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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才学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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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林老师!”

    林世生迈着稳健的步伐,向着于瑞琪身边的空位走去。林世生一进教室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女孩儿。这个女孩儿皮肤很白皙,头上别着一个精巧的发夹,整个人坐在那里,就好像美神维纳斯一样,却难掩本身高昂的气质。

    “你好!”林世生主动地和于瑞琪打了声招呼。

    “你好!”于瑞琪淡淡的回答道,便又沉默了下来。

    林世生在习得乾坤一气功的时候,更是对乾坤医经犹其钟爱,而中医最讲究的就是“望、闻、问、切”。这个于瑞琪一笑一颦的时候,虽然也万般柔情,却难掩其中的病态,就好像暇不掩玉一样,总感觉美中不足,而医经上称之为“病美人!”

    “你有病吗?”林世生为证实自己的判断,小声地问道。

    于瑞琪怒视了林世生一眼,冷哼地说:“你才有病!”

    林世生吃了一回“闭门羹!”,让自己郁闷不已,心里暗道:“不可能呀?在山中老林的时候,我凭借着医术,为林中的很多动物都治好病了,为什么她说没有病呢?”林世生百思不得其解,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现在根本不懂人世间的百态。虽然,于瑞琪无情的抨击了林世生,心里面却为林世生这句话,感到了一阵陌名的震撼。自己的病症是一个秘密,除了极少的几个亲人之外,甚至连学校甚至好朋友都不知道自己的病史,而这个新来的男同学,为什么会开口就问自己有病?难道,他真得看出来了什么端倪?

    于瑞琪是一个心思豁达的女孩儿,并没有因为这么一句话,就迁怒于林世生。林世生在课堂听不懂的一些课堂问题,都是于瑞琪给耐心的解释清楚了。俨然成了林世生专门的课堂辅导老师。最为让于瑞琪不解地,就是林世生这样的中文水准,是如何才能进“吉才大学”的?也越来越怀疑,林世生就是一个富家的纨绔公子。

    这一天,“吉才大学”再次爆发出了一条震撼性的新闻。中文系才女兼美女的于瑞琪,平时对追求她的男生,每个人都不予以理睬,今天却和新转校来的男生,两人形影不离,从上课到食堂,到处可见二人的身影。而林世生也因此,成了“吉才大学”新星榜上的人选。

    于瑞琪帮助林世生,领了一切学习用品,然后领着他回到了男生公寓的楼下,说:“你上去吧!你的寝室被安排在504寝。”

    “谢谢你!”林世生说完,就转身走进了男生公寓。

    望着林世生伟岸的背影,于瑞琪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悉心的帮助林世生。也许,就是林世生这种淳朴的举动,无意间打动了自己吧!于瑞琪笑了笑,笑的很灿烂,突然发现,帮助人也会让自己很快乐。

    这是一幢现代化的学生寝室公寓,比起林世生在山中住的陋室来,简直就像天堂一样。当林世生找到504寝的时候,寝室的门却大敞四开,一阵阵足臭徐徐地飘了出来。

    林世生皱了皱鼻子,这样污秽的臭气,是自己长这么大,才第一次闻到。

    “这是504寝吧?”林世生走进来,对着正在玩电脑笔记本的三人问道。

    三人闻言转过头,当发现是林世生时,不由都蹦了起来。笑着说:“林世生!”

    “你们认识我?”林世生惊讶的问道。

    “嘿嘿!你刚来就上了吉才大学的新星榜,怎么能不认识!兄弟行啊,刚来就泡上了咱们中文系的系花。”比林世生略高的一个男孩,笑着说道。

    “谁是中文系系花?”

    “于瑞琪啊!靠,哥们儿,可真有你的。偷吃完了,还抹抹满嘴的油,来个不认帐。高啊!实在是高!”男孩向林世生翘起了大拇指。

    林世生嘿嘿一笑,并没有再解释什么?

    男孩走到林世生的身边,一把搂住了林世生的肩膀,笑着说:“我叫孙瑜,是一个游戏迷。那个戴眼镜的叫范进,是一个读书狂。而那个还算帅的,叫田博亮,爱好是泡妞。嘿,当然了,你林大少一来,田博亮就被比下去了。”

    田博亮白了孙瑜一眼,长叹了口气说:“唉!既生瑜、何生亮?”

    众人一阵哄笑,气氛甚是融恰。

    “大家好!我叫林世生,以后也是504寝的一员。”

    “欢迎!”

    孙瑜三人,兴奋的拍着手说道。孙瑜又接着说道:“这次我们504寝的人,终于齐全了。为了庆祝今天的小团圆,今晚我们摆宴凤凰楼,我来做东!”

    “噢!。。。耶。。。。”

    504的寝室之内,再次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之声!

第一卷 第五章 琼浆玉液

    凤凰楼是本市的一家高档酒楼,以经营吉菜、粤菜而闻名。而让凤凰楼闻名暇耳的,却是这里的服务人员,都是各所大学在校打工的女大学生。

    吉才大学离这里很近,四人谈笑风声地用了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就到了凤凰楼。

    “请问,先生几位?”一名身材高挑的女迎宾员,甜甜地笑着问道。

    “四位!”孙瑜抢着回答道。

    “先生有预定座位吗?”

    “没有!”

    “噢!那四位是坐包房还是大厅?”

    “还是大厅吧!”

    “这边请!”

    女迎宾员做了一个指路的手势,带着林世生四人向着餐厅走去。餐厅此时,已经有了很多桌客人,觥筹交错的碰杯声音,此起彼伏的响在四人的耳边。女迎宾员穿着一袭红色的叉腿旗袍,两条圆润而又笔直的美腿,被紧紧的裹罩在肉色的丝袜里,在灯光下更是泛着诱人的光泽。

    田博亮一边走着,一边搂着林世生的肩膀,小声地在林世生耳边说:“世生,看这个女迎宾,身材不错吗?两条美腿可真够赞的!”

    “噢!。。。。。。”林世生瞄了一眼后,淡淡地对田博亮回答道。

    孙瑜也靠了过来,鄙视地对田博亮说:“田博亮,你的祖先是不是采花大盗田伯光,怎么你一见到美女,就他妈的精虫上脑。”

    田博亮得意的笑了笑,小声地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古人云,窈窕淑女、君子好俅,大学要不轰轰烈烈的谈几场恋爱,就枉为考一回大学了。”

    “靠!真搞不懂你老子是让你来上学,还是让你来泡妞的?”孙瑜揶揄着对田博亮说道。

    四人选择在一处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而孙瑜也爽快的点了六道精品的菜肴和几瓶啤酒,估计这顿饭就要花去几百块的生活费,但孙瑜不在乎这些,相比兄弟的情谊来说,孙瑜看重情谊甚至要比金钱看得还重。

    这家餐厅的上菜效率还是比较快捷,没等多大功夫,点的菜就陆续的上来了。四人都满满斟满了啤酒,各自报了自己的年龄。结果,四人之中,果然孙瑜最大、范进其次,林世生居三、田博亮最小。孙瑜举起酒杯,笑容满面的说:“来!从此以后我们504寝就是一家人了,而我们四人就是真正的兄弟。我年长一些,就居大哥之位,从此但愿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听了孙瑜的话,林世生也感觉到有些热血沸腾,效仿着其它三人,端起了酒杯,大声地说道:“从此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干杯!”

    四人的酒杯“狠狠地”撞在了一起,要不是林世生收起功力,恐怕这四只酒杯,早已经变为碎屑了。

    喝了一杯啤酒下肚之后,一阵苦涩之意,充满了口中。林世生皱着眉头问道:“这是什么酒啊?”

    “蓝带啤酒啊!世生你要是喝不惯,咱们就来白酒好了!”

    “不用!不用!就是这酒没有我们的家乡酒好喝。”

    “世生,你的家乡在哪?那有什么好酒吗?”范进双眼一亮,对林世生问道。

    原来,范进不仅是一个读书狂,而且是一个酒徒,用范进的话来讲,自己是继承了古龙之志,没有美酒是绝对写不出好文章的。

    林世生敷衍的对范进说:“我的家乡是一个小镇,那里太偏僻了,说了你们也未必知道。不过,我倒是带了一些家乡的酒,你们想尝尝吗?”

    “好呀!”

    四人拍手,叫好着说道。

    林世生就像变魔术一般,凭空的从乾坤囊里取出了自己酿制的“百花酒!”。眼看着林世生一只手掌托着一只精致的葫芦。孙瑜不解地问道:“老三,你会变魔术吗?怎么凭空多出了一个葫芦?”

    范进双眼就好像冒起了金色星星一样,打断地说:“大哥!先别问这个了,我们先尝尝美酒吧!”

    “酒鬼!”

    孙瑜白了范进一眼,却也把酒杯,推到了林世生的面前。

    林世生摇了摇头,说:“这是百花酒,怎么能用这种酒杯盛酒呢?太糟蹋了!来,用我这个吧。”说完,林世生又凭空的放在了桌上四个泛着淡青绿之色的玉质酒杯。

    三人的眼睛都快直了,这是哪跟哪呀?怎么这个林世生就好像是个开酒铺的一样,连酒杯都自备。此时,三人已经无暇再计较这些问题了,三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林世生拔开了葫芦塞,然后向四个玉质酒杯中,斟满了整杯的“百花酒!”

    刹那间,整个酒楼空间,都充满了“百花酒”陈酿的香气,那股迷人的酒气芳香,就好像沁人心脾一样,让人回味无穷。

    静!空前的安静!

    原本,还喧哗吵杂的餐厅,此时已经变得鸦雀无声。而无数双眼睛,已经开始四处寻视,这一始作俑者,到底为何物?

    林世生被众人“痴痴的。。。。。。”表情,给弄得莫名其妙。不明白,自己的酒一倒出来,这些人倒是变得和白痴一样。

    “喂!我说你们三个到是喝呀!”林世生举起酒杯,惬意地饮了一杯百花酒。

    在林世生准备再倒第二杯的时候,三人这才缓过神来,生怕被林世生独自喝完,都举起玉杯中的百花酒,一饮而尽!

    淡淡的花香、掺着烈酒的芬芳,三人才真正的懂得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琼浆玉液!”,而刚才囫囵饮下之后,留在口中淡淡的酒香,更是回味无穷。思绪更是伴随着酒香,而浮想连翩!

    范进再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一把抄起了林世生放在餐桌上的酒葫芦。眯缝着眼睛,笑着说:“我说哥几个,这样的好酒,咱们回去再慢慢品尝吧?在这儿,有点儿太惹眼了。”

    还未等其余三人回答,一个冷冷地声音已经响了起来,说:“不错!这葫芦里的东西的确太惹眼了,搞得我们也都垂涎欲滴了。开个价吧!这个酒葫芦我买下了!”

第一卷 第六章 我们都是文化人

    林世生听到这个冷冷地声音之后,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在品尝美酒的时候,最忌破坏喝酒的氛围。无疑,这个笃馨的氛围,已经被这个不和谐的声音,而生生的刺破了。

    孙瑜在看清来人之后,脸色顿时大变,回敬地说:“凌少,这是我兄弟自己从家乡带的本地酒,是不能出售的。如果,你要是想品尝的话,我到是可以给你倒一杯!”

    孙瑜这番话说的很委婉,也很得体。但是,眼前的少年听了之后,却勃然大怒,冷冷地说道:“孙瑜,你把本少爷当叫花子呢?别忘了,你在本少爷的面前是什么身份?”

    孙瑜的脸色变得无比难堪,而林世生三人却狐疑的认为,孙瑜有什么把柄掌握在此人的手里。

    来人也是“吉才大学”的学生,叫凌少军。身边站着五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都是凌少军体育系的同学,也是凌少军的死党。

    孙瑜之所以对凌少军很忌惮,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的父亲,是在凌少军父亲的企业打工。而孙瑜担心自己如果跟凌少军起了冲突,会影响父亲的工作,好歹父亲现在也是凌氏汽配厂的一个分厂厂长。

    林世生看了看凌少军,身高至少有1。85米,长得也非常魁梧,和孙瑜比起来,的确有气场上的优势。

    林世生淡淡地对凌少军回应道:“这是我的酒,我想卖就卖,想不卖就不卖。你如果要是自认为叫花子,我倒是可以赏你一杯,如果你想买我这酒。嘿嘿,我倒掉了,也不会卖给你。”说完,林世生真的倒了一杯满满的百花酒,缓缓地倒在了地上。

    整个餐厅,顿时酒香的芬芳,变的更加浓郁。那阵阵酒气夹杂着花香,让每个人都精神为之一震,而想一品为快。

    凌少军贪婪地狠狠呼吸了一口,飘着酒香的气息,双眼看着林世生,似乎要冒出火来,冷冷地说:“哈!有种!我以为你们这些文科生,都是一群软蛋,看来还有几个不怕死的小子,胆敢出来捋虎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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