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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有只僵尸爱上你-第6章

小说: 有只僵尸爱上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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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金的服饰和说话,他的家族就算没富可敌国,起码也是坐拥一方的豪贾。若是到今时今日还未没落,那么于承均应该也可以拿到笔可观的报酬至少他打的如意算盘是如此。
  战乱连年,清末时仇外情绪高涨,应有不少外国人在战争中牺牲,若是有办法调查那时候的数据,说不定可以找出些蛛丝马迹。
  “金,你说你是被人杀的?你还记得是什么人又是什么原因吗?”
  金摇头,看起来有几丝茫然。“我还真不知道他们杀我做什么,在下向来乐善好施、广结善缘,为人行侠仗义、锄强扶弱莫不是妒忌我的人吧?”
  叶离作呕欲吐的样子。
  于承均知道这殭尸说话颠三倒四,便又难得地拿出耐心说道:“你想想生前是否有什么仇人,因为你晓得你葬的地方有蹊跷吗?”
  “什么蹊跷?”
  “你能复活应该也是拜这所赐。”于承均沉吟道:“葬你的那地方,是个养尸穴。”
  于承均花了些时间向金解释养尸穴的道理,而金收起了刚刚的调笑,全神贯注听着。
  “因此,要是有任何细微的线索都请务必告诉我,当初杀害你之人若是存心将你葬在那种恶地,说不定是为了贻祸你的家族和后代。”
  金面露疑惑道:“真有这种事情?”
  于承均沉着道:“风水运势之事,本就是信者恒信。我自己没亲眼见过也不敢断定,但见到你之后,我想这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金耸耸肩膀,无奈道:“这太抽象了,我无法了解。”
  “你一时难以接受也是正常的。”
  “不,我相信你说的话,均。只是我现在还没什么概念,毕竟子不语怪力乱神,所以很难想象”金扁了扁嘴,“不过看我自己这个没呼吸心跳却还能活动自如的身体,还真是讽刺。”
  于承均心中一动,问道:“金,你几岁?”
  金轻咳一声,正色道:“咱家年方二十,上无高堂,下无妻小,品性端正,身无宿疾”
  “你以为你在相亲啊!要不要把你身上有几根毛都说出来?”叶离骂道。
  现在应该要算一百二十岁了,于承均认真想着。
  原来他死时才二十岁,怪不得无意间会泄露出点天真。他的样子也不像是大奸大恶之人,看来应当是上一代的纠纷。只可惜他活了二十年、还没尝尽酸甜苦辣就殒命。只是现在让他回到世上,不知是好还是坏事。
  “均,你真是个好人。”金突然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干的话。
  于承均愣道:“什么意思?”
  金微侧着头,一头柔顺的金发倾泻而下。“喏,小叶子和我都是被你捡回来的吧?若不是遇到你,现在我可能已经被抓去解剖了,而小叶子可能已经被阉了”
  叶离暴怒道:“别把我跟你相提并论!”
  于承均平淡道:“叶离在我这也不是白吃白住,我捡你回来,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以为你身上有值钱陪葬品,愿意留你下来是因为你不用花到我的钱。说到底,要是找到你的家族,我也免不了好好敲一顿竹杠。”
  金嘻嘻笑着,全然不当一回事。
  这时,闲置着的电视传来了女主播字正腔圆的声音。
  吸引他们的并不是声音,而是她说的“古墓”两字。
  由于行业关系,于承均和叶离对关键词特别敏感,两人立刻专注于新闻上。
  内容大概是在某县城发现了一处遭人纵火的墓,惊人的是那墓穴里几十口的棺材竟然让人一把火烧得精光了,目前还在调查墓穴的年代以及追查纵火嫌疑犯。
  “这年头”叶离啧道:“现在人都不晓得尊敬死者吗?闹得这么大,我还以为是我们前几天盗的阿金的墓被发现了咧不过跟这则新闻比起来,只有一个臭木乃伊的寒酸墓的确没什么稀奇。”
  于承均瞟了瞟叶离,想到少年之前还想破坏尸体找财物他没点破叶离,只道:“看到这新闻我才想起,这几天光忙着整理资料,都忘了上次那些东西还没脱手,再放着怕会有麻烦。”
  金马上睁大眼睛,一脸期盼地说:“均,你要出门?我也想去。”
  于承均迟疑道:“我想你还是暂时待在家里外面变得比你想象的更多,这一百年已经让世界完全不同了。”
  金得意地仰起头,指着电视道:“我已经看了近三个时辰的电视了,对于现在的情况也有一定了解。放心,我不会跟任何人乱买东西的,我也知晓世道险恶,诈骗集团满街皆是”
  叶离小声问道:“师父,他看了这么久到底看了什么啊?社会实录?”
  于承均皱眉道:“你这外表也太招摇了些,我不想惹麻烦上身。”
  金琢磨半天,相当为难地开口:“那让我换上跟你们一样的粗布衣裳?偶尔体验一下庶民生活也不失为一种情趣”
  于承均有种感觉,金就像宠物泪眼汪汪地求着你带牠去散步一样,那表情看起来极可怜。
  “好吧。”他勉为其难打量了下金的身材,“你可以先穿我的衣服,头发也必须要剪掉才行”看着金及腰的长发,于承均奇怪问道:“对了,你怎么没薙发?还是你这头发是一夕间长出来的?”
  “薙、薙发!”金不可置信说道:“均,你比较喜欢那种发型吗?!如果你希望,我可以稍微尝试看看,只是我不觉得那发型适合我”
  金哭丧着脸捧着于承均给他找的上衣和牛仔裤,别扭地换了衣服出来,还一边抱怨衣服太窄勒得他不舒服。
  其实金和于承均体型相仿,即使衣服穿反了,但匀称的身材展露无遗。换掉了一身厚重的袍子,看起来清爽许多,若不知道他是百年殭尸,必定会认为他是个青春洋溢的大学生。
  不顾金的嘀嘀咕咕,于承均将他拉过来坐下,大剪一挥便剪去了那头漂亮的金发。
  金捡起地上一束头发,心疼地说:“真不懂你们现代人的审美观啊我那时候只有山贼才会将头发削短。”
  于承均将金的头发剪到齐肩长,接下来他便无能为力了,只好随便拿了橡皮筋将头发束起。
  “虽然剪得有点糟,不过戴上帽子应该没问题。”他笨拙地安慰沮丧的金。
  “无妨,既然是均要求的,总该不会有错。”金惨然笑道。
  金这么信任他,反倒让于承均觉得心虚,他敷衍着拿了顶毛帽给金戴上,并帮他将头发一绺绺塞进帽子里。
  叶离看了老大不爽,明知于承均就是爱照顾人,但之前可没人跟他一起分享于承均的温柔。
  “师父,我也跟你一起去!”叶离大声道。
  于承均正拿了夹克给金,回头惊讶问道:“你不是很讨厌去那边?”
  叶离吞了吞口水道:“偶尔去一次也无所谓。”
  “你不是因为不舒服早退?那种地方人多嘈杂,你还是待在家里休息。”于承均完全不明白叶离的心思,皱眉道:“这么多人去也过于招摇,现在外头风声很紧。”
  叶离恨恨地想,早知道就用其它借口
  于承均完全没察觉叶离的悔恨,叮咛金道:“等会儿出去记得紧跟着我,不要擅自行动。”
  “我必定会表现得如同你们现代人一般”金说着,拿起电视遥控器附在耳边:“走路的时候一手要插在裤袋里,一边对着这个讲话,停下来时,就要使劲按这个玩意儿,我看那电视上都是这样倒是,这小盒子的用途挺多的嘛。”
  于承均这时才知道为什么教育专家都建议别让孩子看太多电视
  他把遥控器从金手上拿下,叹气道:“这我回来再跟你解释,你出去什么话都不要说,也不要做其它多余动作。”
  金不明所以,还是乖乖地照着于承均的吩咐。
  到了外头,金才晓得电视的小屏幕根本无法呈现现实世界的震撼力。
  “金,你怎么了?”于承均查觉金的异状问道。
  于承均的住家位于一处小巷子里,走出门约五十公尺就会走到大马路上。下午四点,四线道的马路上车流不息,旁边的人行道熙来攘往的路人行色匆匆,以上班族居多。
  金看着眼前的景象,觉得有些头晕目眩,污浊的空气和刺耳的喇叭声冲击着他的感官,“我、我很好,只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汽油车有些惊讶罢了。”金逞强地说:“现在人人都用那种工具代步吗?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大部分家庭至少都会有一台自用车,甚至两台三台以上都有。我们也要坐车去,你还没搭过吧?”
  金惨白着脸看着一辆巨大的水泥车轰隆隆驶过,抓紧着于承均的手道:“我、我还是骑马就行,你有马吧?如果均你不介意,我们可以共乘一匹或是轿子呢?乘轿也行。”
  于承均失笑:“现在没人骑马了,不过倒是有现代的轿子不过要走到下个路口。”
  金点头如捣蒜,只要不上那四个轮子的铁皮车里,怎样都无所谓。
  他跟在于承均后头,迎面而来的人潮也让他觉得紧张。他何时见过这么多人?就连庙会也没如此热闹。
  金将脸埋进衣领里,试图躲过往他身上招呼的视线。汲取着衣物上于承均的味道,彷佛这样做能让他安稳些。
  他抬眼,一座座耸立的建筑物高大沉重的似乎随时都要倒塌。没想到这世界的变化如此之大,从醒来到现在触目所及的全是陌生的东西,冰冷且僵硬。
  看见金畏缩却强忍着的样子,于承均心下有些后悔。果然不应该这么快就让金出门,因为看他在家里生龙活虎,似乎没有什么适应问题,便贸然答应他
  而金的外表也让他受到不少注目,无怪乎他会这么紧张了。
  “金,你先回去好了。”于承均说道:“我没办法分神照顾你,等会儿是要谈正事的,你这样会妨碍我。”
  金知道于承均看出自己的局促不安,讪笑道:“没事没事,总是要试着去习惯,对吧?”
  于承均听他连京片子都没了,就知道金现在大概也没多余心力装腔作势。他叹气道:“我看到轿子了,等上去之后你会好一点的。”
  金开怀笑道:“太好了,我真的需要一些独处的空间”
  金的声音,在他看到停在他们面前的是一辆巨大的四轮铁皮车时戛然而止。
  第四章
  “呕”
  于承均无奈地拍着金的背脊让他好受一点,但他不确定对于不用吃东西的殭尸来说,这样做是否有效。
  刚刚金上了公交车之后就紧紧抓着于承均的手臂,眼睛都不敢睁开。于承均好心的提醒他看看窗外风景会舒服一点,但金只瞄了一眼又继续装死,整张脸几乎憋成绿色的,一下车他就跑到路边干呕,晕车晕得相当严重。
  “很抱歉,均,我衷心希望你不会觉得我很没用。”金一脸凄惨地说,“我从小就会晕船,坐轿子或骑马也会晕。不过我没想到,如此平稳的工具也会导致同样悲惨的结果”
  幸好金没吐出什么东西来,于承均想着。他本以为晕车的殭尸可能会吐出一些尸水或腐烂的内脏之类的
  于承均带着高大而病恹恹的金走向他们的目的地市区里最大的玉市。
  适逢上班日,位在高架桥旁的玉市冷冷清清,只有零星几个摊子营业,老板们都翘着二郎腿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不是跟隔壁摊下棋就是拿着剪刀修剪鼻毛。
  走到人少的地方,金的精神就来了。他饶富兴味地看着摊子前堆着的大把大把廉价玉石,还伸手把玩那些玉镯子和扳指。
  “就算百年后变得再不一样,你们的工艺技术却没什么进步。”金煞有其事地评论着,“这雕刻精细度和创意还比不上我那时候,而这玉的质量嘛拿出来卖还真是上不了台面啊。”
  “你很了解玉?”于承均斜眼问道。
  金装模作样地说:“不敢不敢,区区对于玉石珠宝尚有一点微薄认识,至少好坏还看得出来。”
  于承均见他跩兮兮的模样,便故意问道:“那你可见得这摊子上有什么好玉?”
  金仔细看了一圈,轻蔑地说:“都是些烂石头,连玉都称不上。”
  于承均摇摇头,只当金在吹牛。这摊子上的确大部分都是些成色不佳斑驳的玉,不过也有些通体碧绿均匀的玉佩或是玉雕观音,那些就可卖个好价钱。
  他们继续走到这条路的尽头,只有一家摊子孤伶伶开着,连老板都不知去向。
  于承均脚步未停,直接走进摊子后以帘子虚掩着的店铺里。店铺里也是空无一人,只摆着张木桌子和藤制躺椅。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用布仔细包着的东西,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将布掀开,然后转身对金道:“你瞧,这便是从你棺中倒出的枕头。”
  于承均手中拿着的就是那块白玉枕,而他面对被偷的苦主坦荡荡的态度让人感觉不出一点心虚。
  金眼睛一亮:“噢,一路看来,就属均你手上这块最好你说这是我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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