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生论-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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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所咏叹,“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历史上不少大人物,如梁武帝、唐明皇之流,早死就少做不少荒唐事,也就以早见上帝为佳,还有一种,举近事为例,梅兰芳和老舍都是文化界的大名人,可是生命结束的情况有天渊之别,梅寿终正寝,老舍跳太平湖。梅何以得天独厚?也不过早死几年罢了。这样,以算盘决定行止,老舍就不如早死几年。还可以再说一种情况,是由老百姓的眼睛看,嗜杀人整人的暴君,高寿就不如早死,因为早死一天,小民就可以早一天解倒悬之苦。何以这样说?有典籍的所记为证,是“时日属丧?予及汝皆亡”。但例外终归是例外,不能破坏通则;通则由常人常态来,总是认为,只要能活,还是以不死为好。
但是,以上例外的第一种情况使我们想到一个与法律和道德有关的大间题,是:如果一个人因某种原因确信自己生不如死,他应否享有选择死的自由?以及别人从旁帮助他实现死的愿望,'奇+书+网'法律和道德应否允许?这个问题很复杂,几乎复杂到难于讲清楚。清楚由讲理来,可惜在生死事大方面,常常像是不能讲理。不信就试试。人,称为人就有了生命,并从而有了活的权利;死也是与生命有不解之缘的,为什么人就没有这样的权利了有人也许会说,并没有人这样说,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那就看事实。为什么事,某甲自杀,某乙看到.某乙有救或不救的两种自由,他可以任意行使一种自由,法律都不过问;可是道德过问,表现为自己的良心和他人的舆论,即救则心里安然,受到称赞,反之会心不安,受到唾骂。这是除自杀者本人以外,都不承认他有死的自由,甚至权利。为什么不承认?理由由直觉来,不是由理来。近些年来,据说也有不少人想到理,以具体事为例,如有的人到癌症晚期,痛苦难忍,而又确知必不治,本人希望早结束生命,主张医生可以助人为乐,帮助他实现愿望。这个想法,就理说像是不错,可是付诸实行就大难。难关还不只一个。前一个是总的,就是先要有个容许医生这样做的立法。立法要经过辩论,然后表决,推想这是同意一个人去死,没有造大反的勇气,投赞成票是很难的。还有后一个零星的难关,是医生和家属都是理学家而不管直觉。直觉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即怕死,这是天命,一二人之些微的造反的想法是奈何它不得的。
这就还会留下伴死而来的苦,如何对待?上面说可以尽量求晚来,这,且不问容易不容易,也许有些用,因为有如还债,需要明年还的,总会比需要今年还的,显得轻松一些。但不会有大用,因为挨到明年,终归是不得不还。所以首要的还是想办法,求伴死而来的苦尽量减少。伴死而来的苦,有身的,有心的。身的苦,常识的范围大,包括接近死的或长或短的一段病苦,这可以借医疗的力量减轻。这一段的晚期,还可能包括这祥的一段,丧失知觉而其他器官还在活动,算不算还在活着呢?自己以外的人说还在活着;自己就未必这样认为,因为不能觉知的活着,至少是主观方面,与死并没有分别。然后来了那个神秘的交界,由生到死(生命的终结)。这交界,如果用时间来表示,也许数理学家有办法,我们常人只好不求甚解,说是看表,几点几分,死厂。这几点几分,即死,结束的大事,有没有苦(苦都是亲身感知的)? 如果有,是什么样的?苏格拉底说,不知道,因为死,一生只有一次,还没经验过。
所以,我想,伴死而来的苦几乎都是心的,或干脆说,因为想活着,还能看这个,看哪个,干这个,干那个,一想到必有个终结,就舍不得,因而怕。有什么办法可以变怕为不怕?可用的药方不只一种,但都未必能有特效,因为,正如孟德斯鸠所说,是“帝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天命之谓性,不率性是很难的。不得已,只好得病乱投医,甚至找个偏方试试。一种办法由逻辑来.既然怕是由于舍不得生的一切,那就应该使生的一切成为不值得留恋。门路也可以有物的和心的两种。物的是生活的各个方面有苦而无乐,甚至苦乳难忍的程度。这样的境遇也许能够起不乐生的作用,可是它会主动来吗?除了发疯,是没有人这样干的。还有,这样的境遇,红十年浩劫期间,被动来了,事实还是极少数自裁,绝大多数为保命而忍忍忍,可见境遇不佳也未必能够引来厌世思想。物的不成,门路还有一种心的。可以是佛家的娑婆世界,也可以是叔本华的悲观主义,总之,都说世间无乐,也就不值得爱恋。如果境真可以由心造,这想得不坏。可是,问题是,说容易,不要说做,真那样想也大难,因为,在书面上万法皆空,离开书面,黄金屋,颜如玉,总是实而又实的。
通过厌世以求不怕死,这个办法不成,只好试试另一种办法,是求功成名就,男婚女嫁,一切应做想做的事一了百了,一旦撒手而去一也就可以瞑目。儒家,或说一般人,就是这样想的,有生之年,努力,立德,或立功,或立言,积累了不朽的资本,或下降,只是为儿孙留下可观的产业,也就可以平心静气地置坟茔,备棺木,迎接捐馆了吧?我的想法,这也是把惟危的人心看得太简单了。如曹公孟德,可谓功成名就,可是垂危之际,还敦嘱分香卖履,望西陵原上,敦嘱,总是因为舍不得,也就不能不怕。人总是人,《古诗十九首》说:“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不这样的终是太少了。
再一种办法是《庄子》的,还可以分为低和高两个层次,都见《大宗师》篇。低的是任运,就是生活中无论遇见什么不如意事,都处之泰然,如设想的至人子舆病时所说:“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为鸡,予因以求时夜;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为弹,予因以求鸮炙;浸假而化予之尻以为轮,以神为马,因以乘之,岂更驾哉!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死也是失,推想也必哀乐不能入,不能入是情不动,怕自然就消亡了。还有高的是“息我以死”,如果认识真能这样,劳累一生,最后死给送来安息,那就失变为得,与基督教的死后陪伴上帝,佛教净土宗的死后往生净土,成为一路,自然也就可以心安了。但这也会有缺点,是要有庄子设想的至人的修养,至于一般人,就会感到“仰之弥高”,甚至如“下士闻道”,大笑之吧?
最后还有一个办法,是多看宏观,多想哲理,也无妨试试。在宏观的内容中,生命,尤其一己的,究竟太渺小了。在哲理的思辨中,人生的价值会成为渺茫。渺小加渺茫,不执着也罢。
以上处方说了不少。可惜我们的怕死之病由天命来,根子太硬,也就几乎成为不治。所以野马跑了一大圈,转回来,想到生死事大,可能还是直觉占了上风,于是不能不说,有了生,还不得不结束,而且只此一次,终是太遗憾了。
六O 身后
这本小书该结束了,想到从各个方面谈人生,近思遐想,且不管谈得怎么样,总该问问,这值得吗?不问则已,一间就不由得想到可怜,甚至可笑。谈,可怜;更严重的是所谈,即人生,同样可怜。为什么会有生,我们不知道,有了生,爱得了不得,想尽办法求能活,为什么,我们也不知道。愿意活,而偏偏不能如愿,自然,天命,或再神奇一些,上帝,为什么这样演化,或安排,我们还是不知道。我们微弱,只能接受定命,或动或静,等待死。死,如庄子所说,“息我以死”,依理可以一了百了了吧?然而不然。举古今高低不同的两个人为例。魏武,至少在这方面同凡人一样,也迎来死之将至,瞑目前口述遗令,不忘姬妾,让她们分香卖履,定时望西陵墓田。可是入墓田不久,姬妾们就被移到曹王的后宫,陪酒陪笑去了。另一个无名氏,没有英雄一世,却幸或不幸,略有资产,而且上寿,至“文革”时期而仍健在,信传统,愿意入棺土葬,于是远在死之前就准备了讲究的棺木。这也是遗令性质,可是也如魏武,未能如愿,因为被红卫英雄除四旧时除了。这两个例都表示,就是已经俯首接受死,还会留个可怜的尾巴。
这可怜的尾巴是有关身后的,因而就引来应该如何处理身后事的问题。显然,这先要看对于身后的情况,自己是怎样推想的。秦始皇大造兵马俑,是因为他推想,或说信,死后他还是帝王,也就还需要武力,去征服疆界以外的大民,镇压疆界以内的小民。一般小民呢,不需要兵马俑,却仍旧要花钱,见小鬼,准阳世之例,不能不意思意思,路过酒铺,难免想喝几口,所以俭之又俭,也要棺内放些铜钱,棺外烧些纸钱。这是信死后仍然有知,或说身死而灵魂不灭。如果真是这样,如秦始皇,大造兵马俑,如历代不少高级人物,迫使姬妾殉葬,如一般小民,清明时节,纸(钱)灰飞作白蝴蝶,等等,就对了。不只对,而且很好,因为这样,我们的世界就成为《聊斋志异》式的,我们的生命就没有断灭,或者说,我们渴想活着,就真正如愿了,虽然这如愿要打点折扣,即要换换方式。但信身后仍有另一形式的存在,也会引来情理上的不少麻烦,只说两种。一种是国产的不变,如崇祯皇帝走投无路,只得自杀,死前说无面目见祖先于地下,这是相信祖先仍存在于地下,就这样长存而不变吗了如果是这样,比如第仁-代祖先短寿,死对二十岁,第三代祖先长寿,死时八十岁,都同住于地下,那就八十岁老朽要呼二十岁的青年为爷爷,就是在阴间,也太离奇了吧?另一种是(印度)进口的,死后要轮回,也就是要变,比如变的幅度不大(人间道未堕入畜生道),由赵老太太变为钱小姐,清明时节仍到赵老太太坟上烧纸钱,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是说,就是相信灵魂不灭,处理身后的问题也难得顺理成章。
不能顺理成章,也可以用陶渊明的办法处理,不求甚解。几千年来,人们就是这样处理的,比如未亡人对于已亡人,节令烧纸钱,用真食品上供,烧了,纸灰飞作自蝴喋,不深究能否真正收到,真食品则收回,吃下己肚,也不深究死者未吃如何能够果腹。这也好,郑板桥有云,难得糊徐。不幸是西学东渐,先只是泛泛的赛先生,继而大到河外星系,小到基本粒子,都闯进来,知识成为系统化的另一套,我们就欲糊涂而更不可得。这是说,科学知识表示,我们住的世界不是《聊斋志异》式的,其中可以容纳期望和幻想,而是冷冰冰的因果锁链式的,什么都是命定的,其中之一既最切身又最可憾,是,至少就个人说,生活只此一次,死则不再能觉知,也就一切化为空无(就是确信这个世界不会因自己之断灭而断灭,总是与自己无关了)。
依理,如果确信实际就是这样,心情也就可以轻松,放手不管了。然而又是不然.鲜明而有力的证据是,如果不是措手不及,都会或说或写,或繁或简,立遗嘱。其意若曰,某某事,如何如何处理。我就心安了。如果这时候逻辑闯进来,说,心安,先要有心,有心,先要有人,事实是人没了,心也就没了,还有什么安不安呢?可见遗嘱式的心安,追问来由,是渴望活着的心情放射为仍有知的幻象.核定实质,是求死前的心满意足,纵使本人未尝这样想。或扩大一些说,只有活人能活动;因而一切得失、一切问题都是活人的;人死就不再有所需,也就不再有间题。扣紧本题说,所谓身后云云,其实都是为生时;一切愿望,求实现,不能实现则心不安,都应该是指死前的生时。
这样理解遗嘱一类的期望和行动,有所失,是不得不牺牲身后的一段,因为这一段不属于自己;不属于,因为其时已经没有自己。但也有所得。理由有实惠的和逻辑的两种。先说实惠的,以唐太宗为例,据传疾大渐之时,求将继承皇位的李治,用王羲之的《兰亭序》帖殉葬,儿子当然跪答遵命。依照我们上面的论证,真用王帖殉葬,唐太宗并没有什么获得,因为其时己经没有他。但他又有获得,而且很大,是儿子表示遵命之时,心里的欣慰。这样说,也许过于唯心了吗?而其实,人生的任何所谓受用,不管来由如何唯物,不通过唯心这条路,是不能受而用之的,再说逻辑的理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闯进来的逻辑,就没有插嘴之地了.因为把身后的移到死前,则期望、幻想、得失、心安等等就都有了着落,因为人还在,能感知的心也就还在二这样一来,谈到身后问题,我们就等于使阴间的问题阳间化,说为身后,可以费苦心,但所求不过是生时的