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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当心我用千鸟了结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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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看到四两的坐在宋英奇背后的床上,一脸的失魂落魄,看了我一眼之后迅速的低下头去。

宋英奇把我拽到墙角问我:“我哥约你出去你为什么不去。”果然是为了这事。看四两的反应估计宋英奇把她哥对我有好感的事也跟四两也说了。

一直以来我最害怕的就是因为宋竞辰的关系而影响我和宋英奇的友谊,所以我一直刻意的去忽略宋竞辰是她哥哥的这个事实,宋英奇也聪明的对我和宋竞辰的事决口不提,结果,血肉之情果然还是浓过朋友之谊,顺带还把我的四两的感情也搭了进去。

四两现在该怎么想呢?我的脑子飞速的转着。估计会怪我隐瞒她这件事吧,可是我要怎么跟她说呢?说宋竞辰一直跟我挺腻糊的?要是四两不喜欢宋竞辰也就罢了,可是偏偏她喜欢,偏偏还告诉了我,我怎么能说的出口呢?我本来想着好好撮合四两和宋竞辰,等宋竞辰目标一转移,我就可以双方都不得罪的抽身而退,这下好了,宋英奇把这层纸一挑明,不仅我和她的关系陷入尴尬的境地,估计四两也要难受一段时间,是不是真的到了应该和宋竞辰说清楚的地步了呢?

我端起水杯,避开宋英奇的眼睛,“我是真的有事情,去不了。”

宋英奇一听这话,一跺脚转身就往门口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过身来,像下了决心似的说:“庄林飒,我当你是朋友,奉劝你一句,做人不能太自私。”

我自私?不接受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的感情就是自私?

我呆呆的望着一开始就在旁边看着的四两说:“我这么做自私么?”

四两冷冷看我一眼的,没出声。古诗里有一句:“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片刻的寂静之后,我才意识到,我们的关系,从刚刚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比从前了。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我的大脑刹那间一片空白,书上说人有游魂一样的状态,心神恍惚状若失了三魂七魄。庄林飒今日亲尝。

过了一会四两僵硬的声音从床上传过来,“宋竞辰对你不错,你要是真不想和他在一起,也该找个机会跟他说清楚。”说完就上床躺下,脸冲着里面,再也不看我了。

我手脚冰凉的站了一会儿,掏出手机,抖着双手给宋竞辰发短信过去,“下午超市门口见。”

一抬头看到对面梳妆镜中的自己,迷茫和悲愤充斥了整个面庞。凝眸处,从今又添,一段新愁。

以为自己能做的很好,以为自己能面面俱到,结果,不过是痴人说梦。凡是处心积虑做某件事情,就都会或多或少牺牲掉自己的某种东西。生命中,总有人不断的离开或进入,如果无法取舍,就要做好两败俱伤的准备。我看着四两在床上的背影,心里一阵闷痛,我错了?我错了!

放学的时候我晃晃悠悠的往校门口的超市走,周末归家的喜悦冲淡不了我现在繁杂的心情,远远的就看到了宋竞辰的身影,穿一身黑白色调的韩版服饰,蹲在体育馆门口那长长的楼梯上,还是那么醒目。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默默的对自己说:“庄林飒,加油,没有什么事情是你解决不了的。”

想到因为他而对我和四两关系造成的伤害,我还有什么可心软的呢?有好感又怎么样?当初要不因为是我不想明着得罪他,事情也不会演变成今天的这个局面,因为我的拖拉,我失去了最好的朋友的信任和友谊,这次说什么也一定要把事情讲清楚。

看到我过去,宋竞辰从楼梯上站了起来。

他笑着说:“我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呢,说实话,我挺怕你不来的。”

我沉默,脑子里却在飞速的想怎么才能把话题引到正事上。

他看我没回话,接着说:“吃饭了么?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就凭现在我这状态,有胃口吃才奇怪了,“不用了,我不饿,我们就在广场上走走吧。”

我们就绕着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广场两边的彩灯慢慢的亮了起来,在这无边的夜里,用繁华映衬着苍凉。两个人各自扯着一些无聊的事情,我看看表都过了两个小时了,可见我俩的废话量还真和做报告时的政客有一拼,不赶快进入正题估计今晚就甭想回去了。

我停了脚步,沉了沉气说:“宋竞辰,我有话跟你说。”

他本来还习惯性的往前走着,听我一说便转过身来看着我,月光太暗,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不过这对我来说挺好,我怕我看清了他的表情反而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宋竞辰,我不知道你对我到底是什么感觉,但是我并不喜欢你,以前不会,将来也不可能。你对我的好,我庄林飒心领了,但是我不想因为你而影响我和英奇还有四两的友谊,他们对我而言要重要的多,所以,请你,以后不要干涉我的生活。”最后一句我说的斩钉截铁,基本就是抱着让宋竞辰恨我的打算说的。

静,很静。

夜晚起风了,吹的我全身发冷,好像连心都冻僵了似的。

宋竞辰走了过来,银白和暗色的光影在他脸上交错。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默默的开口,“你到底还是说了,我刚刚还对自己说,如果你能忍过今晚,我一样会对你放手,结果,呵~绝决如你,还是连一个晚上都不肯留给我啊~”他叹一口气,失落的语气让我心里一抽。

“我让你为难了是么?”他看着我,眼睛里盛满了落寞了月光。

“其……其实也不是,你这人挺好的,就是……”我支支吾吾的说,就是了半天也没就是出来。

“就是你不喜欢。”他仰起脸笑了,“你喜欢你们班那个叫韩韶华的?”

“恩~~~啊?!!没有啊,不是的。”我大吃一惊,他怎么知道?O_O!

“呵呵,看你吓的。那天在我家吃饭,你总是盯着那小子看,我就知道了。”这是什么观察力啊,堪比私家侦探了,难道是我表现的太明显了?看来回去要好好纠正眼神了。( ̄﹏ ̄)

宋竞辰耸耸肩,“既然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看来我再不放手就有点不通情理了,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对么?”

我忙不迭的点头,“是啊是啊。”看来他没有恨我。

他点点头叹口气说:“天色不晚了,我送你去车站吧。”

我上车的时候,宋竞辰还在车窗边对我喊:“以后遇到什么麻烦事儿,自己解决不了一定要跟我说!” 不愧是兄妹啊~这份义气,果然和宋英奇同出一辙。

我可能会忘记今天发生的世界大事,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在这空旷的广场上,有一个刚刚被我伤害了的男孩仍然能笑着对我说“我们还是朋友么?”“以后遇到麻烦来找我。”,再这一刻,繁星再无意义,给我熄灭了吧,月亮给我藏起来,太阳给我摘下来,把海水抽干,把林木扫掉,因为现在,一切皆是徒然。

坐在车上,在黑暗中慢慢整理思绪,这事,总算告一段落了。宋英奇那边估计是没什么事了,主要是四两,我们今后的友谊,到底要去向何方呢?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在女生寝室,两个人关系不好的标志就是互相不理睬。用这个法则去判断各个寝室女生之间的关系绝对没有错的,这是个万能公式。

现在的情况就是我和四两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好好说过一句话了,除了日常必要的寒暄客套外基本就是把彼此当空气。就连老师都夸奖我们说,大家要向这罗君和庄林飒两位同学学习,他俩以前上课多爱说话啊,现在呢?我观察了一个星期,他们上课都没说过话,这代表,他们真正的觉悟了,你们只有具备了这样的觉悟,才有考上好大学的可能,以后才有一个光明的前途,才能真正的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添砖加瓦……可惜我听他说这话的时候除了添堵以外什么感觉都没有。 ̄▽ ̄

国家啊~社会啊~快让这难过的日子过去吧,只要你能让四两别生我的气了,我宁可以后给你和水泥。

自从我和四两进入冷战状态,柳楠就越发的跩了起来,这女人的复仇心理太强,估计还在为上次她和许茜吵架我帮许茜那回事耿耿于怀。没事就给许茜脸色看,对我虽不至于太过分,但晚上大家聊天的时候总能听到她絮叨,什么“有的人就是不知足,人家对她好她还不领情。上次宋英奇说这叫什么来着?哦~对了,自私,老庄啊,不是我说你,你就是有的时候在感情上太自私了。”

我一听到“自私”这俩字我就忍不住抓狂,好像我自己的感情就因为这俩字就变的任何人都有资格来评论上一两句似的。还来一“老庄~”搞的我俩多亲热一样,这是我家四两对我的固定称呼,岂是你个俗人能玷污的?一想到四两,我突然鼻子一酸,现在,她就睡在我的斜下面,我却不敢看她一样。

我在黑暗之中瞪着大眼发呆,这要是搁白天估计就是一死不瞑目的状态。没办法只能发短信给烂虾,再不找个人倾诉我就要自爆了。

我问烂虾我这个人是不是特别自私?她回答的倒是干脆,不啊,哪个没眼力见儿的说你自私,你那么的乐善好施的都叫自私那我岂不是莫里哀笔下的《吝啬鬼》了。

我期期艾艾的回到,“可是他们说我做事情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就是自私。我自己想了好久,我知道这事不应该这样,可是我不由自主的厌恶啊,骨子里想逃开,我不喜欢跟我没感觉的人待一起。”

烂虾说:“人之常情嘛~你要是把那男的介绍给她认识绝对没人说你自私了,都说你无私。”一句话哄的我心花怒放七窍通畅,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就是这点好,你用纯洁的眼光看世界,没准却有无数个人用肮脏的眼光在看你,与其抱香老死枝头,不如随着其他落叶同舞秋风,谁又比谁高贵多少?

想通了之后胸不闷了头也不疼了,握着手机一会儿就见了周公,看来心病还得心药医。

第二天在教室过道上遇到宋英奇。

“庄林飒,你真是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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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不敢。”

“我以为照你的性格,还要磨一段时间才能和我哥说清楚呢。”

“误会误会。”

“没想到你处理事情还挺干脆的。”

“惭愧惭愧。”

“昨天晚上我哥回到家脸都成菜色了,看的我心疼的呦~”

“抱歉抱歉。”

“你别这么四个字四个字的往外蹦行不?就你会成语啊!我就是来跟你说那天我跟你说的话都是一时冲动,你别放心上啊,我就是觉得我哥在家天天跟我耳朵边叨咕你挺烦的,你又不和他说清楚,如今我哥想通了,我们就还是好朋友。”

我沉默。

好几天没受到纯友谊的滋润了,我整个人憔悴的跟从蜡像馆搬出来的艺术品似的,宋英奇就这么突然失而复得的还外带一份热新鲜热乎的友谊天外飞仙般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觉得有点血压飙升,脑子发蒙。

宋英奇看我半天没反应,还以为我不想原谅她,急了,“哎呀~我说大小姐,就当我错了行不?我不该说你自私,你那么公平、公正、公开,怎么会自私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一急了啥都往外说,你就别跟我计较了撒~”

还公平、公正、公开?!我被她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原则”刺激的一口气堵在胸口,言语不便表达只能用行动表示,我猛烈的点了几下头以示原谅她了。

“哈哈~这不就结了!”说完在我背后大力一拍。这掌估计也就三成大力金刚掌的威力,平时都是我张牙舞爪的欺负别人,到了宋英奇手下底下我就只能乖乖的任他蹂躏,平时还能抗上几下,可是我这几天精神颓废不说,肉体也跟金融风暴后的亚太市场似的,萎靡的不行,被她大力一拍更是气血逆流,我靠在墙上就一阵猛咳。

“吔~咋咳的这么凶猛啊。”说完伸手往我脑门上一探,烫的她蹭一下就收了回来,“你居然发烧哎!!大姐。”

我自顾自的摸摸脑门,“没啊,我自己摸着一点也不烫,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废话!你的手跟你脑门一个温度,摸的出来才怪!就你这温度,浇点汽油估计都能自燃了,你居然还能硬挺着来上课。” -O-

“可是我也没觉着难受呀?”

宋英奇轻叹了一口气说:“医学上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回光返照’,意思就是说,病的越重,越是没感觉,可是一段短暂的时光过去之后,这人,也就说没就没了,我初中有一个同学……”

我两腿发抖的打断她:“行了,别说了,快带我去医务室。”

要真因为一感冒让我客死学校了还真有点冤枉。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去医务室打了瓶青霉素,那医务人员早已换人,估计就是一实习的护士,扎针的准头堪比中国足球射门的进球率。不一会,我的两只手就已经疮痍满目,其中一只还因为扎漏了肿的跟馒头一样的还上了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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