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事(完结)-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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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高的草丛呼拉一分,三匹马和一架双马马车跑到停船的空地前。其中一匹马喷着气,鞍上坐了个嬉皮笑脸的小老头儿,一身南德水军的浅绿兵服,脑门上斜挂着一头盔,十足兵油子的刁滑样。
“老兵,还以为你不来了。”墨紫双手抱拳,上前牵他手里那几匹无人的马,又让臭鱼去驾车。
“有好东西拿,我怎的不来?”老兵翻身回抱一拳,“墨哥,你小子这副身板总像个小娘们,说话不放响屁,斯文个鸟。”说完,露出满口焦黄牙,傻乐。
白羽听他对人言语粗鄙,不由皱眉。
墨紫却大笑,“老兵,我身板像娘们,酒量可不像娘们。你忘了上回咱比喝酒,你连裤子都输了。老关,你作证。”
“老兵,你就口头逞个能吧。”老关上前拍肩膀,哥俩好。
“这回等你办完事,咱再比一回。老子海量,还喝不过你个臭小子。”老兵回拍老关,“废话少说,我拿银子走人,不耽误你们办正经事。”
“好咧。”岑二小跑过去,双手奉上一个荷包。
老兵接过手里,一掂量,没有碎银子,五十两一个金锭子,乐得咧开嘴,“行了,照老规矩,另一半等你们回来收。别说我光拿银子不帮忙,告诉你们,最近风声紧,扬城那边有钦犯流放向北,重兵把守,当心碰上,抄你们的货出来。还有,你们的船再藏藏好。扬城来了大官,上头怕得憋龟,贼精着天天下水作样子,累得我们底下的熊孬。”
“什么钦犯,流放还要重兵把守?”墨紫应了之后,随口一问。
“咱南德第一贪官,前朝的宰相。”老兵拇指朝天,吐口唾沫,像是佩服,又像是鄙视。
第一贪官啊——墨紫没兴趣。在她看来,南德连芝麻豆大的官都贪得无厌。
“嗯?这几个,妈咧,面生。”其实老兵早看到了,收了银子才说,“墨哥,你要是带了商客,这价钱老子可得另外算。”
“是,是。”墨紫一大批货还没出手,不想这时招惹小鬼,回头对白羽假笑,“白老兄,这位老兵可是咱的守护佛,一百两金子抹金装,五十两来,五十两走,最公道。”
俗话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白羽哪能不明白人情世故,立即让仲安奉上五十两黄金。
老兵用牙一磕,硬得他皱起满脸黑褶子,“也就是给你墨哥一个面子。”
眯眼缝的鬼贼精,老兵跨着螃蟹步,上马,喝走了。
“咱一来一回,借他个车马,他就赚二百两金。”臭鱼嗅嗅鼻子,两眼翻天,看不过。
“所以他说那第一贪官,我倒想见识见识。”岑二也看不过,同时也没奈何。走私货的,见不得光,就得花钱打点。
墨紫忙着分配任务,已经留了水蛇在永福号上,再留老关和肥虾守着橄榄船。货已入车,她同臭鱼坐车夫位,给岑二一匹马。
“瞧见了?车后头能坐两个,里头能挤一个,还有一匹马,顶多你们能有四个人进城。”墨紫分配完,坐在马车上问白羽。
“把马车那两匹马解一匹下来,还能多带一个。”石磊心想,六个人还不定够用,怎么能少两个帮手?
“一匹马拉一车货五个人,走到半途大概就累死了。”墨紫当然不能同意。
“要不,你们少带一个。”石磊不死心。
“有没有这种道理?你们坐的是我的船,用的是我的关系。我要狠一点,让你们当步兵去。”墨紫哼哼哼了三声,不耐烦道,“到底决定没有?你们不走,我们可走了。”
石磊跨一步,要来牛脾气。
白羽伸臂一挡,另一手指了两个随从留在橄榄船里,让石磊骑马,自己和仲安坐在车尾,那个问过哪里有买马的随从挤在墨紫和臭鱼身后的车里。
臭鱼一抖缰绳,车动了起来。
“等到了城里,咱们就各走各路。两日后午时在停船的地方见面,过时不候。”
路不平,车尾板窄,白羽抓着车辕,小心不掉下去,听见那私货贩子的话,毫不意外那把声音中划清界限的冷淡之弦。
●● 第72章 第一贪官(二)
扬城,拥有富甲天下的美誉。与洛城的相似之处,以商发家。但扬城的商人与洛城的商人又有截然不同的地方。洛商精明中大气,讲究实在。扬商精明中诡诈,攀比奢华。
墨紫所走的私货,就是供给扬城那些暴发户的,在大周由官商控制买卖的商品。总的来说,大周偏西南西北,南德偏东南,地理上的差异,必然导致资源的分配不均。好比名墨名笔属大周出产的最好,而丝绸刺绣又以南德为最细腻;再好比大周矿产丰富,南德却是制作的武器更精湛。
墨紫和岑二分头拜访那些早就订好货的客人,当日将手上的货卖了个一门清,赚进大把银票。
事情顺利,加上此次又不用再进货,第二日竟难得闲了下来。
“墨哥,要说东家出嫁归出嫁,咱们进些货,由我爹找买家不就得了?来一趟不容易,平白无故少赚一笔。”一大早,两人在借宿的客栈里用饭,岑二把花生嚼得脆香。
臭鱼说要出去给兄弟们买东西,没同两人一起。
“东家的意思是既然不干了,就别留尾巴让人抓。她如今是嫁进王府去,买卖是小,名声是大。再说,最大的官商都在上都,咱还做什么私货买卖,没准以后咱也捞个官商做做。”墨紫为了让自己男扮女装的形象不致穿帮,在大堂里吃饭说话故意粗粗咧咧。她犹豫是不是该像身旁那桌的两个男的,抬个脚压板凳上,更男人些。
岑二一听,眼睛发亮,“真的是。”
墨紫见他当真,心想洛人果然抱负远大,不管能不能实现,想了再说。官商,哪是那么容易当的?还有,女人作官商的,大周一个没有,虽然开国的是女帝。武家后世子孙似乎刻意抹杀武则天的功绩,对公主后妃们限制重重,就怕再来一个她。
“听说没有?昨晚第一贪官跑了。”翘左脚的邻桌没当心声量。
是南德的老百姓爱叫人外号,还是这第一贪官的称呼太响亮了,没人记得他的真名实姓?墨紫第一回听到没兴趣,第二回听到就记住,第三回听到嘛——不介意多听听。
“怎么跑的?”右脚翘的男子耳朵凑了凑,“要说,皇上派了一队宫中禁卫执行皇命,个个都是顶尖高手,就防着有人劫他呢。”
“我三叔的干儿子在衙门里当差,昨晚轮到他值夜。三更天时,有禁卫到官衙叫醒了刺史大人,要他调兵封城门。刺史大人能不下令吗?然后带了人到官驿一看,好家伙,禁卫死伤大半,押第一贪官的牢笼大开,一根头发都没留下。押解的钦差大人说,一伙蒙面人偷入驿馆,被他们发现,双方打了起来。原本未必输,谁知,又来四个武艺高强的蒙面人,禁卫们就招架不住了。一场乱战后,把人劫走。”左脚翘的男子手里抓把茶壶,对嘴灌,用袖子擦过。
“我说今早上出来,街上怎么到处都是兵。三更就封了城,定是出不去的。”右脚翘男还挺会想,“要是我,咱南德自是没法待了,想办法混出城,过江到大周躲着过过日子,再不想着回来。”
“哪有那么容易。”左脚翘的那位嘿了两声,“没瞧见江面上两军守那么严实?水路比陆路盘查得更细,货郎的担子连女人家的胭脂水粉都要个个打开看,就怕大求细作传消息。他一个大活人,又是朝廷要犯,怎能躲得过去?看着吧,没几日就给抓回来了。”
看到这儿,有人可能要问:既然盘查得那么紧,带着私货的墨紫是如何混进城的呢?
其实简单。因为墨紫的船是过了惊鱼滩,从蒸霞岭上的岸。蒸霞岭已是南德境内,可入扬城东门。对境内来往的商人,守卫比较松懈,再塞些银子,根本查都不查。
“他一个人当然不容易,但不是还有那些蒙面人嘛。连禁卫也不是对手,对方肯定大有来路,我猜就是他请来的帮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没准能逃出去。”右脚翘男唱反调。
“要不,咱俩打个赌”
接下来的话也不用听了,墨紫大口咬包子,对听得也挺专心的岑二说,“这个第一贪官,你觉得能逃得出去吗?”
岑二却不知想什么出了神,然后拉住墨紫的袖子猛拽,压低了声说道,“墨哥,不好,不好了。”
墨紫笑他:“怎么,第一贪官莫非也贪了你的钱?他跑了,你这般紧张。”
“不是。你没听到吗?那两人刚才说,后来又有四个蒙面人。四个!”岑二伸出四个手指,紧张地又说一遍,“我们带进城的,不也是四个?”
墨紫挥开岑二的四个手指头,左右看看,确定没人注意到她这一桌,故作轻松却极小声对他说,“岑二,你想得太多了。照你这么说,我们后头那桌有四个人,窗口那桌也有四个人,楼梯口那桌还有四个人,就都可能是昨晚的蒙面人了?”
“可”岑二还想说,白羽那几人实在过于神秘。
“岑二,别人说什么你信什么,不过是小道消息罢了。反正今日没什么事,你不如去逛逛,给你爹你哥买些扬城名产回去。”墨紫心想,就算白羽他们真和昨晚的劫案有关,人可是她带进来的,如果官府追究起来,岂不是共谋?所以,她绝对不能承认,口头的也不行。
岑二就这样硬让墨紫打发去买“土特产”了。
墨紫结了帐,想起答应帮绿菊小衣带的东西,就往最热闹的集市逛了过去。白羽昨日进了城,与她分道扬镳,因此也不知道他们住哪家客栈。她边逛边顾,觉得要是在大街上遇到他们,是否说明岑二也好,她也好,都想得太多了。没准,人家“偷渡”过来,就为买刺绣,不行吗?
墨紫自我安慰的本事经过裘三娘这个主人的锻炼已经炉火纯青,想完就将烦心事抛在脑后,一心一意为丫环姐妹们看起礼物来。
“这不是墨哥吗?”
墨紫回过身,看到站在店门口那个笑如弥勒的熟人,他上方的牌匾写着三个大字——珠玉记
●● 第73章 第一贪官(三)
熟人叫周文,因为长得圆头圆脑,眉尾特别长,还考到过童生,人人叫他似佛先生,不过墨紫不是特别喜欢这个看着很良善的家伙。她认为,他该叫周扒皮才对。
原因无它。看着很良善,不见得真良善。长得很弥勒,不见得笑也真。而且,说是熟,却恰恰相反,她只同他打过一次交道。可一次就把他看透了。不是他不够鬼,而是墨紫比他更鬼。
那是墨紫第一回帮裘三娘跑船到扬城的时候,有客介绍她到珠玉记买顶级的红珊瑚。洛洲不靠海,珊瑚的工艺十分稀罕,顶级的红珊瑚更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宝贝。墨紫觉着有做头,就去了。珠玉记的门面,又小又暗,倒是摆在柜上那些的,珠光宝气,价格则闪闪金光,令墨紫怀疑以次充好。但她也知道,私货的渠道原本就藏得七折八弯,与背景深厚的大商家购货的方式背道而驰。裘三娘的卖家以好面子的暴发户和收藏癖的富豪士绅为主,而买家多是和官商沾点边的人。况且,私货当然不会放在柜上卖,却不代表没得卖。只有可信之人的介绍,才能得到好机缘。
周文听说介绍她来的人名后,笑说是他的老朋友,就带她进铺子后堂,看了不少红珊瑚。墨紫对红珊瑚的真假不会分辨,但她会看木头。面对一个价值万两的红珊瑚翡翠玉屏风,听着周文口若悬河,说他能给她便宜三千两,可她手掌每条纹路对他吹嘘不已的珍贵红木框毫无共鸣。红木的触感是细腻的,木实而质坚,与皮肤相贴,不吸收体温,长时间凉冷。越是上好的红木,越能感到深远古意,通过接触,用心能听出它的年龄。掌下分明只是普通榆木疙瘩漆了红描了金。透过它,告诉墨紫,周文是个不折不扣的奸商。
她识木摸木的本事,就和她左手那精绝的木工活一样,来得莫名其妙。失忆也不影响。只要她看到摸到,是什么木,多少年,质何如,适合造什么,立刻会出现在脑海里,而且一说一个准。她发现这本事时,还不知道自己可以当木匠,就挺纳闷的,想说如果是摸骨算命那种,肯定比看木头实用而且能赚钱,因此并没有很放在心上。后来实践得知摸木和左手木工活是一对,不过再好的工匠还是工匠,她继续淡淡定定,对谁也没说。
墨紫当时没拆穿周文。她既然对他失去了信任,再谈下去也是枉然。编了藉口,说银两不够,且无论周文再怎么推荐别的“珍品”,她告辞就要走。不过,临走之前,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