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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朝秦不暮楚-第117章

小说: 朝秦不暮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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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夫人点点头:“我让他们寻几个绝色的女子与你做陪嫁。”

    方云清皱眉道:“这未免太露行迹,说出去不好听。”

    方夫人伸出指头点点方云清的额头头:“好不好听的,你管别人怎么说呢?女婿的性子你又不是没听说过,那是最风流不过的!你不找几个美貌的收拢他的心,难道由得他整日在外面流连?那才糟糕呢。”

    方云清点头道:“母亲说的是。”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也别光看长相,总要老实些才成,弄些轻狂的过来实在闹心,虽然说一个侍妾之流的不用放在心上,可是弄个讨厌的在我面前晃荡也实在闹心。”

    方夫人嗤道:“讨厌的?你以为侍妾什么的又不讨厌的不成?无非是十分讨厌跟有点讨厌之别罢了留她一半个能作死的也好,跳来跳去的热闹,有这样不懂事儿的,才越发显得你不容易。”

    方云清皱眉道:“实在是麻烦!”

    方夫人叹道:“你当我舍得你这般辛苦么?这不也是没办法么?女婿若没这个毛病,也就轮不到咱们家了!咱们既然事先已经知道了他的脾气,又怎么能不对症下药呢?他家里本就养了两个妓女出身的妾,这等女子最会讨男人欢心,又在女婿身边呆的久了,只怕早摸透了习性,这样出身的最没规矩。做太太的总不能跟这些人打擂台吧?没得丢了身份,总要带上几个带上几个替你做打手才体面。”

    作者有话要说:只一味老实贤惠怎么可能传出美名?那种的除非憋屈死了进了列女传才会出名。

 第一百四十八章

    连瑜并不知道他的妻子还没进门;就已经想着要给他选几个美妾了。这会儿,他仰头看着房顶上的丽苏:“丽苏;你小心些啊;算了直接下来吧!我明天叫砖瓦师傅过来啊!”

    丽苏摆手道:“小问题,我过去在家的时候,房子漏了都是我上去修的!这不过是换个瓦片,太简单了。”说着手脚麻利地把碎洼拆了下来;把新瓦装了上去,然后沿着屋脊走到墙边;蹲下来;一个纵身跳下房子。

    连瑜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的天啊;我可得跟管事说说,下回房子坏了什么的千万不能告诉你!你说你;怎么就怎么要强?”

    丽苏笑道:“也不是要强了,这种活儿我本来就会做,何必让人大老远地去请瓦匠师傅?大热的天,跑出去多晒啊!”

    连瑜连连摇头:“说的好像你大热天去修房顶就不晒一样!”说着掏了手帕出来给丽苏擦了擦汗:“你看你这一头汗,女孩子哪有这么不爱惜自己的,晒黑了当心嫁不出去!”

    丽苏嘻嘻一笑:“我这是不想嫁嘛,好几百两银子的嫁妆,我要是说我想嫁人,肯定一群人哭着喊着要娶我!”

    连瑜顿时被她逗乐了:“傻丫头,冲着钱才想娶你的男人能嫁么?嗨,你啊,就算一分嫁妆都没有,也肯定有人哭着喊着要娶你的。”

    丽苏点点头:“这倒是!我小时候总觉得自己不讨人喜欢可自从公子你给我起了丽苏这个名字,说这名字是人见人爱的,我发现我现在还真是一点点变得人见人爱了!”

    连瑜顿时喷了:“人见人爱我没发现,我就发现你脸皮变厚了!”

    说话间,丽苏想起连瑜的婚事,忍不住问道:“公子,咱们家的大奶奶是不是特别漂亮啊?”

    连瑜笑道:“等成亲了你不就知道了么?”

    丽苏吐吐舌头:“我就是好奇嘛!我听说少奶奶的脾气出了名的好,心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呢!”

    连瑜微微一笑:“那是,脾气不好的话,我哪里敢娶进门啊?早就打听清楚了,那位方夫人就是个慈善人,养出的几个女儿教养都很好,你尽管把心放到肚子里去!”连瑜说这,忽然忍不住笑出声来:“你说你,又不准备跟着我一辈子,这么担心干嘛?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好几百两的嫁妆呢,一群人哭着喊着要娶你呢!”

    连瑜捏着嗓子把丽苏刚才开玩笑的话学了一遍,只把丽苏羞的够呛,恨不能追上前去打他两下才好,到底主仆有别,忍了回去,想起与她最要好的胜男,轻声问连瑜:“公子,我听说您准备把玻璃坊迁到开封来?那胜男是不是也要过来了?”

    连瑜点点头:“她自然是要过来的啊!总不能一直都在江宁呆着。”

    想到胜男,丽苏心里有些不舒服。曾几何时,胜男跟她一样,都只是连瑜的侍女,那时候多好啊!公子对她们,就像对亲妹妹一样那会儿胜男比丽苏更能干,更要强。所以可以说,连瑜对她,是比丽苏更看重的。

    可是胜男偏偏选择了做公子的外室。这一点,丽苏真的不能理解,做外室有什么好的呢?从那时候起,丽苏就觉得连瑜对胜男就跟过去不一样了,按照时下的说法,大概有人会觉得这是得到了就不稀罕,可是丽苏知道,真的不是的。 她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在公子眼里,她跟胜男原本是于别人不同的,与那些丫鬟不同,与他喜欢的那些相好也不同,具体为什么她也搞不懂。可现在,公子提起胜男,就像提起别的莺莺燕燕一般:胜男以为她能提、替公子招呼生意,所以总是不同的,可是,可是丽苏觉得,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这些乱糟糟的念头在丽苏心里只是闪了一下,便飘走了,忽然想起一件事儿,小声说:“公子,那位顾大人昨天又过来了”

    连瑜笑笑:“过来就过来呗,有他跟芳姐说说话,芳姐不是挺开心的?”

    丽苏小声说:“我讨厌他!”

    连瑜哈哈大笑:“你还记恨他说我的事儿啊?他也是好心,觉得我整天眠花宿柳实在不像话,嗨,怎么说也算长辈,说几句就说几句呗,秦叔叔还总说我呢。”

    丽苏一听,也忍不住笑了:“嗯,他前阵子看到公子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也不知道芳姐跟他说了什么,这几天态度又好了起来。哈哈,燕姑娘跟穆姑娘那天在姨娘那里坐着,一听说顾大人来了,跑的比兔子都快——我不信她们是避讳,绝对是被顾大人给吓怕了!哎呀呀,这位顾大人是怎么做官的,脾气好奇怪!”

    连瑜笑道:“他若是八面玲珑,就做不得御史了!当御史的,就是要这样爱憎分明”说着他也觉得有些牵强,忍不住吐槽道:“好吧,爱憎分明这个特点太明显就是他到现在还只是七品官的缘故。”

    丽苏点点头:“是啊,这人一眼就能让人看穿了,什么都写在脸上呢!说起来比秦老爷还大几岁呢,行事的老练的程度连秦大人三成都比不上。不过这倒也好,他要不是这样的人,只怕公子也不敢让他跟姨娘多交往了。公子,我觉得您回头也应该到顾家走动走动什么的,好歹也是姨娘的同乡。”

    连瑜笑着应下:“我省得,这阵子是太忙了,回头你给我准备些礼物,我去串串门。”

    朝廷规定,四品以上的官员不得经商,连瑜现在才五品,爬到四品还有的熬呢,更别提四品往上,故而也没什么忌讳,这边把婚礼的安排委托出去,那边便亲自出去踩点,准备在附近弄个玻璃厂。

    开封地贵,不过最贵的还是城内的地皮,庄稼地什么的出产有限,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其实在开封周边买地,最大的问题压根不是地价,而是很难买到:农耕社会,但凡有点钱有点地位的人都以攒地皮为乐,开封最不缺的就是权贵了,这种情况下,但凡有点成片的好地要出售,转眼就会被人吞了去,想要找大片的土地,哪里这么容易?

    幸而连瑜卖地是为了建厂而不是耕种,故而对田地的要求非常低,只要是大块的的靠近官道的地皮,不拘是否平整,也不拘旱田水田,只要不是在半山腰,啥都好说。

    有了这样宽泛的条件,中人踅摸起来确实也就不难了。没多久找到了一大片沙土地,土质本就不好,再加上地势高,引水不便,一亩地种下去,折腾上一年种不出一百斤的粟米,绝对是实打实的劣地。

    中人把连瑜请去一看,连瑜立刻拍板:“就它了!”

    中人一听连瑜同意,顿时喜出望外,赶紧去请了地主商量此事,地主一听有人要买,更是喜出望外:原来这田地的主人是一个小官的妻子,她出嫁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因为去世前请人立了凭证,必须要给前妻的女儿若干田地若干家具若干现银做嫁妆,收留她的叔父婶婶不得不照做,可心里毕竟气的很,别的地方不好做手脚,便把良田换做了沙地这位夫人成亲已经七八年,被这几百亩地虐的心烦意乱,种地还不够人工钱,不种的话就只能看着它长草,总想卖出去,却总是卖不出去。这会儿有人要买,怎么能不开心?

    两方一合计,大家都各让一步,二百八十亩的地,一千两现银交割。连瑜这边拿钱给了这位夫人,这位夫人当即请中人在京里寻个小铺面:“一千两银子,捡好地段,临街的房子买上他三四间,租出去一年也能赚个百十两。阿弥陀佛,可算不用看着这地长草了!”

    三百多亩地,一千两银子就搞定了。卖地的人十分满意,买地的人也觉得幸运极了,真真是皆大欢喜。

    连瑜买了地,便找了附近的村民帮忙做平整,又让中人帮忙去寻一队靠谱的建筑工,这边写信让丽苏准备迁厂子,跟工人们商量,能过来的一定请过来,不怕工钱高!连瑜虽然不算太在意玻璃泄密什么的,但是能多吃几年独食还是更好的。

    于连瑜而言,他并没有准备把玻璃工艺捂在手里太久,在他看来这个东西的市场非常大,市场做大了,就算他个人产出的比率降低,那总量还是高的。当然了,绝对不是现在,他现在还在积累财富,自己的地位也不是很高,所以现在绝对不能干这种事儿:好歹要等他本人站稳脚跟,别人都动摇不了他之后,这时候他已经把名声打响了,就算有人仿造,只要他这边应对得当,保证自己的利益还是没问题的:撇脂策略什么的,当年郝家一家子玩腻了的,太熟练了!而且他真不希望百十年后,这种工艺又像前朝一样出现断层:要让它成为一项普及的工艺才不会在历史中被冲散消失,这样子失传的技艺还少么?那太可惜了。至少,在玻璃这方面,连瑜不希望出现这种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_^

 第一百四十九章

    此时已经是八月;连瑜的亲事被定在了次年三月,正好是春暖花开的好时候。芳姐每日里忙忙碌碌地为儿子准备成亲的东西;时不时回秦府看看冯文跟秦昭;偶尔还能跟着冯文出去逛逛街,日子过得十分安逸。

    当然,芳姐心情好,除了儿子终于定亲以外,能在二十几年后与青梅竹马的邻居大哥重逢也是重要的缘故之一。

    顾惜之此人,颇有些文人的牛心左性;小时候还算是个谦谦君子;可连遭变故之后;他过的艰难,脾气不但没给抹平;反倒越发地犯起犟来。说起来,他这个破脾气简直跟连曾有一拼,当然区别也是有的:连曾的犟是埋在他温和的表情下头的,他当日被点了探花,那绝对不可能只靠一张脸,他脾气温和,带给有礼,举止也十分得益,只是骨子里太过耿直才落了那么一个下场;相比之下顾惜之的倔是从里到外的,骨子里犟得很也就罢了,偏偏外头也有棱角,动辄一句话能噎死人,跟人交谈起来也颇有点干巴巴没滋味的意思。

    如果说连曾当年是不愿意圆滑处世,顾惜之就是压根就不懂怎么圆滑处世,也就是仗着确实有几分有才华,再加上御史这个位置本就是得罪人的,他这个脾气反而是官家喜欢的,要是换个位置,他这样的脾气呆在天子脚下,那早就得罪一大帮人然后自己把自己埋了去了!

    顾惜之这个破脾气,除了他自家人不得不忍以外,估计芳姐是他遇到的第一个不觉得他气人的人了。

    这会儿,顾惜之正皱着眉毛念叨:“我昨天的奏本被压下来了,中丞不许发上去。”

    芳姐笑道:“你不是说刘中丞为人正直,对你也十分照顾么?想必是觉得你那奏本有不妥之处吧!”

    顾惜之点点头:“嗯,说这时候发这个奏章不合适。”

    芳姐笑笑:“若确实不是时候,那不发上去倒是好事儿。”

    顾惜之叹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身为御史,本就该凡不合适的事情便应该说出来唉,这官做得久了,反倒没有昔日的胆子了,想想真是惭愧。”

    芳姐抿嘴笑道:“为人处世,哪里光能直着往前冲?况且若是正经的大事,自然要坚持己见;可若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儿,什么都要提一提扭一扭,时间久了,被官家厌恶了丢了官,那才是想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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