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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纳尼亚传奇-第3章

小说: 纳尼亚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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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绢借给他,他也止不住。他只是接过手绢一直擦啊擦的,手绢太湿没法用了,他就双手把它拧干,弄得露茜眼下站的那一小块地方都湿了。

“图姆纳斯先生!”露茜在他耳边大声叫道,还摇摇他,“别哭了。马上停止!像你这么大的羊怪,真该为自己害臊。你到底为什么哭呀?”

“呜——呜——呜!”图姆纳斯先生呜咽道,“我哭的是自己是一只很坏很坏的羊怪。”

“我一点也不认为你是只坏羊怪。”露茜说,“我认为你是只很好的羊怪。你是我看见过的最好的羊怪。”

“呜——呜,如果你知道了真相,你就不会那么说了。”图姆纳斯先生边哭边说,“不,我是一只坏羊怪。我看,开天辟地以来,没有比我更坏的了。”

“可是你干了什么呢?”露茜问。

“瞧,我的老爹。”图姆纳斯先生说,“壁炉台上面就是他的画像。他就永远也干不出这种事来。”

“哪种事啊?”露茜问。

“像我干过的事呗。”羊怪说,“在白女巫手下干活。我就是这种人。我是受白女巫雇用的。”

“白女巫?她是什么人?”

“咦,把整个纳尼亚抓在手心里的就是她呀。使这儿一年到头都是冬天的也是她。老是冬天,还从来不过圣诞节,你想想看!”

“多可恶!”露茜说,“可她雇用你干什么呢?”

“糟就糟在这儿。”图姆纳斯先生长叹了一声说,“我是她的一个拐子,那就是我的真面目。瞧瞧我,夏娃的女儿。我在树林里碰到一个可怜无辜的孩子,这孩子从来没伤害过我,我假装对她很友好,请她上我的山洞来,就为了哄她睡着,然后把她交给白女巫,你相信我就是那号羊怪吗?”

“不。”露茜说,“我肯定你不会做那种事的。”

“可我已经干了。”羊怪说。

“这个嘛。”露茜慢慢地说(因为她既想说真话,又不想对他太凶),“这个嘛,就很不好了。不过你为这事这么难过,我相信你决不会再干这种事了。”

“夏娃的女儿,难道你还不明白?”羊怪说,“这不是我干过的事。这是我眼前正在干的事,就在此时此刻。”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露茜叫道,脸也发白了。

“你就是那孩子。”图姆纳斯先生说,“我奉白女巫的命令,如果在树林里看见一个亚当的儿子或夏娃的女儿,我就要把他们抓起来交给她。而你就是我第一个遇到的。我装成你的朋友,请你来吃茶点,可这段时间我一直有意在等你睡着,然后去报告她。”

“哦,可你不会去的,图姆纳斯先生。”露茜说,“你不会去的吧?真的,真的,你千万不能去。”

“我如果不去的话。”他说着又哭了起来,“她准会查出来的。那她就会割掉我的尾巴,锯掉我的角,她会在我漂亮的偶蹄(哺乳动物中,牛羊属偶蹄目,四脚各有四趾,趾端有蹄,中间两个最发达)上挥动魔杖,把它们变成那种难看的奇蹄(马的四足都只有一个蹄,故称奇蹄),就跟倒霉的马蹄一样。还有,要是她特别生气,她会把我变成石头,我就将成为她那阴森森房子里的一个羊怪塑像,直到凯尔帕拉维尔的四个宝座都坐满了的时候——天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也不知到底会不会有这种事。”

“我很抱歉,图姆纳斯先生。”露茜说,“不过请你让我回家去吧。”

“我当然会让你回家去。”羊怪说,“我当然得让你回去。现在我明白这一点了。认识你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人是什么样子。我当然不能把你交给女巫;既然现在我认识你了,就不能把你交出去。不过我们得马上动身。我会送你回到路灯柱那儿。我想你到了那儿熏就能找到回空房间和大衣柜的路了吧?”

“我准能找到。”露茜说。

“我们一定要尽可能悄悄地去。”图姆纳斯先生说,“整个树林都布满了她的探子。甚至有些树也站在她一边。”

他俩站起来,把茶具留在桌上,图姆纳斯先生又一次撑起了伞,让露茜挽住他的胳膊,他们就走出山洞到雪地里去了。回去的路完全不像到羊怪石窟去的那条路;他们一句话也不说,偷偷摸摸赶快走着,图姆纳斯先生还一直挑那些最暗的地方走。他们走到路灯柱那里,露茜才松了口气。

“夏娃的女儿,从这儿走你认得路吗?”图姆纳斯先生问。

露茜拼命在树缝间张望,只见远处有一小块亮光,像是白天的光。“认得。”她说,“我看得见大衣柜的门了。”

“那么你尽快回家去。”羊怪说,“还有——你——能原谅我本来打算干的事吗?”

“哦,我当然能原谅啦。”露茜说着热情地跟羊怪握手,“我真希望你别为了我惹出什么可怕的麻烦才好。”

“永别了,夏娃的女儿。”他说,“也许我能留下这块手绢吧?”

“当然!”露茜说,接着她撒腿拼命向远处那片白天的光奔去。不一会儿她就感觉到掠过她身边的不是粗糙的树枝,而是大衣,脚下不是咯吱咯吱的雪而是木板。突然间她不知不觉就跳出了大衣柜,回到原来那个空房间——整个探险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她把身后的衣柜门牢牢关好,气喘吁吁,四下张望。天还在下雨,她听得见过道上其他人的声音。

“我来了。”她嚷道,“我来了。我回来了。我没事儿。”

第3章 爱德蒙和魔衣柜

露茜奔出空房间,来到过道里,找到另外三个孩子。

“没事了。”她又说了一遍熏“我回来了。”

“你究竟在说些什么呀,露茜?”苏珊问。

“咦?”露茜惊讶地说,“难道你们大家不觉得奇怪,我究竟上哪儿去了吗?”

“原来你躲起来了?”彼得说,“可怜的露,躲起来偏偏没人注意!如果你想要人家找你,就该多躲一会儿才对。”

“可我已经去了好几个小时了。”露茜说。

其他人都面面相觑。

“怪事!”爱德蒙说着拍拍脑袋,“真怪。”

“你这是什么意思,露?”彼得问。

“我要说的就是。”露茜答道,“我进衣柜的时候刚吃过早饭,我去了好几个小时,还吃了茶点,还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情。”

“别犯傻了,露茜。”苏珊说,“我们刚从那间房里出来一会儿,你就来了。”

“她一点也不傻。”彼得说,“她只是编个故事好玩罢了,对吗,露?她何乐而不为呢?”

“不,彼得,我没编。”她说,“这是——这是一个有魔法的衣柜。里面有片树林,那儿在下雪。还有一只羊怪和一个女巫,那地方叫纳尼亚。来看看吧。”

那三个都不知怎么是好,可是露茜很激动,他们只好跟着她一起回到房间里。她冲在前头,猛地打开衣柜门,叫道,“好了!你们自己进去看吧。”

“咦,你这个笨蛋。”苏珊说着,头伸进去,一面把皮大衣拉开,“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衣柜罢了,瞧!这儿就是背板了。”

接着每个人都往里看,把大衣拉开,他们都看见了——露茜本人也看见了——一只十分普通的衣柜。里面没有树林,没有雪,只有背板,上面还有一只只衣钩。彼得走进去,还用指关节在板上敲敲,看看这板是否结实。

“开了个好大的玩笑,露。”他说着又走了出来,“我得承认,你真把我们骗了。我们都有点相信你了。”

“可这根本不是玩笑。”露茜说,“千真万确。刚才完全不是这样的。我向你们保证,真的是这么回事。”

“好了,露。”彼得说,“这样就有点过分了。你已经开过玩笑了。现在就别提它了好吗?”

露茜脸涨得通红,想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不由哭了起来。

接下来几天她可惨了。要是她能让自己开口说一声这完全是为了好玩而编出来的一个故事,她本倒可以毫不费力地跟其他三个孩子和好。但露茜是一个非常诚实的女孩子,而且她知道自己真的有理熏因此她不能说这种话。其他三个认为她在说谎,而且还是一个无聊的谎话,使她非常不快。两个大孩子这么做并不是有意的,但爱德蒙就可能是恶意的。他对露茜冷嘲热讽,不断问她在这幢房子别的柜子里有没有发现新的国家。按说这些日子本该过得快快活活的。那几天天气好,他们从早到晚都在户外活动,洗澡啊、钓鱼啊、爬树啊、掏鸟窝啊、躺在树丛里啊。可是露茜对任何活动都不觉得好玩。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直到又碰上下雨天。

那一天,到了下午,天还没有放晴的迹象,他们决定玩捉迷藏。由苏珊来捉;大家刚散开,露茜就来到那个有衣柜的房间。她并没打算藏到衣柜里,因为她知道那样只会引得别人又谈起那件倒霉的事。不过她的确想再到里面去看看,因为这会儿连她自己都怀疑纳尼亚和羊怪的事是不是一场梦。这幢房子这么大,这么复杂,到处都是躲藏的地方,因此她想她有时间再去探一探衣柜,然后再躲到别的地方去。但她刚走到衣柜前就听见外面过道里有脚步声,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跳进衣柜随手关上了门。她并没有把门完全关上,因为她知道即使这衣柜不是魔柜,把自己关在里面总是件大蠢事。

这会儿她听见的脚步声原来是爱德蒙的;他走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露茜消失在衣柜里。他立刻决定自己也要进去——这倒不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个特别好的藏身之地,而是因为他要继续取笑她那个想像出来的国家。他开了门。里面照例挂着几件大衣,还有一股樟脑球的气味,黑乎乎、静悄悄,没有露茜的踪影。爱德蒙自言自语道,“她当我是苏珊来抓她了,所以悄悄地躲在后面呢。”他跳了进去,把门关上,忘记了这样干可是一件大蠢事。接着他就在黑暗中开始摸索着找露茜。他原以为用不了一会工夫就可以找到她,没料到竟找不到。他决定再把门打开,放点亮光进来。可他连门也找不到了。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情况,就开始四面八方乱摸一气,甚至还大声叫唤:“露茜!露!你在哪儿?我知道你在这儿。”

没人回答。爱德蒙注意到他自己的声音有点怪——这不是在柜子里说话的那种声音,而是在露天的声音了。他还注意到自己觉得出乎意外的冷;接着他看见一点亮光。

“谢天谢地。”爱德蒙说,“那扇门一定是自动开了。”他完全忘了露茜,只顾往他认为是衣柜门的那点亮光走去。但他发现自己并没走到空房间里,而是从一些大黑冷杉树的阴影中走出来,来到树林当中的一块空地上。

他脚下是松脆的干雪,树枝上的雪更多。头顶上是一片淡蓝的天空,这种天色就像人们在晴朗的冬天早晨看到的一样。正前方,他从树干之间看见太阳刚刚升起,红通通的,十分明亮。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仿佛他是那地方惟一的生物。森林里甚至连一只知更鸟或一只松鼠都没有,无论他朝哪个方向看,都只有望不到头的树。他发抖了。

这会儿他才记起自己是在寻找露茜;也记起自己原来听她说起“想像中的国家”时,对她是多么刻薄,而现在证明这一切完全不是想像出来的。他想她一定就在附近,因此就大声叫道,“露茜!露茜!我也在这儿——我是爱德蒙。”

没有回答。

“她还在为我最近说的那些话生气呢。”爱德蒙想。虽然他不喜欢承认自己错了,他也不喜欢孤零零地待在这个又陌生、又寒冷、又寂静的地方,因此他又大声叫喊道:

“喂,露!对不起,我没相信你的话。我现在才明白你一直是对的。快出来吧。讲和吧。”

“真是个小女孩。”爱德蒙自言自语道,“躲在哪儿生闷气,不肯听人家赔不是。”他又朝四下望望,认定自己不大喜欢这个地方,就在他几乎打定主意回家去的时候,远处树林里传来一阵铃声。他听着,那铃声越来越近,最后他看见两只驯鹿拉着一辆雪橇过来了。

驯鹿的个儿跟雪德兰小马驹(雪德兰小马驹是产于苏格兰北部雪德兰群岛上的小马,毛粗,体小,耐劳)一般大小,毛色很白,相比之下,连地上的积雪都不算白了;分杈的鹿角在朝阳照射下镀上了一层金,像着火了一般闪闪发光。雪橇的挽具是鲜红的皮做的,缀满了铃铛。雪橇上坐着一个胖胖的小矮人赶车,要是他站着,可能有三英尺高。他身穿白熊皮衣服,头上戴一顶红色风帽,帽尖上垂下一绺长长的金流苏;他那把大胡子像条毯子,拖在膝盖上。可是在他后面,雪橇中间有个高得多的座位,却坐着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一位贵夫人,比爱德蒙见过的任何女人都高。她浑身上下也盖着白色毛皮,一直遮到脖子,右手拿了根又长又直的金魔杖,头上戴了一顶金王冠。她的脸很白——不只是苍白,而是白得像雪、像纸,或者像糖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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