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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怪谈社-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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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了有他在身边。后来女孩在一本地图集上知道了一个海港,叫做乌斯怀亚,她以为在那里一切都是颠倒的,不幸也可以变成幸福。于是她和男孩之间有了一个约定。后来,女孩的父亲出现了,她一眼就认出父亲手上的伤疤,可是父亲却没有认出自己。不过命运似乎垂青女孩,让她和男孩都来到了父亲的家里。男孩后来成为了杀手,女孩一直都知道男孩在做什么,但却无力干涉。女孩被冷酷的父亲迫害得失去了双脚和双眼。她以为自己恨透了父亲,但当男孩杀死父亲之后,她还是很悲伤。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后,她想过复仇,却终于放弃,因为她很爱很爱那个男孩。爱到愿意原谅男孩的一切罪孽。

我沉默着,脑海中一片混乱。过了很久才说,你……你是?

小寒终于在电话那头开始哭泣,她说,回家吧,杭,我等你。今天,是我十九岁的生日。

我苦笑着说,也许我不能实现我们的约定。长大之后我才发现,阿根廷是那么的远。

你错了,女孩的梦想其实不是一起去那座灯塔。而是头两个字,一起,不管在哪里,只希望能在一起。杭,回家好不好?

我愣住了,然后说,好的。等着我,明天一早我就回家。

窗外飘着鹅毛大雪,整座城市都被白雪覆盖,在夜幕中变得沉默安详。房间里没有暖气,我躲在黑暗中压抑着哭泣,眼泪流出来就冻成了冰。我不知道小寒是如何成为一名电台主持人的。也不知道这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我的晚上,她是如何艰难地回到家的。她用她微弱的笃定的声音,在黑夜中靠近我,对我说起那些陌生人的故事,告诉我有一片天蝎森林,虽然我迷失了,但是她在等我。

我一只手抓着冰凉的手枪,另一只手握着温热的电话,我觉得这么的绝望,又是这么的温暖。

正当我把电话丢到一旁的时候,小龙突然跳起来摇醒磊子,他说,快看,对面终于亮灯了!

我们顿时来了精神。目光穿过夜幕下纷飞的大雪,我看见对面的公寓里出现了晃动的人影。目标到了。我们兴奋不已,打算迅速出动。小龙留在这里蹲守,我和磊子潜入到目标所在的房间行动。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们得手后离开那座公寓,刚刚走出没几步,呼啸的警车一瞬间包围了我们。磊子低声骂了一句,妈的,谁把警察招来的?看老子不扒了他的皮!

我却已经明白了,我和磊子背靠着背,我低声说,就凭这么多年你对小龙的了解,你认为他对我们就没有恨吗?一笔钱三个人分怎么都不划算。

他真够狠的!磊子红了眼睛,开始疯狂地朝警车开枪。而我在他被击毙之前,丢开了枪一直抱着头趴在地上。后来警察冲过来,一脚踹在我的胸口上,疼痛让我瞬间失去了知觉。

我不是怕死,而是因为小寒还在等我。我应该送她一份生日礼物,让她能够独立地生活下去。

【6。你的声音,我的眼泪】

逼仄的房间里,四面灰暗的墙壁,面前坐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刑警在对我进行突审。他们要求我彻底坦白,交代罪行。

我一脸痞气,似乎毫不在乎自己会被子弹击穿脑袋这个结局。我歪着头,看着对面的刑警笑。我说,要我交代罪行啊,可以,不过我有两个条件。

那两个刑警以为自己听错了,哈哈大笑起来。我一个杀人疑犯哪里有资格和他们讨价还价。一个刑警站起来,义正词严地警告我老实一点,他说他已经掌握了我所有的犯罪事实,就算我不说,单凭昨晚持枪杀人这一条,也一定活不了。

我撇撇嘴,然后我的眼睛突然起了雾,声音也哽咽了。但是那些刑警不会知道,我不是因为害怕,而是觉得悲伤。

我想把我的眼角膜捐献给一位双目失明的女孩,她是一名电台主持人,我没有见过她,但是我很喜欢听她的节目。

两个刑警面面相觑,他们对视了一眼。然后点头,这个要求我们可以考虑。

我于是就笑了,特没出息的,一边哭一边笑了起来。就像是很久以前在那个孤儿院里,我因为背上的伤痕疼得直哭,可被小寒一抱就忍不住开始笑一样。我问他们,我就算会被判死刑,执行枪决之前你们怎么也得关我一个月吧。对不对?

那么——给我一个收音机,让我每天都能听到她的声音。

巫毒娃娃

「文/杭小夕」

【1。独来独往】

在大学里,我最常出没的地方是海棠街。

那是C城理工大学一侧的一条步行道,并不长,路的两旁种着上了年岁的法国梧桐。大学里功课不紧,时间充裕,很多学生都会在下课后拿一块布铺在路边,摆一些小物件来出售。从洗漱用品到手机外壳再到玩具挂件,一应俱全。买的卖的好不热闹,宛如跳蚤市场。

我也时常会在这里摆摊,卖一种很有趣的小挂件,叫巫毒娃娃。

那是用线绳缠绕制成的小娃娃,表情有点呆,玻璃珠子镶成的眼睛,身体显得很羸弱,细细的胳膊腿,一根绳子自头顶连着娃娃。有的脑袋小得如一颗弹球,最大也不过网球大小。你可以买回去挂在手机上或者背包上。

我吸引买家的噱头是,这些娃娃有着不同的功用,有的能增强抵抗力,有的可以带来桃花运,也有的能让自己讨厌的人倒霉。

我的生意还算过得去。大的十五小的五块,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是这么来的。只是我需要不厌其烦地向那些饶有兴趣的同学介绍这些娃娃的特点。我说这些都是南美印第安神秘文化的产物,是下过咒语的,因此真的有相应的效果。我学的专业是新闻,口才自然不差,经常能把对方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等到买家掏了钱拿着娃娃离开之后,我通常会摸着自己的腰包低笑,哪会有这么神?这些娃娃不过是用线绕成的,标准中国制造,还南美印第安呢!要真有效果我还用在这摆摊挣钱?早就整一个能让我捡到钱的娃娃一天到晚街上溜达去了。

卖这些东西我自己都觉得没激情。只有遇到真正的大客户,肯往外掏百元大钞的主儿,我才会把真正的宝贝拿出来。

我屁股底下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黑色小皮箱此时才会被打开。昏暗的路灯光线下,箱子里排列着四个小小的巫偶。乒乓球大小,只有一个脑袋,没有身体,暗黑色或者褐色的皮肤,长长的头发。虽然只是一个娃娃,做工却很精细。眼睛、嘴巴都用银针或者丝线封死。有点狰狞恐怖,不过一看就让人觉得比那些线绳缠绕的娃娃管用。

我会好不得意地说,这些都是我以前到南美的时候带回来的,数量有限。这是当地很偏僻的村庄才有的一种特殊工艺品,那里几乎就是原始部落,制度习俗还很愚昧,是萨满巫术或者猎头文化盛行的地方。自己费了不少心思才偷偷带回来这些。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中有种对遥远神秘文明的敬畏。对方看着这些只有三四厘米大小的娃娃头,大都欣赏它们的奇特和那份不可掩盖的异域之感。只是我的要价可不低,一个三百,毕竟不是made in china。

进口货哪能便宜得了?

所以至今我也才卖出去两个,一个是竞选学生会主席失败的男生,还有一个是个女孩,据说她男朋友被第三者抢了。这些人心里有难以平息的怨恨,所以才会相信我这个买卖人的信口雌黄。

通常我会在十点之后收摊,盘点一下今天的收入,然后低声很温柔地说,晓涵,我们回去吧,天气凉了,你要是感冒了又要麻烦我照顾你。然后晓涵说,好,你早点休息,我先睡了。于是我抱着剩下的娃娃回寝室去了。

这是很正常的大学生活。除了一点,那就是我从来都独来独往,刚才那段简短的对话,没有人知道是谁在和我说。

【2。我的女朋友】

和我说话的晓涵是我的女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也还会是。

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我们父母都是医院里的大夫,父辈的交情很深。大家一起玩乐,一起上学,一起打闹,和别的故事中那些老套情节也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有点特色的,也就是我们那时候经历的一些事情了。

医院家属院就在医院后面,虽然各有各的门,但两个区域是连通的。不过大多数人都不会穿过医院到家属院,因为它们之间的那条小路要经过太平间。

父母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从医多年,对这些事情都有些麻木了。这也影响了我们,我和晓涵从小怕黑,怕老猫,怕大灰狼,但唯独不怕的就是死人。每天放学我们都会在路上逗留嬉闹,为了节省时间不绕路,一准就是从医院穿到家属院。路过森冷阴暗的停尸房,也会因为好奇而溜进去看。捉迷藏的时候,还会经常躲在停尸房里,甚至钻到平放着尸体的木板下面。毕竟还只是小孩子,因为无知,所以无惧。

那时候我们还认识到一件事情,尸体其实也是很值钱的。那时候的人的观念还很传统,一般不会答应捐献器官或遗体。因而市里面的几个医学院、卫校时常都弄不来尸体,解剖课就经常无限期地推迟。一些医院和学校就开始在尸体上打主意,一旦遇到无人认领的无名死尸,马上就会上演几辆救护车呼啸着疾驶而至抢夺尸体的戏码。

也就是那时候,我和晓涵就明白,原来死人也是很值钱的。

我们就这样慢慢长大。看够了生离死别,也觉得人生苦短。所以我们在初中就早恋了,我记得是初三那年,我们稀里糊涂地恋爱了。高一那年我爸参与了国际援助活动,随医院的医务团一起远赴巴西农村,刚巧我妈妈忙着考医疗职称,没工夫照顾我,加上那时正逢暑假,于是爸爸就带着我一起去了巴西。在那里我见识了不少新奇的东西。

回来之后我却得知,晓涵的爸妈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他们偷看了晓涵和我之间的信件,听了多事之人的小报告。他们怒不可遏,不顾两家的交情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小流氓。我们挨了骂之后依然故我,爱情的小火苗在父母的极力阻挠下越烧越旺。

晓涵的父母管不住我,于是就只好管住女儿。他们联系了国外的学校,竟然要把晓涵送到加拿大读书。那几天晓涵一见我就哭,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最后,晓涵没去加拿大。我想她一定想不到,自己小时候曾经去过无数次的太平间,将会是自己最后停留的地方。她父母不想让她见我,于是将她关到了书房里。她不停地闹,先是哭求,然后怒骂,最后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了,出国是板上钉钉了,她于是吞下了写字台抽屉里的一整瓶安眠药。以前她躲在灵床的木板下面,最后她躺在上面,安安静静的,不哭也不闹。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爸提着棍子追着我打,我背上挨了好几下。后来我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淤青的伤口还一阵阵疼痛。我蹲下来点了一根烟,咬住自己的胳膊,像一头小兽一样压抑着恸哭。

我那时候就不是个好孩子,但是晓涵依旧爱着我。

自那件事情之后我就变得冷漠安静了,很少说话,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心里面。从一个不学无术难以管教的刺头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大学生。我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没变的,比如说,这么些年了,晓涵像是我心头的一根刺,一想起来就会痛。

因为我还爱着她。

【3。607寝室】

晚上回到寝室以后,我把卖剩下的货物放进自己的柜子里。杨丰从闪烁着CS激烈枪战的笔记本前抬起头,安子回来了啊。刚才学生会的那群人来过了,要咱们搞寝室文化,你有啥意见?

听他的话语里透着客气,我就知道他有活思想了。我虽然是新闻系大二607寝室的一分子,但是寝室里除我以外的五个人并不把我当朋友看。因为我一天到晚也不怎么说话。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比他们穷。

我刚才提到我跟随父亲去巴西的事情里漏掉了一个重要事件,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发奋学习考上大学的原因。我爸爸最后因公死在巴西了,我妈妈受了很大的打击,早早退休静养。我在晓涵和爸爸这两个对我来说无比重要的人离开我之后才痛改前非,但是家境却一落千丈,这也是我在学校摆摊的原因。

而宿舍这五个家伙都是家境殷实目中无人的主儿。一开始学校怕他们惹事,干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把系里最富裕的六个学生安排在一间寝室。反正他们都半斤八两,要斗富也随他们斗去。可是其中一个大一就被劝退了,学校调整了一下,竟然莫名其妙地就让我过来了。

麻雀误入凤凰窝,这滋味不好受。我知道自己是被彻底孤立的,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我平日不和他们来往,他们似乎也认定了我是一闷葫芦窝囊蛋,时常拿我开心。五个人时常叫上一堆外卖,在宿舍里把酒言欢,只当我不存在。CK香水一人一瓶,摆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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