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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穿越之金凤皇朝-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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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芳菲不明白:“做什么?”
  陆风澜道:“让你挖就挖,问什么?”
  任芳菲不语,只好动气一掌拍了下去,霎时土石碎块四处飞溅,陆风澜尖叫一声,被碎石打到身上好不疼痛。挥手待尘雾散去,一个一米大的坑呈现在眼前。
  陆风澜看着他冷笑道:“好本事,你是显示你功夫厉害还是准备挖坑埋人?”
  任芳菲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不是你让我挖坑的吗?”
  陆风澜真想把手里的泥巴扔到他的头上去,瞪了半天才咬牙道:“看到我手里的东西没有,就挖差不多这么大就行了!”
  任芳菲这才明白,这次不敢再用武功了,只好用匕首一点一点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坑。
  陆风澜把包好的野鸡放到坑里埋好,对他说:“你把火架到这上面使劲地烧。”然后自去到溪边去洗手。
  洗好手看了看身上血迹斑斑的,那是沈若水留下的血,叹了口气,又没衣服换,只有穿着,忽想起那人的包裹里有女人的衣服,虽然不知道他怎么会备有女人的衣服却可以给自己换一下。便喊道:“喂,你包裹里干净的衣服给我换一下。”
  任芳菲脸一红,那是他改装时穿的,如今给郡主穿上那……却也知道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脏了,不换也不好。红着脸把衣服取出来递给她,陆风澜接过衣服目瞪口呆地看到他飞快地跑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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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上衣服,任芳菲比她高,衣服穿到身上有些大,行动很不方便,却比穿着血衣强。一边招呼着火不要熄灭,一边在溪边把换下的衣服洗一洗。
  等任芳菲回来时,她的衣服已经洗好了,正在发愁怎样晾晒。任芳菲找来几根带丫的树枝架好这才把衣服晾了起来。
  把火熄了后,任芳菲用匕首把土挖开取出那已经烧成硬棒棒的泥块,敲开后,一股子肉香扑鼻而来,野鸡身上的毛也随着泥块脱得干干净净。
  吃着这不同寻常的野味,任芳菲心中不禁疑惑,这是那个娇生惯养的郡主吗?又是洗衣服又是烧野味的,她哪里学来的?
  陆风澜却陷入了回忆,这种做法还是她跟随医疗队去支持边远地方的老乡教她们做的,没想到在这里又重温了往日的情形。有些黯然地放下吃剩的骨头,一使劲把骨头远远扔到溪水里,被溪流翻卷着沉入水底。
  任芳菲出神地望着她的一举一动,她脸上的表情变化都落入他的眼底。那微微闪神,似在想着遥不可及的事情,还有那黯然神伤与下定决心抛掉一切的举动,都让他着迷,为之心动。
  
  回过头来看到那人出神地看着自己,陆风澜有些奇怪,她如今真的是莫名其妙,自己这个俘虏的待遇可好得有些离谱,不仅被细心照顾还特地为自己打野味。不禁对他的身份起了疑心,怎么看他都不象一个杀手,虽然自己从来没见过真正的杀手是什么样子的,却也曾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尽管那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但有一点是可以相信,那就是杀手不会对一个俘虏这么好的。尤其他对野外生活的生疏更加深了自己的怀疑,如果他真是一个杀手的话,那他的主人也是一个笨蛋加白痴了,虽然他的武功看起来像是很高。
  走到他身边坐下扭头上下打量着他,见他肌肤如玉,修眉星目,挺鼻红唇,一点也不比姬无双差到哪里,还比姬无双多了些子阳光之气。
  任芳菲被她看得有些发毛:“你看我做什么?”
  陆风澜笑道:“说真的,你可一点也不象个杀手!”
  任芳菲暗自嘀咕:“我本来就不是杀手!”
  陆风澜接着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任芳菲想了想:“我姓任。”
  陆风澜问:“任什么?”
  任芳菲没说话。
  陆风澜问:“任我行?任盈盈?”
  任芳菲摇头。
  陆风澜心道:“你若叫任我行、任盈盈还真有鬼了!”见他不说,又接着问:“任公子,你说实话,抓我是为了什么?”
  任芳菲无语,起身走到一边。陆风澜跟着走近他,道:“若说我是俘虏吧,那我的待遇可就太好了,走不动了,你抱着我,只因为我吃不下干粮,你就特地去给我打野味;若说我不是你的俘虏,你为什么不把我送回去?”
  从身后看到那人的耳朵都红了,心中一动:“再不然就是你——喜欢上我了?”
  
                  第四十二章 坦露心意
  陆风澜越想越不对劲,围着他转了一圈狐疑地道:“再不然就是你——喜欢上我了?”她猛地站在任芳菲面前瞪大双眼仔细地看着他,不放过他脸上的一丝表情。
  任芳菲的心砰砰乱跳,想要承认却又不敢,毕竟两人第一次的相会并不愉快,不承认却又不甘心放过这一个机会。他也看着陆风澜,两人的目光相互纠缠,他想从她的眼中看她有没有讥讽、嘲弄与调笑,而陆风澜也想从他的眼里看他究竟是如何想法,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
  终于陆风澜疑惑地道:“不会吧,你真的喜欢我?”
  任芳菲鼓足勇气道:“是,我是喜欢你!”
  陆风澜呆呆地站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任芳菲的脸如涂了脂粉一般,眼中亮闪闪的,象黑夜里最亮的星辰。他盯着陆风澜,看着她一脸茫然,好一会才如梦方醒一般笑笑:“你这个玩笑可不好笑。”
  任芳菲胀红了脸:“我不是在开玩笑?”
  陆风澜道:“我们才刚见面,你是杀手我是俘虏,你怎么会喜欢一个俘虏?况且我的名声你不是不知道,那可是声名狼藉,臭名远扬,好人家的男子见了我躲都来不及,哪里有人会喜欢我?怕我还差不多!你到底是何居心,竟然戏弄我?呵呵呵,我可是不怕的,到时候只怕伤心痛苦的是你哟!”


  任芳菲低下头,轻声道:“若说以前的你我不否认,可现在的你与以前不一样了。”
  如晴天霹雳一般,震得陆风澜不由自主退了一步,转过身不自在地说:“有哪些不一样了?”她的声音有些发抖。
  任芳菲道:“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抚上了脸。
  “是!”任芳菲转到她身前,凝神望着她,“就是你的眼睛,那不是一双普通的眼睛,里面有着许多故事,许多沧桑,她很美,象一汪深潭,让人看不到底,却又被她吸引,她象一坛美酒,越品越香,令人陶醉,欲罢不能。就是这双眼睛,当她看着我时,我便被她深深地吸引,那一颗心从此便为她而跳动。”
  陆风澜听着他那悦耳的声音,如唱歌一般诉说着,原来他早就认识自己,确切地说认识金夙蓝,他能从自己的眼睛看出自己已经不是以前的金夙蓝,那他抓了自己究竟是何居心?想到这里强自镇定,故意笑道:“说了那么多,不就是喜欢我嘛!”轻佻地用手抚上他的脸:“不错,被这么个大美人喜欢本郡主求之不得,那昨天我要你跟着我你还打我?哦,我知道了,打是亲骂是爱嘛,我喜欢!”
  任芳菲眼中流露出受伤的神情,她果然不信自己,拉下她的手,黯然道:“你不相信!”
  陆风澜笑道:“你这么漂亮说什么我都会相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任芳菲看着她心中有说不出的难过,自己的一片痴心果然是空付了。伤心失望一起涌上心头,不愿再理她,只默默把包裹背好一言不发地走了。
  陆风澜叫道:“喂,你怎么了,等等我啊,喂,我不认得路啊——”慌忙把树枝上的衣服收了下来团做一团,一瘸一拐地跟在他身后。
  任芳菲脚步加快,不愿见到她那怀疑的目光听到她那轻佻的语气,对陆风澜的喊声充耳不闻,渐渐地陆风澜的身影不见了,喊声也听不到了。
  
  陆风澜止住了脚步,刚刚还表白喜欢她的任公子早没了踪影,四下里看了看,一片寂静,自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自由了,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干脆坐了下来梳理一下紊乱的思绪。
  这个从天而降的任公子说喜欢自己,是真话还是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什么,如果喜欢自己为什么不说出自己的名字?他竟然从自己的眼中看出自己与金夙蓝的不同,如果说他喜欢金夙蓝却又不象,金夙蓝小魔头的名声可不是白来的,她的好只在少数几个人面前才会有,外人面前的她可不是个好性情的主,大概只有沈若水那个小可怜才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的,除非是有心攀扯的人家,否则稍有些声望的家庭都不会对她有好感,恨她的人不少,喜欢她的可就屈指可数了。这个任公子看样子也不是个平凡之人,相貌出众武功又好,瞧他细皮嫩肉的,搞不好真是哪大户人家的公子。 
  不对,听他话音,他见过的是自己不是金夙蓝,可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么一个帅哥了?想来想去想不出个所以然,甩甩头,自言自语道:“还说喜欢我,把我丢在这么个荒山野岭,想让我喂狼啊?这种喜欢可真特别!”
  爬起来却发现那个任公子静静地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心下一喜,忙跑了过去笑道:“啊任公子,你回来了,我休息好了可以走了!”闭口不提自己是被他给甩了。开玩笑,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还是低个头服个软吧。
  
  任芳菲气愤之下抛下陆风澜自己走了,直到看不见听不到才放慢了脚步,他有意放慢脚步,时时回头看,却仍没看到那娇小的身影。想到她从未出过远门,又没有武功,在这深山野岭如果遇到猛兽可该怎么办,还有她脚上的伤。越想脚步越沉,终于还是停了下来站那不动等着她,可等来等去总也看不到,这下有点心慌了,再也想不到要生气回转身向原路返回。离得老远便看到她竟然悠闲地坐在那里,不急不燥,亏自己那么担心她。气恼之下就想喊她,却听到她嘴里在嘀咕着什么便止住了脚步不再上前。看到她发现自己眉开眼笑的模样,还有那若无其事般地自说自话,心下登时便软了!
  
  陆风澜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任大侠能不能走慢一些,我的脚好疼!”
  任芳菲果然走得慢了些。
  不一会,陆风澜又道:“帅哥,可以休息一下吗?我走不动了。”
  任芳菲叹了口气,认命地停住脚,坐在一边等她。
  陆风澜瞟了他一眼,只见人家清清爽爽一点风尘都没有,反观自己披头散发,满脸的汗水要多狼狈有多狼狈,真是的,因为今天的赌气,免费的人工车没有了,只有自己一步一步地丈量地球。
  
                  第四十三章 漂亮哥哥
  陆风澜问道:“帅哥,我们这是往哪里去啊?”
  任芳菲听她帅哥帅哥的叫不太明白,说:“我不叫帅哥。”
  陆风澜“扑嗤”一声笑了:“帅呢,就是说你很漂亮,哥,你是一男的又比我大,合在一起就是说你是个漂亮的哥哥,呵呵呵呵……”说着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任芳菲胀红了脸,这郡主当真是气死人不偿命:“不要叫我帅哥!”


  陆风澜发现这个帅哥很有意思,脸红起来还真可爱,忍不住就想逗他,因此笑道:“谁让你不告诉我名字,我决定了,你一天不说出你的名字,我便喊你帅哥,或者叫你漂亮哥哥……”
  任芳菲苦恼极了,不知道该怎样对她,说自己喜欢她,她不信,就这样误会下去自己又不甘心,还得忍受她时不时的有意轻薄与言语的调笑。这种情形可是他没料到的,如果说出自己是一路跟踪而来,那她岂不更证实了自己的想法?如今竟成了不上不下的尴尬局面。
  陆风澜瞟着他,见他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心中气恼却又有苦说不出的模样,心下大慰:“哼,既然劫持我,你就不要怕本姑娘调戏你,不过喊‘漂亮哥哥’还真喊不出来!太肉麻了!”
  任芳菲强忍着心跳,问:“可以走了吗?”
  陆风澜叹道:“哎哟,我的脚啊……”
  陆风澜心想:这金夙蓝可是个娇生惯养的女娃儿,细皮嫩肉的,这才走了多久的路脚上就起了这么多的水泡,虽然自己给挑破了,但疼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疼可是要自己来承担的!
  任芳菲两条好看的眉毛都拧到一块了,好一会才轻声问:“真的很痛吗?”
  陆风澜撇撇嘴:“当然痛了!”
  任芳菲道:“那为何给你找车子你不愿坐?”
  陆风澜道:“车子太颠,坐在上面骨头都要散架了!”
  任芳菲道:“那总好过把脚磨破哇!”
  陆风澜没说话,只是两眼看天。
  任芳菲踌躇半天才红着脸低声道:“要不,我背着你走吧!”
  陆风澜扭过头瞟着他,见他头也不敢抬,脸红得象抹了胭脂,在阳光的照射下白里透红象一块美玉,长长的睫毛在眼下留着一道暗影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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