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盗墓进行到底-第3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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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请求,只有你可以帮我。”小胡子的指间夹着一支烟,他的表情被缭绕的烟气包裹着,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难分辨对方的表情,和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你应该知道,那种几率很渺茫。”我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希望可以说服小胡子,他一直是理智的。
“我做不到。”小胡子的眼眶里呼的就冒出了眼泪:“我做不到丢下她不管。”
那种表情,还有眼泪,都让我觉得有些窒息。我没什么可说的,很多话说不出口,而且我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用。
我很为难,最后几乎是被逼着跟雷朵打了招呼,又从张猴子那里叫来两个伙计。从内地到藏区这段路程比较远,我心里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希望可以说服小胡子。我不停的说,小胡子闷着头,一声不回,我说的久了,就有点急。
“不要这样。”小胡子摇了摇头,开口了:“不要和我一样,你要为自己活着,而不是为某个人活着,那样会很累,累到你不能承受和负担。”
我觉得小胡子的语气非常温和,但是语气里面有不容任何人阻挠的坚定,或者说固执。只有熟悉他的人才会明白,到了这个时候,事情其实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我知道,他要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没有结局,没有归路的路。我很难受,如果事情无法挽回,就意味着,我永远也见不到小胡子,见不到向腾霄了。
我就想被人绑票一样,颠簸着来到了那片群山中。小胡子想找一个距离嘉洛绒消失最近的地点去启动轮眼碎片。
小胡子不想让两个伙计目睹这个过程,他们被留在了外面。当我和他踏入那片隐没于地下的古老城市时,小胡子的表情仿佛轻松了。我不想这样形容,但他确实像是视死如归一般。
“回头吧!”当我们一起站在那副巨大的日晷图边缘时,我还想再尽一次力,去说服他。
“不要为我难受,我在做一件让自己心安,让自己快乐的事。”小胡子回头看着我:“记住,你活着,用你的本心去做事,无论对错,没有人会怪你。只有凭本心做事,那才是真正的你,任何束缚都会让你迷失自己。”
我的手被小胡子抓住了,他用刀尖刺破了手指,一滴滴鲜血滴落在一个玻璃管子中。做完这一切的时候,小胡子让我离开,走的越远越好。
“我不走!”我就赖在他旁边,发疯一样的大吼着。尽管这一路上我都在压制自己,但是当一个自己最亲近的人就眼睁睁要永远消失在面前时,我实在是无法控制。
“好好的照顾你爱的人,照顾我们的母亲。”
小胡子不再回头了,他走向了日晷图深处,走向了那个藏族女孩当时消失的地方。我好像看到他中间转了一次头,但仅仅是这一次,也许,他也感觉不忍。
我一步步茫然的后退,一直退出去很远的时候,就看到了日晷图中,发出了一点淡淡的微光,那一瞬间,我噗通就跪倒在地上。小胡子走了,带着他的爱,带着他的希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中。
我觉得,我能做的就是祈祷,祈祷他可以在另一个世界中找到那个藏族女孩。
但是很奇怪,在这一刻,我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么悲伤,可能是小胡子临走之前的话打动了我,他是在做一件自己很快乐的事,他是带着希望走的,我不应该像他死了一样的难过。
他会活着的,尽管我难受,但还是这么想。
在归途的车上,我翻看着小胡子所留下的那些笔记,还有照片,每看到一张照片,我好像就走在他曾经走过的路上。我形容不出自己的感情,只是觉得很堵,心里仿佛被什么东西给死死的塞住了。
这时候,我感觉身后有人在盯着我看,一回头,就看到后面那排座位上,有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注视着我手里的照片。这个人长的并不让人厌恶,但让我感觉很烦,我恼怒的瞪了他一眼,身旁的两个伙计看着我面色不善,就一起站起来,想揪住那个人的衣领。
对方很识趣的缩回脑袋,我并没有把这个小插曲当成事,只是觉得对方的眼神好像并不像普通人那样。这令我感觉有点不安,收起所有的照片和笔记,我屁股上像长了钉子一样,怎么坐都坐不稳。我就偷偷朝后面看了一眼,那个中年人已经坐下来了,坐的很安静。
“您怎么了?”一个伙计悄悄问我:“要不要收拾他?”
“算了吧。”我摇摇头,但感觉心里总是不爽,就瞪了那伙计一眼:“这都什么年代了,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除了蹲号子喝稀饭,还能干点什么?”
“张哥交代过。。。。。。”
“别提他,他也是打工的。”
伙计就一个劲的赔笑,我不理他们了,闭上眼睛,都是小胡子的身影。我开始的时候有点想不通,总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女人具备这么大的魔力,让小胡子连死都不在乎。但是后来,我觉得我的想法过于狭隘了,小胡子,不是一般人。
从藏区回来之后,我感觉到一阵轻松,球哥背后那个庞大的机构,应该已经撤销了对我的监视和影响。我能完全做回自己。但我始终高兴不起来,雷朵想办法逗我,我只是闷闷的一笑,心口被堵住的感觉一直没有消失,憋的非常难受。
我又开始失眠了,总是做一些乱七八糟的梦。我记得三年前小胡子刚刚消失的时候,我也经常做这样的梦。
他还好吗?他是不是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有一个梦里,我梦见小胡子找到了嘉洛绒,他们回不来了,但是生活的很愉快,我梦见他们盖了一座茅草小屋,小胡子头上戴着一块很可笑的头巾,在田里种地。
大概,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了吧。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被自己控制。具体说,是张猴子出了点事。本来他出事不出事,跟我确实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我最多拿点东西去看看他,顺便说两句,老张不要紧张,好好养病之类的客套话。
但这个事情出的比较严重,张猴子是自己作的,在长沙呆的屁股发痒,跟下面一帮伙计去探坑,在一个老坑里出了事,最后一条腿没有保住,神经可能也受到了某些东西的影响,被救回来之后,就和中风了一样,瘫在床上。见到熟人还能认出来,不过一说话就嘴歪,而且流口水。
这三年中间,雷英雄名下的生意都是张猴子在负责打理的,他一出事,下面就有点乱套。雷英雄什么事都不管了,养了三年鸟,就是事情刚出的时候露了个面,安定人心,剩下的事情他不想管。
我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感觉,但还是一点点把张猴子的事接管过来,每天在盘口和档口之间穿梭,闲暇的时候完全就被账本和各种各样的烂事淹的头晕脑胀。
不过,这也是一种生活,一种充实的生活。我必须要学更多的东西,不在这个位置上,很多感觉我体会不到。只有真正站到这一步,才知道那么多龙头的心境。其实,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一直坐这把椅子的,只不过这把椅子坐上去很难,想要离开,更难。
我从藏区回来之后,就把小胡子所留下的东西全都封存了起来,我不想看这些,但还是会想,想那个汉子,真正的汉子。
有一天,很偶然的一天,我突然觉得心里不堵了,非常奇怪。可能是我猛然明白了一些事。
小胡子是芸芸众生中很特殊的一类人,他的爱情,不可能像其它人一样平淡。只有这种撕心裂肺,最后惨痛到极点的感情,或许才能配得上他这个人。
结局是不好的,因为小胡子一直都孤独着,他说过,一个孤独的人,注定就要孤独下去,如果强行索取一份感情,那么他会背负很多自己背负不了的重担。
我真正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其实,他不是英雄,因为这个年代,英雄已经绝迹了。我想,他只是一个旅行者,孤独的旅行者。
仅此而已。
第一章鹫击长空(一)
这个季节的李陵山,正是藕脆菱甜的时候。三百里落马湖,十二连环山,山套水,水连山,山水融进了长天,长天染透了山水。
清凌凌的落马湖,一望无垠,日头仿佛把湖水都晒温了,小渡口只有一条梭子船,掌船的艄公懒洋洋的晒着太阳,今天生意不好,他微微有些发愁。老伴的病一时半会好不了,孙子要满周岁了,好歹得摆上几桌,把相熟的亲戚朋友都请一请,这都需要钱。
“李陵山那些阔老爷们,平日里都过的什么日子?”老艄公的眼睛有些发困,想想自己的窘迫,再想想过去听到的传闻,他感觉微微不是滋味。听旁人说,李陵山的有钱人什么都不做,每天窝在床上不起身,床头就架着一口油锅,想吃油条炸油条,想吃年糕炸年糕。
“谁的船?走不走?”
一阵声音打断了老艄公的思路,他连忙就从小船一旁支起身子,阳光微微刺的眼睛睁不开,不过老艄公还是见了两个人,像是要搭船的样子。
老艄公一下子就来了精神,麻利的爬了起来,操起船篙子,连声说:“走,这就走。”
来的是两个年轻人,大的至多二十五六岁,小的只有十六七。十六七的那个背着两个不大的包袱,一脸迷糊相,正呲牙咧嘴的笑着老艄公。
“好说好说。”迷糊抖了抖身上的包袱,又身旁另一个人,说:“哥,没别的船了,就坐这条,反正等着回家。”
“两个小哥刚到李陵?”老艄公熟练的摆弄着小船,做出发的准备,他得出,这两个人一身风尘,似乎赶了很久的路:“上船,歇歇脚,半路再两尾鱼,湖水炖了,原汤化原食,走嘞。”
迷糊屁颠屁颠的就跳上了小船,身后的年轻人一路走着,脚步不快但是很稳,他年纪大些,自然稳重。小梭子船虽然小,不过坐两个人还是宽裕的。老艄公掌了半辈子的船,手艺精熟,篙子一点,小船如一条轻悠悠的鱼,破开水面,划向前方。
“哥,洗洗。”迷糊丢了包袱,把头扎进旁边的水里,来回抖了抖。这一洗就洗掉了脸上的汗水和尘土,迷糊来劲了,直接甩掉上衣,作势要朝水里扎。
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皱皱眉头,迷糊好像很怕他,当时就收回一只脚,老老实实的坐回原位。老艄公笑了笑,迷糊冲他呲牙,拐着一口官话问:“笑啥呢?”
“小哥是从别处来的?”老艄公一边掌船一边说:“到李陵走亲?”
“不告诉你。”迷糊摸摸肚子,嘟囔道:“不是说鱼吗,赶紧,哥,我饿了。”
“好嘞。”老艄公日头,时间还早,恰好又到了吃饭的时候,他丢了篙子,让小船在水面慢慢飘着,然后就取了鱼线和钓竿。
摆弄着手里东西,老艄公就忍不住了那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相貌并不出众,最初的时候,也没有引起艄公特别的注意,但是慢慢的,他就察觉出一些自己都说不清的感觉。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干什么的,可是对方稳稳的坐在船里,身躯一丝不动,有一种出奇的大气。
湖里都是野鱼,见不得饵,鱼钩放下去,很快就有鱼上钩。老艄公略微有点得意,但是鱼被捞上来的时候,他又有点遗憾:“湖里很少能打到大鱼了,我爹年轻的时候,能上来十几斤的金丝鲤。”
“这就差不多了,赶紧着,肚子扁了。”迷糊不介意鱼的大小,伸出一根手指,来回拨动着活蹦乱跳的鱼。
老艄公接连钓上几条鱼,在小船上开火炖了,又闷上一锅糙米。吃食图个鲜,尽管作料不全,但不多久,鱼的鲜味就随着翻滚的汤汁飘了出来。
“香。”迷糊抽抽鼻子,忍不住就沾了点鱼汤尝鲜。
“还有这个。”老艄公搬出一个小坛子:“去年的新米,自家酿的酒,小哥随意吃喝,咱们搭客,酒饭是不收钱的。”
“该给的一个都少不了你的。”
一直默默坐着的年轻人不说话,但是酒坛子一打开,他仿佛就嗅到了一股很熟悉的味道。迷糊乱手乱脚的捞滚烫的鱼吃,年轻人毫不客气,自己倒了碗酒,一口就喝干了。
“好酒量。”老艄公稍稍呆了呆,水上讨活的人都好酒,提神,也去湿气,但一个粗瓷碗,至少半斤酒,他很少见人就这么一口喝下去的。可是怎么说呢,本地人见了外地客,自然而然的就想给自己挣点面子,老艄公笑着道:“小哥该是外面来的,酒是好酒,不掺水,只是得把着量。就算咱们李陵这里的付老爷,一顿七斤酒,还是有喝多的时候”
“谁是付老爷?”迷糊嘴里塞着米饭和鱼,含糊不清的问了一句。
“付占山啊。”老艄公回手指了指:“那酒量,没的说,不是我吹,早年间亲眼见过他的,往远里说说,其实咱跟付老爷还沾一点点亲哩”
“一顿七斤?”年轻人终于第一次开口了,他的嗓子有点粗,瞥瞥手边的酒坛子:“这一坛,总有个**十来斤吧。”
“九斤九两。”老艄公有点疑惑的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