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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鬼风吹-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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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家情急之下,拼命拦住了正要出门的那些客人,说我们东家昨夜明明住在店里,怎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下落不明了?难保这店是家黑店,暗中谋害过往客商的性命财物不成?
  当时街上有采访局侦缉队巡逻,见闹得动静不小,就将店里的人全抓回去严加审讯。本来采访局只想趁乱敲点钱财,不料一搜那十八个与布商同住一室的客人,竟发现每人都带着一包人。肉。刑讯威逼之下,那些客人只有招供认罪,交代了案情经过。
  原来这十八人都是土匪,在路上见布商行囊饱满,就想在僻静处劫杀了谋他一注财帛,但尾随了一路,始终没找到机会下手。最后跟到镇中,土匪们都假作互不相识的,买通了店伙,与那布商共宿一室。入夜后待那布商睡熟,就用被子将其兜头盖住,把人活活闷死,然后乱刃分尸,切成一十八块,又都用石灰和油布裹了,不见半点血迹。每人一块分别带在身上,打算离开客店后,扔在山里喂了鸟兽,那就绝对不留任何痕迹了。可大概也是因为杀得人多,到头来怨魂缠腿,这伙土匪还没来得及离开客栈,却被布商家里管事的一闹,使得这案子败露了出来,都让官府五花大绑地捆了,送到省城里游街砍头示众。
  这件碎。尸案在当时的社会上震动不小,在法场上围观用刑的百姓人山人海,真是好不热闹。我从书上看过好几个类似的故事,就对阿英说,绿林海底称杀人为推牛子,这些土匪正是利用了人们心理上的死角,途中盯上过往的行商之后,便在客栈里杀其身、解其体,以石灰掩埋,使血水不溢,分携其肉,藏带于身,所以住店的有十九人,出来却是十八人,在市镇街心里杀人越货也能丝毫不露踪迹,要不是事出凑巧,谁能识得破这路歹人推牛子的手段?
  阿英若有所悟,大概有些闯南走北的江湖中人,也有些非常手段,能常人所不能,而刚才我见到的黑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出没无形,也未必就是幽灵,有可能是歹人作祟。
  这时一言不发的胖子,突然发出一阵怪笑,听在我和阿英耳中,无不毛骨悚然。<a

  ☆、第九十一章 阴魂不散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胖子怪笑个什么劲。
  就听他冷笑说:“疑心生暗鬼,老张,刚才你看见的不会真的是什么鬼吧?我看就算有鬼,也是心中有鬼,装神弄鬼。”说完他有意无意的拿眼睛斜睨着英子。
  英子感觉到胖子话里的意思,她冷哼一声说:“王胖子你是什么意思?用的着这么阴阳怪气吗?”
  胖子哈哈一笑:“我说英子,你这又是什么意思,胖爷发表一点个人意见,你就面红耳赤,想被踩中了尾巴的兔子。”说罢,他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一个很像钢盔的安全帽扣在脑袋上,看那样子,很像个小鬼子。
  阿英气鼓鼓的想要争辩,我见气氛有些凝滞,便插言说道:“都别吵,自乱阵脚的事情要不得。”
  胖子讳莫如深的笑笑,阿英也想着自己的心事,一时也不吵嘴了。
  这样一来,我错愕的感觉到,这两个人都有点陌生。
  胖子高深莫测的样子我很少见,在我的记忆里他一直是一个大大咧咧直言快语的小胖子。
  如今这个小胖子长大了,但他依然还是那个豪气爽朗敢爱敢恨的热血青年。
  一腔热血,抛洒满江。
  满江红。
  染红岁月的年轮。
  淬炼历史的尘埃。
  无缘得见。
  没有人能够见到。
  真正美丽的那一次绽放。
  热血沸腾,如花绽放。
  英雄们的成长,纵然是来自草莽。
  在草莽里悠悠荡荡,起起伏伏。
  应当永不变其心,直指本心。
  顺心意,意能平。
  待至英雄们在草做的摇篮中成长,勇敢正直的心像从前一样,去造访万能的神祗,去寻求热忱的民众,而在这之前,我却常感到,与其孤身跋涉,不如安然观望。
  看英雄们的热血侠肠,看儿女们的爱恨情长。
  看看悲欢离合,听听温情过往。
  我们都在听别人的故事。
  自己的故事别人听,直到归去。
  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胖子确实是个热血沸腾的人。
  我一度以为,他的血不会冷。
  我觉得他和我一样,是同一类人。
  哪怕在这个越来越虚伪冷漠的社会里。
  血永不冷。
  社会就是如此,现实到你不现实现实就把你给显时了。
  换句话说,就是不现实的你会被玩完了。
  一个开150万奔驰的人,他银行贷款800万,他的生活在生与死的边缘!
  一个开15万大众的人,他房贷80万,他的生活水深火热!
  一个骑1500块电动车的,他存款8万,他的生活安逸却又迷茫!
  三人路上相遇,骑电动车的羡慕开大众的,开大众的羡慕开奔驰的,开奔驰的羡慕骑电动车的!
  这就是现实的社会,每个人都成了金钱与欲望的奴隶!
  猫喜欢吃鱼,可猫不会游泳。
  鱼喜欢吃蚯蚓,可鱼又不能上岸。现实给了你很多诱惑,却不让你轻易得到。
  但是,总不能流血就喊痛,怕黑就开灯,想哭就流泪。
  今天再大的事,到了明天就是小事;今年再大的事,到了明年就是故事。
  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而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全力以赴就好,想太多,累的慌。
  无愧于心就行,人无贵贱之分,只有对错,别自轻,信自己,能活好。
  虽然薄情常在,阶级暗横。
  看看那年,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人。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当时畅欢笑,曾笑老人龟。
  今时多离散,再无重聚时。
  社会地位、经济条件、个人能力、观念思想什么都成了阻碍坦诚相见敞开心扉的门槛。
  有人在槛外,都懒得看一眼槛内。
  有人在槛前,犹豫着要不要跨进去。
  也有人在槛内,焦急等待着跨槛而来的人。
  只是人心变了,只是再难淡然。
  淡然不了又热血燃烧的青年,烫伤了自己。
  他的热血没能烫伤烈火。
  烈火如歌,草莽出生的狗熊猎猎焚烧,苟延残喘。
  什么狗屁的英雄,纵然你是侠肝义胆!
  又何妨是只笨拙的狗熊,只要你有侠骨柔肠!
  不是英雄,就是狗熊,是一只热诚柔情的狗熊。
  小小的心愿随风飞,笨笨的狗熊迎风笑。
  猎猎风中。
  依然是猎猎风中。
  你有一颗不灭的赤红的心。
  红心闪闪放光明。
  光明照四方。
  明天会更好。
  生死去来,棚头傀儡,一线断时,落落磊磊。
  我一直是这样想的。
  我想胖子也是这样的。
  直到这一刻,他讳莫如深的笑起来,我隐隐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他,他似乎已经超然物外,与我很远。
  远到距离星辰海洋,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难道胖子真的变了吗?
  你不可以不改变,除非你从此不成长。
  但有些变,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变变变!
  当好人变成坏人!
  当爱人变成仇人!
  当活人变成死人!
  当母猪变成美女,当男人变成女人
  我怕胖子别变的面目全非,我认他不得。
  转念一想,或许是自己太感性,有些想多了。
  隐隐的感觉不可信,我不能凭着感觉辨忠奸。
  英子也有些阴阴的,她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在想什么呢?
  是他吗,是她的他吗?
  我的心中幽幽烦躁。
  以前我们太小。
  以后我们太老。
  此时我们正好。
  好也只是白好。
  没有人能够见到。
  真正美丽的那一次微笑。
  真心实意的那一番长谈。
  心门难开,有千千结。
  我心无结,我无法解。
  解不开。
  昨日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世事无常,情事多长?
  是如此。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你脱衣脱裤。
  满头青丝变白发,落入红尘赎罪己,南柯不是一场梦,从来佳人是骨灰。
  黄泉彼岸生生错,奈何桥头世世寻诗如此。
  阿英愁眉不展,心事很重,我不知她心中所想。
  无法揣摩,他两人住了口,让我一时思绪万千。
  想的太多,人也觉得累了。我不再多胡思乱想,松了口气,见洞窟里实在太黑,宿营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完全看不清楚远一点的东西,而手电也难以照射到如此大的范围,怕一时半会脱不了身,弄不好电能耗尽。但又别无选择,只好打着手电四处张望,把在手中轻轻晃了几晃,惨白的亮光使得身前数十米的范围随即亮了起来。
  我将手电握在手中,趁亮抬眼看时,就瞥见照明范围边缘似乎有个人影,冷眼一看还以为是胖子,因为那人头上也戴了顶头盔,但我很快就察觉到胖子和阿英这两个同伴,此刻都在自己身侧,不可能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我心里一惊,下意识地握紧了工兵铲,定睛看去,发现那个人瘦骨嶙峋,低着头蜷缩在骷髅堆里,也看不清他藏在头盔下的脸孔,唯见衣衫褴褛,身上脏得都能抓虫子了,手中握着一具熄灭了的电灯,身侧斜挎着一个大号的帆布口袋,木雕泥塑般的一动不动。
  以我之敏锐,竟然完全感觉不到对方身上存有任何生命迹象,我心中疑惑更深:“这个死人和我先前看到的人影是不是同一个人?”我立时想到,刚才看到的影子和这个死人的身形看上去到像,直到此时,我终于看清蜷缩在骸骨堆积的角落的竟然是个死人,看那死者装束和身影,很像是那个突然消失了的黑影,猜测其身份,却是不得要领,有些惶恐。因为这座墓少说也有好几百年了,地下这么深的地方,怎么会有身着现代装束的尸体出现?
  这太不符合常理,太过出人意料。而我之所以会觉得对方是个死人,是因为凡是活人,必然都有气息,也就是呼吸。所谓人者,以气为本,以息为元;一呼百脉皆开,一吸则百脉皆合,人体在一呼一吸之间,能将氧气转化为二氧化碳,也会使得皮肤毛孔间产生微弱的热量,这就是旧时所指的“阳气”或“生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寸气,千般用。
  可眼前这个人的身上,却似没有呼吸存在,它寂然不动,就像是具多年前横死在洞穴中的尸体。而在之前,却有个和他身形极为相像的幽灵般的影子蓦然出现,悄然无踪。我心觉古怪,暗想:“还真是见鬼了不成?”我心中惊疑不定,一手拿着工兵铲,一手握着手电,欺身上前,想借着电光,去看清那死者隐藏在头盔下的面目。
  谁知我刚刚一动,骸骨重的那人影竟在事先毫无征兆地情况下,忽地蹿了起来。我和其余两人同声惊呼,都急向后退,并将手中的器具抄了起来,可还没等迎头痛击,那头戴盔帽的黑影,早已头也不回地逃向了洞穴深处。我有心要追上去看个究竟,又恐其余两人落在后面遭遇不测,只得隐忍不发。
  胖子虽然脑门疼痛,却仍忍不住插嘴道:“老张,千万大意不得,我看那家伙可根本不像活人。按照相对论的观点,这世界上有人就该有鬼,也许咱们真是遇上鬼了。”
  我摇头说:“我先前也这么想,但是用手电照过去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有个影子,身后有影子的就不会是鬼,不过”
  不过他的速度也太快了些,这是我所始料未及的。但也不是追之不上,我自付自己还是可以追的上他的,只是如此看来,这个人似乎身手敏捷,不好对付。
  我话没口,异变突起。
  那人的身形又出现在了附近不远处,鬼鬼祟祟,探头探脑,如果不是他头戴头盔的话,我不会觉得他会去而复返。
  胖子这下也看得真切,他与那个人影距离不远,怒火中烧,手一扬,乱枪劈头盖脸地打过去,至少也能有两三颗子弹命中目标。
  那人察觉到自己暴露了踪迹,急忙抽身躲闪,却仍是迟了半步。那顶头盔在慌乱中滚落,随即又被一发子弹从侧面击中太阳穴,当场扑倒在地。
  胖子唯恐对方还未死绝,想再补上两枪,又觉得或许多此一举,哪有中枪安然无恙的事情,又有意节约子弹,已防备接下来的变故。我们三个人都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见从骸骨里爬出一个人来。在烁烁刺目的电光照射下,那人身形犹如鬼魅,竟然是刚才已被胖子开枪射杀的那人。
  纵然是胖子临事镇定,也不禁觉得身上一阵发冷:“那个人刚被我乱枪击毙,至少有一发子弹是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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