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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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治点点头:“很好。百合子怎么样?”
“跟从前一样。过些日子可能要换一间学校念书,不过还没决定呢。”百合子看着修治,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离得很远就看见修治君了,看见你跟朋友们说话,我还在想,你要什么时候看见我呢?”
修治笑起来,饮了一口酒。
百合子拿着自己的酒杯,走近了一些:“修治君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儿?”
“这里?”修治摸了摸颧骨下面,那里有一道浅浅的白色疤痕,是他在牢房里面跟人打架的纪念,他笑笑,“忘了。可能是在工地的时候不小心碰伤的。”
百合子看着他的眼睛,慢慢说道:“我听说修治君的事情了……石田先生也来找我父亲想办法,只是他们都束手无策,我在门外面听到的……你安全无恙,这可真好。我真为修治君担心的。”
“谢谢你。不过,情况也没有那么糟糕。我来这里以后一直都是不停的工作工作,忽然得到机会能够休息也挺好。而且以后回日本度假的时候,别人说吃过中国的饭菜,我可以夸耀说,见识过中国的牢房了。”
百合子笑起来,抬头看着修治,他的眼珠儿深黑明亮,睫毛浓密,眼尾有两道弧线美好的笑纹,修治的鼻子和嘴唇像最高明的雕刻家用细致的刻刀精心琢磨出来一样,方圆适中,线条完美。相由心生。这样面目英俊的人有着一个温柔坚毅的心,没有一丝任性和不自责任的神经质,树一样优雅,山一般可靠。
百合子低下头去,她二十岁,遭遇了一个深为欣赏却不能在一起的男子,有过短暂却真诚的交往,此后直到满头白发,儿孙满堂,也不会再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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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治看着百合子,他有些犹豫自己这样做会不会不恭敬,良久还是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汪明月。
大厅中央的灯光忽然熄灭,墙壁边缘暗黄|色的灯光亮起,乐队的四位提琴手点燃了乐谱架旁边的蜡烛,接着开始演奏起一支年代悠久的欧洲民歌,人们低声交谈,场地中央有人步履优雅地跳舞,在酒香浮荡,音乐悠扬的空气里,修治忽然在角落里看见了汪明月。她坐在一把高脚椅子上,拄着下巴,侧耳聆听,暗自出神。壁灯的光亮自她身后穿来,修剪出美丽的侧影。
修治转过身,仰头饮干了杯中酒,香槟清冽香甜的气昧洋溢满口,荡漾在胸膛中。
第四十三章
“这是一首歌,有歌词的,你听过吗?”
明月坐直了身体,看清楚是东修治,却没有多少惊讶,笑一笑:“不知道我们听到的,是不是一首。”
“多少次挣扎,只为了追寻你的芬芳。你的每根剌呀,带给我多少创伤……本来是保加利亚的一首古代诗歌,被英国人谱上曲子,名字就叫做《玫瑰》。”修治慢慢用日语读到。
“上中学的时候,老师教过英文版本的诗歌。”明月说,“当时我就非常喜欢,同学们还学着唱。”
修治伸出右手:“这是慢四步,可愿意跳支舞?”
明月同意了,把手给他,修治带着她步入舞池,两人随着音乐相拥起舞。
这个场景发生在1926年早春的奉天城。
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贪婪和欲望还没有表现得那样明显,战争还在军人和商人们的脑海里酝酿,现实中局面堆持着相对缓和平静。
一个来采访的记者拍下了一对年轻男女相拥共舞的侧面照片,发布在第二天的晚报城市生活板块上,照片上他们的面孔是模糊的,但是从侧面的线条和身体的姿态可见他们正当盛年,仪容端庄美丽。男子的身体微向前倾,女子稍稍仰后,微妙地表征了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倾慕与被倾慕的关系。
此事距今已经有八十五年的距离了。
写故事的作者只能在沈阳市图书馆旧报档案的影印材料中看见这幅照片,它原来大约只有半个手掌大小,被幻灯机投在白板上被放大成了半张桌面那么大,能看见纸张上面祖糙的纹路和发黄的砂点。
我的斜对面有一位老先生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放大镜在看七十年代的杂志。
星期六的上午,图书馆里面人很少,这间阅览室里,只有我跟这位老先生。
我头有点疼,之前的晚上跟两位单身的女性朋友去了夜店,其中一个过二十八岁的生日,我们存心要好好庆祝疯玩一下,进去就要了十五杯劲头十足的鸡尾酒,精致的酒杯被码在镂空的小箱子里面,3*5排列,液体的颜色鲜艳绚烂,正如城市的夜生活。
2011年的舞厅夜店,我们不可能听到用提琴演奏的来自欧洲的民歌。男人和女人手臂相拥,身体却隔着礼貌的距离跳慢四,更是不可能。昨晚上唱歌的是一个黑人女士和她的三人乐队,为了配合在高处绕着铜管领舞的两位女耶,鼓点的声音能把一个不喜酒的人的心给震出来。舞池里面男男女女亲密相拥,肉体的接触和摩擦哪怕隔着衣服,也会带来奇妙的一快感,尤其他们之间大多数是初相识,甚至是陌生人,转头就再也不见。
音乐美酒,轻歌曼舞是年代太过久远的追求爱恋的方式,高贵浪漫,但是已经过时。
我仍在看这张照片。心想刨除时代政治等种种因素,我若是故事中这女子,我也会更爱这个人多一些。温柔会让一个男人性感无比。更何况,她从小就缺乏向往的,就是被人温柔相待。
音乐停了。他们松开手。女主人池仲诺子上来说:“修治君认识明月小姐吗?”
修治点点头。
明月道:“之前跟你说过,我想要找个工作的,现在找到了,我在日侨小学教中文了。”
“有多久了?”
“快一个月。”
“明月小姐你……”
刚过了十五,小王爷就离开家去天津了。之前什么都没说,要走的头一天晚上,让明月和彩珠一起去他屋子里面用餐,吃到一半,轻描淡写地说:“我要去天津卫一趟。”
彩珠抬起头看看他:“王爷干什么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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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转。”
“要走多久?”
“个把月或者两三个月,不一定。”
“水路还是火车?”
“火车去葫芦岛,然后坐船去。”
“什么时候动身啊?”
“明儿早上。”
明月一句话都没问,听他说明早上就走了,才抬头看看他。他们十来天都没说一句话了。心里面都别扭。明月记恨他出诡计陷害修治,自己苦苦求情,他又不肯出手相救。显瑒记恨的就是她的苦苦求情。
饭毕明月回了自己的屋子,显瑒去了彩珠那里。看见她堂屋桌子上放着个半截座钟,蓝釉黄彩,十分鲜艳漂亮:“哎这个好看啊,新买的?”
彩珠道:“英国货。从上海邮来的。王爷要喜欢,我让人搬你屋子里面去。”
显瑒笑起来:“我要是喜欢,就来你这里看呗。”
彩珠点了支烟,递到显瑒手上,笑盈盈地看着他。
“最近手气好不好?这钟是赢来的?”
“手气不好,输了不少。钟也是我花大钱买的。王爷怪我吗?”
显瑒微微一笑:“切,净瞎说,牌桌上面出出进进能有几个钱……”
彩珠咯咯笑:“我弟弟前几天来信了,让我谢谢您关照他生意,之前介绍的汉口的朋友,帮他运货,船费都打折扣。”
“我都忘了。他生意很好?”
“嗯。最近要了老三,是个丫头。”
“…你可要从天津卫捎点什么回来?”显瑒问。
“没什么想要的,什么都有啊。”
“也好,想要什么就发电报。”
“嗯。”
“……我这次走的时间不短。只你们两个在家。明月要是惹你,或者做了什么招人烦的事儿,你别跟她一般见识,不行就攒着,回来跟我说,我来收拾她。”显瑒道。
丫鬟端茶上采,彩珠正要呈给显瑒,听了这话,手里一顿,心里登时明白了:难怪这么好,这么有心,吃了饭就来我这里说话聊天,柔言软语,看我的钟,问我的弟弟,绕来绕去,想说的不就是这句话吗?你不在,保护不了她,心里面担心。于是好言相劝,让我不要找她麻烦。
彩珠把茶给显瑒:“我不。”
他抬头看她。
“我啊,趁你不在,我要把她从这儿给赶出去。”
他端着茶,愣住。
彩珠却笑了:“王爷猜我敢不敢?”
“夫人哪有什么不敢做的事儿,”显瑒啜了一口茶,“只是从前啊,是我有事情对不住夫人,拿别人撒气,一来没什么用,二来把她怎么样,你心里也不见得能更舒服。”
这个话题没有尽头。彩珠早就看得清楚明白了,自己心里有数,也没再争论,只等着他快点走。
第二日早上,显瑒一早起床,准备乘车出门。他在自己房里吃了早点,出去一看,明月那里还黑着灯。下人伺候他穿衣戴帽,又将随身行李搬到车子上,彩珠领人端了饺子过来,东北风俗“出门饺子回来面”,显瑒图个彩头,又吃了一个,眼看要上车了,明月还没出来。彩珠告诉丫丫鬟:“去,叫明月姑娘出采跟王爷道别。”
过了半天,明月才出来。头没梳,脸没洗,眼睛都没大睁开,身上穿着大衣,里面还是睡袍,拍拍嘴巴打了个小呵欠。显瑒已经坐在车子里面了,向外看看她,冷冷笑笑:“姑娘还没醒哈?打扰你睡觉了。”
“……”她就是看着他,不笑不怒也不愧疚。
显瑒拉上车窗帘,让司机上路。
车子正发动,明月像是终于清醒了些,跟上去拍了拍车窗。
他以为她至少能道个别,或说声平安,窗子摇下来,她说:“你还是不救他?”
“你有病。躲开!”
车子扬长而去。彩珠看着衣衫不整的明月发笑,然后带着丫鬟们走了。
她站在院子里面发了一会儿呆,慢腾腾地回了自己房子,和衣躺在床上,一夜没睡,出去被冷风一激,现在更不困了,便睁着眼睛打量这间自己住了十来年的屋子:小时候的单人床,她被显瑒收了之后换成了双人铜床,圆形的帷幔挂在上面,浅紫色的。铜床的一侧有一张圆脚小几,上面放着鲜花和电话。另一侧是个壁橱,里面有她四处搜罗来的玩意摆设,还有几张她跟显瑒的合影,他们在照片上总不太亲密,小王爷这个人通常走到哪里都是很自在的,就是照相的时候不自在,离开她两丈远,笑也不会笑,身体略微向后,表情和姿态都有点僵硬。壁橱里面还有她爹爹留下的一件东西,当年他演杂耍的时候的红色空帆,上面绣着孙大圣,这帆子她曾带到日本去,后又跟着她回来了,显瑒有一天抖开来看,看了一会儿,又把她给搂在怀里,这时候她知道,他是在心疼她的。
她趴在枕头上,眼睛里面又酸又胀,心想自己刚才是怎么了?怎么突然间心那么硬?这人要走那么远的路,她却连个平安都不肯说。
第四十四章
南一的水痘倒是好了,可是添了毛病,她身上留了好几个红色指甲大的疤,而且见一点风儿就会发烧,原来健壮结实的一个姑娘变成了小弱弱,明月来看她,只见她穿着棉袄,带着毛线帽子,捂在被子里面喝姜汤。
“我爸一直在找人帮忙东先生的事情。昨晚上告诉我,他被放出来了。”南一说。
“谁帮的忙?”
“那可不知道啊。”
明月拄着下巴出神:“吉人自有天相。”她叹了一口气,“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要是他不能脱身可怎么办?我,我,我这是欠了他一回啊。”
“不是你欠他的,是我欠的。”南一说,“希望以后能有机会报答他。”
“你跟那个……”明月看着她。
南一垂下眼睛:“照理说,应该什么都跟你讲。但是这事儿啊,完事儿了,结束了。”她把汤碗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身子往下滑啊滑,缩在被子里面道,“我原来跟你讲过‘刘大胡子’的事情吗?”
“谁啊?谁是‘刘大胡子’?”
“…刘大胡子’是个凶恶的家伙。身高丈二,膀大腰圆,狡猾猥琐,凶狠恶毒。反正他就是个地地道道,无恶不作的坏人。”
明月看着南一瘦得发尖的一张小脸:“你又要编故事了?”
她没理地,自顾自地说:“我小时候去乡下姥姥家,学骑马之前先学拴鞍子。他们那里的规矩,如果不会拴鞍子是不能骑马的。我着急骑马,糊弄糊弄就把鞍子绑上了,骑了一会儿就从马上掉下来了,摔了一个狗啃屎,门牙都活动了。我妈又打我,说我‘自作自受’,我心里说不对,才不是我自己的过错,是刘大胡子他害我的。
这个坏人其实不存在。但是我觉得,找到一个人去恨,去讨厌,去责怪,比承认这是我自己的错误,我自己的毛病,舒服多了。然后我就把很多事情都怪到刘大胡子的身上去。
比如那年,吴兰英和你,还有我,我们都是被刘大胡子害了。她被刘大胡子害死了。你被送到日本去了。
这次也是一样,无恶不作的刘大胡子让我认识了一个不应该认识的人。让他去做违法的事情。害我傻乎乎地被捕到牢房里面。又让我浑身长水痘。又痒又丑。不过总有一天,”南一冷冷一笑,“我能逮到他,用我姥姥的剪子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