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僵尸爱上你-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承均没理会老头子的暴跳如雷,径自将趴在地上的金翻了过来,只见他眼神涣散,但刚才凶暴的模样已不复见。
他抬头一看,时钟指针刚过寅时,最难熬的期间已经度过了。
于承均将金抱在怀里,稍用力地拍打着金的脸颊,试图唤回他的意识。金朦胧的双眼逐渐聚焦,恢复了应有的澄澈淡蓝。
一见到于承均,金露了个虚弱的微笑:“均”
“应该是没事了。”于承均松口气,抬头跟两人道。
“你做得很好,金。”于承均唇角微微勾起,连眉眼都带着淡淡笑意。
金费力地撑着眼皮,目不转睛地看着于承均。
“均,只怕我是不成了。”
于承均这时才注意到,金的脸色发青,双颊似乎也失去了原有的光泽。
怎么回事?于承均手忙脚乱地解开缠在金身上的铁链,随着铁链落地,金的身体像烂泥般瘫软在他身上。
“师父!”于承均焦急叫道。
“嗯”鬼老头摸着下巴,沉吟道:“那个枣核钉本来就是专克殭尸、置之死地用的,而他这么久未进食大概是很难撑得住,再这样下去只怕”
鬼老头话未说完,于承均急忙让金靠在他身上,将其背后的枣核钉一枚枚起出。所幸枣核钉只有一个指节长,而真正刺入身体的部分大概只有五公厘。
起出枣核钉后,金的脸色仍然未改善。于承均盯着他干裂的嘴唇,知道金一定得进食才是。
他举起受伤的手,伤口才刚止血,粉红色的肉外翻,可见刚刚那一刀划得颇深。于承均用力握紧手,并用指甲抠进伤口里,不意外地看见伤口开始汨汨渗血。
血沿着掌纹慢慢汇聚在一起,然后滴下。于承均撑开金的嘴,让血液滴进。
尝到了血味,金的嘴唇翕动着,接着迫不及待地往血源方向凑去。
于承均任凭意识不清的金像个婴儿般的抓着他的手吸吮,金还用舌尖舔舐着伤口,软滑的触感引起伤口一阵阵刺痛。
血对金来说比市面上任何强调回春的保养品都有用,而且更是立即见效。他的脸色慢慢恢复白里透红,嘴唇也变得水润光泽。
看到这明显的改善,于承均也露出宽心的表情。
叶离和鬼老头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人的举动。
“这小子还真是冲动。”鬼老头无奈道:“我只是想说这金毛殭尸大概是饿坏了,他便急着喂血给他,搞得一副要生离死别的样子”
叶离面色不善,只是冷哼了一声。
第七章
用餐完毕的金陷入沉睡之中。于承均相当担心,因为金从来没睡过觉,但目前他也束手无策,只能将金搬上床等待他醒转。
接着,于承均走到厨房,痛心疾首地算着这一次造成的财物损失,并暗自下了决定,下一次在金发作之前还是要带他去其它人烟稀少的地方没有私人财物的地方。
“小气的徒儿啊,我想你应该考虑叫那金毛殭尸赔钱。”鬼老头突然冒出,看见于承均如丧考妣的脸就知道他为了什么事,于是幸灾乐祸地调侃道。
“我也在考虑要让金开始打工,兴许帮忙做些家事或一起下地。”于承均头也没回道:“至于师父您造成的损失”
鬼老头大声地咳嗽,藉此转移话题道:“咱们来看看金毛殭尸是出自什么地方的吧!”
于承均拿出之前拍的地形照片和资料给鬼老头,连金原本身上穿的衣服和顶戴也拿了出来。
鬼老头边看边嫌弃道:“拍这什么照片?根本什么鸟都看不出来。要仔细一点的!只有这座山头怎么看?”
于承均指了指照片道:“这张照片可以明显辨认出地势,确实是个养尸穴没错。”
“所以我才说最好是整座山脉的详细照片,否则光这山头也只能看得出是养尸穴。”鬼老头摸出一杆烟斗,开始吞云吐雾起来。“那地方八成有其它风水穴藏在里面,否则怎么会养出一只这么奇怪的殭尸?”
于承均点点头:“我还注意到了一件事,金身上的伤口愈合很快。”
“他伤口还能愈合?!”鬼老头惊诧道:“一般殭尸其实就跟死了没两样,身上的皮肤绝不可能再生。”
“果然是这样?”
“《子不语》里说,人死后身体里一口气没散去,就有可能变成殭尸。”鬼老头凝重地说,“这一口气指的就是『魄』。而这只黄毛殭尸不仅能像活人一样思考,甚至还有再生能力,这就说明他并未死透。我想,他的魂魄应该没全部离体,至少还有『魂』存在,才能造就这么只奇怪的东西。”
于承均蹙着眉头,心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鬼老头一脸阴险笑道:“这小殭尸的身分倒是越来越匪夷所思了。关于他的身分,你可有头绪了?”
于承均叹道:“我实在没办法找出金的来历。之前去过大学查资料,听金的口音是英国人,但我查遍了当时英国领事馆的出入境资料也没查到一个符合。”
鬼老头没应他的话,自顾自拿起金的寿衣虽然是清代朝服样式〈注一〉饶富兴味道:“这是他身上穿的?有意思。”
“哪里?”
鬼老头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又开始教训:“就叫你要认真一点,这个不学那个不学的,你以为哪个师父可以让你这样挑?”
“那是因为您的观念太落伍了。”于承均挖苦道:“盗墓这行越来越难做,现在大家都搞火葬,现存的古墓大概也都被挖得差不多,大概等几年后就没墓可盗了。”
“这、这是两回事啦!臭小子,你别模糊焦点!”
正当两人为了盗墓业的远景争执不休时,金睁开了眼睛。
嘴里还有淡淡血腥味,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恶心。这味道让他魂牵梦萦了许久,至今终于真正尝到。金能感觉到吞下的血液化为一股股暖意流向四肢百骸,这种甜美的感觉却让他感到沮丧。
他已知道自己得靠活人血肉才活得下去,但在他已尝过了均的味道之后又怎么有办法接受其它人的?可他也不愿均为了他在身上下刀
金明白自己渴望撕裂血肉的欲望。纵使平常压抑得下去,但将近月圆的时候就无法克制体内汹涌的感觉。
其实他都记得,记得自己发狂时的样子和想法。当时的他除了食欲以外完全无暇想到其它东西,站在面前的人就像是一盘盘料理好的佳肴,只等着他去享用。就连于承均也是,自己只将他看做一道极品料理罢了。
这回虽然撑过了,但难保下一次不会变本加厉,他可不希望自己清醒后见到的是一堆断肢残骸。金缩回被子里。虽然他冰冷的身体无法使被窝暖起来,但这被子里有于承均的气味。闻了半晌,他才慢慢起身。
金甫一走出房间,于承均马上敏感地察觉,走到厨房旁等待金出现后,关切道:“你还好吧?会饿吗?”
鬼老头酸溜溜道:“师父我怎么就没人嘘寒问暖?”
“如果师父您愿意将之前赊欠的帐还清,我自当明白怎么做。”
金看着于承均包扎起的手,轻声地说:“你让我喝了你的血”
“避免浪费。”于承均振振有词道。“既然你需要喝血,比起去外面买血袋倒不如用自家产的。你没见过在家里种菜却不吃、还要花钱买菜的人吧?”
金愣了愣。他活了二十一百二十年还真没见过比于承均还节俭的人,为了省钱竟把自己当成如乳牛一般金此时更加确信,于承均的确是个承袭传统美德的人,而他也毫不掩饰地将想法说了出来。
鬼老头嗤之以鼻道:“他那叫抠门!小气!你这黄毛殭尸的观念需要好好导正才是。”
于承均第一次觉得这个讲话比放屁还不可靠的师父说到重点。
“对了,均。这个”金支支吾吾地问,“这个冰箱怕是无法修理了吧?”
于承均掂了掂冰箱门的重量道:“嗯,算是完全报废了。卖给收废铁的估计还能回收几百元。”
金悲伤地看着解体而且歪七扭八的冰箱。它的空间虽小,毕竟也陪他走过一段时间,他们之间已经产生了种类似寄居蟹和牠的壳般无法分割的感情。
于承均见金伤心的样子也觉得于心不忍,便柔声道:“总会有方法的。要不我将它敲回去?”
鬼老头马上大骂:“小气鬼!我本以为你是要买个新的。这个烂成这样只能熔掉重铸了!”
“师父,您该回去了。”于承均毫不客气下了逐客令,“我想师娘应该很生气,毕竟您在旅游途中跑掉”
鬼老头气鼓鼓地道:“现在回去我一条老命就要赔上了!我可是趁船在英国利物浦靠岸时跳了下来,赶紧买了机票千里迢迢飞了回来。照理说,你还得跟我算算机票钱哩!”
“搭飞机的又不是我。”于承均一口回绝。
金见两人似乎处在一触即发的态势,便露出个谄媚的笑容对鬼老头道:“泰山大人,您一路上舟车劳顿,小婿却一直没能正式向您请安,请您务必见谅。另外,小婿想斗胆请您”
鬼老头对于金的卑躬屈膝似乎很是受用,没待金说完就勾住他的脖子赞道:“你这小黄毛殭尸挺有意思,该有的礼数也没少。如何?爷爷带你一起盗墓去?”
金连忙摇头道:“这可不成,若您是爷爷的话,我就成了均的晚辈了”
“就这么说定啦!过几天就带上你!”
“等等。”于承均不悦道:“您说盗墓?是什么样的墓?怎么没听您提起?”
“啧,你现在不赶我了?”鬼老头得意道:“这次来找你其中一半是为了这档事,老头子虽说已经半退休了,不过身手可不能闲下来。有个墓我想让你一起去,只怕我一个人应付不来。机会难得,就带上两个小毛头一起去吧。”
于承均思忖了半晌才道:“如果要我一起去,那是代表这个墓存在危险?是什么墓?”
鬼老头清清喉咙朗声道:“我下飞机时先到老朋友那晃一晃。他说约莫是一百五十年前的清代墓,据传是同治皇帝某个还未出生就夭折的孩子,想必好货不少。”
于承均讶异道:“有这么一个墓?看来真要好好透澈了解一番才是。”
鬼老头正吹嘘那墓里有不少价值连城的宝物,于承均忽地发现一旁的金脸色发白,身体直打哆嗦。
“金,你会冷吗?”于承均问了个连自己都觉得很蠢的问题。
“傻子!”鬼老头马上答腔,“他是殭尸,怎么可能会冷?你看过穿毛皮大衣的殭尸?”
金瑟瑟发抖看着两人,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口,声音里充满哀求:“均,泰山大人。这个墓能否别盗了?”
于承均正想问个清楚时,鬼老头率先开口了:“为啥不能盗?难不成你跟咸丰老儿是亲戚?”
金的脸顿时变得惨白,紧闭着嘴不说话。
鬼老头见状,阴森森地笑道:“终于逮住你的把柄了。”
于承均冷淡地制止了鬼老头继续说下去,转过头踌躇了半晌,才艰难地开口道:“金,看来你并非不记得生前的事,我希望你能解释清楚。”
金愕然道:“原来你们串通好套我的话?”
看见金不可置信的表情,于承均心中一紧,怕是以后再也不能获得他的信任了吧,虽然早已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但他还是不想见到金受伤的样子。
于承均握了握拳,叹道:“金,这是为了你好,而且我也不希望在这房子里有任何瞒骗。我原以为你应该是信任我的,若是有什么事让你执意隐瞒下去,那么,我会很难过。”
金惨然一笑,轻声地说:“均,我有我的苦衷,只怕讲了后我的命就不保了。”
于承均这时才猛然觉得自己做错了,竟将金逼到这种地步,他从未想过金所隐藏的秘密是如此,要是
他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个体贴的人,总是将他所认为对的事一厢情愿加诸在他人身上。于承均明白金对自己的感情和依赖,于是便仗着这感情,认为金可以体谅他做的任何事,纵使这有可能会伤害到他
鬼老头见于承均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粗声道:“早知道你心软,不过今天这事一定得解决,要不我就直接让这小殭尸伏诛,以免他藏着什么坏心眼。”
金不是这样的人,于承均咬牙想着。
和金相处已久,明白他怯懦的样子或是轻佻的举动虽然做作,却都是他真正情感的体现。孰料在他灿烂的笑容下藏了这么多必须一人独撑起的秘密?而于承均今天却亲手撕裂了金苦心经营的一切。
他并未想过会将金逼得走投无路,也恨自己的鲁莽。
于承均抬起头毅然决然道:“刚刚我也跟您讲了,若是金不愿意说,没人能逼他开口。而我也答应过要保他周全,若师父您要跟他动手,请恕我不准。”
鬼老头气极,正欲大骂时,金上前阻止两人。
他挤出一丝笑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