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骷髅-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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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噩梦远比我们想象中来的更快。我们刚以为一切已经结束,开始换岗,一股浓烟突然从肃州城的粮仓升起。
恐惧的气氛。瞬间蔓延全城。一队队全副武装的铁骑,诡异的从城zhōngyāng冲了出来。而与此同时。大批的蒙古骑兵,悍不畏死的疯狂攻击东南北三个城门,和城里的蒙古士兵里应外合。
震天的喊杀声,瞬间将我吞噬,我惊恐的一把拽住余化成的衣服道:“发生了什么事?蒙古人怎么会进来的?”
余化成面sè煞白道:“密道,是密道。一定有蒙古的探子混进了城里,打开了密道。”
余化成告诉我,肃州城有一条密道,直接通到城外。本来是大将军留作逃跑撤退时用的,未曾想有蒙古人进入了城里,不知怎么得到了这条密道的信息,趁看守密道的人交接的时候,杀死了守卫,打开了密道的大门。
我说:“他们怎么会放火烧粮仓,难道他们不需要吃饭的吗。”
余化成颤抖了一下,像是有些害怕的告诉我,蒙古人喜欢吃肉食,不喜欢吃米粮。对于他们而言,我们汉人就是两脚羊。他们会把我们杀死,血放干净。除了直接食用烤着吃外,多余的肉会切成肉片用盐煮熟,挂在寒风中彻底风干。
肉片风干后,他们会趁着天气好有阳光的时候,再拿到太阳底下爆晒,直到一丝水分都没有,丢入巨大的石臼当中,捣成粉末。盛放到用牛皮囊做的袋子当中。一个体格健壮的大汉,彻底磨成粉后,只需一个小皮囊就盛放了。
吃的时候用军盔接半盔水,挖上两勺人肉粉,就可以煮出香喷喷营养价值极高的肉汤。蒙古人行军打仗,一人背这么个小皮囊就可以吃上三个月,不但节省了护送军粮的人力,还提高了行军的速度。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心里在感叹蒙古人先进强大的同时,隐隐有一种悲愤。自古以来,少数民族就拿汉人当口粮,从没当过人。甚至说直到近代,曰本人还是不拿汉人当人,汉人到底得罪谁了?
不过,我没有时间在这里悲愤抗议。此时不走,那就走不成了。我忙招呼了爪子龙等人,顾不得继续厮杀,匆匆忙忙的走下了城墙。
肃州城失守已成定局,我可不想为西夏人尽忠陪葬。我一刀切开了一名蒙古士兵的喉咙,狰狞的把他拖进了民房内,迅速剥光了他的衣服。
爪子龙等人马上效仿,短短几个呼吸后,我们五人摇身一变,成为了五个穿着皮甲的蒙古人。
为了做到以假乱真,我们在死人身上擦了两把血抹在脸上。又咬着牙割了一排死去同胞的头颅挂在马匹上,骑上了战马。
逃跑的路格外顺利,古人忠勇,哪里有我们这么jiān诈的头脑。我们的脸上盔甲上都是血,明显经过了厮杀,马匹上又挂着敌人的头颅,谁能想到我们五人竟是鱼目混珠的jiān细。
我们有惊无险的逃离了肃州城,迅速向兴庆府挺进,我们要到那里和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汇合,然后到秦州清水县,历史上成吉思汗丧命的地方,等着成吉思汗的出现。
路上,牛铁板悄悄跟我说,当我们逃离肃州城的时候。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再在肃州城坚守下去。我们的探险人生就变成历史穿越小说了,我愕然,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牛铁板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这样也好,我们可不是为了来这里体验古代战争的。自从来到这个年代,发生了许多令人不解的事。
我们身上的尸斑。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我体内的那具白sè骷髅,也没在有过任何反应,这让我隐隐有些不安,却又无可奈何。
我们一路风餐露宿,快马加鞭走了三天的路程,来到了一处山根下。
我说:“今夜就在这山根下找个地方休息吧。”
爪子龙等人点了点头。我们下马,牵着马匹往山脚下走。赫然发现,在山脚下有一个小小的村落。
炊烟升起,正是傍晚开饭的时候,我们五人顿感饥肠辘辘。
我敲开一户房门,一个老婆婆出现在我面前。我说:“老人家,我们路过此地,想要借宿一宿。不知能否提供个方便。”
这老婆婆年纪有些大。老眼昏花。她揉了揉眼睛,定睛仔细一瞧。看清了我的模样,顿时惊恐的高呼道:“蒙古人来了,蒙古人来了。”
我这时才想起,我们一路上疯狂赶路,似乎忘记了还穿着蒙古人衣服呢。我忙道:“老人家,你误会了,我们不是蒙古兵,我们是汉人”
可人在惶恐的时候,是听不进别人说什么的。加上这老婆婆年纪大了,耳朵也不是很好使。我顿时有种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
村里的男女老少,听到蒙古人来了后,慌忙拿着刀叉冲了出来。他们看到我们只有五个人,以为我们是蒙古人的刺候,疯狂的向我们冲来,举起刀叉棍棒就袭向了我们。
爪子龙原地凌空跃起,一脚踹飞了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健壮年轻人。高胖子举着狼牙棒用力一挥,震飞了无数棍棒刀叉。王二麻子则趁机抽出腰刀,架到了一个留着胡须,头发花白,像似村长的老头子脖子上。
我大吼道:“都住手,谁再敢动就杀了他。”
那些村民投鼠忌器,顿时停止了攻击,恨恨的望着我们。我清了清喉咙道:“这是一场误会,我们是肃州城的官兵,肃州城失守,我们被迫换了蒙古人的衣服逃到了这里。”
那被王二麻子挟持的老头颇有胆识,像是见过大世面,他一把推开了脖子上的长刀,大步走到我面前道:“可有凭证。”
我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一块腰牌递给了这个老头。这块腰牌是大将军赐下,用来证明身份的,没想到这时候有了用处。
老头端详了半天,让村民们收起了武器。他把我们带到了一处山洞中,又让人送来了材火。
他说:“肃州城失守,蒙古人肯定会直捣黄龙,杀上兴庆府。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他要带领村民逃到大山里躲一阵子。”
我说:“老人家,看你学识不凡,为何久居此地。”
老人家叹了口气,他和我说,他姓余,本是南宋的一名官员,因朝廷**,他万念俱灰,带着家人来到了这。
我和余老拉了会家常,他的儿媳妇领着着一个健壮的男孩,拿了一些地瓜玉米走了进来。
乱世当中,穷人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这些粗粮虽然吃多了上火,但好歹可以果腹。我忙感谢了余老一番。
余老和我说太客气了,我们为国拼命,他们理应给我们提供吃的。
我笑了笑,问余老他这孙子叫什么名字,余老告诉我,叫余玠。
我听后大惊,难道是南宋著名的抗蒙英雄余玠。
我仔细打量着余玠,发现这个孩子长得腰宽体阔,眉清目秀,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就不是凡人。
我走到他身旁说道:“我稍微懂得一点相术,我观你面相,将来必是名震天下的大将军。但切忌,1253年是你的大凶之年,宁可拥兵自立,千万不可回朝。”
古人愚忠,我的话难免有些耸人听闻。余老闻后大惊,余玠则眨了眨眼睛,似是有些不解。
我叹了口气,受人滴水之恩,理当涌泉相报。可历史无法改变,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一切只能看天意了。
我们生了把火,煮了点热水,把玉米地瓜用木棍串起,架在火上烤。不一会,香味弥漫,我们三两下把这些食物吃进肚中,勉强吃了个半饱,躺在铺满干草的地上,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我有点尿急,起身披了件衣服,出去上厕所,突然发现外面有火把的亮光,顿时好奇的走了出去。
我躲在一棵大树后面,赫然看到余老正和村里的一些年轻人手拿菜刀棍棒,站在丛林中。
余玠问道:“爷爷,我看那些人不像坏人,我们为什么要痛下杀手啊。”
余老道:“你懂什么,这些人穿着蒙古人服装,本就令人生疑。嘴里又说着大逆不道的言语,不忠不义,无君无父,八成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是爷爷”余玠的话尚未说完,即被余老打断。余老挥了挥手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不用再替那些人求情了。待他们再睡熟一会,我们冲进去,乱刀把他们杀死。”
人心险恶,即使朝夕相处的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我的心瞬间冰冷,跌到了低谷,颤抖不已。
没想到,我那一番善意的言语,竟然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历史果然无法改变。妄想改变历史的人,不会有好下场的。可是。历史若真的无法改变,我们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我抬起头,望了望天空,今夜月黑风高,还真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啊。(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历史的真相(11)
夜sè正浓,我匆忙的提上裤子,快步回到山洞,唤醒了王二麻子等人,告诉他们刚才听到的谈话。
我们五人忙收拾了下东西,趁着月sè,牵着马匹,从山的背面,一条弯弯曲曲,极其陡峭的羊肠小路离开。
路上,高胖子不停地埋怨,怪我太多嘴了。又怪这些愚民太不知好歹。
王二麻子甚至提议,干脆把这些愚民杀了,抢夺他们的粮食,好好地吃上一顿,休息一阵子”“。
我叹了口气,若面对一群土匪,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动手。可面对一群老百姓,我实在于心不忍。
当然,这不代表我是一个迂腐的人。我深深知道老百姓的可怕,农民翻身做主人,只会比地主更狠,这一点毋庸置疑,看看十年动乱即明白。
寒风呼啸,吹打着我单薄的身躯,让我的身影更显凄凉。乱世当中,人命如草芥,或许我真的不适合这个年代,又或许,我太妇人之仁了。
走下山路,我们骑上马马,快马加鞭奔跑近两个时辰,直到天sè彻底变亮,我们才在一家极其简陋的包子铺前停下。
高胖子望着香喷喷的肉包子,用力的咽了口口水,我也是饥肠辘辘。幸好我们有大将军赏赐的银两,不至于为了几个包子打家劫舍。
我们找了一张干净点的桌子,狼吞虎咽,吃了个肚子滚圆。
吃完早餐,我多赏了包子铺老板一点碎银。他手里握着沉甸甸的银子,激动的告诉我,往前大概在走五里地,会有一个集市,那里有客栈,可以歇脚。
我谢过包子铺老板,马不停蹄的和王二麻子等人一口气来到集市,在客栈倒头就睡,这一觉我们睡到傍晚才爬起。吃过晚饭后。我们要了两坛米酒和一些卤肉。拿回屋中边喝边聊了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牛铁板打着饱嗝点了根烟道:“源源,即使我们杀了成吉思汗,可我们怎么回去?”
我说:“不知道,说不定天上会降下一道白光,我们一闪就回去了吧。”
牛铁板皱了皱眉头。没有吱声,王二麻子接口道:“扯蛋,我看我们根本就回不去了,干脆趁乱世在这里招兵买马,占山为王得了。”
我说:“你丫就这点出息,一天到晚梦想当土匪。我们先喝酒,不提这些烦心事,一切等杀了成吉思汗自然知道。”
我举起酒杯,一口把杯中的米酒喝干。其实我心中隐约觉得,我们杀死成吉思汗后,应该回到我们出现的地方,也就是那条河里。
按照时空理论,那里百分百有时空裂缝。只要时空裂缝开启。我们就能回去。
一夜无语。清晨,天刚蒙蒙亮。我们即起身,买了一张地图,又让店小二给我们拿了些馒头卤肉,快马加鞭的向兴庆府挺进。
或许是战火还没有蔓延到这里的缘故,我们一路上没有见到恐慌暴民,也没有遇上打家劫舍的土匪,风平浪静的来到了西夏王都兴庆府。
不过,兴庆府的戒备森严,我们根本无从下手。无奈下,我们坐在一家小酒馆中,边喝酒边尝试打探有用的消息。
高胖子撕了一条鸡腿,三两下塞入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源源,我有点想不通,虽然我们和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相识一场,可为了一个历史人物,我们至于拿着命冒险吗?”
我皱了皱眉头,思考了一下道:“胖子说的没错,我们确实没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进入皇宫。我有点太自私了,这件事我自己想办法,我不会连累大家。”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我不后悔,哪怕死我都要试一试,我一定要想办法救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至于救了后该怎么办,我是否能把她带到我那个时代。?我暂时顾不了那么多。
高胖子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擦了把油腻的嘴巴道:“源源,胖爷不是那个意思,今晚我们就潜入皇宫,救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出来。”
我绷着脸道:“你丫当拍武侠片呢,皇宫哪是那么好闯的。要不这样,你牺牲下,进宫做内应。”
胖子诧异道:“我怎么进去,我进去能干吗啊?”
我说:“笨蛋,你啥也不用干,只要挨一刀,切点东西下来就成了。”
胖子愕然,随即反应过来我在逗他,脸红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