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川作品集-海南过客-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海南过客
【目录】
序(曹文轩)
第一章 通往“大特区”的旅程
第二章 色彩斑斓的海口
第三章 没有黄金的“黄金海岸”
第四章 “金蒂制衣”与少女张大换
第五章 浪漫的一天
第六章 台风中的我和张大换
第七章 马大庆请我“吃喝玩乐”
第八章 赢钱
第九章 上当受骗
第十章 邂逅陈晨
第十一章 张大换走了
第十二章 女歌手
第十三章 商机无限
第十四章 我和陈晨的恋爱
第十五章 “繁华公司”
第十六章 来去匆匆的爱情
第十七章 陈晨的童贞
第十八章 劫后余生
序
世上的作家大抵分为两路,一路倾向于回忆遥远的往日,所说之事与当下有一段较长的距离,他在写作时,有重温的苦涩或温馨,而读者读他的作品时,有一种遥望的感觉。另一路则倾向于直接面对刚刚成为过去或正在成为过去的生活,这种生活在作品中呈现之后,有一种刚刚出炉的还冒着热气的感觉。
于川的文字大概属于后者。
我读他的作品,总觉得这些生活就在我周围,或者说我就生活于其中。虽然他的故事是在前些年发生的,但今天的生活与他笔下的生活相比,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甚至在外在形态上都与他笔下的生活是一样的。这种生活以酒吧、舞厅、海滨浴场、健身房、公司、桑拿房、室内游泳池、茶艺馆、大酒店、游轮、别墅、机场候机厅等为场景,以广告牌、小轿车、霓虹灯、手机、白领、口红、香水、高脚杯、流水线等为意象,以洽谈、应聘、打工、股票买卖、轮盘赌、行贿受贿、注册公司、拍卖、泡脚、按摩、美容、重组、宣布破产、装修、考研、申请银行按揭、包二奶等为行为,构成了我们称之为“现代化”的生活。
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令我们向往甚至产生巨大激情但又深深感到困惑、焦虑甚至绝望的时代。
于川在关注、体会、品味并在解读着这样一个时代。他将他的人物——男男女女全都推到了这一旋涡之中。然后他自己也奋身跃入。也许是他个人的经历中就没有田园牧歌式的记忆,也许是他本人对这种生活充满憧憬与向往,他有一种飞蛾扑火的欲望。明明知道那个世界到处都是陷阱,明明知道玩不好会摔个鼻青脸肿,但还是很浪漫、很抒情、很悲壮地迎了上去。他想借这样一个世界检验一下,一个人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性,一个人的生命力度到底有多大。我们看到,在这部作品中,男男女女都被巨浪打得人仰马翻、纷纷溃败,但我们也看到,作品中的“我”虽然已经在经济、感情甚至在肉体方面都已遭致沉重打击、四面楚歌,但却还在韧性地坚持。我们不好说,那个“我”就是于川,但至少那个“我”寄托着他的精神与理想。对这种一日千里、大浪淘沙、机关密布、充满遗憾的生活,“我”虽已遍体鳞伤,但并未有太多的埋怨、责难,更没有刻薄的诅咒,而是在伤感与忧郁中表现出了宽容与理解,无奈但却又坦然地承认了它的存在。因为“我”知道,这种生活是无法阻止的,也是无法抗拒的。更因为“我”在这种混乱无序、杂乱无章、遍地谎言的世界中,同时也看到了人间的悲悯、纯真与刻骨铭心的至爱。
相对于那种一味嘲弄、诅咒这种生活的作品,和那种一味赞颂、将这种生活笼罩在一片激情之美的亮光下的作品,我觉得于川对这种生活的解读表现出了更开阔的视野和更深切的理解。
这种依然在滚滚流动的生活,相对与已经流逝了很久的生活,其实是很难把握的。我一直有一个固执的看法,一个作家如果不将自己与当下尽可能地拉开距离,去写已经在我们的意识中得以沉淀多时、已被我们看清它的形状、它的实质的生活,而是去写正风起云涌、扑朔迷离、形状不定的当下是冒险的。但我也知道,在文学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作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支持于川的选择。
我本以为于川写小说会玩一些形式上的花样的,不想他的小说在形式上却写得很老实,从前的结构,从前的叙述,没有什么时空倒错,没有什么隐喻,没有什么魔幻,没有什么标点符号上的把戏,也没有什么人称的变换,就是那种我们司空见惯的小说。没有想到他还是个老实人。
我老早就认定,写好小说是不一定要在形式上闹什么花样的。当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塞万提斯,还有我们中国的曹雪芹、鲁迅都没有玩什么花样,但他们的小说却写得很好,至今我们仍还百读不厌。现代主义在形式上大做文章,我们也不要否定,因为有些形式上的尝试,还是很有意义的,有些还很好玩,让人觉得读小说是钻迷宫,有一种智力上的满足感。现代主义的作家们、理论家们对形式上的创造,有着种种深刻的分析,一口气说出许多意义来,固然有说得对的,但也有很多是夸夸其谈,是在那里虚幻价值,也就是说形式上的事没有像他们说的那样不得了。从前的小说没有搞形式上的把戏,维持了那么多年,成绩辉煌,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没有必要为了鼓吹形式上的创新而对从前的小说形式说三道四。这么多年过来了,创造了那么多经典,自有它的道理与合法性。我们倒是看到,后来的小说在形式上的一味胡闹,反而破坏了小说的声誉,倒了读者的胃口。这世界上有些东西,可能适合用这种形式来表现,而有些东西可能适合用那种形式来表现。有些好东西,可能还就不适合用太多的花样去呈现,它本身的力量就足够大了,用不着去搞什么名堂。一块精美的玉石,很朴素地放在那儿,就足以让我们心动神往,这时,你若在包装方面用太多的心思,反而是喧宾夺主,损减了那块玉石的光彩。
于川在小说中下工夫的是思想、是故事、是人物、是语言。他想,将一段非常有分量的生活,用最朴素、最简洁的方式表现出来,这就足够了。他在意的是经验,如果那份经验是厚重的,耐人寻味的,也就用不着再花太多的心思在形式去做些什么——做了,可能反而妨碍我们去感受作品的经验感。
一个人写东西,对自己的特长得有一个清醒的估计。如果自己不善于在形式上做文章,而自己的生活经验又是那么的地道,那么的独特,也就可以不在形式上用心思,需要考虑的倒是用一种最实在的方式、一种最大气的方式来表现这一切。
细想起来,于川的小说很抓人,其原因在于他对生活的具有力度的思考,在于小说中有几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于一个又一个具有动作性与物质感的故事。
于川现在虽生活在上海,但他的小说是方正的、块状的,是典型的北方人写的小说,这大概是因为他生长在北京的缘故。他若是写出南方的那种温情的细腻的细碎的精致的小说,倒也怪了。
曹文轩
2002年4月16日于北京大学蓝旗营
(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作家协会理事,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
第一章 通往“大特区”的旅程
雨夜中的长途大巴——东北汉子马大庆——内裤中的钱——独闯海南岛——百年中唯一的大学生——溜冰场上的鲜血——“野鸡”旅行社——开发大特区——海安码头——广式早茶——饿晕了的女孩子
1
黑沉沉的雨夜中,超载的长途大巴拙笨地在颠簸了一下,邻座的那个喋喋不休了很久之后,终于扯了雄浑的鼾,睡熟了的东北汉子,趁势把他那个硕大的脑袋砸上了我的肩,一下子把我积攒了好几个小时的睡意惊得夭折了。
我睁开眼,环顾着昏黑的车厢,除去前面驾驶台上仪表盘发出的几点红红绿绿的光亮,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厚重的夜色中。伸手摸摸缝在内裤里的大哥给的那一千块钱,厚厚的还在,让我的心塌实了不少。
窗外,不大不小的雨击打着雾气茫茫的车窗,和着车内旅人们不安的梦呓。车厢内的空气很恶浊,把我的嗓子堵得紧紧的,大学宿舍里每逢体育课后八个人同时晾出汗渍渍的双脚时,也比现在这闷罐般的车厢里的味道好得多。我鼓足了劲,把肩上那个硕大的脑袋撞向一边,东北汉子竟然没有醒,嘴里嘟哝了句什么,又继续起他的鼾来。这家伙看来真是累了,在广州上大巴时,他还神气活现的,在开车后的两个多钟头里,他的嘴几乎没有停过,前后左右的乘客他都“唠”遍了,当然作为邻座,我是他最直接的听众了。
“下海口啊?”
东北汉子一上车就咧着嘴满脸热烈地和我打着招呼,豪无保留地把一嘴的酒气喷了我一脸。
“做啥买卖?”
他把一瓶用牙咬掉了盖子的啤酒愣塞在我手里。
“客气啥玩意儿!都是出门儿在外的,不容易!”
我自然无法再推脱什么了,谢过了他,灌了凉凉的一大口酒。
东北汉子很满意地笑了,重重地拍了拍我的大腿。
“学生吧?”
我一下子失落起来,尽管踏上从北京开往广州的列车开始,我就刻意地做出一副走南闯北,老于世故的样子,但却还是让他一眼就看出了自己身上那褪不尽的书卷气来。
我极不情愿地点点头。
“我说吧!”
东北汉子自得地乐了。
“刚出校门儿就来闯海南?行,小伙子有点儿冲劲儿!”
我的心情却没有因为他的夸赞而变得好起来。的确,国家决定开发海南岛,建设经济大特区,这对于很多人来说确实千载难逢的好时机,几年前,当深圳建立经济特区的时候,很多人怀疑过,迷茫过,犹豫过,终于错过了大好的机遇,最终眼睁睁地看者那些有胆识的开拓者们成功了,发达了。于是,在开发海南的消息不胫而走的时候,憧憬着各色机遇的人们终于不愿再错过这诱人的机会,一时间各路淘金大军蜂拥而至,似乎每个人都看到了无尽的机遇和财富在向自己招手,人们仿佛失去了理智一般,疯狂地从全国各地涌向那充满诱惑的海岛。
我不是幻想着一夜暴富的淘金者,更不是投机取巧的冒险家,我之所以加入了这奔赴大特区的洪流,完全是因为另外一番际遇。
从小到大,我都走得很顺,虽然在学校算不得什么学习尖子,但高中毕业后也还是顺利地考上了大学,虽说上的不是什么北大、清华一类的名牌院校,但所学的专业却是很时髦的计算机应用,据说这一行在未来是绝对大有前途的。父母和哥姐们都很以我为骄傲,也难怪,自打我太爷爷那一辈起,我们这个家族中,就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
“咱家还是在咸丰年间出过一个秀才呢!”
父亲在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晚,在饭桌上咂吧着小酒盅里的“二锅头”,毫不掩饰我给他带来的自豪。
我因此成了我们家族里一百多年来最大的骄傲。
大学里,我倒也循规蹈矩,谈不上刻苦用功,但也从没让老师和同学说出个“不”字来。本来吗,象我这样出身于普通市民家庭,自小按部就班地读书的孩子,是很少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人家形容这样的女孩子是什么“小家碧玉”,而对男孩子则没有什么特殊的定义,总归也差不太多了。大学的生活很轻松,也很绚烂,象所有我这个年龄和经历的男孩子一样,我也赶赶这样那样的时髦:跳跳舞,虽然跳得不怎么样;踢踢球,尽管踢得也不好;追追女孩子,当然一个也没追上。但生活还是让我很满足,很惬意,直到我大四那年寒假前的那个让我永远悔恨的夜晚。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冬夜,很厚的雪裹了北京城。期末考试已经全部结束了,再有两天我们就该放寒假了,晚饭过后,我和同宿舍的几个同学到学校溜冰场滑夜场,其中一个同学还带了一个刚交的校外的女朋友。我们滑得很开心,我还不时地在大家面前卖弄一番我的冰上技巧,其实我也滑得不怎么样,不过比起那几个南方的同学来,我就显得很出众了。正当我们滑得尽兴的时候,忽然场外来了几个很张狂的年轻人,一进场就气势汹汹地直奔我们而来,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接着在我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我那个带着女朋友的同学和他的女友打翻在地了。当然我和其他的同学绝对不能坐视不管,我脱下冰鞋,舞动着冲了上去,然后我看到一片热汽腾腾的血光,听到几声凄厉的哀号,有人倒在明镜般的冰面上,我手中的冰鞋上冷冷的冰刀上滴下血来。
十五天之后,我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