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相爱-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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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做蛋糕,英凯嘟着嘴看着蛋糕不吃。她走到他身边,瞪大眼睛问他:“怎么了?”他眼珠一转,望着她,然后抱住了她,吻住了她:“想吃你多一点。”
“唔!”她把淘气的他撒娇般地轻推开:“别淘气呀!快点试试。”她勺了一块往他的嘴里送,他居然紧皱眉头,似非常生气地说:“你真坏,你怎么舍得吃它?它那么那么的美。”
呵!她真是哭笑不得。
“傻瓜蛋!”她把蛋糕往他的嘴里一塞:“别淘气。”
“很好吃,真得甜到心头去。”他突然认真起来看着她:“就叫它**的果实,这载满了我们的爱,让我的肚子里也载满了爱。”他吻住了她,深深的,缠绵的。
可是或许上天就是公平的;它不会给你太多的幸福,赋予了她一身才华却带走了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
杨嫣走后,又留下了满怀思忆的她。
半夜里,在杨嫣睡得朦胧时,突然冒出一双手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她,吓得她连滚带翻跌落在床下,她慌乱地打着床头灯,睁大了惺松的眼睛,真让她惊喜万分,是翔空,她亲爱的翔空。
“翔空!”她跑过去一把抱住了他的脖子:“你回来,终于回来了,你怎么半夜才回来呢?为什么不叫我去接你呢?我好想你!”她一连串地说,抑制不住的高兴:“你饿了吗?我现在就帮你弄点吃了。”她松开了他,披了件长袍,匆忙地走出去,却被翔空拉住了,抱住了,在她耳边细细地说了一大堆让人听了心甜的说话:
“我不饿,我不饿,我想你,我怎么舍得怎么放心让你一个女人半夜三更爬起来接我呢?”
“翔空——!”她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感动得哭了起来。
“别哭,别哭!老公送了份礼物给你。”翔空把她拉到床头台前,打开了放在台上的精美盒子。
“好美!太美了,天啊!是一双玻璃鞋。”精莹剔透!只可以用这四个字形容,感觉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
第三十一章
杨嫣美丽的眼睛泛出了幸福的光茫。她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小心翼翼地穿上,轻轻地舞了起来。
那快乐的影子那么那么的熟悉,他感到曾经就有这么一个人这样在他面前快乐着快乐过,曾经有个人跟他说过:“玻璃鞋代表了最完美,最幸福的爱,希望有一天你去采访那些出色的玻璃工艺设计师,然后把那双载满了幸福的小船划到我的身边。”他也知道自己答应过这个人,给她世上最完美最幸福的爱。可是,这此所谓动人的承诺,他究竟给了谁?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就是杨嫣吗?不是的,是一个总在他心里有影子的人,可是,却无论怎么样也想不起这个人来。这个人长得怎么样,这个人是他的什么人,为什么自己总莫名地想起这个人,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他真的很想知道,很想很想
她抱住了依然沉在快乐中的杨嫣,把她抱到床上,压住了她,吻住了她:“这是一双载着最完美最幸福的爱的小船,我把它划到你的身边了,我爱你!”
他翻下了床,走过去,轻轻地抱起了熙儿,在他熟睡的脸上吻了吻,滑滑的软软的,好舒服好温暖:“亲爱的,忘了亲亲你!”此刻的他心是甜的。杨嫣走过来,站在他的旁边靠在他的肩上,笑了。
第二天一大早,杨嫣就给天恩打了个电话,叫她过来吃早餐。没有告诉她翔空回来了,因为告诉了她而她是特意跑来,那么就显得非常别扭了。
做好的早餐,喂了儿子,就去叫醒翔空。翔空已经起床了,还穿好了衣服,正对着全身镜子打领带。她走过去放下了他的手,接替了他的工作。
“你朋友的采访工作搞好了吗?孩子这些天好不好?”
“朋友的事搞掂了,孩子很好,这些日子学说话,已经吖吖呼呼的会叫爸、妈了,你们的杂志也应该是这几天出版了吧?”
“唔!五天后拿去印刷,三天内我得把从南都采访回来的资料整理出来。”他温柔地在她的额上吻了吻:“这几天,不要怪我没时间陪你,我会时时刻刻想着你和儿子的。”
“我懂,我都懂!”她再整理了一下人的衣服,然后边走边说:“早餐准备好了,出来一起吃吧!”
“老婆!可以帮她打包吗?我赶!”翔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吓?可是——!”她欲言又止,算了吧!认识的机会多的是,何必急在一时。
“熙儿,来,挥挥手,跟爸爸说再见!”熙儿的小手可爱地张合着,黑幽幽的眼珠骨溜溜地转着,看着翔空。
“爸——爸——!”以真又假的叫着。
“哎哟!我的小宝贝。”翔空抱过了儿子,亲切地在他的脸上哄:“等爸爸忙完这几天,就跟你玩,爸爸先走了。”
说完,把儿子小心地交给了杨嫣,再在她的额上亲了亲,走了。
好温馨好幸福好美满,感谢上苍,让她拥有那么那么多幸福。
她转到了露台,恰巧看见翔空的小车与天恩擦身而过。
第三十二章
下班后,翔空把桌面随便收拾了一下,匆匆就跑出公司回家去,七点多了,杨嫣一定等急了。
启动了车,带上耳机,给杨嫣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在路上。电话中的熙儿在“吱吱吖吖”地叫,听到他的声音,真是幸福。原来他是那么那么的渴望得到一个儿子的。“男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渴望有一个家庭。”他曾一度否认这句话,在他心里,不一定要有家庭的,只要有爱人相伴有够了,家庭是一种负担,随着岁月的流逝,他证实了这句话的确信度。
绿灯显示五、四,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在他不经意的扫视间映入眼帘,是震惊,让他的心刹那间跃到癫峰。她?她是?为什么那么熟悉?在哪里见过?为什么觉得自己是认识她的,并且无数次在某一个地方相遇。他瞪大的双眼,他怕自己在幻想,因为已是无数次了,清醒后坐在他身边的永远不是这个人,而是一个心爱着他的女人——杨嫣。每每这时,他就非常不安,心里尽是对杨嫣的歉意,一直努力地刻意在拼命地刻制自己去想这个躲在某一个虚幻角落的女人。他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不该抱着妻子却想着另一个女人,可是,行吗?许多人都知道许多事不应该做,可是却不能不做。
这个女人,走在他面前的斑马线上,与他的车身擦身而过。她?真的是她?那一刻,他是那么强烈感觉到,这个女人就是他心里遗失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是谁?是自己的情人吗?难道自己是这样的一个人?同时交两个女朋友?不,不可能的,他不会这样的,可是,对于这个女人,尽管忘了所有一切与她的曾经,可是,在他心里,他清楚,她在他心里占着很重的位置,否则,不可能,心里总有挥不去的影子。他忙推开车门,可一推开车门,红灯转过了绿灯,后面响起了无数刺眼的喇叭声,迫使他从新坐回驾驶座启动车往前去。
过了绿灯后,他转了回去,可是那个女人已经消失了,他失落地在周围兜来兜去,直到接到了杨嫣的电话。
晚上,躺在床上,望着装修得精美的天花静静地想这个女人,天花壁灯泛下来的淡淡的紫光让人迷惑。
第四章
第一节
公司名为“比翼”服装设计。
回到了公司,推开办公室门,惊讶而惊喜地发现郗泽坐在沙发上假惺惺地看着报纸。
她笑了,但很快又收起了笑,不想让他看见她的喜悦,她知道他会来找他,这是她一直知道的,她欣喜自己如此了解他,她高兴自己彻底地征服这男人。
他看着她然后笑了起来,笑得非常的迷人。又再见到崔天恩了,离开她的日子里时时刻刻想她,这个女人已经成为了他的一部分。他失败了投降了,一定要来找她,通过她固意留下了公司名,感谢上苍让他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她。看来,她还是想见他的,不然为什么故意留下资料?摆明就是要跟他玩这种追逐游戏。玩就玩吧,她喜欢玩就证明她的心里有他,他该庆幸。
她把手袋放下,拿起杯倒了杯水,故意不在乎他,心里却开心得不得了,但同时也在生气,怪他没有留住她,没来送机。
“你进来!”他站起来,抽掉了她的水杯放回桌上。他命令式的语气让她目瞪口呆,所有的愉悦一下子消失得无形无踪。
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身影,她呆了片刻后跟了他过去。
她轻轻地关上门,看见他就站在窗边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显得非常的有气质。
第三十三章
他没有说话,静静的走过去从她背后抱着了她,她明显的挣了一下,但是,他如此紧紧的。
“我只要抽动一个细胞一根神经都会想起她,你让我怎么能不来找你呢?!”他说,说得很温柔,她几乎这话征服了,但在她心底,还是有那么一道防线。
“不要这样,我是有夫之妇。”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她不该说这些冷冰冰的话去刺激去伤害他,好不容易又把他盼到自己身边了,何必又去伤害他?他是世上对他最好的人,一个六年来对她不离不弃的人。
“有夫之妇,多么一句好听的话,一个女人真的会如此专一痴迷地爱着一个人吗?哪怕他已经不在了,抛弃你了?”他又在生气了。
一看到她,他就会生气,她总让他生气,真的好想不理她,可是又不能不理她,讨厌自己无法放下她,讨厌,讨厌感情这玩儿。
“女人一生的事业就是婚姻和感情,难道你还不知道吗?女人可以为自己爱的人守一辈子,这就是女人!”
她又是那么冷冰冰了,其实她一点也不想,她也想对他温温柔柔,但她对他似乎已经习惯这种说话态度,自从他的那句“乡下妹”错误地从口中吐出以后,她对他就一直抱着这种态度。
“对不起!”他放开了她,转身望着窗外,叹了口气,感觉自己在一刹间失去了爱的力量。
真的会如此专一痴迷地爱着一个人吗?哪怕他已经不在了,抛弃你了?是的,可以的,他也可以如此钟情于一个有夫之妇,对吗?
她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为她已折腾了整整六年的男人。
她伸手从背后抱紧了他的腰,安然地靠在他宽大的背上,细听血液流过他身内的声音,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是因为对他的有所思念得到了释放?还是在怜悯他,在对他施舍着爱?不知道,不清楚,就只想抱着他,感受他独有的气息和体内散发的温暖。他显得很惊讶,抽搓了一下,见她那么的温柔那么的静静地,他就不敢多说不敢动了,双手盖在她的手上,感受她从所未有的温柔,如果她一直是这样温柔,那多好,多好,他一定会好好地宠爱她,可是这个女人就是不懂爱惜自己,老惹他折腾她。
“不要再爱我了,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我身上了,没可能的,泽,没可能的,你永远也等不到我。”该死,在这种浪漫的环境下,她又说这些冷冰冰的伤人的话,他又生气了,她又后悔了。
“他已经不在了,抛弃你失踪了三年,你还等什么?等什么?”他顿时显得非常激动,双手在空中不安地生气地舞。
“很感谢你那么在乎我,那么爱我,从南都跑来找我,可是,我心里的位置永远只为英凯留着,无论他在不在。”讨厌,她的嘴就是不能对他说些好听的话,就是爱跟他斗气,惹他生气,明明想了许多遍,如果他真的来了,就不要对他那么的冷冰冰了,她该珍惜他为她所付出的一切,你崔天恩能遇上这样一个为你死心塌地的男人是前百生修来的福。
第三十四章
“你这是个傻瓜!”他生气地一拂袖,背过了她。
“我是个傻瓜,可你比她更傻!你知道我心里有别人,但你还是那样执着,就等于我那么执着一样。”她的嘴里尽是火焰的气味,一点即燃。她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老是跟斗嘴,她真的不想,真的不想。
“是吗?”他转过身,抱着她的头,无奈的看着她:“告诉我,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他显得有点激动地摇着她的身体:“告诉我,告诉我。”突然,他放过了她,转过身,不让她看见他的泪,不堪重力的她却因他的放开而狠狠的摔在地上。
“啊——!”
“天恩,”听到了她叫痛,他的心都碎了,他一转身,跑过去,扶起了她:“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含着泪他笑了,勉强的笑:“你幸福我会祝福你,真的,但现在你并不幸福,我要给你幸福,知道吗?我要让你幸福。”
她抱着了他,感动地哭了。我崔天恩嫁的为什么不是郗泽你?如果是你,就免去了这人世间的许多悲哀。不!没有如果!难道乞丐也可以说,如果我是富翁,我就不用讨乞了吗?不!这世上没有如果,如果这个词只是世人对世事的奢侈,对得不到的东西所作的渴求的幻想。
可是,她真的希望她爱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