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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蓬莱山语-第29章

小说: 蓬莱山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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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笼中,卧着一匹巨大的白狼。
  周围的一切都仿佛安静下来,连房中四人都停止了聊天,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
  那雪白得不掺一丝杂色的皮毛在火光的映衬下愈显细腻柔顺,恍若流光溢彩的云霞,健硕的肌肉充满着张力,在它低沉的呼吸间微微起伏,仿佛一只等待时机的猛兽,充满着危险的霸气。
  它的脖子上,套着铁制的项圈,项圈的内部是一个个突出的尖刺,刺进白狼柔软的颈部。
  鲜血染红了它项上的皮毛。
  项圈的两边分别连着两根铁链,此时已经接上了墙上的锁链。
  四个男人还在屏息注视,顾殛宇还趴在原地未动,白狼的眼睛突然动了动,幽幽地睁开了。
  青色美丽的眼,冷傲而深邃
                          
作者有话要说:这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悄悄不知不觉编织迷雾的——过度段╮( ̄▽ ̄〃)╭ 
报告一下追文的各位大人:屿汜最近开始修订分段、细节和错字,由于前面写的时候没有掌握好节奏,所以许多章节都在过后做了调整,内容没有太大变化。所以大大们如果看到前面章节更新了,请不要惊奇,其实是在修订哦!




☆、夜莺(三)

  白狼清冷的目光一一扫过密室中的四人。
  视线经过离它最近的老大的时候,男人脸上的杀气顿时被震得只剩下怯懦,情不自禁向后退了两步。
  似乎是意识到白狼还被锁链锁着,又关在笼子里,他们涂在项圈牙上的麻药也是从船商那买的最厉害的一种,经过了多次试验——很多狼就是在睡梦中被剥皮抽筋的。那白狼就算能提前醒来也应该是动弹不得的。
  男人站住了脚步,看白狼果然只是睁开眼而没有其他动静,勉强壮起胆子,没有马上转身逃出密室。
  
  白狼看了一圈,也不知是对这些家伙没有兴趣还是麻药的效力真的没有散去,又闭上了眼睛。
  四个人这才放下心来,开始小声讨论是不是应该再喂它吃点麻药,或者先动刀宰了它,也不管皮毛是不是完整了。
  顾殛宇看出来了,这是个专门杀狼的密室,为了取得那柔韧细腻质量上好的皮毛,有不少狼已经惨死在这间小小的房间。为了不破坏皮毛的完整性,杀狼的人往往不会动刀,而是用铁锤或铁棒击碎它们的颅骨,然后直接剥皮。
  很多狼在被剥皮的时候甚至还没有死,会活活疼醒过来,然而醒来后看到的,却是自己鲜血淋漓的身体。
  
  狼的一些内脏也是很好的药材。
  毕竟狼并不是好惹的动物,这些“药材”和狼裘在市场上都十分稀少,再加上一些达官贵人对于用披枕猛兽皮表示王者霸气的热衷,猎杀狼后往往能得到十分丰厚的报酬。
  如果这就是啼莺山庄在经营的“生意”的话,的确可以很好的解释为什么光靠岑遥救世行医,可以养活这么一大庄的人。
  
  不过“啼莺山庄”——有着如此美丽动听名字的地方,竟然做着如此血腥暴力的营生,不免让人感叹。
  就好像披着菩萨的外表白天做善事,却是为晚上化为恶鬼烧杀抢掠做着掩护。
  山下遭狼灾的平凡百姓,大概怎么也不会相信,他们心目中的救世活菩萨,是个杀生都不用自己动手的冷血商人。
  顾殛宇看不下去了,打算回去搬救兵来拯救这只可怜的白狼。不过他很快就要后悔,他给予白狼的这个修饰词了。
  
  顾殛宇稍微动了动,刚刚打算起身。就见白狼突然睁开了眼,转过头盯住了自己。
  呃,我是去救你啊大哥!你不要听觉这么好行么?
  不过为时已晚,四个大汉都顺着白狼的目光看向了小窗。顾殛宇感觉背上微微有些冒汗。
  好在密室中光线太亮,反而导致从里面看黑暗的窗外只能看到漆黑一片。四个大汉只看到一个晃动的人影,和停在人影肩上的鸟影子。
  好个屁啊!这不就像岑遥了么!?
  夜莺好死不死在这个时候叫了一声,为首的大汉眯着眼问道:“是庄主么?”然后就见白影一闪,锁链晃动,顾殛宇只感觉肩膀一痛,接着就因为人体遇到巨大痛楚时正常应激反应,晕了过去
  
  顾殛宇只晕了那么几秒,就感觉自己正在贴地飞行。
  好吧,他是在一匹飞奔的狼的嘴里被叼着飞奔,左肩膀和左边的大腿应该快断了,现在有些失去知觉,顾殛宇觉得这比剧痛要好太多了,要知道他还是比较怕疼的。
  哗啦的铁链声在耳边响着,白狼是直接把铁链从墙里拔了出来,动作行云流水,都不带喘气儿的。
  大哥原来你是自愿被捕,专门来以身作饵钓大鱼的么?可是我不是岑遥啊!大哥你抓错人了!
  顾殛宇想说话,才发现自己已经虚弱到没有力气说话了。
  顾大少爷虽然经常用“嘴巴”抛头颅洒热血,不过真的要洒起来,他也不见得比平常人血量丰厚,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嘴唇发白,头脑不清醒了。
  
  他的意识有些模糊,原本与体温相近的血液,因为体温的降低而变得温暖起来,仿佛可以感受到它们从自己的肩头和大腿汩汩流出。
  顾殛宇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隐约记得自己曾经有过这种濒死的感受。
  在什么时候呢?
  对了,在水下面。救秦临的时候,最后,那个人抓住了自己的手。
  那个人。
  凌厉的脸廓,俊朗的眉目间含着笑,微弯的嘴角带着浓浓的玩味。
  “炎君”
  
  “炎君”
  仿佛是开启了某种咒语,顾殛宇的周身突然散发出一阵红光。白狼像突然被烫到似的猛地站住,把顾殛宇丢到了地上。
  顾殛宇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哼。
  白狼的嘴里开始发红,然后长出一个个水泡。
  它闭上嘴,呼吸中充满着痛苦与焦躁。它在地上来回走了几圈,望向顾殛宇的目光变得更为凶狠。
  突然,似乎是再也受不了了,朝着顾殛宇的喉咙猛地扑了上来。
  然而与它的动作同步,白狼身上沾染了顾殛宇血迹的地方都突然地变黑了。仔细看可以发现,是那块地方的皮毛都被烧焦了,一直烧到肉里。
  空气中立刻弥漫着一股焦肉的臭味。
  白狼的动作滞住了,走了两步后,终于倒在地上呜咽呻吟——刚刚叼着顾殛宇的时候,一定还有不少血液顺着它的喉咙流进了他的胃里。
  一抹红光慢慢笼罩顾殛宇全身。
  他的血止住了,正站起来,冷冷地看向地上的白狼。
  后者仿佛可以看见,那红光中,是一个穿金丝红线绣盘龙云纹的男子,凌厉的剑眉间溢满了君临天下的霸气,森冷的眼中是浓重的杀虐与怒意。
  他的全身,仿佛喷发着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让霸主一方的白狼都不由地缩了缩脖子。
  这才是龙神。
  ——炎君冠宇!
  
  此时,炎君眯着眼,冷冷地看着痛得在地上打滚的白狼,用顾殛宇的嘴,凉凉地吐出几个字:
  “动了我的人,就要承受应有的代价。”
  
  顾殛宇这次不像上次炎君夺主的时候一样是在昏迷的,他只是脑子不太清醒,但模模糊糊觉得炎君快把白狼杀了。
  他知道这只是个误会,误会不解开就闹出人命了可不是好玩的。
  他只能试着在心里喊了一句:“炎君!”
  炎君痞气的声音马上传进了脑海:“叫冠宇。”
  顾殛宇心想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进入状态点啊
  “冠宇你别杀它,这是误会。”
  炎君笑道:“我很进入状态啊。不杀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然后他严肃了语气,说得即像是威胁又像是保证,“但是,即算是误会,也没人能够伤害你!”
  有我在,没人能够伤害你。
  
  龙神本就是个霸道的家伙,只有遇见长灵泉眼,才会变得有耐心。
  如果不是你呀,谁去打这个伤脑筋又伤身体的赌啊?
  
  白狼有些奄奄一息,雪白的皮毛已经被烧得满是斑斑点点,它趴在地上,身体不住地痉挛。
  川君用药草的汁水做了一层薄膜敷在白狼烧伤的地方,又示意它张开嘴,敷上水膜。白狼似乎是舒服了很多,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也不再痉挛了。
  川君望着它道:“我们的大夫不在,这药草也就是一般治烧伤的药,要治疗龙神的烧伤只怕要费些时日了。”
  而且,伤到的元气,应该是修补不回了。这些川君不用说,估计那白狼也感觉的到。
  谁要你偏偏惹到的是炎君呢?如果是秦临,最多也就扯根树枝抽你一顿,大不了皮开肉绽,定是不会伤你元气的。
  秦临在帮顾殛宇擦药,看着顾殛宇翻着白肉的伤口不由也有些气愤,转头看白狼伤的确实只重不轻,便也没说什么。
  本以为这个晚上就算这么过去了,“罪魁祸首”却冲了进来。
  
  岑遥推门冲进来,先看到床上坐着的顾殛宇,舒了口气,又看到躺在地上的白狼,吓得往后连退数步,直到被门槛绊倒。
  顾殛宇原本对他残害狼群的行为很是气愤,看到岑遥此时对自己的关心不似作伪,心中的气也没那么重了。
  一笔归一笔,岑遥对自己还是挺不错。
  顾殛宇道:“你不用怕,它没受伤你都能抓住它,现在伤了,就更不是你对手了。”
  顾大少这句话有些夹抢带刺,岑遥当然听出来了顾殛宇的不满。他也是聪明人,本来听四龙急急忙忙来找他的时候就猜出了个大概,不过他确实不想伤及无辜。
  岑遥瞥了一眼地上一动不动的白狼,走近几步对顾殛宇道:“殛宇兄伤的不严重吧?需要敝人帮忙看看么?我虽然医术不精,好歹也是大夫。”
  顾殛宇嗤笑一声:“你是大夫么?我以为你是商人呢!”
  岑遥微微颦眉道:“如不做些生意,又如何接待如你一样的借宿旅客呢?”
  顾殛宇这才想起来,自己是在人家地盘上蹭饭吃的,根本没资格批评人家做什么生意,但心中的气愤难平,便咬着嘴唇生闷气。
  
  顾殛宇一副送客的表情,岑遥却是不打算走的样子。他无视地上的狼,又走进了几步。
  其实困扰他的并不是什么白狼,狼只在晚上闹得比较凶,况且一般都在山下农家闹,啼莺山庄防卫森严,是不担心狼灾的。
  他夜里担心的,是啼莺山庄里的东西。
  ——夜莺。                        
作者有话要说:龙神冠宇终于本性了一回。
这才是本来面目嘛,帅不帅?呵呵。




☆、夜莺(四)

  “殛宇兄,是否是被一只夜莺牵引,才遭到白狼的袭击的?”岑遥问道。
  见顾殛宇点了点头,岑遥仿佛是遭到什么打击般全身一震,低下头喃喃道:“他果然是恨我的,他这是要带着我寻死呢”
  
  接着,顾殛宇听到了关于啼莺山庄的故事,这个故事,要牵扯到岑遥的父亲,岑远。
  在岑遥小的时候,啼莺山庄还叫百鸟山庄,是靠着转卖各地的观赏类鸟儿营生,一般卖的都是画眉、黄鹂等很常见的漂亮小鸟,偶尔有鹦鹉和八哥,都是从船商那儿转购来的。
  有一次岑远从山上捕了一只黄褐色的小鸟儿,一般这种不怎么好看的鸟儿即算是捕到了,岑远也是会随手放生的,但看鸟儿很小,想着带回去可以给刚刚六七岁的儿子玩,便带了回家。
  谁想到了晚上,那不起眼的小雀儿却开始唱歌了,婉转的歌声好似山间清笛,响彻山林,令人心灵愉悦。岑远这才醒悟自己发现了宝贝,抱着小小的岑遥开心得直转圈,说他是自己的招财童子。
  从此,百鸟山庄更名为啼莺山庄,开始大量捕抓夜莺,并贩卖到各处。
  
  只是这样一来,本来遍布山间的夜莺开始日渐减少。到岑遥十几岁的时候,不知是夜莺变得聪明了迁徙了还是真的被捕抓完了,啼莺山庄的捕鸟小队已经很难再捕到夜莺了。
  那一段时间,啼莺山庄欠了一屁股的债。很多与岑远签下协议却久等收不到鸟儿的商户找上门来,要岑远赔钱。
  啼莺山庄遣散了仆人,变卖了地产和器具才勉强还上了这些债款。
  天目山的夜晚已经鲜少有鸟儿的啼鸣——只有一只,那就是岑遥宝贝着的小夜莺,陪了他将近七八年的岁月,在多少个岑远不在的岁月,一直只有它与他相伴,用嘹亮的歌声驱散了黑夜的恐怖和寂寞。
  
  所以当岑远开口要这只夜莺的时候,岑遥只是死死抱着鸟笼子,怎样都不肯撒手。
  岑远骂他不懂事,不就是一只鸟儿么,等以后山庄的经济好转了,他可以买大堆的鸟儿给他玩。
  但是岑远忘了,这只夜莺,是他送给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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