快给我弄饭啊,要不我该迟到了。”
  我似洗非洗地用水扑了两下脸就进了屋,拿起|乳液走到镜子前。
  “先听听我唱歌吧。看哪首歌比较适合我的嗓音。”
  “昨天不是让你唱山茶姑娘了吗?”
  “可是一想要定那首歌吧,就又觉得别的歌更好。”
  “我没时间。”
  “别那样,就听一下嘛。”
  妈妈丝毫没有要给我弄饭的意思。她吭吭地清了清嗓子,细眯着眼,开始唱起了歌。
  “无数个夜晚,悲伤如刀割着我的心,我失声痛哭,茶花姑娘啊……。”
  睡觉时压在地板上的那半边脸略微有些红,头发也根根竖立,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很是可笑,不过唱歌时的表情却很认真。
  墙外,知了在吱吱地吵叫着。这些知了,只有早晚热气稍有略减时,才会放声大叫,吵得你耳朵嗡嗡作响,而大白天热气冲天时,它们却毫不作声。知了的叫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吵人,也是受城市噪音影响的结果,因为只有大声叫,才能寻找到与自己配对的知了。知了一般都在地下沉睡七年之后才慢慢醒来,但活上十五天左右就得结束生命,与这样的知了所喊出的叫声相比,妈妈的歌声自然会显得气小无力。一边是一心想要得奖当歌手而在锲而不舍的妈妈,一边是出于本能为保护种族的延续而拼命叫喊的知了,她们在这热得要冒烟的早上相互竞争着。但这竞争显然不是同一级别,毕竟知了在地下足足等了七年的岁月,而复活之后也只能有十五天的生命。转眼,妈妈已由《山茶姑娘》唱到了沈秀奉的《祈祷》。
  “生命的一页又已翻过,我是否可以爱你?无法言语,只能心焦如焚地望着你……我们的爱情还没有练习,就已踏上了舞台……。”
  可能是被歌声吵醒,贤珠一脸厌烦地从屋里走了出来。细长的脸上,粉刺如同海囊般突起,使她的皮肤略显有些粗糙。满脸交织着困倦和厌烦的贤珠大叫到:
  “干什么呀?又开始了?别唱了行不行,吵得我直到今早才好不容易睡着。”
  贤珠那还杂有睡意的声音里可以听到痰上下蠕动的声音。
  “你一个丫头家老往外边跑什么?”
  我压低嗓音冲贤珠发问。
  “又怎么了?”
  贤珠一脸的不乐意,冷冷地回了一句。
  “谁让你不学习整天瞎混了。”
  “行了。妈都不说我,你说我干什么?”
  “就是因为妈不说,所以我这个当姐的才说。”
  “管好你自己吧。”
  贤珠从我身边经过时撞了我一下,随后又咣地一声带上了洗手间的门。贤珠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她有些异常。她的脸在逐渐变成褐色,嘴唇的颜色也发黑,像是廉价化妆品的毒素在上泛一样。有时回来时脸上还带着妆,尽管她装出一副清纯的表情,撒娇说自己在图书馆学习有多么多么地累,但她身上的种种不良迹象却表明她一直在外边鬼混。何止是没有擦掉的化妆品,贤珠衣服上还散发着烟酒味儿,有时还会有一些可疑的电话打来。她所谓的好朋友也大都是些不良青年。
  有时我会从贤珠的包里发现褐色长假发和超短迷你裙,那一瞬间我真害怕会被谁发现,而下意识地赶快把它们放回原处,并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
  这些足以说明,身心还未成熟的贤珠已开始追随这个世界的刺激游戏和幻想,去享受那危险而痛快的飞翔。这种畸形的生活,赋予未成熟的蚂蚁女王的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的瞬间,可等贤珠认识到这无情世界的阴谋肯定已为时过晚。尽管如此,妈妈对贤珠的脱轨行为仍旧毫不关心,爸爸也是全然不问女儿们的日常生活。
  几天才回一趟家的他,只会蒙头大睡,和住店的客人没什么区别。我对爸爸问候的也常常是“您好”,而不是“您回来了”。“您好”只有向生人打招呼时才使用,但爸爸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差异。
  “你听着怎么样?哪首歌更好?”山茶姑娘“也好,节奏快一点的”受伤“也不错吧?轻快一点的歌怎么也要比慢歌得分高吧,是吧?”


  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已唱完了歌。她直勾勾地看着我,问到。可我因一直在想贤珠的问题,并没有注意听她唱歌。
  “对不起,我没听到。”
  “这孩子,我再唱一遍,你好好给我听着。”
  妈妈斜了斜眼,清了清嗓子,又开始唱了起来。
  “无数个夜晚,悲伤如刀割着我的心……。”
  真的,无数个夜晚,妈妈都做了什么呢?只是呆呆地看着电视,还是不停地打盹?也许她很庆幸自己可以不愁吃,也不用乞讨谋生,所以也就甘愿过这种平淡的生活,而不愿费尽心思地去要求更多。知了知了。这一瞬间,知了仍旧在扯着嗓子不停地叫,而灼热的阳光也让我有些头晕。
  妈妈在有声色地唱着她的歌。屋子的一个角落放着一个涂有光泽剂的柜子,它在阳光下亦加闪闪发光。九尺大小耐垫塑料板的这个柜子是不懂事的妈妈和爸爸结婚时去专门出售二手家具的旧货店掏来的。屋里还有一台积有陈年旧灰的电视,放在一个与之很不相配的高级装饰台上。喜欢追随别人的妈妈还从街上买回来一些1,000 圆的相框,她在里边放上家人的照片,又把它们一一都挂在墙上。
  照片中穿着白色连衣裙、细腰间系有一条黑色皮带的妈妈露着牙齿天真烂漫地笑着。褐色相框里的妈妈和现在略微皱着眉头唱着歌的妈妈看上去一样很是幸福。
  是的,妈妈一直都很幸福。妈妈的幸福就如同这朝阳明光闪闪。如果妈妈在这炎热之天依旧觉得她很幸福,那她真的是很幸福。
  第05章 冤家路窄
  急急忙忙将水泡饭连吃带喝地呼鲁完之后,正要起身时,在旁边打开衣柜一件一件翻看衣服的妈妈哭丧着脸呜噎到。
  “怎么办?每件衣服都像是去参加葬礼时穿的。”
  越过妈妈的肩膀看到的那些衣服证明她的话果真不假。每件衣服都黑漆漆的,就像拍恐怖电影时使用的道具用品。久置于柜中并散发着卫生球味儿的这些衣服有些过时,衣服上的装饰也过于夸张,铁纽扣上沾满了白色灰尘,也已看不出原有的色彩。的确,我从小到大从没见过妈妈出远门,没见过她坐公共汽车出去办过事,妈妈最多也就是在我们小区附近转一转。妈妈孤身一人,婆家娘家都没有什么亲戚在身边。对于妈妈来说,这间屋子就是她的全部世界。
  妈妈还是挑出了几件这个季节可以穿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试穿或在身上比量着。
  “一直都舍不得穿的衣服,现在一件都穿不了了。都说好东西也会留坏,这可怎么好。”
  妈妈不肯轻易放弃,将翻出来的衣服放在腿上,用手掌慢慢地抚扫着。茶褐色真丝短衫的饰边太多,显得比人还大;黑色棉布料的两件套套裙,肩膀宽大,四角突起,看起来像是一个魁梧的娃娃;还有一件早已过时的褐色两件套套裙,上衣太长,盖过屁股后还要长出一掌的距离,看起来有些奇怪。其他的衣服也大都如此,在我看来,的确是没什么合适的衣服。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合时尚、赶不上变化的衣服总是会把人弄得很可笑。
  人也是如此。若无法适应变化,就会被淘汰出局。尽管也有人想把保守和永恒包装成正直和信任,但毕竟还是少数。对于不会用心去看问题的现代人来说,人的内涵和实力并不重要,重要的还是外表。所以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假货。用心去看?
  根本不可能。用心去审视?如果遇见德? 圣艾修伯里,我一定要追问:在睁眼都会被割去鼻子的世界,还让我们用心去审视?也许只有小王子才会拥有这种特异功能。对于普通人来说,我看最好还是不要有此奢望。
  举个例子。我有一个朋友遵从爸妈的嘱咐,睁大眼睛走路,可是忽然一辆出租车开过来把朋友给撞倒。结果朋友鼻子塌了,胳膊折了,腿被撞伤了,鼻子也差一点儿就被撞飞了。朋友当然是被送进医院进行治疗,而她的父母,见女儿的脸被糟蹋成那样,便像天塌一般大声痛哭。朋友接受了精密检查后做了手术。出院时,如同拇指一般矮趴着的鼻子就像刚剥好的六角蒜头一样重新隆起,变得更加板正,更加高挺。
  可能是因为朋友的鼻子变高了,使她变得不再像以前那样见高识广了。高高的鼻子总是妨碍她正确看待世事,怂恿她变得更加势力。为什么?因为她变漂亮了。不过,若没有镜子这些媒介物,我也同样是看不到自己的嘴、鼻子、眼睛,所以我也就没资格去责备我这个朋友,说她看不到更广阔的世界。何止如此?我也一样看不到我的耳朵、我的头顶、我的背、我的荫部。对于别人看不到自己,我还能说什么。
  “穿这种衣服怎么出去见人啊?还得在电视台录像呢。我都过的是什么日子啊,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
  早上,阳光明媚的房间里,不懂事的妈妈在不停地叹气,这又勾起了我对家人的亲情、义务感和担忧。我不是那种对家人摒弃不顾的无情人,更何况我还是长女。瞬间,我想起,昨天硕玄给我了一张迷丽奥莱的商品券。我决定大方地把这张商品券送给我妈妈,让她去买件衣服。算是用不劳而获的收入来弥补我的不孝,毕竟我从未用工资给她买过一双袜子。
  “拿这个去买吧。”
  我从书包里翻出那个信封,递给了妈妈。
  “这是什么?”
  妈妈很好奇地看了看信封,又看了看我。
  “打开看了不就知道了?”
  给都给了,还不如面对面坐着,和和气气地给。可是我的语气依旧很生硬。
  我和妈妈之间的对话永远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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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
  妈妈急忙打开信封。
  “商品券。”
  “商品券?天啊,居然是十万圆。我这见钱眼开的女儿居然还会给妈妈这个。
  真是给我的吗?“
  “不是说没衣服穿吗?拿这个去买吧。”
  “真的?真是活久了啥事都有。看来我女儿长大了,都知道给妈妈礼物了。
  所以说一定要生儿育女的。“
  妈妈的脸上重新明亮了起来,如同被酷暑炎天晒烤得发蔫了的草叶在一场小阵雨之后又恢复了生气一般。我装作心不在焉的样子站在镜子面前,看看我的牙里是否塞进了辣椒,擦了擦嘴角上的泡菜汤。这时,妈妈又不高兴起来。
  “你和我一起去不行吗?我想有个人帮我看看衣服合不合适。我一个人去买,总后悔。”
  “和蓬头大妈一起去不就行了。”
  “她会嫉妒的。太嫉妒了,就会让我买一些奇怪的衣服。商品券都给了,就一起去吧。”
  “你让我逃班?”
  “就休息一天不行吗?”
  “你怎么这样?就为给你自己买衣服,不让女儿去打工?”
  “对不起。那我能怎么办?我自己去不是不好嘛。求求你了,嗯?”
  别人家的妈妈,连不起眼的打工都视之为一种社会生活,而告诫孩子不要缺逃,可我的妈妈却为了给自己买衣服,像个不懂事的孩子,缠着女儿让她逃一天工。真是让我无可奈何。
  “你也不是不知道,我的梦想就是当歌手。没准儿这回就是个机会。你就答应我这一次。嗯?我要是得奖成了红歌手,对你也有好处啊。你可以继续学习,再也用不着受这种苦了。”
  “谁说你一定能得奖?”
  “凡事得试试才知道。连试都不试就先放弃了,那不太傻了吗。不是吗?所以,拜托了。死人的心愿都可以答应,何况我这个大活人的呢?”
  妈妈抽泣着说到。我真是无可奈何。有时侯我要代替经常不在家的爸爸照顾妈妈,今天就是这种时候。
  虽有些不情愿,但我还是给便利店老板打了电话。尽管我的人生座右铭是,尽我所能认真做好我负责的每一件事,但我还是决定抽出一天时间来陪妈妈。毕竟我们是一家人。为了家庭的和睦和安宁,有时是需要适当地做出牺牲的。虽然家里其他人都只顾自己,但我却不能因此也和他们一样。如果连我也这么冷酷无情,那我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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