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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冰恋沉醉千年前-第38章

小说: 冰恋沉醉千年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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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事历历在目,结成了我双眉间挥之不去的惆怅,谁把谁真的当真?谁是谁唯一的人?庭前花开花落,烟雨楼台里已经是西风吹尽,几番回首,他还是他,我还是我,但相见已是咫尺天涯。
    马车外,白影渐远;马车里,心事如花,在车辕一轮一轮的转动间,朵朵盛开,释放着淡淡的感伤,曾经的举案齐眉如今已是沧海桑田,他既已做了决定又何必再执着不放呢
    对他的怒,对他的怨,我早已在南下的流云暮霭中渐渐释怀,我和他的那一场婚姻,我们都输了,输给了十五年的理想,输给了兰朝的江山。
    出了丽阳城后,我和众人连续赶了两个多月的路,终于来到了南海之滨。
    此时已过了岁末,刚好是农历新年的开始,美丽迷人的珠玳岛上气候温暖如春,到处张灯结彩洋溢着新年的热闹和喜庆。
    珠玳岛其实就是我前世里的海南岛,属于凤国的领土,是凤国的一个郡,盖因岛上出产珍珠和玳瑁而命名。岛上居住的都是少数民族的人,被汉人称为骆越人,民风十分朴实,以农业为主,手工业和渔猎为辅,商品生产和贸易均不发达。
    来到珠玳岛已经三天了,因为大多数黎族妇女喜欢戴又多又重的耳环,耳根几乎下垂至肩膀,也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儋耳”,所以我们很快便找到了黎族人的聚集地,可令人发愁的事也来了,黎族人说的都是黎语,大多都听不懂汉语,少数几个能听懂的却也不能流畅地把汉语表达出来,我们此行需要做的是技术交流,必须得找到一名精通黎语和汉语的翻译才行。
    手下的人这几天一直在岛上寻找合适的翻译,我也不着急,反正已经找到了目标,也不在乎多等几天了,珠玳岛距离大陆这么近,肯定有精通汉语的人。
    我携着来喜,赤着脚漫步在沙滩边,海风拂面而过,带来海水特有的味道,白白的浪花在我脚边扑腾欢跳,椰子树的叶儿在阳光里唱歌,一望无际的海面上金帆点点,犹如碧玉上镶嵌的金珠,几丝游云倦懒在水天一色处,更将风景衬得如画如诗。
    回到借住的那户黎族人家里时,海叔找来的一名翻译正等着让我考查资格。
    这名被海叔夸赞不已的翻译是名黎族少女,年芳二八,身材高挑,皮肤光滑细腻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光泽,使她看上去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满头乌丝用一支牛骨制成的发簪在脑后挽成髻,披了一方海棠红绣花头巾,衬得她原本略显粗浓的双眉多出了几分妩媚和娇艳,乌黑发亮的眼珠子水灵灵地象是要滴出水来,鼻梁又高又挺,嘴唇略厚,优美的唇线看上去十分性感。
    对开襟无扣的茜色上衣里是一抹海棠红的绣花围胸,露出修长圆润的颈子以及胸口上那朵鲜艳的海棠文身,盈盈一握的腰间系了条藏青色带子,在腰侧结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下面是一条同色无褶暗纹统裙,脚踏一双露趾木屐。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好一名耀眼的女子,轮廓深刻的五官精明干练却不失婉约,随性自然的打扮透着性感和慵懒却不失纯真,那一身我前世里晒了无数次日光浴都求不来的小麦色肌肤和嘴角随时挂着的微笑,更是让她多了几分热情和阳光的味道。
    “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眯眯地问她,她的外形让我对她有了莫名的好感。
    “我叫烟行素。”她用汉语回答我,声音如黄莺出谷,悦耳动听。
    “你的汉语很流畅也很标准。”我满意地点头表扬她。
    “因为我父亲是兰朝人,所以我从小就会说汉语了。”她微笑道。
    “我叫秦澜,也是兰朝人,来你们珠玳岛是想学习一些东西,但和你们族人的语言不通,所以想请你帮我和你们的族人沟通,你看行吗?”我决定翻译就用她了。
    “当然行了,能帮助你们我很乐意。”她的脸上漾起了大大的笑容,灿烂得象天上的太阳。
    于是我便告诉她,我想在黎人里寻找一些会织棉布的好手,没想到她立即告诉我她的母亲就是族里有名的织布高手,并邀请我们一众人去她家里住宿,我高兴极了,想也不想便答应了。
    行素家的房子跟周围许多建筑一样,金字形的顶,泥糊竹笪为墙。行素的母亲刚至中年却已头发斑白,颈子上文着一些不知名的图案,当她知道我们是从兰朝而来时,眼睛里亮起强烈的光芒,里面夹杂了惊喜、激动,甚至还有怀念和悲伤,她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把我们热情地迎进了屋子,可我在屋子里却没看见行素的父亲。
    行素的母亲名叫烟娥,当她听了我的来意后,立即允诺明日就找些族里的织布高手一起来研究改进棉纺车的事,我听了后十分高兴,想不到她会这么积极热情地帮我,心里微微松了口气,看来计划有望早日完成了。
    晚上,我们一众人围在桌子旁吃晚饭,烟娥做了黎族最出名的“竹筒香糯饭”来招待我们,听行素讲,竹筒香糯饭是把猎获的野味、瘦肉混以香糯米和少量盐,放进竹筒烧成的,是专门用来招待贵宾的,言语间明显在暗示她母亲很重视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们把竹筒剖开时,阵阵香味扑鼻而来,令人腹欲大开。席间,烟娥还拿出了远近闻名的佳酿“山兰”,顾名思义就是用山兰米酿造出来的酒,行素又讲了,这酒也是招待贵宾的。
    我心里有些纳闷了,烟娥种种明显的示好行为难道只是因为她热情好客吗?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烟娥还有她找来的一些织布好手成天就围在烟娥的那台织布机周围乒乒乓乓地摆弄起来。
    在这期间,我想起了关于珍妮纺纱机的传说,据说珍妮纺纱机的发明者有一次不小心碰翻了放在地上的手摇纺车,他看到原来水平放置的车轮和纺锭变成了垂直竖立,仍在不停地转动,这使他得到启示:既然纺锭竖立时仍能转动,要是并排使用几个竖立的纺锭,不就可以同时纺出好几根纱了吗?后来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试制成装有16——18个纺锭的新式手摇纺纱机,并给它取名为“珍妮机”。
    但我同时也想起了黄道婆发明的是三锭脚踏纺纱车,虽然纺锭比珍妮机少了很多,但是改手摇为脚踏了。黎人现在所用的棉纺车就是单锭脚踏的,一次只能纺一根线。
    我把这两种机器的特点都讲给了烟娥她们听,并把记忆中见过的那些纺织工具模糊地画了一个雏形,把那些部件的作用说给了她们听,希望她们能从中得到启发,比照实际情况改进现有的棉纺车。我对织布的具体流程并不清楚,能给她们提供的也只是一些前世里的所见所闻罢了,最终能否制造出大大提高纺织效率的棉纺车就全靠她们的经验和智慧了。
    她们对我说的和画的纺织工具都很感兴趣,表现出了莫大的热情,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研究地步。女人做起事来绝不比男人差,只见她们每日不停地互相交流确定新部件的尺寸,再做出实物进行具体的实验,这个时候我那些随从们的作用就显出来了,那些木匠活都留给他们做了,都是些有武功的人,把烟娥她们要求的那些东西做得又快又好,大大提高了她们改进棉纺车的效率和时间。
    一个半月过去了,烟娥她们终于制出了能大大提高纺织效率的八锭脚踏棉纺车,得知这个消息时,我们所有人都振臂欢呼,兴奋不已。
    想到即将就可以启程回兰朝,想到不久后就可以见到无间,想到未来的兰朝经济将有一个质的飞跃,我就激动得心潮澎湃,止不住地想大吼大叫。
    举办庆功酒席这天,黎族的妇女几乎都来了,把烟娥家周围的空地全站满了,无数美酒一坛一坛地打开了,醇厚的酒香一缕一缕地飘荡在空中,能歌散舞的黎族妇女唱起了歌跳起了舞,用欢声和笑语来表达了内心的喜悦和对于自己族人的骄傲。
    众人散去时,已是月朗星疏的半夜了,可烟娥还是兴奋得不想睡觉,拉着我不停聊天。可能是今晚她喝的酒太多了,她聊着聊着竟然给我讲起了她的过往,讲起了她年轻时候的爱情,讲起了行素的父亲。
    我这才知道烟娥二十年前在海滩边救了一名遇上台风的男子,那名男子叫白林,是兰朝人,长得一表人才、温文尔雅,后来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互生爱慕之情,最后还举行了黎族人的传统婚礼,并生下了行素。两年后,白林想把烟娥母女带回兰朝生活,便对烟娥说要先行回朝禀报父母,再抬来八人大轿把她们接回去,可白林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我听了后唏嘘不已,宁可希望那白林是死在了回家的途中,也不希望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负心汉,烟娥未满四十就已经满头斑白的模样,让我又怜又惜,真不希望她这样勤劳善良的女子受到白林负心的对待。
    “秦小姐,我想带着行素跟你去兰朝,我一定要找到白林问个清楚,不然我一辈子都不会甘心。”烟娥突然抓着我的衣袖说道,眼神和语气都无比的坚定。
    我这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热情地帮助我把我当贵宾招待,原来她知道了我来自兰朝后就有了跟随我回兰朝的决定。
    “如果你明天睡醒了还是不改变去兰朝的决定,我就一定带你和行素回兰朝。”我拍了拍她的手,对她承诺道。
    烟娥帮了我这么多,如果她有什么需要,我肯定会义不容辞地帮助她的。
    心爱的丈夫离开自己十五年杳无音讯,换成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可能释怀,烟娥现在提起白林时,眼睛里还闪烁着浓浓的爱意,可见她对白林用情之深了,所以当她提出跟我一起去兰朝的要求时,我一点也不惊讶。

第四十四章   重回兰朝

    马车在官道上飞驰,来喜挑起了车上描金绣银的五彩垂帘,海叔手里的鞭子高高地扬起再轻轻地落下,看得出心情大好。
    道路两旁草木葱翠,与我去年离开时的荒草萋萋大相径庭,层层叠叠的绿,绿得青浓欲滴,绿得无边无际,晶莹的绿光一个劲地蔓延,直到弥漫了整个天空。
    官道尽头的城门遥遥在望,我的心就象车门上的靛青色流苏,晃悠不已,在蝉声中低旋浅洄。离开兰朝九个月,行过了千万里,走过了秋冬春,我终于在铄石流金的盛夏回来了。
    “小澜,那,那就是你们兰朝的都城云京了吗?”烟娥问得颇为激动,那晚醒来后,她还是坚定不移地带着行素跟着我们上路了。
    “是的,烟姨,不过我们兰朝的人都习惯把云京称作京城。”我开心地回答她,回家在即,我的笑容再也藏不住了。
    “终于可以摆脱这该死的马车了”悦耳的声音,悠悠地扬起,长长的尾音带出一丝漫不经心的庸懒。
    我扭头看向行素,心有戚戚焉地冲她点了点头,她懒懒地斜靠在车窗旁,素手撑着云鬓,罗袖滑至手肘,露出一大截光滑的手臂,在阳光下泛着浅浅的蜜色光泽。
    她这几个月晕马车晕得厉害,常常呕吐不止,精神委靡了不少,整个人瘦了好大一圈,本就不堪盈握的小蛮腰这下子更是宛如水蛇一般纤细灵活,把胸前的柔软衬托得越发妙曼,娇艳的海棠文身在明黄色抹胸的上方恣意绽放,吸引了我大半目光,那抹胸全然遮不住她丰满的酥胸,挤在一起,露出了深深的沟壑,散发出勾魂夺魄的吸引力。
    远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我抬头望去,尘土飞扬中一人一马正朝着我们的马车飞奔而来。
    我的心里一动,隐隐有了期盼,算算时辰,先行一步报信的玉净应该在半个时辰前就到了玉府
    马蹄声声逼近,我的心跳也渐渐加快,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越来越清晰的人影,衣袂翻飞,长发飘扬,俊逸的五官刀削斧劈,正是心中挂念了九个月的人。
    “停车,停车!”我抓着车门大喊,一颗心早已飞出了马车外。
    马车和来人一起停下,刚才还响得热闹的马蹄声突然间一起消失了,只有路旁的夏蝉还在继续长鸣。
    我直直地立在马车上,眼睛里看见的只有那对琥珀色的眸子,仿佛落进了天上的骄阳,亮得可以点燃空气。
    九个月了,秋月春风,白云苍狗,不变的还是那抹明亮,那份缱绻,纠缠在眼底,结成了无言的温柔迎接我的凝视。
    我笑了,笑得安心,笑得张扬,清越的笑声如银铃,揉碎了一地的阳光
    昂藏的身躯从马背上跃下,在空中划过一道蓝色的弧线,朝我慢慢走来,坚实的步子每跨出一步仿佛都踏在了我的心头,沉甸甸的,压得我摇摇欲坠。
    一只大手伸了出来,修长有力的指节,宽阔厚实的掌心。
    我收住了笑声,嘴角却扬得更高了,缓缓伸出手与眼前的大手交握,久违的温暖如潮水,涌过我每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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