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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如果这是宋史 作者:高天流云-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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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变法派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可是后来的败因也在这里深深地种下了。提问,在双方对立的局面下,把敌人都赶到下面去,是个理智的做法吗?
  要知道,不管你的法令有多高明,总要中下层的官员去实行。以后发生的事证明,新法,几乎每一个新法,都在执行时走了样。这是单独存在的问题吗?和这些贬到地方上的反对派官员们有没有关系?
  上面列出的人名很少,宋朝的地域是广大的,有人会说,他们完全达不到在下面捣鬼,阻挠新法的作用。可是官官相护懂吗?尤其是学同样的文章,考同样的题目,作同性质官员的人们,他们的思维是有一同方向的。
  何况韩琦、司马光、欧阳修、程颢等人的号召力有多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千百年后思量,这些王安石不见得不懂,但迫于宋朝的国情,除了贬职之外,根本别无办法。
  杀了他们?疯了吧。
  留在京城里闲养着?小心这些人每天说话,舆论从京城辐射全国,效果比不贬强不到哪儿。那么说来说去,只有贬出去一途。怎样,还有人羡慕宋朝这个文人的天堂吗?人类最困难的事就是沟通思想,与这些没法动一根手指,又思想超级强大的文人们沟通,想想都是个让人疯狂的事情!
  为此,新法的推行才有了些微调。一些历来不被史学家们注意的次重要型的新法,才在这时浮出水面。还是那句话,只要静心思考,就会发现熙宁变法的每一个步骤,都有它特定的意义。
  为什么它的顺序排列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
  比如说在熙宁三年年底,先把王安石提到首相的位置,确立他百官之首的权威。他上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经济、政务、军事等头等大事都扔在一边,最先做的是全面改革科考制度,以及后来考生们的学习课本。
  具体做法是从此之后,不再考诗赋了,当官彻底与吟诗作对无关。四书五经也不必倒背如流,抽段默写了,考的是经义、论、策等讨论文、议论文,要说出治国立法的具体办法。
  这样做的目的,被历代史学家们忽视了,那绝不是王安石书呆子冒傻气,在百般忙乱的政务之余还要再写些莫名其妙的文字。它们连同王安石所写的《进洪范表》、《老子》等文章都有一个最显著的目的。
  ——改变宋朝官场上的意识形态。
  一直都有人说,王安石变法太急了,他没有做最重要的一个先期工作,那就是“吏治”。不把官员们的素质普遍提高,那么哪怕新法尽善尽美,也别想执行时上下如一。
  可是有两点因素制约着王安石的速度,让他不得不快。第一,周边的邻居们让宋朝危机四伏,大祸眼看就要临头,可司马光、范镇等君子们却恪守着孔夫子兵家乃凶器,圣人不喜欢的总原则不放,这点不需争论,就算在神宗去世之后,宋朝和周边所有国家,除了辽国之外,掐得你死我活,不共戴天了,他都能王安石、宋神宗累吐血才抢回来的土地白送出去。
  只为了“睦邻友好”!
  可怜王安石在做事之前,必须得把那个大宗旨大秘密藏住了,不然弹劾他的力度会比现在强烈一万倍,他会成为万恶不赦,灭绝人性的战争贩子。第二,以宋朝宽松仁厚的官场风格,也不允许他什么事都没做之前,就来个空前巨大的整风运动。理智的做法是先做出来功绩,有了威望,才好下命令。
  所以必须急着让新法显出效果。
  这时不同了,借着变法派阶段大胜的局面,为了以后一劳永逸,才下达的科考改革、课本改革。这两样实施之后,王安石彻底和现在的官场人员决裂了。
  他是用新课本教育出新型人才,新考试考出来新一代官员,来取代现有官场上和司马光、苏轼、韩琦、文彦博、欧阳修们拥有同样思想,同样欲望,和他怎么想怎么别劲的官员们。
  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诚然如司马光在《与王介甫第一书》里所说:“力战天下之人,与之一决胜负。”这在自古至今所有的官场人物里,都是不敢想像,从来没任何人敢做的事!
  为的,是一个统一思想,全民族为一个目标而奋斗的环境。关于这一点的必要性,我们身为现代人,都深深地知道,这是改革的首要条件。必须得完成的。
  由此看来,这项一直被认为是次一等,不那么重要,甚至多此一举的科举改革、课本改革,还是那么的可有可无吗?
  那么也就应该意识到,苏轼等人反对这项新法的内部意义是什么,两者间的矛盾有多深,那绝对不是坐在松树或者兰花丛中,捧着早春的新茶,讨论文章,遣词造句那么优雅!
  接下来仍然不能进入增长国库收入、改善国家经济环境的第二项支柱型新法的推行里,还有另一件事要注意。那就是社会治安状况。改革不仅触犯了某些人的特殊权益,更让整个民间都不适应,这时,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反对者。
  有用舆论造势的,更有铤而走险的。想想宋朝之前一小股或兵或匪的造反者,都得动用京城禁军出去平叛的往事,如果真的出现各地烽火,趁火打劫的事,得怎么办呢?
  别急,王安石及时推出了保甲法。
  简单地说,保甲法就是全国居民,每10家结为一保,50家为一大保,500家为一都保,各自选出负责人(保、大、都保长)。以大保为单位,巡行乡里,捕捉盗贼,用民间的力量,来维持当地的治安。
  这是当时最初次颁布的内容,讨论这个法令的优劣点,其实一瞬间就能看清楚。第一,中国人习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比如说用开封城里的禁军去地方上平叛,都有出工不出力,或者搂草打兔子,既当官兵也当强盗的事发生。
  那么用当地人管家门口的事,是不是比较有效果呢?考虑到身边就是自己的老婆孩子,相信每一个巡逻的保丁们,都会尽心尽职的。
  第二,要巡逻要抓人就得有设备有功夫,这就要定期的给保丁们培训。他们的武装由国家配备,定时定期到一起训练,时间长了,就会出现一个必然的结果——战斗力大增。这才是王安石设立保甲法的最终目的。
  干掉偷走宋朝空前丰厚的国库数值的最大盗贼,军队数量,这才是最根本的办法。为裁军作准备,为裁军之后国防、国内治安更加安全作准备。
  唯有保甲法。
  有人会说,这纯粹是疯头了。让世代扛锄头的农民当兵打仗,是脑子进水了才想出来的蠢办法!这是不让正经农民干农活儿,浪费他们的宝贵时间,除了让庄稼荒芜,减少收成之外,还让一贯老实听话,说什么是什么的乖乖宝农民们变得凶狠暴戾,没法控制了!
  这就是反对派抨击保甲法的主要论调。
  那么提问,历史上由农民组成的军队,到底有没有用?其实这个问题不用回答,只要稍微知道些历史事件,答案脱口而出。
  近现代流行崇拜曾国藩,他身为文人,扬名的却在武事,也就是平定太平天国。他的军队是由什么组成的?所谓湘军,就是他的湖南老乡们,清一色的乡下农民组成的。
  不是农民他不要,因为打仗要的就是身强力壮、朴实忠诚的人,只要稍微有些滑头的,面临生死恶战时,不是逃跑就是投降,这一点百试百灵。
  其他的例子还有无数个,比如最近的时代,我们新中国的开创者们,他们的军队由哪个阶级哪种人组成?谁都知道,“工农红军”,其中贫苦的农民战绝大多数。
  回到宋朝,几十年之后就有个再鲜明不过的例子,岳飞。他就是个没受过任何官方培训,纯粹在民间自学成材的河南农民。
  这个问题搞清楚之后,保甲法的可行性,它的远景规划有多美妙就明白了吧。何况自从它实行以来,有一个好处立竿见影地就出现了。宋朝的治安状况。
  之前大叛乱、小造反每年都有,自从有了保甲法,州县之间因为禁军太远、厢兵太烂造成的管制空白立即被填补,终神宗一朝,再没有任何叛乱发生。
  这些做完之后,与青苗法同等重要的新法——“免役法”才出台。要了解这个法令,我们得先清楚宋朝之前一直在用什么法令。
  那就是“差役法”。
  “差”,顾名思义,就是当差。宋朝把所有国民按家产多少,分为九等。这里先不说家产多少随时都会变动,比如家里着火烧光了,或者突然间买卖兴隆赚大了,只说这九等人家都要为国家做些什么。
  九等里,后五等有福了,他们基本上与这件事无关。上四等人家比较惨,他们要为国出力,谁让你们有钱呢?而之所以有钱,就是因为你们聪明能干,国家正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
  嗯,忘了说,要让他们当什么差。说来也简单,通常来说叫“衙前”。这个词非常形象明确,就是在各级国家衙门前打杂。具体地说,比如国家收税,收上来的各种物资,粮米绢缎之类。注意,不是钱,宋朝的货币与之前的朝代相比空前发达,可也没到能用货币转换物资收税的程度。
  除了现代社会,没任何朝代能做到这一点。
  这些物资,都堆在衙门里,国家哪有那么多的公务员来管,就由各城乡的上四等户出人来看守。听好了,不白看,看好了不给钱,看丢了你得赔。
  这是看守,收齐了还得运。各位衙前同志们,你们得押运这些物资,架着船赶着驴给京城里皇帝送东西。送的路程远近就看各位的幸运程度了,要是投胎到长江以北,那或许个把月的就回来了。要是很不巧,您是位江南人、岭南人或者广东那边的兄弟,想想来回得多远的路,多大的苦!
  并且还要注意那个总原则,运到了没奖,运丢了你赔话说两年前,就是熙宁二年时,神宗皇帝偶然间翻看内藏库奏章时,就发现了这么个事。
  一个外地(哪儿的没讲)到京的衙前,任务是“纳金七钱”,连一两银子都不到,这哥们儿居然过了一年都没能交差回家。其原因就是在他本地衙前得到了任务,风雨无阻地送来,被这边的衙门给忽悠了。
  各种敲诈勒索,各种巧立名目,让这位兄台晕头转向应接不暇,直到回家的路费都没了。而且还不敢逃,小心逃回去全家都有罪受罚。
  想想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吗?让我们和宋朝人换位思考一下,就算股神巴菲特到了宋朝,他正摩拳擦掌准备进股市里痛宰散户,可是衙前任务到了,从此没日没夜地忙,根本就没摸电脑的机会,你让他怎么赚钱,怎么养家糊口?
  截止到这里,问题还没有激化。因为理论上是由四个等级的家庭来分担这些任务,人多力量大,灾难均摊,问题也就小点,可是前面我们说过,宋朝的富豪级家族、中举的人家、出家人、女户(没男丁)、单丁户等都有豁免权,这些人刨除在外,剩下的基本就是第三四等户了。
  这样多的任务,这样密集的中奖律,只能造成一个结果——破产。家破人亡级别的破产。并且这还是次要的,更让人发指的是三四等户破产之后的社会现象。
  谁也不敢发财了。
  除非您能大展神威,一下子从下五等户一跃而起,升为第一二等户,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劳点,赚了一头牛、几只猪,多种了几棵桑树什么的,邻居们官府们立即就来向您祝贺——您是有钱人了,至少是个三四级,呵呵,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费心了
  号称开明第一、富足第一的宋朝,前100多年,普通的黎民百姓就这样生活着。
  觉得很难很绝望吗?不,这只是众多差役中的一种而已,其他的还有里正、户长、乡书手等“头衔”来帮助下乡到户收税;有耆长、弓手、壮丁等“职务”去负责抓贼;有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名目给正牌子的官员们服务。
  其他的,有一些还比较著名,比如县级衙门里的县曹司、押录;州级衙门里的州曹司、孔目,连同各级配备的杂职,虞候、拣掏等等等等,简直数也数不过来,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担。
  长此以往,达到百年,这是人过的日子吗?最重要的一点,是民间的生产力发展被限制了,而宋朝之所以还能存在,就一直因为它有钱。
  可以花钱去买和平,花钱养着国内有可能造反的各路饥民、暴民。所以就算只从安全角度来看,差役法都要废除。于是王安石新法集团想出了“免役法”。
  简单地说,免役法的总原则就是“交钱免役”。让从前需要当差的百姓,通过交与自身等级相符的钱,买回自己的自由身,去干他想做的那些事。国家用这些钱,去招募想当差的人。
  这个办法好不好?它形成了一个循环——百姓们通过交一定数额的钱,可以得到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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