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僵尸爱上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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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严肃地看着于承均道:“她记错了。”
“嗯?”
“娘只记得老爹是『载』字辈,前后是『溥』还是『奕』她忘记了,所以就照自己的喜好帮我取名。”
还真是个强而有力的理由。于承均问道:“后来,你母亲还是带你回来认祖归宗了?”
金往后躺,整个人瘫在沙发上,似乎在琢磨着该如何开口。
于承均见他的表情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妈的,自己还真蠢,在那里住得好好的,有谁会把孩子带回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地方?
他笨拙地道:“你若不想,可以不要说”
金怔了怔,随即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我只是在记时间罢了。那些事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过去了,现在还要为了过去的不幸感伤这违反了我的生活哲学。”
“你的生活哲学?”于承均不客气地道:“跟你住的这段期间,我只知道你立志看鬼片看到吓死自己。”
“嘿嘿,那种惊悚感真的会让人上瘾呢。”
“然后呢?”于承均拉回话题。
“我六岁那年,老娘就染上肺病过世了。她托了领事带我回来,毕竟我也算是皇子,对领事来说,这是一则划算的交易。”
金歪着头比划着,“那艘船很大,船上有两百多人。那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一个月,我从上船起就开始晕船,晕到上海之后也没能治好这毛病。”
于承均怜悯地看着金。连坐车都会晕的金,在摇摇晃晃的船上待了这么久,对他来说简直是种酷刑。
金心有余悸道:“所幸我也没机会再坐船了,否则我一定会跳海寻求解脱。不过上京的路程也够受的了。到了北京,我没受到什么刁难就顺利进宫了,因为老爹认得我和娘相似的脸,还有那块血玉。”
于承均下意识地摸了摸放在口袋里的玉珏,触手温凉,即使在这寒冷的二月天里也不会冰冷得让人难耐。
“不过我回来的时机不对。那年正好是光绪二十四戊戌年,我在变法维新前夕来到宫中。”
金打了个冷颤,彷佛很不愿想起那些回忆似的。“我记得老佛爷雍容华贵、冰冷地看着我的样子,还有被高墙围起、那些长年没人居住而萧索的宫闱。”
“慈禧她承认你?”于承均讶异道。
“算是吧。”金摸了摸自己的脸,“她偶尔会让我过去,听我讲一些母亲的事。但她不喜欢我汉语说得太好,所以我会尽量讲得怪腔怪调,她便会笑说『洋鬼子就是学不好咱们汉语』。”
“还真变态。”于承均沉默了半晌之后下了评语道。
金坦然地说:“我倒是可以理解为何她会这样,当时咱们受到外国的欺压可没少。不过维新开始之后,她就不再见我了,老爹整天忙着也没时间理我,我一个人也自在些。”
于承均看着金。他虽然总是嬉皮笑脸的,但沉默时,眉眼会染上淡淡的寂寞。金也走过一段坎坷的人生,可他表现得很坚强、很开朗也很令人心疼。
不过隐瞒这么多事情实在不可原谅。于承均面无表情道:“看来过去的事你都记得挺清楚的。记忆力超群呢,金先生。”
金惊慌道:“没有没有,我的记忆力一点都不好!只是将零碎的片段随便拼凑起来罢了,完全不可信!”
于承均可以预料,要是再继续逼他,金接下来可能又要装失忆了。“跟你开玩笑的,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金偷觑着他:“真的?”
于承均点头。
金放松下来,有些怨怼地说:“没想到均你也会开玩笑,我已经老得无法再承受惊吓了。”
“我现在坐在这里听一个一百二十岁的殭尸讲古,你觉得我受到的惊吓会比你少吗?”于承均揶揄道。
金痴痴看着于承均似笑非笑的脸,突然问道:“你喜欢我吗?”
于承均措手不及,连敷衍的话都没想到,迟疑地点点头,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又摇了摇头。
金很清楚于承均的心思,那应该是代表“喜欢,但并不是你所希望的那种喜欢”。
他锲而不舍地继续问道:“你喜欢我哪里?”
于承均突然觉得像是被女朋友质问一样。“呃感激你曾救了我一命?”
金也觉得自己像个小女生般磨磨叽叽的,但这答案无论如何都不满意,还是问道:“均,你觉得我有什么优点?”
“嗯”他暗忖,若真要说我还说不出来。想了老半天才道:“脸?”
等了许久只得到这么一个答案,金失望地说:“好吧,至少我还有这个可取之处。”
于承均心道,在当事人面前说他有什么优点,任何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吧?于承均欣赏金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开朗,还有如蟑螂一般打不死的毅力如果这也算优点的话。
金再度小心翼翼问道:“这样擅自喜欢你会让你觉得很沉重吗?”
“有一点。”于承均坦白道。
“果然”金丧气地躺在沙发上,“反正我就是个像黏在鞋底的口香糖一样,不管怎么蹭怎么刷都无法摆脱。”
“你没那么糟糕。”于承均安慰道:“只是有点缠人又爱说谎”
金将脸埋进手掌里自暴自弃道:“而且有色心却没色胆,只敢三更半夜趁你睡着后偷袭”
于承均默默盯着金,心里想着虽然金的缺点很多,但他并不讨厌,相反的还觉得这样挺可爱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可爱”一词用在金的身上完全没有违和感。
虽然金长得比他还高,力气也大得惊人,却会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想保护他的欲望。
于承均分析的结果,大概是因为自己到了该当爸爸的年龄,所以忍不住就会将金当成像孩子一样。不过这绝不能和金说,否则只会让他更沮丧。
“继续说吧,我想知道在你身上发生过的事。”于承均催促着。
“你很想知道我的事?”金双眼发光地问。
于承均被他问得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的确是想知道,但要是肯定地回答,感觉又像是中了金的圈套。
“呃这应该是人的八卦心理作祟?”于承均支吾道。
金对这答案不甚满意,但至少于承均表现出了对他的兴趣,这样应该算是好事。
“政变之后,朝中的局势就变得相当明朗了。老爹的权力完全被架空,一切都掌握在老佛爷手中。”
金苦笑道:“连我这个不满十岁的孩童也感觉得出来,宫中的仇外情结越发强烈。二十六年时,老佛爷想废了老爹、扶植其它人,老爹便把我送出宫去,在北京近郊帮我安了一处宅子。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老爹和老佛爷。”
“在那之后,你从没见过你父亲?”
“老爹偶尔会派人捎口信给我,因为他在宫中也跟被关住没啥两样,甚至其它事情我都是从别人那里得知的。搬出宫后,我对于宫中的了解就跟一般人一样,他们听到什么,我就听到什么。”
“减少跟你的连系应该也是你父亲的意思,至少可以避免慈禧对你的关注。”
金点点头道:“我了解老爹的苦心,他想让我远离宫中风暴,所以也只能采取这种不闻不问的方法。后来发生义和团动乱,各国军队攻入北京,老佛爷挟老爹逃至西安这些事甚至都是我听人说的。”
金闭上眼睛,看起来不带任何情绪。“我那时候才真正觉得,自己终于脱离了那一切,不再在乎掌权的是谁或是我和他有什么关联,能够以普通人的身分继续活下去”
于承均淡淡问道:“你不想念你父亲?”
“说实在并不会。”金老实地说。“不过很担心他的安危就是了。是不是又被老佛爷关起来了,晚上是否又睡不好了老爹看起来非常瘦弱苍白,与娘跟我说的样子完全不同。我几乎以为娘说的是其它人了”
“就我所知,光绪帝的身体越大越差。你见到他时,距你母亲最后一次见他相隔已有七年之久,形貌必定相差很多的了。”
金做了个恶心的表情道:“才不是咧,一定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娘说老爹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看起来有多英勇神武我见到老爹时还以为他是宫里的管事呢!”
竟然将自己的父亲误认为太监于承均心想,要是光绪皇帝知道了,大概连这儿子都不想认。
“小时候的我不明白,为啥老妈愿意待在那种地方?”金兀自生着闷气道。“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她什么都没想,只是单纯地倾慕老爹,希望留在他身边。”
金噗嗤笑了出来,斜斜看向于承均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竟然死了一百年后才明白均,你知道为什么吗?”
于承均假装没注意到金怪异的表情,思索了会儿道:“你睡了一百年,突然开窍了?”
金大叹。“唉就当是这样吧。”
不可否认,于承均还挺喜欢看金烦恼纠结的样子。金的情绪丰富,长得也好看,所以连带着生气或沮丧的样子都挺赏心悦目,于是于承均总是会忍不住逗逗他。
“后来老爹被关在瀛台直到病死,我也没机会再见他。在老爹垂危之际,老佛爷便将其它弟妹们都杀了。我事先得到消息逃到上海,所以才没遭毒手。”
金垂眸,手指不自觉得绕上发尾。
他黯淡道:“说起来很窝囊,我虽自认是汉人应该说,到了后来已经没有所谓汉人满人之分,也渴望拥有汉人的黑发黑眸,但在危急时刻总是要靠自己的另一国籍身分获救,实在很讽刺。”
于承均稍稍移开目光。他并不喜欢看见金悲伤的样子,但也不晓得该如何安慰他,政治和种族的问题不是轻易就能释怀的。
“老爹过世隔天,老佛爷也撒手人寰了。宣统帝继位,我则回到北京过日子。幸亏还有朝廷俸禄可领,否则我手无缚鸡之力也无一技之长,大概很难活下去。”金自嘲地说。
“这也不能算你的错,毕竟你所受的教育就是如此。我相信没几个皇子在民间能找到工作的。”
于承均认真地说:“即便是古时拥有文韬武略、经世治国之才的王侯将相,也只能说他们生对地方、找对工作。如果不幸遇上昏聩君王剥夺了他们的地位,最终也不过是路边饿殍”
于承均越讲越不觉得自己的话能达成安慰效果,只能住嘴。
不过金倒是听得很开心,兴奋道:“均,你简直比说书的还会讲,不过他们的观念可就没有你开明。”
于承均并不认为金的话算是赞美。
“宣统三年初,大家都知道大清已是岌岌可危,革命势力一波接着一波,改朝换代是势在必行的。那时私底下就说好,若是朝廷真被攻破,咱们就得隐藏爱新觉罗这个姓氏,改成汉人姓氏『金』这还挺常见的,从大清开始,民间的满人就开始改汉人姓氏,很多伊尔根觉罗和爱新觉罗氏都改姓『赵』。”
金回想着过去,一手玩着自己的发丝道:“不过我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个新姓氏,就被人害死了。”
于承均沉静的双眼泄漏出几丝不明情绪。
“你记得怎么死的?”
金雀跃地说:“当然!我是吃饭时被毒死的,要是拿根银针扎进我咽喉,估计整根都会变黑色的。不如咱们现在就来试试看”
“奕庆。”于承均制止了金翻找针线盒不是因为家里只有钢针。“你是在家里被害的?是你府里的仆役干的?”
金眉头蹙起,看似很烦恼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害我。应该是我的身分泄漏出去不管是满人还是外国人的身分。虽然我一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过纸包不住火,况且宅子里只有两个侍卫,要进来下毒大概很容易吧。”
于承均踌躇了会儿才开口,语气中带了些他没察觉的焦虑。“你在用餐时没有任何异状吗?你应该多些警觉的,明知道”
“均,人死不能复生。”金握住于承均的双手,灵动的双眼目不转睛看着他。“我该庆幸下手之人毒放得够剂量,我并未感到太大痛苦。”
“可你终究还是死了。”于承均垂下眼道。
“我知道,所以我才有机会再活一次。”金微微笑道:“想想在我那个年代的人,有几个可以活到现在见识这不可思议的一切?”
“你要是够长寿就可以。”于承均嘴硬道。
“我觉得,这是老天要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体验生前没能尝过的乐事。我从不知到活着是件这么有趣的事。现在的我可以不在意自己是满人还是外国人,活得要消遥多了。”
金顺势将自己的下巴抵在于承均的肩膀上,一手把玩着他短短的黑发。
“航天员上了月亮,科学家制造出不用母亲生的复制羊,甚至拍了这么多电影,过度发展还造成全球气候暖化一百年前的二月可比现在要冷得多了。”
于承均提醒他道:“那并不完全是好事。”
“我不晓得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