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混沌神-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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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真是一种可爱的生物啊。”
借助着人类的身体出现在这个世间的神微笑着看向她旁边的拜访者,后者抬起头来,兜帽下面是一个人类头部的骷髅,只是那双空洞的眼睛里面闪着红色的光芒——“死亡”没有确切的形态,这是她最常出现的状态,大概是很喜欢这种姿态吧。
“真是恶趣味啊——”神这样感叹着,展开手,一簇火焰在她的掌心跳跃,橙红的光辉映照着银水盆将它也染上了红色。
“嗫,‘死亡’,你知道为什么人类喜欢将生命的形态形容为‘火’吗?”
死亡沉默的望着面前的神明,后者自顾自的回答道——
“这是一个很久远很久远的故事了,讲述的是一个将从混沌之源诞生,在大地怀抱中温养的‘火种’投向人间的——名为先知者的愚神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做普罗米修斯。”
抛弃了神的神,打开了人类时代序幕名为“先知”的愚者。
作者有话要说:
☆、过往
人的父被缚在高山上承受每日的生死,他死去,然后又活过来,活过来,然后又死去,因他将混沌中诞生的火赐给人类,因他将神的蝼蚁赐予自由,人的父对苍天伸出手去,哀声祈祷,他受苦,人亦受苦。
他祈祷着,直到有一天,苍天的主人终于回答了他的哀悼——
他听见那个声音说:
普罗米修斯,想要自由吗?来找找吧,混沌的源头,万物的开端。只是你不当再用这个名字,普罗米修斯,人忘了你,人毁了你,因你愚蠢,因你不顾一切,所以,孤给你一个机会,来找孤——你的名字不再是普罗米修斯,不再是盗天火者,而是——
而是——
耶和华。
孤的后嗣,孤的后裔。创|世的神祇,你当以神的立场去思考,不再在意个体的生死,而是着眼于更加广阔的世界——
特里托革尼娅睁开眼睛,她应该是醒了,但是却依旧像是睡着一样,她的身体处在一个奇异的空间,这地方原本应该是混沌一片的,但是却有着说不出的壮丽,是的,这是穷极一切语言都没有办法形容的壮丽。
晨昏,日月,星辰,银河,宇宙,皆在一起,融合、分离、毁灭、新生——这里是神的空间,这里是神的居所,这里是一切的源头,这里——一秒即是一个世界的生灭,一瞬即是一个星球的一生,须臾间晨昏交替、星辰变幻。
世界的中心是一棵树,上面结出传说中的夏娃被蛇所诱惑而吃下的果子,因为这果子人被逐出了乐土,因为这果子无数的文明毁灭,因为这果子,人懂得了贪婪和毁灭,因为这果子——金色的果子上渗出的汁液鲜红如血。
这里是名为伊甸园的神之花园。
特里托革尼娅身上的铠甲不见了,她只穿着就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穿的那种白色的希腊裙,头上带着自己喜欢的,那种太阳光一样暖融融金色花朵所编织的花环,她移步上前,伸手从树上摘下一颗金苹果——这东西……真是眼熟啊,对了,这应该是厄里斯花园里的东西,黄金苹果,她把它放在嘴边咬了一口,甜甜的,带着点血腥味。
人吃了智慧的果子,从此懂得了争夺和利益,从此知道了分辨善恶,从此知道了如何用智慧去夺取,上帝为此感到愤怒,于是亚当和夏娃失去了留在伊甸园的资格——原来所谓的伊甸园,其实就是厄里斯的纷争花园的一部分吗?
智慧和纷争的果实用人的血来滋养,结出的果实又最后被人所吃下,不管是苦是甜,神看它是金色的,人看它是红色的。“特里托革尼娅,好久不见了。”有声音这样说道,她转过头来却看见一身白袍的友人,他的头上缠着橄榄枝,那是她的圣树,她亲手所栽种的那颗橄榄树的枝桠,过了这么多年依旧青葱翠绿。
“普罗米修斯,好久不见了。”特里托革尼娅站起来望着昔日的有人,突然苦笑道,“你满意了?”新的众神意志,新的秩序,完全告别古神时代的新的世界,终于要来到了。哈迪斯的地狱被耶和华的地狱所取代,奥林帕斯的天国成为了耶和华的天国。
奥林帕斯升上天空,众神掌管着大地的岁月终于结束了,人类开始用他们的智慧了解这个世界的姿态,并且否定神的存在。
有一些神消失了,有一些神隐退了,有一些神去往彼方了。总之,他们都不在了。
终于喧嚣的大地只剩下了喧嚣的人类。新的取代旧的,旧的便消亡了,这是这个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理,是变化中唯一的不变。
“直到身在此位,站在和宙斯同样的高度的时候,再去思考一些事情,我想我就能够明白了,但是有些事情明白归明白,要我和宙斯一样做出相同的事情,却是怎么也办不到的。”普罗米修斯似乎在这千年之中也经历了很多事情,他只能苦笑着坐到结着金苹果的智慧之树下面,抬起头望着昔日的好友。
雅典娜的眼睛依旧是他记忆里那种很清澈的灰蓝色,但是如今看上去却有些冷冰冰的,连那头金棕色的长发也显得有些黯淡——是了,这是被人类杀死过一次的神明才会有的状态,想必那边的哈迪斯也是一样的状况吧,死去了一次,所以才能作为servant被人类的智慧所创造的大圣杯所召唤。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特里托革尼娅转身“只要醒过来就可以了对吧。”过了这么多年该放下的早就能放下了,不该放下的也忘得差不多了,其实到最后她似乎都没有什么特别关心的事情,好像自从自己选择代代以人类之身降生到女神像下面那一刻开始,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了,和曾经的敌人战斗也好,被背叛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也好。
全都无所谓了。因为自己的心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面了,它在更远的地方,跳动着,延续着,既是自己的,又不是自己的,仿佛是别的什么人生一样。
真是奇怪又奇妙的感受啊,她将手放在心口的位置,那里有一个疤痕,在相同位置的背部,那里有一个稍微大一点的疤痕,就像是一把短剑的前和后一样,从背后捅进心脏,再从前方透出来。
“对不起,特里托革尼娅。”她听见昔日的好友这样说道,“虽然不知道自己这么说能够弥补些什么,但是至少让我当面道歉吧。把你也拖进这种事情里来真是对不起。”虽然他知道在宙斯消失在天空彼端并且将大地交给雅典娜之后就注定了四方诸神必定会做出各种各样发的事情来,但是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现在这样足以压倒一切的创|世神,他的力量还没有强到和宙斯比肩,只是拥有了这样的资格。
全战全胜的女神在战斗着,没有盟友也没有神理解——即使是她的战士,也许在各种各样的神的利诱或者阴谋下成为她的软肋——毕竟他们是人类,终究无法抵御神的算计,但是女神依旧是全战全胜的,依旧是信任着人类的,直到——
直到——
直到她被自己的战士杀死。
天界的众神一无所知,全战全胜的女神自从被委托以大地便不曾回到那云雾缭绕的神之山巅,回到她黄金和青铜打造的居所,特里托革尼娅死了,众神意志却代代转生,以人类的姿态却流淌着神的血,重复着信任和背叛的死结。
为此,冥界的王震怒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了… …
☆、暗流涌动
言峰璃正死了,监督圣杯战争的任务就落在了言峰绮礼的身上,但是让他感到有些奇怪的是,是父亲言峰璃正右臂上的令咒全部消失的事情,按照道理来说,如果想要让别的master无法得到新的令咒而杀害父亲的话,那么只要杀害他就可以了,但是事实却是——言峰璃正手上那些上几次圣杯战争用剩下的令咒都不见了。
作为言峰璃正最器重信任的儿子,言峰绮礼相信他的父亲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那就是有一种可能性——master中有人技高一筹,将自己父亲所留的后手给截断了——证据就是父亲手指上带血的擦伤和那个显然是被故意擦除的痕迹。
这几乎是言峰绮礼看到言峰璃正的第一件做的事情,就像是流淌在血管里的本能——不是像个普通人一样为自己的血亲的死亡而感到悲伤,而是如同本能般的分析着自己来到这里之前发生的事情。
言峰绮礼永远都不会承认他在父亲尸体前面做的,那他自认为是多余的事情的——那不是他应该有的反应。
对于言峰绮礼来说,吉尔伽美什的是魔性很强的servant,就像是伊甸园中诱惑亚当和夏娃堕落的蛇一样,他的话却让他感到一丝丝的不安,他的手上依旧出现了被圣杯选择的标志——他以为自己是没有的,他没有追求圣杯的理由,但是——
圣杯用它的决定否定了他一直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像我这样的人,难道也有着追求圣杯的心愿么?——言峰绮礼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再次来到这片对他给予厚望和信任的父亲殒命的地方,但是与那时不同的是,他没有将手放在胸前画十字,更没有再为他的父亲祈求冥福——只是这样站着,似乎想明白了什么又似乎得到了什么解脱。
以罪为甘甜,以悲苦为愉悦——吉尔伽美什说,为什么要用那么狭义的心理去定义所谓的“愉悦”呢?为什么以他人的痛苦为乐就不能称之为愉悦呢?
就像是面对解剖盘中的老鼠和兔子,当手术刀切开它们的肌肤,当从深度麻醉的实验动物从麻醉中醒过来发出凄厉的惨叫的时候,为什么人脸上嫌恶和不忍的表情中总会夹杂着一点笑意呢?为什么——痛苦和嫌恶的表情,和欢笑这般接近呢?
人的本性里就是带着残忍的,以他人的痛苦为愉悦的,只是人学会用“道德”来束缚这种本性,让它看上去不是那么惨烈而已,但是一旦丢弃这层外套,那么即使是嫌恶的表情也变成了笑意不是吗?
人的心里本身就有着地狱中恶念的胎动,然后人假托神的名义给这恶兽套上了锁链。
吉尔伽美什就是这样来的,他曾经高傲的放纵着心里的这头野兽,直到众神让名为恩奇都的泥人成为了他的锁链,然后——呵呵,谁还记得接下来的事情呢?反正王自己都记不清了。
吉尔伽美什的友人从古至今都只有一人,而对于至高无上的王来说,愉悦?为什么以他人的痛苦为愉悦这种事情会被否定呢?七宗罪?那只是人类的本性而已,愚蠢的凡人们将这些东西贬斥为罪责,却如同苍蝇被鲜血所吸引一样放纵着这些罪孽,被束缚的越惨烈,那么当它爆发出来的时候就越会壮丽。
他是这样期待着言峰绮礼,期待着这个连自己存在的价值和究竟要追求什么都不清楚的男人爆发出最为壮丽的景象。
当然,他来到这个世界并不仅仅是为了这个,这只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找到的几件有趣的事情之一,还有一件事情,是那个自称为骑士王的小姑娘,那个saber——她挺有趣的,有收入自己宝库的价值。
越是干净的东西就越想弄脏,越是坚强的东西就越想看到它毁灭——吉尔伽美什就是这样的人,怀抱着那样远远超出她能力所能承受范围的光辉之梦,最终也只能毁灭她自己而已,而那个破灭堕落的姿态,想必会格外的美丽,那泪水想必会格外的甘甜吧。
若是那个女人在,想必要驳斥自己是个“变态”了,吉尔伽美什躺在沙发上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子,他的眼睛和杯中酒都显出一种让人炫目而感到充满诱惑力,却也很危险的红色,他眯起眼睛品了一口。
雷莎伊什塔,这个该死的女人呀。至高无上的王忍不住这样想到,他的手有点发痒,想掐住那个女人的喉咙,舔她因为疼痛和窒息而渗出眼角的泪水,然后看着那双高傲的眼睛里迸出不屈却绝望的神情——就像是当年那样——这种滋味尝过一次就很难再忘掉了。
用力的蹂躏她。
可恨的女人,连尸体都不肯留给自己的女人,杯中酒影射出男人眼睛中的狠利。没错,他从来都不相信雷莎这样的小猫咪能够长成一头雄狮,她也长不成,最后靠着哀求他才能保住自己国家的女人,现在想来,自己是着了她的道了吧。
可恨的女人,居然敢这样耍弄自己。这就像是养了一头小狮子,养了很久却在最后被它咬了一口一样,作为一只宠物,她的行为简直让人火冒三丈。
“该——怎么料理你呢?”他舔了舔嘴唇这样说道,红色的眼睛眯了起来。
远在艾琳娜的别墅,雷莎突然觉得浑身一寒,就像是有蛇缠着自己的小腿爬了上来那样,又滑又湿又冷——这种感觉她曾经有过一次,不,不止一次,“吉尔伽美什。”她冷着脸这样喃喃自语到,伸手捏碎了旁边的水晶西洋棋,水晶的碎片刺进她的掌心,温热的血顺着指尖滴落到棋盘上的时候赶走了那种像是被一条毒蛇缠绕着的恶心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