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006-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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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张玲英制作了两份协议:一份是结算中心与银事达咨询公司的合作协议;另一份协议是结算中心、银事达咨询公司和银事达经贸公司(一院在该公司控股85%)三方签订的,将结算中心的权利转给银事达经贸公司,并将两份协议的签订时间倒签为1996年4月。从此,结算中心与沈俊林脱离了直接关系,而银事达经贸公司由一院控股,1。1亿元的漏洞更加隐蔽,也留出了足够的时间来弥补。
利用同样的手法,厉建中玩起了一连串让人眼花缭乱的空手道。1998年7、8月份,沈俊林陆续归还2179万元。利用向玲珑花园(一院控股75%)做中间方,结算中心账面上的1。1亿元借款全部还清。此举形成了银事达经贸公司则欠玲珑花园8800万元,沈俊林则欠银事达经贸公司8800万元的局面。
就这样一环套一环,厉建中用新套解旧套,等待着沈俊林的陆续还款。然而直到案发后,沈俊林才以其个人财产将欠款还清。在这之前,厉建中为掩盖漏洞花招百出、机关算尽。
1999年厉建中出任火箭股份董事长,为他挪用资金提供了便利。他一手抓权、一手抓钱,真的以为自己成了股海中的弄潮儿,肆意妄为起来。而如此大规模的资本运作,给予厉建中的,不仅是地位、荣誉、金钱、美色,还有耻辱、堕落和无法饶恕的三宗罪。
一是挪用公款。1997年下半年,厉建中的朋友张某多次找厉建中借款炒股。厉建中轻车熟路,再次玩起了障眼法。他找到一院下属单位华宇机器人技术开放公司总经理孙某,谎称有笔款要从其单位走下账,让其向结算中心借款500万元。孙某收到贷款后将该款汇入了张某指定的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
二是受贿。厉建中利用职务的便利,大笔一挥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借钱的朋友们自然个个感恩戴德,对厉建中的勒索笑脸相迎。张某在还500万元的贷款时来找厉建中,拿来八九万元现金,说是利息的多余部分。厉建中讲:“就这么点啊,先放在你们那吧。”张某当然知道话中有话。果然,2000年底,厉建中向张某索要40万元用于炒股。1998年初,厉建中的女儿要出国留学。沈俊林将厉建中约至燕京饭店咖啡厅,以女儿出国需要路费为名扔下2万美金。对于老朋友的钱,厉建中收的放心、自在、心安理得。
三是贪污。如果说厉建中挪用公款、受贿是受朋友所托不得已而为之的话,那么到2001年3月,厉建中开始彻底堕落腐化,成了吞食国家资产的蛀虫。他利用担任北京银事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在转让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50万元,转入到个人控制的天域华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用于其个人炒股及归还债务。
张玲英,这个外表端庄、善解人意的女人,论起对金钱的贪婪和对虚荣的渴望,比厉建中毫不逊色。她已不甘心只当厉建中这棵大树上的寄生虫,除了协助厉建中敛财,她还开始了自己疯狂的敛财活动。
1999年,张玲英于利用担任北京玲珑花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委托长城国际广告公司代理广告业务过程中,收受该公司经理张某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10万元、美元1万元。
2000年夏天,张玲英以个人去韩国、香港旅游为名,向沈俊林提出兑换港币,沈俊林交给张玲英港币2万元。
2000年12月,张玲英伙同他人私分公款人民币37万元。
2001年10月,张玲英对某会计师事务所张某讲:“我准备装修房子,你能不能支援一下?”收下张某的5万元人民币。
2001年6月至8月,张玲英以回扣形式收取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贿赂款人民币7万元。
直到2004年6月,厉建中被实施“双规”,他们才停止了匆忙的敛财脚步,双双被押进秦城监狱。可叹厉建中古稀之年,将面临长久的铁窗生涯。
神五上天,功臣落地
在等待法院判决的日子里,“神六”也上了天,不知他还有否当年“神五”上天时弹冠相庆的激情?68岁的他,面对冰冷的铁窗在想些什么?他是否想起了自己激扬文字、挥斥方遒的青年时光,那时的他正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而发奋读书;他是否想起了自己的艰苦的科研生涯,彻夜不眠的他会为每一点发现而欣喜若狂,可不管艰苦还是快乐,都是那么单纯;他是否想起了火箭起飞时那耀眼的光芒,那光辉曾长期萦绕在他的周围。如今,那些曾经的生活离他太远了,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一场久远的梦。
此时的厉建中清楚地知道,监狱的日子是真实而漫长的。在这里,他常常想起自己的家人、朋友,那种心灵的绝望、悔恨和愧疚,一年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他的折磨。他恨,恨自己的贪婪、愚蠢,恨得会把牙咬碎。可惜,一切都晚了,他再也无法出去人生,他苦苦追求的圆满人生,就是这样的结局吗?就像一场戏,你永远无法知道是真是假,什么是成功的人生
2005年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68岁的厉建中,这位白发苍苍的昔日航天功臣被推上了被告席。
根据检方的指控,厉建中涉嫌贪污350万元、受贿50万元及美金2万元;同案犯张玲英被指控贪污37万元,受贿50余万元。与此同时,厉、张两人被指共同犯罪,涉嫌挪用1。2亿元和4000万元公款。
在辩护词里,律师为厉建中列举了长长的“业绩清单”,以证明其对中国的航天事业做出过重大贡献。
在庭审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厉建中这位曾创造辉煌业绩的火箭专家、“神五”功臣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地表示忏悔:党把我从一个孤儿培养成火箭专家,给我令亲人好友都自豪和艳羡的地位、荣誉,我本想好好报效国家,却沦为人人不耻的阶下囚,成为人民的敌人,这是我做梦也没有想过的结局啊。唉,都是贪念把我引上了绝路!
法庭上追悔莫及的厉建中,那颗曾何等骄傲的头低垂着,斑白的头发、涕泗横流的尴尬,让人说不出的痛惜。
就在两年前的10月,我国进行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取得圆满成功,世界瞩目,举国欢腾。在一个国家实现光荣与梦想的欢呼背后,本该多一位航天功臣欢跃的身影。但命运偏偏无常,此时的厉建中,因涉嫌贪污公款350万元、受贿66万元、挪用公款1。6亿元,身陷囹圄。
神五上天,功臣落地。相比于今日身陷囹圄,68岁的厉建中曾何等辉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第七任院长、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三次国防科工委科研成果三等奖、首都五·一劳动奖章、航天部优秀管理开拓者一等奖、有突出贡献的回国留学人员等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从爱国海归到科研骨干,再到研究院领导,上市公司董事长,每一步都带着荣耀,每一次身份叠加都有一片新天地。然而,这个30余年都将火箭准确无误送入轨道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却偏离了自己的人生轨道,锒铛入狱、黯然收场。世事浮沉,是什么迷惑了厉建中,让他在花甲之年,甘愿抛弃来之不易的荣耀、地位和事业,走向堕落腐化的深渊?不会被科学技术难倒的人,难保不会被美色、权力和金钱撂倒,厉建中一案将揭开的,远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2006年3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厉建中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厉建中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名曾为我国的运载火箭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级人物沦为人民的罪人,将在大墙内度过他的余生。在对厉建中一案的审理过程中,通过对一件件犯罪事实的揭露,我们看到了他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足迹,不能不为这样一位航天事业“功臣”与“精英”的堕落感到痛惜。厉建中在接受审讯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作为国家干部,45年党龄的党员,走到今天,背叛党,给党的事业抹了黑,我感觉愧对党,愧对人民。
第四章 绝对权力下的相对腐败
如果贪污腐败有规律可循的话,“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真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反腐败“铁律”。尽管以制约权力为己任的《行政许可法》在中国已经颁布实施,但只要行政许可的程序没有公开化、规范化,手里掌控着行政审批大权的部委司局长们就一再上演着“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故事。
郝和平担任司长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医疗器械司,在全国医疗器械行业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如此强势权力之下,有多位主管官员在2006年国家反击商业贿赂行动中沦为蠹虫。
郝和平的犯罪很不新鲜,甚至很低级,无非是“钱权交易、官商勾结。”如果仅仅按照犯罪数额,郝和平的受贿简直更是小菜一碟。他们两口子全部加起来的受贿总数不超过100万元,却得到了总数20年的徒刑。按照这个数额,我们只能说拥有绝对权力的郝和平,腐败的数额还是相对比较少的。可以这样说,郝和平作为腐败贪官,相对而言不那么令人痛恨,却绝对令人惋惜。
58岁的郝和平作为2006年涉嫌商业受贿的政府官员,他的落马不仅仅是为“59岁现象”作了一个新的证明,更多意义上是揭开了医疗器械市场潜规则。
算一笔账,富豪官员受贿令人费解
短短半年时间,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大员的郝和平和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接连倒台,这两位手里掌控审批大权的“技术官僚”和“精英官僚”,一下子演变为“腐败官僚”。
很多北京司机都知道,西直门桥是北京最难走的桥之一,开车过桥就像进入迷宫一样。尽管地形复杂,但是很多制药企业或者医疗单位依然能很熟练地在此上桥、下桥、钻洞、绕弯,直到进入他们想要到达的地方,因为能决定他们生死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在这里。
2005年6月原局长郑筱萸被免去局长职务之后10多天,药监局再爆新闻,2005年7月8日,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刑拘。半年之后的2006年1月12日,药品注册司司长、中国药学会秘书长曹文庄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带走。药监局高官连番出事,外界至今议论未息。在听说郝和平和曹文庄出事后,很多人感到“非常震惊和惋惜”。
2005年7月8日下班后,已回到家中的郝和平接到药检局一位领导电话,称有紧急工作要协商,要求郝马上赶往单位。由于最近几年食品药品方面突发事件较多,各分管机构负责人在家中被突然叫到单位是家常便饭,所以郝和平很快回到单位。但在郝和平的办公室内,等待他的却是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当场检察官宣布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正式刑事拘留。
郝和平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被检察院从单位带走的。按照常规,检察院不会轻易对司局级以上高级官员实施刑事拘留,之所以未经“双规”程序直接被刑事拘留,是因为检方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已十拿九稳。
药检局官方网站的资料显示,医疗器械司的职责包括: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的管理;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认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评审机构的资格;负责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对医疗器械注册和质量相关问题的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等。
在药检局,郝和平是一位“极为平易近人”的司长。58岁的郝和平1948年10月7日生于云南省昆明市,1974年毕业于昆明工业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同年到国家卫生器械局工作,1980年起在国家医药管理局工作。自1998年药检局成立,郝和平就担任医疗器械司首任司长,这位当了7年司长的高官穿着朴素、热衷于学术研究,1997年开始主持目前已经执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起草制订工作。除此之外,郝和平还兼任《中国医疗器械杂志》名誉主编,任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评价》主编,主持编写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实施指南》等多部图书。此外,郝和平还在首都医科大学担任“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